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跟你走-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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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丢人现眼了。
“丢人现眼!”我刚骂完那胖大婶“丢人现眼”立刻就现世报被一长得媲美恐龙的女子给骂了回来。我说,你就是再妒忌也不能这样啊,我长得漂亮就这么让你看不顺眼吗,我还没怪你出来吓人呢?!
“一对兔儿爷~~”终于跑出了个男贱人,口出侮语,眼带轻佻。总算是明白了,原来是被他们误会我和程狐狸搞断袖分桃啊!什么眼神啊这些人!
我说,怎么就没人看出来我是女扮男装吗,我的身材难道一点不让人怀疑吗?我低头瞅了瞅自己,虽然不是那么波涛汹涌,但挤一挤好歹还是能挤出个B CUP的,真就这么不起眼吗?啊,我知道了,冬天嘛,衣服穿厚了看不出来。我赶紧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
人群叽叽喳喳,议论得欢快无比。你一言,我一语,不断有人替程狐狸这大好青年感到惋惜,我不经意间就激起民愤了。我本以为自己和程狐狸还算得上是狼才女貌一对玉人,现在被他们说的绝对是程狐狸这朵大鲜花插在了我这坨臭牛粪上。
民愤,我更愤。这不是存心诬蔑我吗,这不是有意将我逼上绝路吗,我今天要不跟程狐狸搞出点什么来还真是对不起群众们的抬举了。不能被他们就这么白白给冤枉了去!
我一字一字忿忿道,“不知道就不要随便乱说!我们就是两情相悦怎么了!”
很好很好,呆倒一大片。
反正我在群众眼里也就一小受了,就让他们看点更刺激的!我转头向小攻程狐狸撒娇,“你喜欢我是不是?”手作兰花状在程狐狸胸口慢慢画圈。
程狐狸相当配合,含情脉脉,“是。”
好,非常好,有前途!
可是,有前途归有前途,程大哥,你可不可以把电力关小一点,我的小心肝就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跟你那俩眼珠子私奔了。
人群一片哗然。
小六子和辰桃花先是瞠目结舌,然后便是了然于胸,好象我的任何表现对他们来说都见怪不怪了。
程狐狸楼着我不放。我一挣,没挣开,赶紧拿眼神示意他戏该收场了赶紧放手。他无动于衷。我再挣,还是没挣开。程狐狸你该不是跟我来真的吧?!救命啊——我在心底尖叫。
群众再一次侧目而视。
程狐狸终于松开了手,我总算喘了口气。
不想这时迎面来了一对舞龙队,随着那声声响亮的哟喝,人群开始亢奋了,纷纷拥着挤向舞龙队。那舞龙队随着人潮一下子冲了过来,我和程狐狸他们几个一下子就给冲散了。我不断回头叫着程狐狸的名字,可是人群实在太过拥挤,我不断地被挤到远处,他们几个则湮没在人潮之中。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挤出了人群,一身衣服都被挤得皱巴巴黏乎乎了,头发散乱不堪,NND。四下一看,哪里还有程狐狸他们几个的影子。
诶,落单鸟。
这下如何是好,我身上一文钱没有,一个人在大街上逛也没意思,仔细想了想,决定还是直接问路回使馆得了。
接着便开始了艰辛的问路历程。
路人甲:“从这条街一直走下去,在第一个路口左转;沿那条街直走,第三个路口右转;从那条街走下去,看见三岔口右转;从那条街插进去,第四个路口右转;直行到底,之后左转;从那条小街走下去,在第二个路口……”
停,您先打住,我头晕……
路人乙:“#¥^%##@#%&;……”
我说老兄,你讲的那是人话吗?
路人丙:“……”
算了,碰见个哑巴。
路人丁:“先……先先……先直……直走……走走走……再再……”
得,还不如哑巴呢,您这个说的人还不嫌累我这个听的人先受不了了。
……
小说里有孙猴子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现实里有莫小楼问路回使馆遭遇七七四十九劫。我说老天,问个路不是这么难吧?!
我垂头丧气,干脆坐在路边等程狐狸他们来找我了。上次在街上流浪好歹还有个小六子陪着壮胆,眼下身边连个白痴也没了,就我孤身一人,怎一个惨字了得!
