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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结绳记事四簿-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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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存在,那些看小说的却批评得那么起劲。所以她也不解释。没想到倒真的成了预言。

有段时间路过行天宫时,我们总会进去,多半在夜里人不多冷清的时候。阿潘会眯眼注视那袅袅上夜天的青烟,疑惑神明是否会听到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祈求。

后来她不再去了。问她,她说总不能到行天宫,发誓说她不再谈恋爱吧。说的时候在笑,让人以为她在说一种浪漫的风花雪月。

这样的阿潘,我看得有点凄凉。

我才知道,她内心某些地方风化了,再也无法像少年时代那样去迷恋喜欢一个人。她会当人家的情妇,连结果都不要,或许是心坏掉了或许是自暴自弃或许是淡然什么都无所谓了。也或许只是觉得累了。

她的爱情早早已经搁浅。

我们和泥巴一起长大,我不会说她对或不对的话。即使那个男人的老婆找上她的门,我也不会说什么是是非非的话。

我只是找她一起喝茶。

阿潘不喝咖啡,最常喝那种气泡矿泉水,注定成不了时尚性的都会女郎。后来后来我才知道,阿潘背包里老揣著的那一瓶富维克里头装的竟然是伏特加。

然后,伏特加又变矿泉水。阿潘就决定离开那个男人。

那男人不管长相条件都不差。我当然是见过。而且碰面过好几次。那是阿潘搬来以后我才知道,公寓其实是那男人为阿潘准备的。

老实说,阿潘如果能跟那男人有结果,我会替她高兴。可她没那个运气。她没有心:那男人没有身。有家室的男人,再怎么海誓山盟也做不得准。

前些时,我送了一件贴身的小洋装给阿潘。阿潘瘦,胸部撑不起来,需要一番修改。不管家事或女红,阿潘什么都做下好,不是贤妻良母的料。拆缝线时,她用美工刀,砍柴似笔直砍下去:刀子那么一划,又狠又准,将她的手腕割出一道深又直的裂缝。

险险就割到动脉。红色的血流得惊心动魄。

跟著,就有传说她自杀。她还是不解释。

那男人急忙跑来,弄清楚这桩乌龙,一脸的担忧转成啼笑皆非。男人其实怕那种寻死闹上吊的女人,太麻烦。阿潘笑说她没那么痴情,那男人脸色却又变得难看了。

男人啊,他不要找麻烦的女人;但他也不高兴他的女人不将他放在心上和心的正中间。

过不久,阿潘就走了。

我们其实已经都没有家。阿潘没有兄弟姊妹,从来也不跟那些亲戚来往,这一走,当真的人间蒸发。

我才知道,她为什么变得那么冷清。她原来一直是一个人那样生活过来。

那男人来找过我几次。我看他一次比一次落寞,好像真有点那么憔悴。我不以为他爱阿潘有多深,把阿潘搁得有多重。只是阿潘对他无心无所求,跟他以往有过的女人也许不同,而使他上了心惦记著吧。

我不知道怎么做对阿潘才是好,但说不准下次那男人又找上门,我心一软就什么都泄露出来。

我知道的其实也不多。阿潘把所有的东西丢下,到底需要人收拾。我威胁她,她才不得不屈服。

但闷葫芦阿潘也不肯说太多。我只知道她人在多伦多和一个电话号码。不知道她跑到那种冰天雪地的地方究竟要做什么。天涯孤独把自己放逐。

早前十二月天,海岛这里偶尔穿厚毛衣还嫌太温暖,北美东部那里听说已经下过一场大雪。阿潘啊阿潘,我真不知那种冰冷的日子她要怎么过下去。

上个月,她留给我的电话不通了。我就知道会那样。

我什么也无法做。只能等了。等著她自己把伤口舔乾净,等著那伤口结疤,再等著那风化凹陷的空洞重新注满鲜热和跳动。

也只能这样了。

第2章

第一簿

我的爱情已搁浅

我爱了一个人很多年,挣扎过很多遍。感情那么长,青春那么短,我已经累了,禁不起再受伤。

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

我的名字叫徐爱潘。我住在这条巷子进去最后那栋公寓的顶楼。是的,我想你大概见过我。不过,应该不认得我。我不大和人来往。

你认得的或听过的,大概是那个写爱情小说的陈夏天。

大学还没毕业,我把小说创作课堂上的作业寄到某家出版社,反正姑且一试,就这么走上这条路。写了几年半生不熟的青涩爱情故事,干脆豁出去下海写情色,竟然写出了点名堂。现实生活得不到的满足,全都在书里头发泄。

英英是这么说的。

胡英英。我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烂朋友。

那是后来我才又再遇到她的。

在大马路上。正是下班的时候。她在马路的一头扯著破锣嗓叫我的名宇,全马路的人全都回头来看我,我想装作没看见都很困难。

英英以前脸皮就比较厚。现在也好像没变多少。

遇到她的时候,我还与小游住在一块,考虑接受李云许送我的玫瑰……

当李云许送我第六十九朵蓝色的玫瑰时,给我这间公寓的钥匙,我就搬过来了。

他三天送我一朵。

搬进公寓后,我在窗旁插著一瓶红玫瑰。红玫瑰傍玻璃窗夕的蓝天,我想是最适合情妇的诗意的背景。

李云许不会给我什么结果,我也不要结果。他从不避讳在我面前漾荡他无名指上白金亮的结婚戒指,我看了也没感觉,更不觉得刺眼。

小游骂我自甘堕落,英英说我自暴自弃。

我自己呢?

