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途之屋-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夷鞘彼勾髯琶嫔矗蚜橙颊谧×恕O衷诤苌儆腥舜髅嫔戳耍绕涫悄侵帧7凑强雌鹄春芄殴郑揖醯米詈檬窃し劳蛞唬桶阉某蹬坪怕爰窍鲁肆恕�
问:告诉陪审团这个戴面纱的女人来加油站的经过。
答:好的,先生。看到有人来了,我就从办公室跑出来。我问她:「加油?」她点了点头。我说:「多少?」类似这样的话。然后,我往她的车里加了五加仑的油。
法官:法庭将不允许提供这种无聊的证言。而且也不希望有不适宜的笑声。法警,把扰乱公堂秩序的人驱逐出去。检察官先生,继续。
问:在你往福特车的油箱里加了五加仑油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柯林斯先生?
答:她给了我一张一美元的钞票后,没等找零钱就开车走了。这也是让我记住她的原因之一。
问:她开往什么方向?
答:就是向着马里恩车站不远处那个发生凶杀案的房子的方向去了。
安杰尔先生:我抗议,法官大人,证人的回答暗示着没有根据的结论。根据证人自己的证词,他的加油站离马里恩车站还有三英里远。而且,证人回答问题的方式很显然有先入为主的成分。
波林杰先生:如果能说车子是朝特伦顿方向开走的,法官大人,也就可以说是朝凶杀案现场的方向开走的。我们讨论的是方向,而不是目的地。
法官:你说的对,波林杰先生。但是证人的回答确实有暗示的成份,刚才的回答无效。
问:福特车是朝着卡姆登的方向开走的吗?
答:不是,先生。它是从卡姆登一开来的,朝着特伦顿方向开走的。
问:柯林斯先生,我现在向你出示控方证物第43号。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答:是的,先生。这是在费城发现的那辆废弃的车里的那个女人的面纱……
安杰尔先生:抗议……
波林杰先生:不要扩大范围,柯林斯先生。我想问的只是你自己观察到和知道的事实。很好,这是一个女人的面纱。你认得这面纱吗?
答:是的,先生。
问:你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哪儿?
答:就在那天晚上来我加油站的那个女人的脸上。
问:能不能请被告人站起来?现在,柯林斯先生,仔细看看被告人。你以前曾经见过她吗?
答:是的,先生。
问:什么时间,在哪儿,在什么情况下?
答:她就是那天开着福特车来加油站的那个女人。
法警:注意法庭秩序,注意法庭秩序。
波林杰先生:我的问题完了,辩方律师,请你发问。
安杰尔先生对控方证人的询问:
问:柯林斯先生,既然你在兰伯顿路的那个地方开加油站已经有九年了,我可不可以假定你的加油站很繁忙呢?
波林杰先生:我反对,法官大人。
问:没关系。你的生意好吗,柯林斯先生?
答:还可以。
问:可以到这九年来你还能维持你的生意?
答:是的。
问:一年会有成千上万辆汽车到你那里去加油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汽车服务,是不是?
答:嗯,我想是吧。
问:你想是吧,如果要你说,会有多少辆车呢?只是估计一下。你会说上个月有多少辆车到你那里加过油呢?
答:这很难说。我没有记录过这个。
问:那你肯定也应该有个概念吧?100? 1000? 5000?
答:我说不出来。我告诉你,我不知道。反正有很多。
问:你不能更精确地告诉我们?如果一个月X00辆,一天会有多少辆呢?
答:大约3辆吧。肯定要更多的。
间:每天多过3辆。30辆?
答:嗯,具体我不清楚,我想差不多吧,是的。
问:每天30辆车。那差不多就是900辆一个月了?
答:当然。
问:那么,自从6月1日到现在你已经为大约一千辆汽车加过油了?
答:如果你要这样说,也没错。
问:那么在经过一个月之后,在你同1000个开车的人说过话之后,在你为1000辆车的油箱里加过油之后,你还能这么清楚地记得其中的一辆车,而且现在在这里还能描述出这辆车和开车的人?
答:我说过为什么我能记住。那天下着雨。
问:从6月1日到现在精确地说有五天下过雨,柯林斯先生。你能把这五天发生的事都记得这么清楚吗?
答:不,但是我那天还解雇了我的伙计……
问:解雇一个伙计能让你记住1000辆车以前的一辆过路的车?
答:我还给石油公司的人打过电话……
问:柯林斯先生,今年你只有在5月31日和6月1日,发现汽油的储存量不够吗?
答:不是。
问:我明白了。柯林斯先生,你作证说你曾经记下了你刚才认出的那辆福特汽车的车牌号码。我可以看看记着号码的那张纸吗?
答:我现在没带在身上。
问:它在哪儿?
答:在我另外一件西服里。
问:你另外一件西服在哪儿?
