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清朝的人们-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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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谦《东华录》雍正五年)
皇帝和封疆大吏都讲江南(尤其是苏松)食粮不足,仰靠于外省的湖广和江西,情况确系如此。苏南本是产粮区,也可以提供一部分商品粮,如每到秋天,河流中“农民粜米还租”的船只往来不绝(《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638页),“田多而近郭者,碾以市于城”(同治《上元江宁两县志》卷七)。但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的需要。在无锡,那些抱布易米而食的农民,“大抵多藉客米,非邑米也”(《锡金识小录》卷一)。松江府和太仓州人民的“每年口食,全赖客商贩运”。太仓州属的崇明县,在乾隆二十年(1755)以前,每年需买进稻米二十余万石。嘉庆末年,包世臣说:“苏州无论丰歉,江广安徽之客米来售者,岁不下数百万石。”(《安吴四种》卷二十六)
不论年成好坏,苏州总要输进几百万石的粮食,可见不是受丰歉的影响,而是当地口粮的正常消费。这几百万石的数字虽说的是嘉庆间的,但由于该地长期靠外粮,康雍乾时期当亦为数甚巨。米的买卖多,就出现集散地,吴县枫桥镇粮食市场最大,所以苏州俗语有“打听枫桥价”的话,也表明这个大米市的行情影响着其他地方。震泽县的平望镇有“小枫桥”之称,“米面及豆麦尤多,千艘万舸,远近毕集”(乾隆《震泽县志》卷四)。江宁产米,不够当地食用,采办外省米粮。嘉庆间江宁聚宝门外有32家砻坊,收购粮食,每年存仓粮万余石,仅够城中三个月的口食(《安吴四种》卷六十六),则每年需要商品粮百十万石。这就使江宁成为一个大的米市,连其附近的安徽芜湖鲁港镇,也“多砻坊,为粮米聚贩之所”(嘉庆《芜湖县志》卷二)。
雍正帝上谕和福敏奏疏说江浙人仰食于湖广、江西的那个时期,“所称产米乡者,乃在湖广、江西三省”(《清经世文编》卷三十八赵青藜文)。湖广和江西以其丰富的稻米产量,可以部分供给江南人民的食用。江南的输入米,确系来自长江中游,乾隆年(1736),学士方苞说他生长的安池,流寓的江宁,“皆湖广、江西上游米粟所汇聚”(《方望溪先生文集》集外文卷一)。江宁人吃的是湖广、江西大米,苏州亦然,吴县人沈德潜诗云:
吴民百万家,待食在商。
转粟楚蜀间,屯积遍涯。
商利权奇赢,民利实釜灶。(《归愚诗钞》卷七)
《姑苏繁华图卷》所反映的苏州水上运输、贸易盛况
江南买米所需的货币,为出卖布帛等物所得。有的商人把江南的棉布运往长江中游出卖,又有的贩来湖广、江西的稻米。嘉庆十五年(1810),湖广商人邬大志、熊正达等人自称:
向或自船自本贩米苏卖,或揽写客载运货来苏,是米济民食,货利□利,苏省之流通,全赖楚省之运转。(《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243页)
这就是说,长江中游向长江三角洲供应大米,后一地区向前一地区输送手工业品,主要是布匹。乾隆初年,苏州布政使规定:崇明的“商人每年载布前往江宁,易米三万石”(《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七晏斯盛文)。这是以江宁作为交易中转地,把太仓州的棉布运到江宁换米,再经江宁将布匹运到长江中游换回食米。崇明商人还可以到安徽枞阳采购七万石大米。因此,长江中游与长江三角洲的米布对流,互为市场。
世态剪影(一)第2节 清代前期江南的商业活动(2)
江南和关东也互辟市场。据包世臣讲,自康熙二十四年以后,“关东豆麦每年至上海者千余万石,而布、茶各南货至山东、直隶、关东者,亦由沙船载而北行”(《安吴四种》卷一)。嘉庆中人谢阶树说:
关东每岁有商船二三千只至于上海,曰“沙船”,其大可容二千石。其人皆习于海,其来也,则载豆麦杂粟,一岁二三运以为常;而其去也,则仅易布帛棉花诸货物。(《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七谢阶树文)
乾隆时苏州元和商人杨元利驾船到辽东贩豆,遇风漂到朝鲜,他和朝鲜人交谈了关东豆价及关东量器为苏州的2。5倍的情况(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4704页)。这令我们注意到江南与关东粮食交易的实际数量,可能要比记载的多。事实表明,江南、关东两个地区间,也是棉布和粮食的交流,不过这里的粮食不是稻米,而是杂粮。江南和闽粤贸易,一方提供棉花,一方供给蔗糖和材木。上海人的记载说,闽粤人于二三月载糖霜来卖,秋则不买布,而只买棉花:“楼船千百,皆装席囊累累。”(褚华《木棉谱》)或者说:“海舸贩来红木段,洋行收去白花衣。”(杨光辅《淞南乐府》)江南的植棉业、棉织业的发展和长江中游的植稻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同关东的粮食种植业、闽粤的种蔗业的发展也有一定关系,双方交换商品,互相开拓市场,共同促进商业的发展,活跃了当时的商品经济,也使棉布商和米商成为商人队伍的重要成员。但是发展并不平衡,江南植棉业、棉织业以及丝织业发展得较为迅速,手工工匠、商人和植棉的农民需要大量的商品粮。湖广和江西产米虽多,然而该地农业尚未发展成商业性农业,提供的商品粮尚属有限,像江南每年以上百万石计的需求,还有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需要,它就难于满足了。清政府给江南米商指定采买地点,就是供求关系紧张的表现。这就要影响江南植棉业和手工业的长足发展。
