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蝶 作者:柳长街(晋江2012-08-16完结)-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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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即便你不想接受我,也别把我推给别人。
丽雅很好,与你、与我,都是有着云泥之别的存在,你想到她会自卑,我想到她,也会有压力,她越是委屈自己迁就我,我的压力就越大。
你可以骂我懦夫,吃了天鹅肉却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癞蛤蟆,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跟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下去。
离开丽雅的时候,负罪感也好,什么也好,我真的想过就此孑然一生。
可是,我绕了大陆一圈回到天朝时,却感觉到难以言喻的孤独和寂寞。我不否认,是三叔威胁我让我到枫林镇找你,可是,如果我对你丝毫没有心思,即使是三叔,也威胁不了我。
我不会给你山盟海誓,也不会跟你花前月下,甚至,当你遇到威胁的时候,我甚至没有能力保护你。
可是,当你寂寞的时候,我会陪着你说话;当你想哭的时候,我会把肩膀给你靠;当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一起欢笑;当你老得走不动路,身边再没有别人的时候,我会与你互相搀扶。
同样,我知道,当我饿了的时候,你会给我做热腾腾的饭菜;当我不开心的时候,你就算嘴上什么不说,却会想办法转移我的注意力,哄我开心;当我生病的时候,你肯定会守在病榻前照顾我。
你要是害怕婚姻,我们不一定要去官府公证。
你要是害怕承诺,我也不会对你许下任何诺言,同样也不会要求你的诺言。甚至,你不愿意住在一起,我们比邻而居就好。
但是,前提是,你得承认,你需要我,想要我,而不是怀着什么心思,把我推给别人!”
说到最后一句,王俊元双手握住林茧的双臂,隔着棉衣,他的力道,却嵌进林茧的皮肉里。
☆、第十一章
良久,林茧推开王俊元,手背用力地在脸颊上抹了两下,抽了抽鼻子道:“如果你不怕赶路辛苦,大后天可以跟我们一起回锦州。”
说完,林茧未待王俊元回应,便快步走向前院。
姜爵当日未赶得及早朝,穿着前一天的衣服去营属,引来身后一片窃窃私语。
副元帅白逍甚至在午餐之际,端着餐盘走到姜爵对面,笑眯眯地调侃他道:“久违的春宵一度,感觉如何?宝刀有没有生锈?”
会在姜爵面前这样似乎忌惮说话带颜色的,整个天朝,也就只有白逍一人了。
白家,在定北侯白宁非那一代,就断了。只是,他的妹妹白宁馨与欧阳岚成亲之后,过继了一个孩子给他,才在名义上延续了白家的香火。
这些年,白家一直是一脉单传,且每一代都资质平平,传到白逍这一代,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大胜定北侯的军事天才,却同时也是一匹放荡不羁的野马。
尤其是多年的军中生涯,让他的生命中,本来就淡薄的“礼教廉耻”四个字,几乎完全的被抹掉了。
军中战时禁酒,却只有白逍一人例外;军规规定,不得带女子入军帐,也只有白逍被特许破例;军中并不明令禁止同袍相交,但是严禁裙带关系,这一纸规定,在白逍面前,也形同空文,他身边的参军、幕僚、他帐下最勇敢的先锋,没有一个人没有被他沾染过。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目无军纪、操行滥极的渣人,却总在他人束手无策之际,想出奇策对敌,只有他不想,从来没有他打不赢的战事。古人的兵法、布阵、统帅军心的谋略,在他手中,可以信手拈来、举一反三、运用自如。
仿佛天生,白逍就是为战争而生的人。
但是,白逍却又是极其散漫惫懒的人,一百场对抗中,白逍参与统帅的,能有一次,也就不错了。
他是危机时刻的皇牌,却不是时刻坐镇中央的统帅。
所以,白逍十三岁参军,从军十三年,真正参与的战事,不足百场,真正指挥的战事,两只手指头都能数出来,可是,他指挥的任何一场战事,都能列入军事教科书。
先皇驾崩那一年秋天的最后一场战事,更是让单狐损失惨重,主动称臣,军队防线后退三百里,与天朝签订了三十年的停战协定。不仅巩固了边防,更加帮助新皇在朝廷立威。
这样的白逍,不管是皇帝还是身为三军统帅的姜爵,都是又爱又恨,却又无可奈何。管,管不住;杀,舍不得。而且,他分明一身缺点,却又如蛇一般滑溜,让人抓不住任何弱点。
若说姜爵对谁又妒又羡,又厌又喜,那这人,绝对非白逍莫属。
最让姜爵忍无可忍的人,白逍小他一年,幼时,却曾经数次威逼利诱让姜爵喊他哥哥。
即使现在,不管口中称他王爷,还是称他元帅,白逍的眼中、心中,对他没有丝毫的敬畏,戏谑却是更多。
而姜爵让白逍嘲笑最多的,就是他多年不沾情\事这件事。而且,更过分的是,不分场合。
姜爵把口中的牛肉嚼成肉末,才咽下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本王咳咳春宵一度了?”
