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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短篇集暮-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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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自强是不抽样的。凡是有客,香烟得另买。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强对这个很注重,平常家里怎么样发毛出虫,他是不动手的,一有客来,他便会说:“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帘要换了。”四年的婚姻,使我变成一个熟悉他性子的老妈子。

  然后我把一张不错的折叠床拿出来,铺好,换上新的被单枕套。被单上有很好的太阳香,大概上次洗的时候,刚巧有太阳吧?

  我抱住枕头在那张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简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稍微有点志气才智,闯一闯,命运就在掌握之中。所以这些博士回来,吃香得发疯似的,女孩子见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谁,脸长面短都不要紧。

  我笑了,自强也是博士。

  现在他这个伟大朋友,回来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个星期,便会有一个幸运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国。

  然后我想起我还没有吃饭。

  我赶到厨房,用水淘了点隔夜饭,挑点酱瓜吃了半碗。

  自强一直说:“四年来、永远是九十四磅,一个安士也没有增加过,亏我还是念营养学的呢,老婆这么瘦,简直拿不出去。”

  有时候我会反问:“你要拿我出去干什么?跳脱衣舞?”

  于是,他的脸又沉了下来,说我讽刺他。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假如真的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嫁给他,我也答不上来。

  谁也答不上来。

  一位六十四岁的老先生问我:“丹朱!为什么我会发了一个我不爱的妻子?”他是我的国画老师。他年纪那么大了,也答不上来。我是他的“爱徒”,所以他会问我这种问题。

  我只吃得下半碗饭,我想起我为客人买回来的花还扔在一旁,连忙放下饭碗。今天没有好花,我只挑到一大把金盏革与雏菊,我把它们拣起来,插在一只奶白色的方盆里。我学过一点插花。

  我什么都学过一点。

  因为我小时候从未想过,我会嫁给一个像汪自强这样的人。汪自强没有不对,不过如果我早一点晓得我会嫁给他──我除了学吃,就什么都不必学了。很讽刺的一件事。

  门铃响了。

  送汽水的,我想。

  我连忙挽起头发,夹好了才去开门,总不能把小死,我这样的面黄肌瘦,又蓬头散发。

  门一开,我就傻了。门外不站着什么送货小厮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MIT的教授,他衣冠楚楚的站在门外,只提一个小箱子。自强忘了说一样:他身高六尺,有一头浓厚而长的髻发,英俊得叫人吃惊。

  “我叫王家明,这里姓汪?”他问。

  “是,你早到了。”我说。

  “是的,你是──”

  “自强的老妈子。”我只好笑,“请进。”

  “汪太太。”他也笑了,但他只是动了动嘴角。

  我有点手足无措,这是我的毛病,从小我碰见英俊的男人,总是会手足无措。

  “我打电话给自强。”我结结巴巴的说。

  “不要客气。”他的表情有点同情。

  他是应该同情我的,我这个鬼样子,厨房里还有半碗泡饭。我叹一口气。

  “你要喝什么?”我问。

  “冰水。”他答。

  “你舒坦一下,我马上替你拿来。”我说。

  我奔进房间,拨通了自强公可的电话,一边用梳子梳头,我说:“他来了,你那个教授!”

  “他早到了?”

  “是的,请你别这么轻描淡写可好?我现在该怎么办?你早点回来行不行?”我怒问。

  “我在开会。”自强说:“你招呼他一个钟头,他是个好人。”

  他挂了电话。他就是这样。

  我在房里把头发辫成一条辫子,然后我出去倒了一杯冰水,加上了很多冰,递给他。

  “不要客气。”我说:“自强一小时内回来。”

  “请你也不要客气。”他看着我。

  我只好又笑了,“从来没见过穿牛仔裤、破衬衫、梳辫子的主妇?”我摊摊两只手。

  “很好二他说:“很好。”他的杯子倾斜了,一块冰溜在地下,我弯下身去拣,它又滑在地上,结果他帮我拣起来了,放在烟灰缸里。

  他擦了擦手,他忽然说:“那块冰,有点像爱情。”

  我猛地转过头来,我看着地,“你是科学家吗?”

  “你可以那样说。”他微笑。

  “可是你说一块冰像爱情?”我笑。

  “学科学的也是人。”他微笑答。

  “那么你与我丈夫不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说。

  “我知道自强。”他笑了。

  “你要看春你的房间,幸亏我把它收拾好了。”

  “这次来,一定增加了你们很多麻烦。”

  “并没有。女佣人很难请,地方小。这层房子是分期付款买的,到我们八十岁的时候,恐怕可以付满了。”

  他笑:“这花是我的?”

