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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可人儿(短篇小说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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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弟。”

“什么?”

“她母亲直生了六个女孩,到她是第七。”

“她多大年纪?现在还有人生这么多?”

“比你大一两岁,约三十了。”

“你与她走了多久?”

“之骏,我只是叫你把两样东西送给她,看,你送抑或不送?”

“我去我去。”我说,“恕我好奇过度,只是我们,一向不知你有同居女友。”

“看!”之骥像是被刺伤了心,“之骏,我每晚都回家睡觉,我可没有同人同居。”

他仿佛打算与我吵架,以怒气来掩饰真感情。哪一种感情?是怀念还是那一点点悲哀?

我不打算再问下去,就快连兄弟都没得做了。

“早上九时至五时她都不会在家,你替我买四打玫瑰,连同请帖以及这两件东西,一起送到她家去。用锁开启大门即可。”

“不用见她?”我撮起一道眉。

“见她干嘛?”他朝我瞪眼。

这倒容易。“好,”我说,“明天我就去。”

既然这么容易,他自己为何不去?

我不好意思再问。一场兄弟,连这些小意思都不肯做太不像话了。

他留下一个地址,走了。

有几个女同事随即来探听:“那是谁?”

我说:“那是个女人见了最好退避三舍的男人。”真的,有那么远躲那么远。

第二天我照他给的地址找上门去。

我并且照他所说,买了大束玫瑰,把整个身躯遮掉一半。

我先按铃,等候,按完又按,腿都酸,过了足足廿分钟,才用门匙开进去。

地方是好地方。

公寓大而宽敞,家具不多,但很舒服,有露台,看得见海。

果然没有人。

我看到一只大瓶子,把花插进去,加水,放茶几上。

然后把戒指、帖子、门匙全放花瓶脚下,我打算离去。

但因为太阳好,而露台那么宽大,我忍不住在那里站一会儿。

待我转头时,看见一穿毛巾浴袍的女子站在客厅中央,正注视我。

她显然已经站在那里良久,并且不是自外边回来,换句话说,之骥的情报完全错误,屋主人根本一直在家,她可能在浴间,听不见门铃。

我的情形比一个贼被当场抓住略好一点。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她头上也包一条大浴巾,大概是刚洗完头。

我喜欢在家洗头的女人,她们比较懂得生活。

有些男人不喜女人坐麻将台子,我则不喜女人坐剃头店。

她有一张时下流行的时髦长方形面孔,一双好眼睛,因为大而圆,所以很神气,也可以说有点凶。

她是谁?七弟?再明显没有。

但不似大哥口中那个厉害的、要缠住他的女人。

厉害的女人不是这样子的,厉害的女人,看到男人,会得媚眼如丝,浑身酥倒,不管有没有发展性,先把他嗲倒了再说。

我觉得我们两人中必须有人开口。

我说:“我是之骏。”

她点点头,“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兄弟,像得不能再像。”

声音很平静,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也没问我是怎么来的。

“我去换件衣裳。”她说。

我自己找张沙发坐下。

半晌她出来,毛巾已经除下,穿一套极浅色湖水绿上身兼长裤,看上去十分舒服,像是吃着一客薄荷冰淇淋。

她吁出一口气,“这是什么,白玫瑰?好好。”

她也坐下来,忽然看到那只戒指,怔住,放在手指上,没有戴上,转来转去,半晌,也不言语,很久很久,忽然把指环向我抛掷过来。

我一抄手接住,冷不防她这一招。

“还给他。”

我觉得她应当收下,何必蝎蝎蜇蜇。

但我不是她,当事人才知道感受,像我们,针不刺到肉,怎么知道痛。

我把戒指套在尾指上,无聊而做作地伸出手,像一般女人欣赏钻石般看着,为了解嘲,不知为之骥还是为我自己。

七弟微笑。

“你比你弟弟好。”她说。

“弟弟?不,他是我哥哥。”

“哥哥?之骥是你哥哥?”她欲语还休,大约是觉得不适合在这时候对之骥置评。

在这种时候还有什么好话说得出来,倒不是纯为风度,而是说了亦没有用,我是之骥的弟弟,我永远得站在他那一边。

七弟很聪明,她也许有多话的时候,但多的话永远是无关重要的话。

我觉得我很了解她,比之骥更为明白她,以及有交通。

但我还有什么理由久留?我的任务已经完毕。

我站起来,她便起身送客。

她头发湿漉漉地束在脑后,露出精致的额角。她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我不明白之骥择偶的条件,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她?有什么标准?花多眼乱,一瞬间拣错可怎么办。

但他的女人都很突出。

注定的,之蹬注定要走桃花运,生命中充满爱情。

我叹息一声。

“再见。”我说。

她点点头,合上门。

我没有立刻走。在她门外逗留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之骥也在此留恋过。

站了约十分钟,只得离开。

我喜欢这女人。

但之骥不这么想,他怕她,并且担心。

晚上他来不及的亲自跑了来打听。

“戒指不肯收。”我还给他。

“诅咒!”他说,“我有得麻烦。”

“之骥,我看不会有什么事的,她是一个很合理的女子。”

“你懂什么!”