脸红了,不止脸红了,耳根都红了。
白逍忍住笑意,舀起一勺滑嫩嫩的豆腐,未经咀嚼,便滑入食道,咽下去道:“昨夜不知是哪位在人家姑娘门前星夜等候?难不成属下猜错了,王爷只是被允许进门了,却没有进洞?”
这人,这人根本就是
姜爵握住汤匙的手不住地颤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止住了要把一碗热汤泼在白逍脸上的冲动。
“本王的行程,有必要向你报备吗?”姜爵的声音满是愤怒,可是,周围坐着的兵士,都能听出他的色厉内荏。
大家一边不动声色的就餐,一边竖起耳朵听两人的对话,在端王手下吃亏吃多了,偶尔能够看到端王吃瘪,没有一个不觉得大快人心,恨不得个个回去捏个泥人,把副帅当土地一般供起来。
“王爷的行程,自然没有必要向属下报备。可是,不是王爷一直在说,‘同袍如兄弟’吗?兄弟之间,互相关心,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吗?还是王爷只是嘴上说说,其实,心里根本不屑与我们这些下属称兄道弟?”白逍这样说着,却是趁姜爵不注意,偷了他餐盘的一只酒酿丸子,迅速地吞下。
单论诡辩,姜爵自认不输任何人,可是,论起脸皮之厚和胡搅蛮缠来,十个他,也及不上一个白逍。
“你就算是兄弟,本王可是从来没有刺探过你的隐私。”姜爵想要从白逍的盘子中夹回一个丸子,筷子却被白逍死死地扣住。
“王爷想听吗?王爷想听,属下不介意把出生到现在所有的经历,事无巨细的告诉王爷哦。包括小时候逗弄过几个小朋友,第一次的宝贝儿长得什么样,最近一次的宝贝儿对属下的评价,事无巨细哟。如果王爷还嫌不够,属下不介意让王爷亲眼看看,甚至亲自感受。在王爷面前,属下忠诚无二,是不需要隐私的。”趁着姜爵气极之际,白逍又从他的餐盘里偷了一只丸子。
姜爵嗜酒,可是,工作期间,是绝对不会饮酒的,每天午餐的十只酒酿丸子,是他对自己最大的纵容和作弊。
今日,转眼间,却已被白逍抢去两个。简直就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谁稀罕看你的活春\宫!本王吃饱了,你自己慢慢吃吧。”姜爵说完,把筷子拍在桌子上,起身离席。
凡是食堂中用餐的人,都把自己的头埋到了餐盘中,待姜爵走出食堂一盏茶的功夫,才齐声爆发出一阵哄笑。
白逍看着姜爵震断的一双筷子,咽下一口豆腐自言自语道:“年龄越大,面皮反而越薄,越活越回去了。真是”
当天下午的操练,有一半的士兵被操得腿抽筋,三分之一的士兵在训练完之后狂吐,五分之一的士兵晕倒在了淋浴间,十分之一的士兵以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理由,被姜爵罚加练通宵。
从营属出来之后,姜爵直奔王府,之后几天,直到林茧离开京城,他都再没去过口福居。
除夕的宴饮上,姜爵再次大醉,不过,不同以往,酒醉的他,没有高歌,而是吼着白逍的名字,要与他决斗。
皇家珍藏的贡酒,白逍比姜爵喝得还多,却只是微醺,他倒是不介意与姜爵“决斗”,可是,皇帝一个凌厉的眼刀,让白逍乖乖的坐回原位,看着侍卫把被皇帝一个手刀打晕的姜爵扶回后宫。
然后,恋恋不舍的看了眼迅速退下的舞姬,跟众人一起山呼万岁,脚下微微踉跄的拎着酒壶,随着百官的队伍,踏出皇宫。
林茧赶在元宵节之前返回京城,本想趁着元宵节开业,推出她在新年期间研制的新口味的汤圆,可是,在商量开业时间时,若云却拽了拽她的衣袖,面带羞涩的红晕,没有音准地对她说,想要逛花灯节。
珠婶也说,她在十五要去庙里上香还愿,尽管觉得有些遗憾,林茧还是把开业时间往后推了两天。
十五这天,天还没亮,珠婶就让忠伯驾着马车带着她到城门前排队,准备一开城门,就赶去庙里上香。
林茧起床时,若云已经准备好早餐。看着若云脸上不知道是羞涩还是期待的红晕,林茧心里微微刺疼了一下。在若云这样的年龄,她要考虑的,却是如何讨好客人。用指甲掐了掐掌心,林茧让自己把这种不该有的嫉妒情绪压制下去。
林茧洗漱好到饭厅时,住在六条街之外的王俊元已经坐在了餐桌上,看着他神采奕奕、对若云和陈准言笑晏晏的笑脸,林茧也化开一个笑脸道:“早。”
王俊元转身,迎上林茧的目光道:“早上好,我刚听若云姑娘说你们今天晚上要去逛花灯节?”
果然,过了快一个月,林茧还是觉得王俊元对着她的笑容太过刺眼,不动声色地移开眼神,林茧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道:“陈准陪着若云去,我不去。”
王俊元脸色僵了片刻,却还是若无其事地笑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