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公主 作者:刘晓御(晋江2014-02-16完结)-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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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嫣丽哥哥婚礼那天,她穿着一件Red Valentino白色礼服,我穿着一身Valentino西服,两个人出双入对,手挽手。和这位大小姐在一起的人,总被那个圈子的人高看一眼,他们对我十分推崇,对我展现出老友重逢般的微笑,我也莫名其妙地去握他们伸出的手,说几句“好久不见”之类的客套话。不知所以的各路人马总以为我刚从外国回来,是某个亿万富豪的私生子,只等着奄奄一息的老头咽气后,亿万家产便唾手可得。一个面颊红润的老头在名贵的羊毛地毯上走到我面前,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舅舅都走了,还没弄明白事儿就走了···”他一定是认错人了,因为他看清楚后拍拍我的背表示歉意,说:“那个小孩长得和你一样漂亮,你是哪一家的孩子?”
我说:“我姓王!”
“哦···”他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然后说:“我知道,我知道!”
然后两位新人就在金碧辉煌的顶灯中踏着红毯走出来,赢来一群人的欢呼。
第二天报纸的娱乐版面上刊登了蓝家三公子成婚的消息,他们的婚礼也登上了各个头条,那些报纸回顾了他几段恋情,活脱脱一个富家风流浪子,角落里有蓝嫣丽的照片,“她整场都挽着一个神秘富二代”,我想了想,那应该是我。
大永说:“这你妹的还富二代,你什么时候改名了?”
我觉得挺高兴的,我不用再对那些穿着十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女人抛来的媚眼感到惶恐,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用过时的手机,也不用和她站在两个世界,各自守望对方的幸福。只是在整理每个月末的清单时,我会无奈地把“给妈妈寄“1000”的开支上打上黑色的叉,然后给她拨一个电话。
当忽晴忽暗的春天来临时,这个城市依然在寒风的鞭笞下,瑟瑟缩缩,每个人的脸都有些僵硬。不知为什么,灰蒙蒙的天空总使我不情愿得想到未来,我当时想,如果我和蓝嫣丽在一起,或许我应该在这里买一栋房子,而我不想这些的时候,日子就在我上班下班抬头看摩天大楼间飞过去了,在那辆不属于我的车子里,我遇见过蓝嫣丽无数的笑脸,那些让我心痛的笑脸,明媚如冬日晴朗的阳光。每周六,我们一起在环绕音响的汽车中手舞足蹈,一起随着音响里传出的震耳欲聋的节奏唱歌。在工作上,多数时间我都穿着黑色西装,有那么几天,我对黑色西装的喜爱甚至超过了对休闲服和运动衫的喜爱,虽然我知道黑色西装下的躯体需要承受的东西多么沉重。
有时候我会站在蓝嫣丽家超大观景阳台上仰望城市的夜空,有人说住在那里的人更接近神,更接近幸福,所以我想找出神走过的痕迹,然后问问神现在我该怎么办。但夜空什么都没有,神也和人一样喜欢失约。我用被夜风中吹得瑟瑟发疼的眼睛看远处黑夜的边缘,在涌动的黑暗中感受到一阵不安的潮水从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来,那种悬空的感觉并不来自城市,而是来自我的内心,心灵深处一点小小的空白,被强行塞进了一枚炸弹,随着滴滴答答的倒计时声,那个空洞也在悄悄扩大。
作者有话要说:
☆、杨幕凌的来信
在这一年春天扎扎实实落在小巷子里时,我们两个人的KTV包厢里,我看着蓝嫣丽握着话筒对着大屏幕放浪形骸,我喜欢她甩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这让我感到很轻松。我撑着脖子看手机里大卓发来的照片,我想念北方的家乡,那些拥有完美弧度的城墙,那些带着乡音的流动摊点,那些善良人们的小屋,都让我如此怀恋。蓝嫣丽从我左边跳到右边,然后倒在我的胸口,撞我胸口,她说:“这是哪儿?”
“我家乡!”
她抬起头问我:“那里有帕兰朵吗······香格里拉呢······华美达呢······那俏江南······连星巴克都没有?”