“之骥,我还没与你算帐,你明知她在家,为什么不说?”

“我实在是怕她。”

“她没有什么可怕呀。”

“她是那种极阴毒,极工心计,微笑着把你身上肉一口口咬下来的人。”

我不悦,“人家一句坏话都不说你,你身为男人却说人家坏话。”

“将来你会知道。”之骥仍然那么紧张。

“将来,她与我们还有什么将来?”我失笑。

“我怕她会在我婚宴中出现。”

“你放心,她才不会。”

“你怎么知道?”

我看向窗外,我不但知道,我可以保证。

“我还是旅行结婚算了。”

他要带那小女孩到什么地方去?什么地方都不要紧,反正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愉快的。

难怪之骥说得这般兴致勃勃。

我说:“她是个标致的女郎。”

“……”之骥正在说到蜜月,听见我做如此评论,立刻斩钉截铁的说:“当然,我的妻子,必须是个绝色。”

我微笑,“我不是说她。”

“说谁?”他诧异。

“七弟!”我说。

“别再提她好不好?”他一脸不高兴。

我开始有种感觉,被抛弃的是之骥,不是七弟。

是了,像得很。是之骥给我的一种印象,是他先下手为强,但我发觉真实的故事不是这样的,渐渐水落石出,之骥表现得太在乎。

“他们说只有没有信心的男人才会娶小女孩子。”我向他挤挤眼睛。

“这个孩子,”他的手指直指到我鼻子面前来,“将是你大嫂。”

我哈哈笑。

他将我书台上的笔记全数扫在地下,谁也不懂他干嘛生气。

第二日我出城去办事,做到下午,有点累,到快餐店去喝杯牛奶打气。

你猜看到谁?

七弟。

她坐在一角,狂喝可乐,两手捧一只鱼柳包大嚼,双颊鼓涨,吃相如一个小孩。身边放着公事包,身上一套那种很贵的、会得绉的西装裙。头发干了,仍束在脑后。

我不明白为什么之骥要把她说成一个厉害的女人。

我立刻取着我的牛奶杯子过去。

她见到我,让出半边座位。

把食物吞下肚子后她说:“有时候可乐真可救贱命。”

我看看表:“下班了?”

“下班?开玩笑,我还有一档会要赶,此刻才四点半,到六点半今日工作或许可算结束。”

我摇摇头。“太辛苦。”

“别乱讲,吾爱吾工,吾爱吾忙。”

口不对心。不然又怎么办,诉苦给陌生人听乎?

“在什么地方?我送你。”

她双眼看看天花板,“楼上,廿五楼。”她擦擦嘴。

接着自手袋中模出嘴唇膏,说声对不起,便略略补一补妆。她有性感的嘴巴。十多廿年前流行过银粉红唇膏,她便有天生该擦这种唇膏的嘴唇。

我注视着她。有的女人会因男人的目光而搔首弄姿。

她丝毫没有发觉,把手袋扣好,挽起公事包,

“好,再见。”真是大方磊落的女子。

“再见。”我说。

我在附近逛了很久书店,又到会堂去看书展,看着时间差不多,再到那处去等她。

她在六时三刻出来,笑容很疲乏,犹自与同事打着哈哈。

见到我,一呆。

我近上去,她的化妆掉得很厉害,坦白的说,这大概是她一天中最难看的时候,女人化不化妆都各有其风味,最惨便是脂粉剥落似断垣败壁之时。

我禁不住调皮的向她挤挤眼。

她的同事知趣的让开。

她并不介意我看到她此刻这个疲倦憔悴的样子,讶异的问:“又是之骥叫你来的?”

“不,我自己衷诚来约你吃晚饭。”

“我吃不动,回家做个三文治算数。”

“胡说,吃得不好,明天如何起来打仗?一定要正正式式的吃个五道菜的大餐。”

“之骏,我真累得慌。”她还要推我。

我说:“都是高跟皮鞋累的事。”我若无其事挽起她的手,把她绑架到附近的法国饭店去。

她一直不出声,由得我指挥如意。

半打生蚝过后,她的面色开始有些光彩。我递香烟给她,帮她点起,又叫侍者添上白酒,七弟的嘴角透出笑意,并不是快乐的笑,而是礼貌上表示接受我殷勤的笑。

“这些时候,你一直在这区?”她问。

我点点头,补充一句;“好不容易遇见你,想同你聚聚。”

“同情我?”她忽然问。

我反问:“有什么好同情的?丢掉个把男朋友便想博取同情,你别妄想。”

“同你在一起很舒服。”她说。

“谢谢你。”我说。

她的精神渐渐松弛。说累并不是推搪,她不住的更换姿势,使脊骨舒服一些,我很不忍,在饭后坚持送她回家。

她没有推辞。在我车上,靠着椅背睡着了。

真要命,再美的美人也丢尽面子。在魔咒下睡一百年是浪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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