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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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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微微一笑:“谁说不能相提并论,表哥明明知道,我姓姜。”
  吴侯的脸上乌云淡淡,冷然道:“姓姜又如何?你如今是我的夫人,理应遵从顾氏的家规礼数。”
  好个家规礼数!是谁说过不让我夹在夫家娘家为难来着?感情你也说的空话啊!我心有不甘,苦笑一声,道:“表哥答应过不让我夹在夫家,娘家为难的。”
  吴侯把茶杯重重一顿:“皑儿是我顾家的儿郎,身份尊贵,难道你非要送他去装神弄鬼唬人?到头来像你一样,连个正经的身份都没有?”
  我不甘示弱,冷笑道:“我没有正经身份,还不是因为你们顾家吗?若是我娘亲不姓顾,不用整天躲着外婆家,我又怎么会改姓林!”
  吴侯火了,他的声音高了一拍:“长辈的事情,岂容你我评判?你不要无理取闹。”
  我道:“好,不提过去,那么现在呢?我好好一个人,为什么就该天天穿这该死的紫衣服?我告诉你,我不喜欢紫色,讨厌得不得了!我想换别的颜色,为什么这点自由都没有?这就是你给我的正经身份吗?”
  吴侯斜眼看着我:“那是因为,你穿紫衣最好看,若你想换别的颜色,也行。”
  他不理会我的找茬,我只好步步紧逼,不满的道:“为什么如此简单的事情,都得有你的允许?我为何不能自由选择?”
  吴侯表情诡异地一笑:“女子嫁了人,就得听婆家的,还谈何自由选择?芳菲,你十几年前就说过这一套,现在还来?那时候我就告诉过你,真正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我都不能享有,你又怎么可能得到?”
  他太武断了,凭什么他得不到的我也得不到?歪理!
  :“但是适度的自由是可以争取的,表哥,你不可能关我一辈子。就算是匹夫,其志也难夺。”
  吴侯终于正眼看着我,眼神中有重重的怀疑和不解:“夫人,莫非你要与我为敌?”
  我转过身,望着窗外的晶莹月华,心中主意愈发坚定:“表哥,我们不妨斗一斗,如何?就像两军对阵一样,赢的自然能够从容离去,输的,也要承认失败,由得人家赢的全身而退。”
  吴侯的身子,动了动,似乎并不觉得我的主意有多高明,他都懒得站起来用眼神鄙视我,他傲然一笑:“你要和我斗什么?文斗还是武斗?”
  我回头,直直地望着他的眼睛,看到他眼中的绿意由淡变深,知道他已经动了心,动了情,于是眼眸半垂,幽婉一笑:“我想和你比剑,明天一大早,地点就在岛上北面的树林里。”
  吴侯掩口轻咳一声,哈哈笑道:“好啊,既然夫人有雅兴,为夫一定奉陪,若是夫人输了呢?该如何是好?”
  我耍赖似的眉开眼笑:“我会继续找机会比下去,一直到赢为止。”
  我笑的时间控制得极好,吴侯止住了笑意,身子微微抖了起来,似是竭力忍耐着什么,我心知肚明,却不忘再添一把柴:“表哥,你千万别轻敌。大战在即,最好修身养性。”
  说完冷着脸,在吴侯惊诧的目光中,径直回到阁楼,为明天的决斗挑选武器。
  霞光岛上的兵器并不少,我从器械库里选了一柄样子难看的长剑,这柄长剑年代久远,所幸并未生锈,我用厨房里的鱼脂将它搽了又搽,抹了又抹,花费了将近一个时辰,才将宝剑的锋芒磨砺出来,华丽的寒光让我的心脏疏忽地连连跳跃数下。
  醉里挑灯看剑,梦里吹角连营,但愿我能置于死地而后生。
  岛上阳光充沛,雨水丰盈,攀车兄妹的坟上,早已长满了萋萋青草,六棵松树苗的长势并不乐观,在成熟的生态系统中,新来的物种,须得削尖了脑袋,伸长了脖子,才有可能出人头地,挣得一缕阳关,就像此刻的我一样,在掐时间,在分秒计算,只希望老天能助我一臂之力。
  朝阳已经爬出水面,红彤彤的颜色煞是好看,天空有朝霞,可以预见片刻之后,岛上将会霞光万丈,一定会有我需要的霞光透过树梢,照耀在某个微妙之处。
  吴侯的身影神奇地出现在眼前,他的眼眶有一圈淡淡的暗影,昨晚应该没睡好吧?是自亵了还是召人侍寝?我不禁喜上眉梢,淡定地给自己打气:就算是高手,也总会有失手的时候,吴侯也不会例外。
  我的装扮很隆重,比后世那些个倭国武士举行剖腹仪式还要一本正紧,所以吴侯见了我,便失笑道:“夫人,你非要与为夫一比高下么?若是你觉得跟我回去,面子拉不下来,为夫让着你便是。”
  他面带微笑,笑容中带着点痴情不悔的专注,我的心突然一酸,想起十多年来和他相识的喜怒哀乐,原本坚定的意志几乎被他迷人的微笑融化,但是坟前的青草,草丛中纷飞的彩蝶,还有我手中的冰冷兵刃,无一不在提醒着我: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今天赢不了他,以后只能一辈子服从他了。
  太阳爬上天空,再过一盏茶的功夫,将会有阳光透过树梢,照到我们面对面站的空地,我选了一个逆光的位置,看着吴侯那张光洁如玉的脸,我定住心神,拔剑出鞘,抖出一个个漂亮的剑花,然后凝眸一笑:“表哥,我的剑法乃是秋月公子倾心相授,未必不能赢你。”
  吴侯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他生气了。
  只是高手过招,岂能放任自己情绪激动?