我越想越不开心,脑袋更耷拉了。
“叮……”一枚铜板在我脚旁边转啊转啊,终于躺了下来。
不会是天上掉馅饼儿了吧,我赶紧抬头。
只见一男一女双双拿施舍的眼光看着我,然后扬长而去。
我又不是乞丐!我对着他们背后的空气无声呐喊,嘴巴一张一合就是没半点声音。
我恨恨地盯着那枚铜板,感叹命运不济。
“叮……”又一枚铜板。
我真的不是乞丐啊!这回我连头也懒得抬了。
“叮叮叮叮叮……”大珠小珠落地板。
这回来了个自以为大方的,在他女伴面前故做慷慨,把那些铜板一枚一枚丢我眼前。见我一径低着头不像一般乞丐那样磕头道谢,那家伙不高兴了,“呦,你这小乞丐还真是够贪心的,都给了你这么多还嫌不够啊?”那女的立刻随声附和。
我也不高兴了,“太多了我数不过来,麻烦你给我换成银子。”
“你这小乞丐别不知好歹!”某男恼羞成怒了,骂骂咧咧地被旁边的女子给拉走了。
“呵呵,有意思。”我耳根子刚清净了一会儿前面又传来一句,声音还挺好听,不过我现在没心情跟他闹腾。
诶,麻烦永远没有止境。不期然,我的眼前出现了两双鞋,不甘愿地抬起眼皮子瞟了两眼:两个男的,一个二十上下身材修长,另一个三十左右虎背熊腰,看着还真挺眼熟,可是想来想去还真是没什么人能和他们两个对号入座的。
年轻一点的那个开口了,“这位小兄弟,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不知在下是否能帮上你的忙。”
风雨之后见彩虹了啊,没想我莫小楼落魄街头到还碰着了个好人。我赶紧在心里夸了夸他,刚想把自己的难处跟他说,那个年长的开口了,“主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给他点银两打发了就是。”说着还递过了一张银票。
我怒火中烧。一个把我当乞丐个个把我当乞丐,我长得真有那么乞丐吗?你们少瞧不起人!素手一挥,把那只递银票的手给挡了回去,“人各有志!”
那两人呆了,估计是没见过我这么豪气干云的乞丐。也是,瑕不掩瑜,我终究还是展现了自己的璞玉本质。
谁家年少足风流 第三十七章 上元之夜(中)
我正为自己大义凛然地拒绝了送到眼前的白食而自得不已,饿了半天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响了,这对于我这个淑女来说是一件十分丢面子的事,而且让我对自己刚才的白痴举动后悔不已:没事装什么清高啊,清高又不能当饭吃!
我正懊恼着呢,那个年轻男子开口了,“不如,在下请小兄弟你吃饭如何?”
“好!”小子,算你上道!失节事小,饿死事大,我就给他一个面子吧,你看这大冷天的人家跟我非亲非故的又是送银票又是请吃饭的也不容易是不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嘛,我也是个明事理的,立刻答应的无比爽快。
那年长的估计是没见过变脸变得像我如此之快就跟翻书似的前后态度判若两人,嘴皮子直抽抽。
我一冷静下来也觉得刚才回答得那么快实在太不矜持了,和自己一开始那视金钱如粪土的高大形象出入太大,反正眼下这顿饭是跑不了的,决定还是客套一下,“也不必铺张,找个一般能上台面的酒家随便吃有一点就行了,有几个鸡鸭鱼肉之类的家常小菜就凑合了,鲍参翅肚我也不多做要求了……”
我话还没吃完呢,那个坏良心的年长男子干脆放弃了局部运动,直接整张面皮都抽了起来。好脾气的年轻男子倒是一派温文,如先前一般淡淡的笑着。这么一对比,我对他的印象分顿时“噌噌噌”直往上涨。
“好脾气”侧过身,朝我做了个“请”的手势,我拍拍屁股立马站了起来。笑话,好不容易碰见一个愿意让我宰的黄盖,我这个周瑜还能因为那点不值钱的脸皮清高半天错失良机?!
三人一起上路。
虽说是只有三人一起上路,但上路次序,也就是怎么走法,怎么安排我们的三人队形还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
首先,我不能走在队伍最前面。问我原因?你想啊,一般走在最前面的都是什么人?答对了,有两种可能:一是领导人,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个队伍中最有权的最有钱的;二是领路人,和前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地位截然不同,说白了就是电视里常见的那些喊‘某某大人物要来了,你们这些闲杂人等赶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由此不得不感叹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只变了一个字,但一者专享受权利,另一者则光履行义务。按一般情况,我是第一种可能里的那个人,但今天很明显是特殊情况,而我又不愿选择第二种可能,再加上我也不认识去酒家的路,所以,三个原因一综合,结论昭然若揭。
其次,我也不能走在队伍最后面。这个不用我多费唇舌,走在最后我就跟跟P虫似的,太寒碜了。再说了,万一前面的那两个谁放个P那我岂不是更惨——直接由跟P虫沦落为吃P虫。所以,我还真不能走在最后面,没办法,反对理由实在太充分了,我也只能相信科学,站在真理这一边。
再次,既然“好脾气”和“坏良心”呈一前一后的直线状前行,而我既不能走“好脾气”前头又不能跟“坏良心”后头,那么,严峻的现实问题就出现了——我到底应该站在谁旁边呢?还是将两种情况进行一下深刻的对比分析吧:一,站“好脾气”旁边——>;我挺高兴,“好脾气”没什么反应,“坏良心”很不高兴——>;“坏良心”百般阻挠,我奋起反抗——>;恶势力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