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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妃贼 作者:维他命硬(纵横12.10.10完结)-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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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简单的命令。蛮人的粮草在每年收成之后会只留部落的口粮其他进献大汗,这些部落大多已包围之势临大汗部落而居,从而形成了一个大圈子将人口聚集在一起,凌茗瑾等人要做的,就是趁着现在的篝火祈雨大会前进内部大汗所居的部落,然后探明粮库所在。
她不知道大汉上头的人是谁,但从这两年的命令可以看出,那人应该是长安之人,虽然不是大庆百姓,但深受蛮人烧杀掠抢之苦的她举双手赞成这次的举动,大庆与蛮人迟早是要开战的,若是能赶在入冬前把这事解决了,玉门城就不至于才入秋就这么萧条了。
寒风猎猎与黑夜成了他们的掩护,欢歌阵阵成了他们的助力,不得不说他们运气极好,碰到了今天的篝火大会,潜入部落外围后,凌茗瑾掀起了一个帐篷的小角,见里面空无一人便让其他两人在外把风自己闪了进去。
蛮人的帐篷充斥着一股浓浓的奶香味与牛粪味,凌茗瑾在帐篷中翻找了一阵,找出了几件蛮人的衣裳,给自己换上衣裳正要出帐篷的时候,她看到了桌上的一块乳白色双鱼玉佩,玉佩只有一边,拿起一看,上面篆刻着一个小小的安字,看着安字刻缝里填满的金粉,凌茗瑾干笑,将玉佩收到了腰间,这种顺手牵羊的事她从来都做得这么大义凛然,看玉佩上的金粉应该值几个钱,拿回去找个典当铺买了,也能换些吃的。
出了帐篷后,她将衣裳交给子絮与男子换上,便又开始了前行,听闻蛮人的篝火大会一开就是一夜,所以这一夜对他们来说,是上天眷顾的一夜,想到这凌茗瑾忍不住的跺了跺脚,皱着骨子憎恨的看了两眼脚底。若不是阎罗的什么破试验,自己现在指不定是在喝着咖啡看着电视,哪里要受这样的苦。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发现粮库。凌茗瑾心中反复呢喃着这句,小心翼翼的环顾四周前行,他们现在已经穿过了部落外围进入了核心地带,若是估计得不差,再穿过几个部落应该就可以抵达大汗所在的中心地区。
每个部落都在举行篝火大会,一路走来他们也就见到了几个喝醉了酒的大汉,但夜路走多了总会遇鬼,凌茗瑾三人在穿过一个部落的时候,被几名巡逻的蛮人发现了。
凌茗瑾等人没有跑,因为一跑只会引起他们的怀疑,看着三名蛮人慢慢走进,她压了压头上的帽子,眯起了双眼。
就在三个蛮人走到他们前身的时候,他们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出手了,男子名叫戎歌,是几人中武艺最弱的人,但这份相对而言的最弱对上一个精壮的蛮人来说,胜了不止十筹。只见他一记翻身锁喉,就轻易的捏住了蛮人的脖子将其扳倒在地没了气息。子絮虽是女子,出手狠辣却远胜戎歌,她猛然抬腿,小小的身躯爆发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力量,在蛮人条件反射捂住下体要痛呼出声的时候,她一抬左手肘,将其牙齿全数打碎,右手同时击向了蛮人咽喉。
只听一声细微的卡擦声,蛮人的脖子就如同奄了的太阳花一般垂了下去,在其倒地之时子絮迅速出手将其接住,拖入了草丛之中。
几人之中凌茗瑾出手反而最轻,她不过是用银针插住了蛮人的百会穴与四神聪穴使其昏迷,然后拖入草丛,虽然此人醒来之后会有癫痫之症,但比之夺其性命来说好上许多倍,她去过地府,知道那里是什么模样。
繁星满天,明月当空,寒风瑟瑟,有道是夜黑风高夜,杀人正当时。无数人歌颂赞扬的黑夜,有着无数人都难以想象的肮脏黑暗。听着蛮人豪迈粗狂的歌声,凌茗瑾心中嘘嘘发酸,不免感慨了几句,饮着寒风深入蛮人部落,为大庆百姓做一件大事,是何等的霸气悲壮。
若是大庆的百姓都知道这几位英雄是被那一粒小得比瓜子仁还要小的解药拼命,恐怕谁也得丢来几个同情的眼神,少不得的还要热泪盈眶。
这一夜,若是失败,就是死无葬身之地,若是成功?那也就是继续回去当着自己的大乞丐,受人白眼,这等风光的利民之举,向来都是他们这些行走在黑夜之中的人做而最后冠上那些冷眼旁观之人的大名。
不过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炮灰罢了,凌茗瑾自嘲的勾起了嘴角,抛下了脑中思绪,凌厉的眼神顶上了前头那个比之前经过的部落更加繁荣繁华的部落。
能在蛮横粗狂的蛮人部落群中明目张胆的彰显着自己的与众不同,也就只有部落推选出现的大汗有这个胆子。
寒风呼啸,凌茗瑾系紧了腰带,拉了拉帽檐,带着戎歌子絮消失在了夜色中。大汗居住的部落不比其他,就算是篝火大会,也会有把守之人,所以凌茗瑾还得找个不显眼守卫薄弱的地方潜进去。