  吴侯的宝剑从宽大的衣袖中抖出来的时候,正好有几缕霞光直直地透过树梢,投射在他那张完美无绝的玉面上,就在他被阳光照花了眼,稍稍一愣神的时候,我早已冲他一剑刺了过去,然后在半空中换手,把剑从右手换到左手,狠戾地挑向他的发髻。
  虚虚实实,我就是要吴侯防守失误。
  结果是,我做到了。
  是霞光,帮了我的忙,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已经算计了一个多月,帮忙的还有风落种的蔬菜,我亲自泡的花茶,食物里面没有毒,只有能催情的成分,也不多,大夫绝对检查不出来。
  身子落地之前,我用利剑割了吴侯的几茎乌发,夹在指间轻轻把玩。
  吴侯一脸震惊骇然,万万不敢相信我居然一招之内,就赢了他,而且还赢得很漂亮,当然他乌发披散的样子,也很漂亮,不过他的心情一定很糟糕。
  我管不了那么多,我只要现在这个结果。
  我无比珍惜地将手中的一缕短发装进一个黑色的绣有兰花的荷包里:“这个荷包,本来是给我娘亲的留念,里面装的是我出家时的落发,如今,我把你的头发也放进去,给自己做一个留念。”
  他黯淡的眼眸重新燃起几簇明亮的火苗,盯着我手中的荷包,有些惊喜的道:“芳菲,你心里终究是有我的,是不是?”
  我慢慢地将剑收入剑鞘,迎着林中的万丈霞光,答非所问:“表哥,我赢了,送我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  即将或者已经黑化的小林。


☆、第一百三十一章 楚王宫(一)

  六月初六,细雨蒙蒙,荆州城外,楚王宫遗址的发掘工程正式启动,这个考古项目对于我来说,乃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如果能在废墟之下找到我想要的,那么我这辈子的使命算是完成了一大半,如果找不到,那将意味着,我还得继续痛并憋屈地活着,一直到不得好死的那一天。
  我离开霞光岛至今也不过是短短的十来天,考古项目能够得顺利开展,完全归功于潘文若的超强执行力,早在我让他开展商贸的时候,就跟他提起过赚钱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发掘楚王宫,所以让他处理庶务的同时也为考古工作招贤纳士,他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早在半年前就组建好了考古队伍。
  考古队伍中,既有江陵郡本地的建筑工匠,也有参与修建洛京皇宫的娴熟工人,有动土工程中必不可少的风水大师,还有熟悉给排水工程的专家,因为早在秦汉时期,我国古代的城市给排水系统已经十分完善,生活用水和污水排放都妥善处理,王宫要地,此类工程更是必不可少,若是遗址的地点没有错,地下一定会有给排水系统的痕迹。
  见我认定那一大片杂草乱生,荒木森森的原野就是楚王宫遗址,吴侯也替我高兴,他的表示很直接,让章长史动用他的私房钱,将周围方圆五十里地都买了下来。被他抢先一步,我叫苦不迭,他哪里是在搞赞助,分明是在搞圈地运动,试想想,整块地都是他的了,从地里挖出来的宝贝,还能跳出他的手掌心吗
  所以在担心挖错了地方,白忙活一场的同时,我又多了一桩心事,很害怕从地下挖出一大笔财宝,两家人争得头破血流。我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要北伐,益州很差钱,江东也不是财大气粗,吴侯更是有前科黑了我几船金矿,如果天上掉下大馅饼,两家人能不眼睛发绿?
  :“木公子千万不要多想,吴侯此举也是为了让木公子能少操一份心。”章长史将地契交给我时,非常诚挚的道。
  他的意思是说,由于吴侯把周围的地都买下来了,所以附近一带的村落人去屋空,我不用考虑额外搭建房子给考古人员居住,也不用担心有闲杂人等过来看热闹,总之一句话,吴侯是真心替我着想。
  我抬头望着他,发现他的脸比起几年前,愈发的圆润光洁,敦厚中透露出几分促狭和精明,他不称我为夫人,而是一本正紧地称呼我为木公子,说明他非常清楚吴侯和我现在的状况。
  木公子!感情是笑话我是废材的吧!瞟着他慢慢离去的丰满身影,我悻悻地吐了一下槽,手中活计却是丝毫不敢怠慢,我正在琢磨宫殿结构图,越琢磨越糊涂,因为我从结构图中发现了几个耐人寻味的异常之处。
  首先是大殿和宗庙的位置,楚王宫中大殿和宗庙的排列方式与洛京皇宫不同,大殿和宗庙不是并排的,而是大殿在上,宗庙在下,而洛京皇宫中,大殿和宗庙是平列的,前者在左,后者在右,强调了血缘政治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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