我的头摇得变成拨浪鼓,说:“俺们村头只有肯德基。”
她惊讶地说:“那你们吃什么?难怪你身材这么好。”
这段时间,我一直没和杨幕凌联系,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在做什么,快乐或忧伤,只是在那些突然醒来的夜晚,会想起她,带着一丝愧疚,想起她曾经在我身上流过的眼泪,想起她的气息如清冽的溪涧流过我的胡茬,电脑上她的头像总是灰色,我骚扰她,她不理睬,她最后的心情是“I had the world collapse”,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当我到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她妈妈开门露出一点点缝隙,曾经对我喜笑颜开的阿姨态度生硬,说,杨幕不在。在我开口前,合上门。
我独自站在楼道里,头顶上镂空得很古典的窗户透出光,如同摇晃在水平面上悲伤的倒影。
我开始做一个梦,梦里我拉着杨幕凌的手一直跑,跑着跑着她变成了一片灰烬,消失在我手心里。
我在城市支离破碎的季节默默写下,琴瑟在御,岁月静好,因为蓝嫣丽的陪伴,我站在天桥上凝望脚下的车水马龙,平静地把手放在她肩上,因为一个人,爱上了一座城。
一个多月后,我回学校,把手头上一堆答疑文书和庭审记录塞到收发室里,一个大妈告诉我,有我一个很久前的包裹,从祖国的最南端寄回来,我打开包裹,散落出一两颗闪亮的贝壳,带着南国大海的气息,和这些贝壳一起落下来的,是那封蓝色的信。
亲爱的,
让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
我不知道为何你这样幸运,如创造者永远高于被创造者那样,被爱的人,永远高于施爱的人。
这么多年,从小到大,我们看着对方长大,我们第一次见面、第一次打架、我第一次被你弄哭、第一次接吻······无数个第一次,如闪亮的星光,照亮了我们年少忧伤又美丽的天空,从我记事起,我就觉得我生命的轨迹是和这个讨人厌小男孩紧紧绑在一起的,我觉得你是我的家人。高中时,你的眉眼变得深邃,侧脸变得锋利,身材颀长,皮肤白皙,被所有女孩子喜欢。你喜欢足球,常常踢到天黑才回家,你声音蛮好听,特别是唱王力宏时,如低沉美妙的大提琴,你忧郁悲伤时总不自觉扬起嘴角,荡起阳光中琥珀般的涟漪,像一片宁静温暖的海······
时间倒回到五年前,那时候你还没认识现在的这个女孩,那时候我以为你是我的,那年我们还在浮动着香樟香味的高中,封闭式的,我贪恋冬天被窝里半个小时的温暖,来不及吃早餐,半个月后我胃疼得趴在桌子上奄奄一息,你还记得你知道后做了什么事吗,你把我扛起来,从女厕所旁边那堵矮墙上扔下去,私自出校吃早餐,我被摔在地上,虽然不疼,却装作疼得撕心裂肺,只为了看你紧张我的样子。你从墙上跳下来,望着我,满脸心疼,像春天暖暖的风,你拉起我去校外吃热腾腾的香菇鸡肉粥,虽然回来翻墙时候被教导主任逮了个正着,虽然被罚下课后清扫女厕所,我还是很开心。我记得昏黄中你在鼻子里插两支烟,举着扫把,兴奋地喊: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女厕所啦···以后的日日夜夜我想起来都会不经意笑,你知道你有多傻么?
我还记得十七岁里的每一个落日,我们踏着反照融金般落日的街道,在湿润的空气中,在月桂树散发的凌冽寒香中,在还未凋谢的云彩下,我走在你前面,我能感受到你温暖的气息,你软软的蓝色毛衣向上,露出一点点结实好看的手臂,一只修长白皙的手轻轻放在我的头上,两个人的街道,一直走,没有尽头。
后来你给我带最爱吃的煎饼果子,门卫不让带,你把早餐放在胸口,那样可以保温,你对我说,你顺便可以吃下我们的汗水······我知道你想恶心我,每一个早餐我都很认真地吃,很暖很香。后来我才知道你专挑刚出锅的往怀里放,虽然把你胸口烫得通红。后来你在怀里揣两个煎饼果子,或者两个小汉堡,我看着英俊挺拔的你胸前两个小凸起,说:“小妞,发育的不错哟。”你看了我很久,说:“怎么吃这么多还没变大?”被我狂扁后求饶。我们不就是从小这样一路打过来的么?
我多想时间永远凝固在那个冬天,我的手心,捧着你胸口的温度。
我知道你表面上玩世不恭,心里却装着对这个世界辽远的理想,我知道你痛苦,你感到绝望,你总是被家庭拖累······我喜欢你在我这里找安慰,我喜欢每一次你妈妈见到我,摸着我的手,叫我“闺女”——你是我的家人,会永远在我身边,像日升日落般陪伴着我,。
但我终于错了,我在梦破碎后的玻璃渣上行走,被伤得体无完肤。
当我第一次被人家表白后,我告诉了你和大卓,大卓很紧张,你却若无其事,我想如果我和别人在一起能气气你,能让你对我表明心迹,我愿意试,我和男生在你们面前牵着手走来走去,你没有一点反应,最后说:“嘁~”当你说出这句话后我转身而去,眼泪刷刷落下来。
对,从小到大,无论我穿怎样的裙子,做怎样的头发,你总是第一次说出“傻样”的人。可是我想听你认真地说,凌,你真美!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
你不会知道,你当然不会知道。你总是笑得露出整齐的牙齿,像中了五百万似得。
那年圣诞节我们一群人在广场喝醉后,我看着端着红酒走在前方的你,我手中两个枕头,给你一个,两个人从街头打倒巷尾,疲倦的你望着天空,就是一颗沉默而忧郁的树。
夜深人静,我跨过那些人,看着昏睡在大沙发上的你,像个大狗狗,我把嘴唇贴在你的嘴唇上,我尝到了红酒的味道,还有你身体的味道,如果说八岁的那个吻可以赖掉,十八岁的你赖不掉了吧。第二天,我就恢复了单身,我承认我很傻,但都是因为你。我终于发现,原来你根本不爱我,或者说,你的爱不是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