  “是的,买给你的。”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好像是我的家一样。”

  “把它当你的家好了。”我说。

  他坐看看住我,“你为什么留长发?你应该把头发剪得很短,长发是属于男孩子的。”

  “我从前一度有过短发,”我也坐下来,“比你的短得多,自强痛恨短发,你明白?每夜我做梦都看到自己的头发又短了,不过除非跟他离婚──”我笑了。

  我在做什么?与一个陌生人谈论我自己的头发。

  我改变话题,“你是混血儿,王先生?”

  “是,我母亲是英国人。”他答:“我常以为一般人看不出来。”

  “看第二眼就看出来了。你要吃点心?”

  “不用了。我只从窗口看上去就行了。”他站起来。

  “自强很快就回来了,我到厨房去看看,失陪一会儿。”

  “千万别客气。”他说。

  我走进厨房。

  一块冰像爱情。滑不溜手。

  他说我应该剪短发。

  我的力用歪了,切开了手指,血流出来,我肴着手指。曾经有一次,有一只粉蝶飞上我们的露台,绕着两盆茉莉转,我想到了那支民谣:“翩翩蝴蝶又飞来,梁山伯与祝英台,梁山伯与祝英台。”我问自强:“蝴蝶到底是什么变的呢?,”他头也不抬,拿看一张报纸,说:“毛虫。”

  他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我没想到他有一个朋友,会说一块冰能像爱情。

  我想放下菜刀去问他:蝴蝶最什么变的呢?当然我没有那么做。我把汤放在炉子上,自强就回来了。

  他见到我大叫:“丹朱,你看你穿得!”

  我看看他,我不出声,然后他的朋友王家明自房里出来,抱住了他,两个人开始攀谈起来。我重新回厨房,用抹布擦干了手指上的血,把菜下锅。

  我不知道他们俩在客厅说些什么,反正我今天做的,应该让自强满意──除了没有换一件漂亮的衣服。我上了菜,请他们上座。

  王家明看了我一眼,鞠个躬,他说:“谢谢。”

  我笑了一笑。自强把店里送来的香烟汽水递过去。

  我给他一杯冰水。他点头为谢。他很客气,不像自强其他的同学,当然那些人也很虚伪,但他们是不同的。

  自强先与他谈了一点学校里的事情,然后话题就移转了,自强开始说到了我。

  他说:“丹朱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脾气有点怪怪的。下楼去买菜,才到家,发觉忘了买姜,又跑一次,又回来,还是忘了看,怎么会忘的呢?她说在路上青一个小贩做棉花糖,看了半晌回来,忘了。去找朋友的地址,明明去过七八次了,还找不着,在街上打电话来公司问我。今天?今天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不换。”他摇着头笑了。

  自强毫无容清的批评着我。他声音里没有恶意,我知道,他只不过当一件新鲜的事来讲,表示他有一个这样神经质的妻子。

  “但是菜做得很好,是不是?”自强问王家明。

  “很好。”王家明看着我。

  我喝着汤,微笑。

  自强忽然叫起来,“家明,对不起,老兄,我想起来了,你也是那样的人啊!记不记得?为了舂一个女孩子的大腿,你走错了一整条街?在机场丢了三千美金?整串锁匙忘了放在哪里?永远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对了!还有一次,有一次为了一棵早开的樱花,你迟到了,记得吗?”自强兴奋的说:“因为你瞪看那棵树看了十五分钟,那次还考试呢!亏你的。”

  王家明。一个原子物理科学家。这样的科学家?

  我呆呆的看看他。

  他的脸微微有点红,他低着头。

  自强疑惑的问:“你们怎么会这样的?记性坏?”

  家明抬起头来,说:“不,”他的声音很轻柔,“因为这个世界美丽,我要多看几眼,免得错过了一切。”

  我的眼眶润湿了,莫名其妙的湿了。我急急的低下了头。

  自强说:“家明,你是原子物理专家,你又不是诗人。”

  “我是一个人。”

  “我不明白!”自强耸耸肩,“来,这咖喱鸡不错,多吃一块,不要客气。”

  王家明说:“丹朱,你手指还在流血。”

  我看到我的手,可不是,还在流血呢,竟然不痛。我说:“我去洗一洗。”我放下筷子,走到浴室去,掩上了门。

  自强还在说:“你看丹朱,神不守舍,但是她是一个好妻子,她身体不好,太瘦了。”

  我洗了一把睑,又洗了一个澡,舒服得多了,天气实在有点闷,我又很疲倦,毕竟做了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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