只有栏杆围住的部落,在这样的深秋寒夜,总有许多防守的漏洞,凌茗瑾三人饶过几个看守塔,就在一处帐篷之后找打了漏洞潜了进去,篝火大会在部落中间的空地举行,按着凌茗瑾的猜测,粮库是部落的命脉,断不会设在外围,要一个个帐篷的查看,实在是不便,于是她心生一计,掏出了怀里的火折子,借着寒冽的秋风,吹出了火星子。
若是起火,那部落的人最紧张的,除了大汗的性命,就是粮库的安全。她与戎歌子絮使了个眼神,在他们耳边细语交代了两声,然后她手中的火折子就化为了黑夜里的一颗流星,向着一处飘着部落标识旗帜的帐篷划落。
流星带着火星沫子,在黑夜里忽暗忽明的就如睁眼闭眼的怪兽,深秋天干物燥,就算是星星之火也可燎原,更何况凌茗瑾在火折子落下后,又加了一脚踢翻了一旁的火架子加大了火势。
为了让草原上早些燃起一场绚烂而壮观的大火,也为了完成自己那个极难完成的任务,凌茗瑾三人没有心痛帐篷的精美也没有担忧蛮人日后生活的博大心怀,他们又陆续踢倒了许多火架子,然后躲到了暗处观察。
草原的风,是一个暴躁的汉子,饶是如此温和的火在他的挑拨下,也变得熊熊高涨了起来,一场足以烧毁大半个大汗部落帐篷的大火,正在一步步提升着草原的温度,温暖了三颗被寒风吹得嘴唇发紫鼻子通红之人的心。
瘫坐在一处不会被火势波及不会被人发觉的木板后,凌茗瑾细数着时间的流逝,不时探头看着手舞足蹈的蛮人们,无聊的揉了揉被风吹得麻木的鼻子,打了个哈欠。
“看,他们动了。”
就在她搓揉着双手取暖的时候,一旁关注着蛮人的戎歌扯了扯她的衣袖,凌茗瑾闻言探头,勾起了嘴角,熊熊燃起的大火散发着灼人的温度,她抹了抹头顶正要滑落的汗滴,看着前头不远处的蛮人们开始慌乱开始奔进未着火的帐篷拿出了盛水的器具躁动起来。
大火熊熊,不时炸起一团火球,吓得蛮人们连连退后,木板后凌茗瑾清澈的双眼格外明亮,眼中两团跳动的火焰就像她此刻的心情一般时而收缩时而涨大。她紧紧盯着慌乱的蛮人们,看着他们护着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匆匆走去了别处的时候,她扬了扬手,跟了上去。
蛮人已经慌乱,根本不会想到三个罪魁祸首已经潜进了他们中间盯上了他们的命脉。被蛮人护着的男子是他们的大汗,就如凌茗瑾预料的一般,他们去的地方,就是粮库。站在人群中看着大汗带着几名高壮的汉子停在了一个比其他帐篷打了数倍的帐篷前掀开了帘门,凌茗瑾与戎歌子絮点了点头,拉低了帽檐,消失在了慌乱的人群中……



003:一骑绝尘,孤身入长安
焱显年间五十六年冬至,蛮人粮库无故失火,为求生路,蛮人大汗亲入大庆,与皇上立下一份契约,蛮人深入草原移居大漠,大庆给予其一年粮食。
这一年的冬至,玉门城比以往安宁了许多,无数举家带口逃往别处的百姓回城,一直在玉门城内巡逻的铁骑兵也少了大半,虽然那场大火烧了大半个草原使得寒风悉数卷入玉门城,但没有蛮人南下的骚扰百姓就以知足,闲暇之际,他们还会提起那场烧了整整三日让人谈之色变最后因天降大雨才熄灭的大火,也会提起一直住在破庙里的五个乞丐怎的在入冬之前就突然消失,更让他们津津乐道的,是城北那个铁匠铺的铁匠,也在那日坐着马车卷铺盖离开了玉门城,据说是去了长安做大买卖去了,言语之间他们故作平静的掩饰住了自己的羡慕嫉妒,只是那双浊黄的眼睛格外明亮,长安可是个好地方,在这个消息蔽塞偏僻的边塞,凡是能与长安沾上一点关系的人或事,都会成为他们闲暇时的谈资。
焱显年间五十七年开春,许多商贾小贩都嗅到了一丝金银的铜臭味,怀抱着家人的期盼与满腹的理想开始了一年的拼搏。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清晨入长安的官道上,熙熙攘攘的挤着一长排等着交了进城钱进城做买卖的小贩,也有许多早早的就守在了官道两旁摆起了摊子,每年开春,长安里的那些贵人都会出城踏青,若是可以不用交十文钱的进城费也能赚到钱,那就可以剩下了十个馒头,带了回去也可以够家里老婆孩子吃上两天的了,看着身前的两担小橘子,小贩心中美滋滋的想着,等自己存够了钱,再进城租个铺子,再赚了钱,就去开个酒楼,全家都搬到长安里去住,那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小人物心里总是有很多美好又不切实际的幻想,小贩这么想并没有错,错的,是一匹马,一匹不时撅着马蹄打着响鼻的黑马。
看着两担自己与老婆摘了两日的小橘子在马蹄下变成了渣,小贩心中的痛苦就像一个故事里的小人物一般,将一个鸡蛋打碎的损失扩大到了一个农场的高度。唯一不同的是,那是一个鸡蛋,而这是他所有值钱的家当。
怒喝与咆哮,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爆发了出来,瞬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而刚刚下马的马主人,也自然而然的成了所有人眼中的人渣败类。
小贩的痛哭流涕心疾首得到了人们的同情,所以在他开出了高出两担小橘子五倍的赔偿价格的时候,人们还是面露憎恨鄙夷的看着马主人,时而小声时而高声的议论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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