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兄"为夫 作者:七月流雪(言情小说吧2013.09.22完结)-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有想过,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我的生活。但我找不到那样的地方,或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世外桃源。总之,就是怎么找也找不到……哥哥,我真的特别希望哪一天我可以失忆,像大多数韩剧中的女主人公那样,出了一场车祸,再醒来时,就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样多好。”她平平淡淡地说着。
“可是韩剧中的女主人公到最后还是会记得男主人公的,她可以忘记所有的东西,唯独忘不了的就是爱。”
“哥,你也有忘不了的爱吗?”她把小脑袋轻轻的扭过去。
李明风盯着她看了好久,才说:“有,我喜欢一个女孩儿,但她不知道我爱她。”
“那你就告诉她啊。”
他拧了一下她的脸蛋,“不是所有的爱都是可以说出口的。看吧,和我相比,你幸福多了吧?小傻瓜,别不知足了。心中有爱的时候就好好去爱,不要等爱错过了再后悔,那就迟了,知道吗?”
李月清似懂非懂地点了一下头。
“来,别想太多了,把牛奶喝了,好好睡一觉,明天起来,什么都是原样,什么都不会改变的。我还会陪在你身边。”他把她揽在自己的怀里。
李月清老老实实地喝下了一整杯牛奶,以前她从不会这样。她讨厌喝牛奶,最多也只是礼貌性地喝一口就不再碰了。
李明风给她盖好被子,看着她睡着了,才关灯离开。
☆、第三十八章
她睡觉的样子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起码,在李明风的眼中,是一样的。
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靠窗的躺椅上看着天空,他看了好久好久。
天空漆黑一片,阴霾的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就算是这样,那种深邃和悠远也足够吸引他,吸引着他入梦,吸引着他回忆过去的美好……
“哥,你怎么老是看着天空发呆啊。”
李明风曾经孤独地在家里呆了一年多的时间才迎来了眼前的这个小生命。李月清还没有出生时,他无聊了就喜欢看着天空,看白云在上面作图,看太阳从升到落。时间长了,天空便成了他最好的朋友,经常带给他意外的惊喜,比如火烧云啊,流星啊……
他看到李月清的第一眼应该就是一团纷嫩嫩的小肉球。李平珉告诉他,这是他的妹妹。他轻轻叫了一声“妹妹”,她就哭了起来。他以为她打生下来就不喜欢自己,像杨心蕊一样讨厌自己。
没想到,李月清长大以后却和他最亲。
“我喜欢天空。”他回答说。
“啊,那我们离得这么远。我不喜欢天空,不是白色的就是蓝色的,我还是喜欢黄色的小雏菊,就像是向日葵一样。”她嘟起小嘴,不高兴起来。
李明风从草坪上坐起来,认真地说:“月清,你看,我就在那里,”他抬头指着那团正在变换形状的白云,“不管月清做什么,我都可以看到。月清有委屈了,哭了,我可以听到;开心了,笑了,我也可以听到。月清有什么想说的话,要告诉哥哥的,只管对它说就好了,它可是我们的信使呢!”
在李明风留学英国的十年间,李月清终于懂得了小时候他对自己说的那些话。
若是有什么思念可以寄托在物上面,煎熬和痛苦都会减半的。
每次想起哥哥,她总会自己一个人跑到海边,对着天空大喊;“哥,我想你了,你还好吗?”回音顺着波涛仿佛也度千山过万水地传到了他的耳边。其实,他们的信使不仅仅只有天空和白云啊!
她念得时间长了,他或许是听到了吧,也就回来了。
李明风想到这里,不禁微微笑了起来。他回到这里,足够有勇气踏进这个家门,全都是因为她。实际上,他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依赖她。
屋外的空气渐渐变得稀薄起来,压抑得连树梢都丝毫不动。
晚上十一点钟,突然狂风骤起。不一会儿,天空的最深处传来“轰隆隆”的低鸣,一道闪光把天与地通通割成两半。
一道道的闪电从空中一直劈落到地面,把李明风的侧脸映得一明一暗。他站起身来,正打算合上了窗户,细小的雨丝却拼命地往屋里钻,向他的手臂上爬。他顿了顿,还是为它们留了一道缝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那一刻为什么要那样做。或许是可怜这和自己一样飘摇却毫无依靠的雨滴,亦或是恋上了这种空荡深沉的夜晚……
夜晚自有它迷人的地方,如同这城市的一杯醇酒,让人久喝而不醉。
☆、第三十九章
有关购时尚的广告策划案从一开始进行直到现在已经足足有两个多月了,作为公司代表的李月清在费劲了一番周折后,终于和蓝天广告公司达成了协议。
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这些天的辛苦总算是没有白费。在这两个月里,她深切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变换。办公室窗外的那一颗清香的桐花树从初夏绽放,到秋末再次枯萎。坐在它的身边,一天又一天,并没有察觉出什么变化。而当时光流走之后,才突然发现,原来又是一个季节了。所谓的现在和未来,或许就是这样悄然流逝、变成过去的吧!
