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拉的记事本 作者:玉鸾佩(红袖2012-4-11完结)-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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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这原本就是矛盾的两个概念却还要花时间去费心的揣摩,得来的不过是二人的相视而笑。
看过一部电影《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很喜欢那些追逐梦想的人,愿意为了一个梦永不止步。
日子在很多人的手心里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味道。我一直在想,自己二十七年来最大的成就是什么,是因为阅历还是因为学识还是荣誉。到最后得到的答案是敬重,有些人可以不在乎他腰缠万贯也不在乎他贫困潦倒。但是会一直在乎他是否被人尊重,我想,这就是人们心中最满意的成就。有一些人愿意给你足够的恩惠,即使你一贯默默无闻。有一些人愿意给你足够的信赖,即便你们是初次谋面。对于此,我想这比与时间赛跑更为重要。
这一年的三月,像所有故事里的春天一样,花是新的,草是嫩的,季节更替,花样轮回,生活也跟着开始改变,我们都长大了,《将爱》的故事里杨峥踏着海浪喊一句:文慧,你听。她能听到什么呢,多年以后想必只是屏幕里煽情的那点杂陈味道,酸的,甜的,苦的,辣的。融合了青春百味,穿不了断肠的毒。爱情的毒像春天里牧童的曲子,悠扬的忍不住侧耳,爱情里的毒,像冬树怀春,吐着绿油油的嫩芽,忍不住凑近脸庞,去闻一闻春天的味道。春天不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吗,花儿醒了,还能醉了木的香,燕子醒了,还能叽叽喳喳的唱着曲子,可是人醒了,能做些什么呢?关于春天的所有遥想都是那么遥不可及,听说他和她分手了,没有轰轰烈烈,只是平平淡淡,相处的时间久了,很多想法都不在始料未及,于是,离开,新的城市,新的生活。不是说男人和女人之间都是一物降一物吗,他因她而沉迷,于是愿意失去、放弃、舍得,死心塌地的满足她的虚荣心,求的不是一世的纠缠,哪怕是一刻都是一种满足。又有她,她迷恋他,抛开家,宁愿孤孤单单的随他而去,那么现实的世界里,她不爱慕,不虚荣,不求财,不慕名,为的不过是他爱她的那颗心。真了,她便了了心,诚了,她更是义无反顾,像是赌了一场鸿门宴,宁死都要去赴约。
当我决定和沈图说起结婚的时候,我就知道,那将是一场没有宴席无人祈福的婚礼,他信誓旦旦的说一辈子会对我好,许我一辈子的赌注。那一刻,我笑,笑的时候心里很苦,爸爸对我说过的,自此而后,我都是苦海里挣扎的一只凤凰,怎么也飞不起来了。飞呀飞,高高的枝头或许只能容在梦里吧,梦似繁花,花谢无期。六年昭华,看似平淡无常,屈指算来,不过是几世光阴里的的一场致命邂逅,每一天遇到每一人,偏偏遇上你,遇上了却偏偏爱了,这就是命里的造化。
爱在春天里,整个都是浪漫的味道,浪漫不再是少女心头的玫瑰花,变成了手心里的一句话,他愿意让你闭上眼睛在手心里轻轻的写上一句话,不用听,不用看。你都觉得手心是热的,心头是暖的,整个人都变得心花怒放了。浪漫,不是说亲爱的你嫁给我吧,他会说我不会爱你一辈子,只是有生之年我愿意与你不离不弃。我不能许诺让你住上百平的房子,不能许诺给你多少金银珠宝,只想无论贫穷富贵都能拉着你的手彼此觉得:有你,真好。这个春天里,我开始写爱情,写在三月里的第一篇文字里,只因为:这个春天,地铁里有一种春天的味道,这种味道叫——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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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拉出嫁(结局)
10
我只是一眨眼,落叶成泥,红花细软之间只剩下一幅画,画轴轮转,瞥一眉眼,看的,是那段迷失的青春年华,我忍不住的回眸,望一望,总是望不到边缘,突然想起,这些年来,记忆里残留的不是没有休止的念想,而是在岁月的长河里,那奔赴不止的斑驳中曾经有过的五味杂陈。有些幸福,有些痛楚,有些缅怀,有点感伤。二十七年来,我一直在想我的生活。那些跟成长有关的童年,少年,青年以至到中年。在一处安谧的漩涡里,一直在思索,我想要追求的幸福生活是什么?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在异乡漂泊着,廉租的房子,微薄的薪水,没有休止的奋斗着,开始一段钱包从鼓到憋,口袋里的钞票从有到无的过程,当我们追求的生活品质和残酷的现实形成巨大的反差时,我想一个清醒的人能做到的不过是不断的反省和成熟,在曾经稚嫩的肩膀上覆上重担,在自我意识的空隙中填补一些挫折和磨难,从未经世事经过摔打和磨练到最后,围绕在头脑里的将是更多的理性。