江南消费、娱乐事业也随着农业专业化、手工业的发展以及因此而促进的交换的兴旺而发达起来,它被统治者视作“淫糜”,屡加摧抑,最有名的是康熙中江苏巡抚汤斌在苏州的禁淫祠。因当地打牌、歌妓、礼佛、迎神赛会盛行,汤斌厉行禁止,据说出现了“寺院无妇女之迹,河下无管弦之歌,迎神罢会,艳曲绝编”的现象(《汤潜庵集》卷七)。其实这只是暂时的,禁止不可能长久生效,因为这是商业发展的结果,比如苏州五通祠,不仅成为娱乐场所,还是商人寄托心愿的地方,“商贾市肆之人,谓称贷于神,可以致富,借值还债,祈报必丰”(《汤潜庵集》卷七)。雍正帝干脆承认奢华现实,并且讥笑汤斌等人的徒劳之举,他说江苏的转移风俗,“前如汤斌等及几任巡抚亦有为此举者,皆不能挽回而中止,反致百姓之怨望,无济于事。如苏州等处酒船戏子匠工之类,亦能赡养多人,此辈有游手好闲者,亦有无产无业就此觅食者,倘禁之骤急,恐不能别寻生理,归农者无地可种,且亦不能任劳,若不能养生,必反为非,不可究竟矣”(《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二年六月初八)。他把酒船、戏子、匠工看成是养活人的职业,当然不便禁止了。但这种认识在统治者内部仍有反复,如乾隆时江苏巡抚陈宏谋、布政使胡文伯先后发出布告,禁止奢华和开张戏馆。但是最后还是要回到雍正帝的承认现实上来,如乾隆时《吴县志》的纂修者就以为穷人从事服务业,可以减少治安问题,认为富人的奢侈也有好处,所以说:
今之为游民者,无业可入,则恐流而入于匪类,幸有豪奢之家驱使之,役用之,挥金钱以为宴乐游冶之费,而百工技能,皆可效其用,以取其财,即游民亦得赡余润以丐其生,此虽非根本之图,亦一补救之术也。(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二上)
或如嘉道时钱泳所说:
治国之道,第一要务在安顿穷人,昔陈文恭公(指陈宏谋)抚吴,禁妇女入寺烧香,三春游屐寥寥,舆夫、舟子、肩挑之辈,无以谋生,物议哗然,由是弛禁。胡公文伯为苏藩,禁开戏馆,怨声载道。金、阊商贾云集,晏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剧养活小民不下数万人。此原非犯法事,禁之何益于治。(钱泳《履园丛话》卷一)
他只认识到这些是穷人的谋生之道,而没能揭示这些职业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
世态剪影(一)第2节 清代前期江南的商业活动(3)
江南的所谓奢淫,主要表现在:酒馆茶坊。苏州的茶馆,开始设在寺观庙宇,到乾隆前期,已遍于里巷(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常熟县在康熙以前,几家茶坊酒肆,还怕饭菜卖不出去,雍正时期起,酒馆增多,生意兴隆。迨后,县西的何家桥,县东的新巷,以及慧日寺前后左右,“茶坊酒肆,接拣开张”(光绪《常昭会志稿》卷六)。在无锡,康熙末年就出现“遍地清茶社”的状况(黄印《锡金识小录》卷一)。茶坊、酒楼以及家宴,多很豪华,费用很大,所以陈宏谋说苏州人,“一席费至数金,小小宴集,即耗中人终岁之资”(同治《苏州府志》卷三)。茶馆酒肆,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人们洽谈商务和其他事务的场所。
戏园。苏州的戏园,起初是“商家会馆藉以宴客”,为数无多,乾隆初它就散布于城厢,白天黑夜都进行演出,并有演唱传奇的赶到场集上表演,观众不仅是富商巨贾,还有城乡男女居民(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中康熙博学鸿词科的汪琬开玩笑地说苏州有两个特产,即状元之外,还有梨园子弟(钮琇《续觚剩》卷四),可见戏园业的兴旺。此外,有钱人还挟妓在苏州虎丘山塘、江宁秦淮河上冶游。衣着。雍正时常熟人陈祖范说:“往时履袜之属出女红,今率买诸市肆矣。”(光绪《常昭合志稿》卷六)为讲求穿着,到市场上购买新产品了。苏州城里,人们不管身份地位如何,有钱就可以打扮,“冶容炫服,有一衣之值至二三十金者”(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二)。生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的昆山人龚炜,在其所著《巢林笔谈》卷五《吴俗奢靡日甚》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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