啊啊,太难回答了。

只是,当人情妇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对方温柔的慰藉与安慰的吗?不必掏心也不必掷情;也不用柴米油盐抹桌子拖地板洗脏衣服臭袜子,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太为难的。

这样真的没什么不好。我什么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云许为我准备的金屋里,让他将我窝藏。

小游有好几个礼拜不跟我说话。英英倒没说什么,隔两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饭。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搁在柜子里最底层蒙著尘埃的沈冬青的照片,发花的笑脸收起来,无言地对我摇了摇头。

我的结绳记事,应该也有个尽头了吧。

的确是该收拾的时候了。

我怎么可以住在一个男人为我准备的屋子里,肤受他身体的温度,心中却惦记另一个男人?

何况那个男人并不爱我。完全的不爱我。

从十七岁到二十八岁,我想,我这从一开始的一厢情愿,应该已经够了。

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也不再去想他。

※※※

十一岁,高小五年级开始,我就收到男生写给我的情书。不过,古诗旧词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种诗词性的不切实际的伤感。我向往那种“一生的知己”,折心那种“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的凄美浪漫。

因为古诗旧词甚至那篇篇义正理直的古文章里,都没有告诉我们,情到浓时,身体那自然对另一个躯体的反应渴求,只是给我们一种形而上的爱的灵魂。所以,我向往的,一直是一种精神性的爱恋。

即使是在青春期,对这一切有著憧憬,我心中所想的“一个轻轻的吻”,便是爱情的极致。

肉体的自然渴求被精神受到的制约浸染所扭曲,我发现我一直染有一种精神性的感情洁癖。

因此,从我十一岁到十七岁,甚至到二十七岁,我从没有和男孩,然后男人正正式式约会过,并且亲吻拥抱过。

当然,和人握握手、亲脸颊,那是有的。但那是应酬。那是社交的界限。我一直不习惯和人有任何身体性的接触。肉体与心理,一直与人有相当的距离,不喜欢别人接近。

我的身体,一直,是非常处女性的。

我当然不会告任何人,到处去宣传。只有英英知道我的底细,笑我保守迂腐不正常。

古诗旧词浸染的力量实在太强,一直的,我对感情的欲望一直大于多于对肉体的欲望。

我的爱情观,一直是柏拉图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探索肉体的欲望,一直未曾好奇过情欲的开发。心中的爱恋,一直是一种形而上。

但十七岁那一年,英英将我拉到那个火车厢,第一次看见他,我就在心中爱上了一个人。

我不是相信一见钟情。但我真的在看见的第一眼,连那人的性格喜好脾气人生及体会经历行事观等,完全完全的不清楚不了解,就那么喜欢上了。而且在心上一搁十数年。

英英说我是迷恋。自己在心中制造一个意象,然后把他——沈冬青,套在那个意象里,然后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发神经,一厢情愿地在那里自以为谈著什么凄美的爱情,其实连个屁都不是。

粗俗的胡英英。我听不进去。

我只承认,我的爱情是懦弱的。

暗恋是懦弱的人恋爱的方式。

那也是我的爱情方式。

我一直那样看了沈冬青两年,从十七岁看到十八岁结束,高中都毕业了,我就要离开那个城市,我还是不敢开口对沈冬青说任何一句我对他的心意。所以一搁,才会搁了十几年。

后来我想,当初如果我勇敢一点,大胆开口,主动追求,让他知道;真不行,狠狠地被拒绝被甩掉,然后痛快地痛一场,今天我也不会这样拖拖拉拉,始终抛却不掉那影子,心头的绳结也不会纠缠成一团吧?

一切,会完全变得不一样吧?

后来,我真的说了,厚颜地做了。但太迟了。

那会演变今天这种局面的一切种种,早已成形。我一开始的懦弱,一开始就注定今天这种局面,这种结果。

但即使迟了,也是好的吧?否则,我一直惦在心上,搁在心头里,一直的拖拉下去,还要拖多久?

我只怕,到我七十岁时,手里还握著他的照片,一边追想一边叹息。

可是,暗恋是多少青春少女恋爱的过渡程序,许多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为什么别人都会过渡过去,一两年就太浪费;我却在心里一放十数年,连青春都耽误?

英英说我傻笑我蠢。小游也认为我的爱情逻辑观有问题。

当初的太纯情,转变成今天的自暴自弃?

我不想回答。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沈冬青在省高教书,教英文。那时学期刚开始没多久,天气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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