我所生活的每一天都将面对选择面对困惑,我一度为自己的害怕而自责,或许是考虑问题往往太多周全而忽略了一些事物逆转的机遇,在有限的时间里,我滋生了对未来生活的恐惧感,我倾尽所有的为家人买了一个房子,在我认真筹划着要兼几分工,完成学业,偿还贷款的时候我无法料想的身体状况出现了,一切都开始成为未知数了,不是吗?乐观的人总是觉得日子可以边走边看,而我却总是超前的感到悲观甚至是有一丝无望。到现在,我清醒的觉得我是多么的不理智呢,人生几何,又有多少世事无常呢,暴风雨总有过去的时候,何况生活给了我那么多。我就想着,一切都在眨眼之间,总会过去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呀,给了我多少追寻的味道,关于爱情,关于幸福,关于我的生活所有。
关于这场婚礼,对很多人选择了沉默,结婚登记的前一天,沈图带我到他家乡的县城最大的珠宝行去选戒指,我看上了那枚镂空花纹的金指环,而他则瞄上了附近的一枚金莲花,我说它是莲花,他却笑说那是玫瑰,五个瓣,三棵蕊,金光闪闪。他问我:喜欢吗?我说:你喜欢的我都爱。就这样,他从钱包里取出了仅剩下的一千块付了款,小心的将这枚“玫瑰”戴在我右手的食指上。不是说婚戒要成双成对吗,他说什么自己都不要,他说我戴着就好了,这是他对我爱的承诺。
去民政局的那个早晨,沈图早早的起床,整理了自己的西装和衬衫。他说:亲爱的,我们去买衣服吧。我问:哪有钱买衣服呀。他说:今天是我们登记的日子,要拍结婚证的照片,当然要穿好看一些呀,我跟哥拿了钱去给你选件外套吧!就这样,我跟着他去了街上,千百惠的店里,他为我选了一件水粉色的小西装,拍照的时候,长发遮挡,西装也只是露了半截的领口,那天下午,我们手上各自多了一个红本本,写着两个人的名字,贴着两个人的照片,他笑着对她说:老婆,多好看啊!
为人夫,为人妇的日子,你情我愿,恰到好处。回头看相识的日子已近七载,年华易老,岁月横流,都说爱情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痒。沈图和我却浑然不知,习惯牵手,习惯拥抱,习惯小打小闹的彼此呵护着。一切都只为习惯,他说他是前世欠了我的,于是在某个因工作晚归的夜晚,他在厨房里摆弄锅碗瓢盆,在洗衣室里跟粗布麻衣说着悄悄话。我说,我值得被他爱,许这世间再无这般好的女子了,姑且委屈着嫁了他吧。说是说,但我从心底感动,没有人会比他更适合自己了。
嫁了,嫁在桃花夭夭时,山花烂漫候。管那些俗情事理如何呢,听的见的心也彷徨,看不见的眼也无伤,人在爱情里,不过是我眼里只有你,你眼里只有我罢。像亲人一般的,牵着肠也挂着肚。很多事总是可以如此了然,倘若待字闺中,维拉从何处晓得人情常故,幸福的概念该是多么模糊,像不懂事的小姑娘想的都是那边花枝招展的日子,茉莉花的裙子,桂花的香,迪奥的香水,NIKE的鞋,生活本就这般流俗吧,只是非深即浅。而他呢,未曾成家立业的男人肩膀扛得几分重几分轻呢,想必都是那一指婚书成就的男儿泪,笑也轻弹,苦也轻弹。对家,终归是好的。
爱,就是不经意的在手指尖,无心的时候你便觉得那是肌肤碰触,当你小心察觉的时候就能感动那是一种暖流,流到彼此的心坎里,挥之不去。在爱的世界里,我们都是学生,父辈都是老师,而生活就是我们的教科书,学得好不好就看你所追求的界限了,大若天,那得有齐天大圣的腾云驾雾,小若沙,应勇于承受生活之重。话在口,理在心,彼此懂得便好。
那个女孩的故事
维拉是典型的80后,典型的南漂,典型的蚁族。在她身上,或许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无论是在她的生活里,还是与沈图之间的爱情。我想写这个故事想了很久,酝酿了五年的时间去写她五年的生活。故事没有太多炫彩的情节,你可以把这本书理解为一部纯爱作品,也可以理解成为励志小说。总是,它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维拉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人。在给故事结尾的时候,她和沈图结婚了,物欲横流的年代,她们的婚礼,没有礼堂,没有婚纱,没有钻戒,没有房子,这样的裸婚在平凡百姓那里或许并不多见。我曾经写过他们之间的一个爱情故事,《因为爱情》很短,但足以囊括之间的情愫。很多人会问:维拉为什么会嫁给沈图,我想在这个故事里,人们会找到答案。
1
婚后一年多,女儿已经五个月了。
公司里即将成为新郎的同事说:我老婆天天让我陪他逛街,买衣服,买戒指,她那戒指都有三个了,还要买!
说到这的时候他问我:你结婚都买什么了?
我笑而不语。
另外一个同事马上要当爸爸了,他说:我老婆结婚我给她买了五金,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金戒指就买了两个,我自己什么都没要,让她戴个够!”
片刻,即将成为新郎的同事问我:“你们当初为什么不办婚礼呀?”
我说,“省钱啊”
“要是我老婆也说不办多好……”他笑。
2
婚后半年,我带他回了娘家。
他不在身边的时候,妈妈低声叹气说:“你看你结婚,没聘礼、不办酒席也就算了,婚纱照都不拍,连个金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