答:家里。
法警:注意法庭秩序,注意法庭秩序。
波林杰先生:证人会尽快提供那张纸的。
安杰尔先生:我能不能请求检察官把询问的主导权留给辩方律师呢?
答:我明天会带来那张纸条的。
问:就是那张纸条吗?
答:当然。
问:不是复制品?
波林杰先生:法官大人,我强烈抗议辩方律师的暗示。控方会鉴定证人提供的纸条的真伪。今天没有提供只是一个不幸的疏忽。
安杰尔先生:我也强烈抗议,法官大人,检察官的证言。
法官:我想你可以先暂时放下这个问题,辩方律师。等到证物被提供时再继续。
问:柯林斯先生,从这个戴着面纱的女人进入你的加油站一直到离开,大约有多长时间?
答:五分钟左右。
问:五分钟左右。你刚才还说过你往她的车里加了五加仑的汽油,这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答:多长时间?我想,占了大部分时间吧。可能是四分钟。我在拧开油箱盖和拧上时有些费劲。螺丝扣有点生锈了。
问:用了五分钟的四分钟。那么,你大部分时间是在汽车的油箱那里忙着。油箱在汽车的什么地方?
答:当然是在后面了。
问:在后面。在这五分钟里,那个戴面纱的女人有没有从车里出来过?
答:她一直坐在方向盘的后面。
问:那么,你在这五分钟的四分钟里是不能看到她的了?
答:嗯,不能。
问:那么可以说,你实际看到这个女人的时间一共只有一分钟了?
答:是的,如果这样算的话。
问:如果这样算的话。你觉得应该怎么样?不是这样算吗?五减去四不是等于一吗?
答:是的。
问:那么,好吧。在你看到她的这一分钟里,你看到了这个戴着面纱的女人外形的多少?
答:哦,大部分吧。
问:你能不能再具体点?
答:嗯……
问:你看见她的腰部了吗?
答:嗯,那倒没有。我说过,她一直坐在方向盘后面。没开车门,我只看到她胸部以上。
问:根据你所看到的部分,她穿着什么?
答:一顶大的软帽还有那种大衣。
问:哪种大衣?
答:就是那种宽松的。
问:它是什么颜色的?
答:我也说不好。反正是暗色的。
问:暗色?蓝色?黑色?棕色?
答:我不能确定。
问:柯林斯先生,这个女人开车进来时还是白天,不是吗?
答:是的,先生。要是按照标准时间来说,才7点过一点儿。
问:在大白天,你还是不能说出她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答:不敢肯定。不过,我可以跟你说,她的衣服是暗色的。
问:你的意思是说你记不清她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答:我记得它是暗色的。
问:可是你看到了她的衣服,不是吗?
答:我刚才是这样说的。
问:那么就是说,你在6月1日晚上的时候知道她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可是今天你不知道她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了。对吗?
答:照你这么说,我那时也不知道。我当时没有注意她衣服的颜色。只知道那是一件暗色的大衣。
问:可你注意到了她的外貌?
答:是的。
问:你很注意她的外貌,所以你坐在证人的椅子上都能辨别出被告就是你一个月前看到的开福特车的女人,是吗?
答:是的。
问:但是你却不记得她的衣服是什么颜色了?
答:不记得了。
问:她的帽子是什么颜色的?
答:我不知道。是顶软……
问:她有没有戴手套?
答:我想不起来了。
问:那你只看到她胸部以上的部分?
答:是的。
问:你看到她的时间一共才一分钟?
答:差不多。
问:她戴着黑色的面纱把脸完全地遮住了,是吗?
答:是的
问:那么即使如此,你也还能确定被告就是你看到的福特车上的女人吗?
答:唔,她们从体型上看是一样的。
问:噢,她们从体型上看是一样的。你的意思,当然啦,是指她们的体型在胸部以上是一样的。对不对?
答:嗯,我猜是这样的吧。
问:你猜是这样。你的证言是靠猜的还是你知道的?
波林杰先生: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以这种质问的方式困扰我的证人。这种无意义的询问该……
法官:辩方律师有权质疑,检察官先生,证人在作证时记忆力的可靠程度。辩方律师,请继续。
问:柯林斯先生,你说过这辆福特双人汽车是在6月1日晚8点5分开进你的加油站的。这是一个肯定的陈述,还是也是你猜的呢?
答:不,先生。不是猜的。当时,我办公室的钟的确指着8点5分。一秒都不差。
问:你在加油的汽车进来的时候看你办公室的钟?这是你的一个习惯吗,柯林斯先生?
答:是我正在看时间的时候,她正好开车进来。我已经说过了她进来时,我正在和石油公司的人打电话。我正在质问他们在接到我早晨的电话后,为什么一整天也没派车送油来。当时我说:「瞧瞧,已经都8点5分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