“月清姐,你这次可算是立大功了,为咱们公司啃下了一块儿大骨头。”吴美玉兴奋地趴在她的办公桌上说。
李月清看了她一眼,立马问道:“说,你是不是又想要请假。”
“才没有呢。我是想……”
李月清一边收拾着文件夹,一边说:“想什么,快说啊,趁我这会儿心情好。或许还能同意你无理的要求。说不说?好了,不说我走了。”
“哎哎,”吴美玉拉住她,“是咱们部门的同事今晚想好好出去庆祝一下,行吗?”
李月清站定,停顿了几秒钟。脸色由阴转晴:“这有什么不行的,下班了想干什么你们就去干什么,只要别杀人放火就行了。”
“不是,我们想拉着你一块儿去。月清姐,就去一次吧,平时你老是不爱和我们聚,大家都以为你很严肃,不好说话呢!”
李月清瞪了她一眼,松了一口气,说:“嗯……行吧。”
“太好了!这次我成大功臣啦!哦,对了,地址我回头发到你手机上,我先走啦!”
李月清望着她的背影唏嘘了一阵,半晌才掏出镜子看着里面的自己。自己真的有那么严肃吗?只是不那么爱笑罢了。她冲着另一个自己笑了一下,果真不好看。长时间不笑连怎样微笑都忘记了。
飒爽的秋风中,李月清一个人站在金碧辉煌的KTV外面。长这么大了,她还从没有来过这种地方。从小就是乖乖女,放学了就回家,就算是现在工作了,也很少在十一点之后回家。
她搓着手,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掉头回去。刚刚钻进车内,她就想起了吴美玉和她说的话,“严肃”?这可不好,还是硬着头皮进去吧,哪怕只是稍微坐一会儿也好啊!
这样想着,便走到了二楼,包房的门口。里面是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吵闹声。她强挤出一个微笑,向大家打招呼:“我来了!”
她一进去,里面立马安静了。李月清再一看,这次不仅有自己公司的人,竟然还有林夕。他正坐在一大群女孩子的包围中,看到她进来了,便走到她跟前,说了一句;“来啦,快坐吧!”
这时候就算想走也不能走了,她捡了一处角落的地方坐下,慢腾腾地把手套和围巾都取下来。大家一个个都看着她,弄得她挺不好意思的。
“让我们的李大经理给我们唱一首歌,大家说好不好?”吴美玉简直是火上浇油。
☆、第四十章
李月清赶紧推脱:“我不会,你们唱吧,我坐着就好。”
“那有什么意思,”吴美玉拿着话筒坐到她的身边,一个劲儿地推她,“干坐着什么意思啊。”
“你再多说,我把你这个月奖金全扣了,你信不信!”她悄声冲她诡谲地说。
果然还是这一招有办法,她立马就安静了。
林夕递给她一杯热水,被周围的人看到了,便更加起哄了。
“林大设计师,这种场合哪有喝水的。来来,起码也是啤酒吧!”有人推到李月清面前一瓶冰冷的啤酒。
“我……”
“她还没有吃饭,一会儿喝出了事,怎么办。对吧?”林夕冲那人说,并对李月清挤了一下眼睛。
她赶忙接上去说;“对对,晚上饭还没有来得及吃呢,胃有点不舒服,你们喝吧。”和林夕在一起相处了三年,她怎么会不明白他的想法。
这种场合越到后来就越冷清,可大家还都不愿意走。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一个个歪着、躺着、靠着。
林夕拿过话筒,点了一首慢歌,旁若无人地唱了起来。
“买醉过几个夜晚,喝几杯咖啡,和几个人聊天……车速要开到多少,往哪个方向,才能追回你。我去过几个城市,有几个地址,仿佛能听见你。为什么折磨自己,也折磨着你,也许你不在意。旧朋友几次提起,有你的消息,说谁在照顾你……我还要遇见几个你,才可以忘记你。我还要拒绝几个你,才可以不想起。这城市怎么都是你,可你在哪里。这世界怎么都是你,原来你住在我心里……”
原本李月清以为这个场子中只有她和他是清醒的,没想到,他也醉了。
她抓起皮包,就要出去。林夕却从背后拉住了她。音乐还在响着:我还要遇见几个你,才可以忘记你。我还要拒绝几个你,才可以不想起。这城市怎么都是你,可你在哪里。这世界怎么都是你,原来你住在我心里……
这一首歌,这一段歌词唱到了林夕的心里。在香港的那两年,他不是没有遇到过比李月清漂亮又优秀的女孩子,他也强迫自己去接受她们。但最后还是做不到,他一直都没有忘了她,心中一直都有她的影子存在。
“别走,别走……”他说。
她甩开他的手,“你不觉得很讽刺吗?两年前我对你说‘别走’,现在换你来对我说。真是可笑。”她直视着他的眼睛,几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