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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窥视了他三年-第2章

小说: 我窥视了他三年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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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我是从来不吃早饭的,一是因为起床比较晚,二来我对食堂的早餐向来不感冒。就连午餐我都很少在食堂吃。而现在我则每天都习惯了坚持晨练,然后在晨练之后去食堂最里边靠墙的位置上坐下,等待着他在我面前出现。他不仅每次吃饭的时间是固定的,就连吃饭的位置基本上也是固定的,有时候人多占不到地方的时候,他也不会离开那附近区域太远,我则永远的选择在他对面的隔一张桌子距离的位置。
  虽然坐得这么近,他却从来都没有看我一眼,因为他吃饭的时候从不抬头四处张望,甚至于眼睛只集中在饭盘的6平方分米面积,而只是认真又仔细的品尝着,细嚼慢咽,似乎周围的人和事都跟他毫无关系。
  除此之外,我还掌握了他去浴池洗澡的大致时间表,我发现他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很有规律的,他每隔一天大概就要去洗一次澡,有时候甚至一天一次。洗澡的次数远远的超过了我所见过的所有男生。这也同样影响了我的洗澡频率,引的同学们都纷纷猜测我交女朋友了。交了女朋友的男生一般就如同脱胎换骨般,浑身的种种无论当初变的多么混乱都会立刻变的周正。干净,有规律。衣服要勤洗勤换,床铺要清洁,整齐。头发永远都梳的朝气蓬蓬,每天照镜子的次数成n的阶层递增。吃喝玩乐要尽量减少,但档次要上来。油头粉面,话头如流,骂人不带脏字。每天作息规律,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心情永佳。最好不逃课,做三好学生。
  听到同学们整理了这么一大套〃大学生恋爱规律〃然后再往我身上这么一按,我回头一想,活生生居然就是我现在的生活状态。我听着他们的一唱一和,真是百口莫辩。虽然也拿不出个理由来,可是我就是不承认。我说我突然变干净了不行吗,我突然醒悟过来,从前的生活是在浪费青春,浪费金钱,辜负国家的培养,对不起父母,所以我突然良心发现了,所以突然弃暗投明了,突然改过从新了,不行吗,不行吗?
  最后在我几近疯狂的辩解后,他们也只得一顿嘲笑,甚至骂我是神经。或者说我有洁癖,我也只能一笑置之,就算拉倒。
  大二,5月末,天气刚转暖,这个时候穿着外套或是脱下去均不会感到不舒服,我向着镜子照了又照,把自己打扮的干净立整些,为的是制造能与枫在校园里每次的〃偶遇〃。我都会是自己最佳的状态。
  当然,最让我疯狂的还是能和他〃一起〃洗澡,经过这么多次的〃同洗〃后,我早已对他的身体了若指掌。他的身体略微瘦,但是配上了白皙的肤色就显得很健康,尤其是粘上了水珠,亮荧荧的,也突显出了他肌肉的柔美。。。看的越多,我的心就越加痴迷,同时也更加对他死心塌地。
  正是因为这样的机会,才使我们在每次赤诚相见时,我的内心深处总是徜徉着那样一种原始的暨动。这种暨动没有激|情,没有冲动,不求回报,曲意逢迎。这种暨动的最直接表现就是让我变的心神不宁,胡思乱想。而且那种那种迫切的想和他认识的念头越来越强。
  但是我始终也没和他说话,虽然有几次我就在他的旁边,我戴着个平镜做掩饰瞧无生息却执着的盯着他目不转睛;有几次我在他身边不远穿衣,换鞋,有几次他迎面而来,我们擦肩而过。。。。。。甚至,有几次我们目光相遇,但是谁也没有主动开口。
  所有的这些都是平常的,不仅平常,简直平凡至极。这不禁使我失望,也有些怀疑自己的观察是否够仔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直人了,我有些不甘心,那些日子里,他简直就成为了我生活的全部了,不管是白天夜里,他都是我陪伴在我身边的常客,如果有哪一天他突然不见了,我真的不知道会怎样。有时候,我想,其实就这样也挺好,能随时随地的看到他,能时时刻刻的守着他,能了解他的一切,能知道他此时此刻是安全的也是一种幸福。
  同学,看过《重庆森林》吗?
  看过。
  林青霞和金城武是什么关系?
  没关系!
  没过多久,我便发现了一件事情,胡晨枫每到周日的时候上午都会出去一躺,然后到中午才会回来,有时甚至更晚,而且每次回来情绪都会有一定起伏,这些细节可以从他表情的极小变化中看出来,他的不苟言笑其实正说明了他的心事重重,以及他走路的步速这个时候都会明显的加速,而且眼睛这个时候通常都是漫无目的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低着头走,不向以往那么随意。
  这对我有一定的引诱性,我找了个适当的时间去跟踪他,看看他去什么地方。那天非常晴朗,他象是经过了一番收拾才悠闲的从我的寝室门前经过,我很自然的跟在了他的身后。在学校的校园里穿梭,出了北门,坐上了一辆公车,我坐在了他的身后,他的眼睛一直望着车外转瞬即逝的风景,静得有些出奇。我的心也从他的身上飘到了窗外那绚烂的景色,似乎能感同身受。
  车开到一处类似于杂货市场的附近,他下了车,我紧跟其后。街边各种各样的吆喝叫卖声,热闹非常,人潮传动。他走在人群中,突然脚步变慢了下来,好象在感受这置身于众人之中的奇妙感觉。我走在他不远的身后,前边影影错错,此起彼伏,但是我却生怕让他走失,远处突然响起了几声悠扬的钟响,这悠扬、悦耳的钟声,飞出楼群,弥散在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我看见在回荡着钟声的天空上,掠过一群群鸽子,放飞着人们的心情。。。。。。似乎能宁静人的心灵,使人暂时忘记尘嚣,随著晨昏的祷告声,仿佛是馨香的祭上升。
  这钟声当然是来源于一座古老却神圣的教堂。那教堂披着墨绿色的外围、洋葱头形的顶端,神秘幽深的窗棂,赭红色的砖墙,当然最醒目的还是那大大的红十字架。当我们渐渐的走出喧嚷的人群,走近这广阔神圣的教堂,教堂前边鸽群飞掠,啄食。我不禁为这宏伟壮观的感觉所感染。
  胡晨枫果然慢慢的走近教堂,我恍然大悟,原来他每周出来就是来这个地方。
  在我驻足的当,他在广场上蹲下喂了会儿鸽子,然后才向教堂里走去。
  那一次是我第一次走进教堂,也是第一次在做礼拜的日子里听到牧师做功课。不仅是台上坐着的庄严的老人,还是在我斜前方端坐肃穆的面无表情的胡晨枫。都让我痴狂不已。
  我坐在胡晨枫的后边,盯着他的背景,他的侧影那半张脸就象是造型师精心塑造出来似的,完美之极。他丝毫不动声色,当牧师讲功课的时候,他便静静的凝听。大家祈祷时,他也会闭上眼睛,虽然不见丝毫心灵上的起伏,但却感觉他安静得似乎在想一些事情。
  功课结束后,接近中午,善男信女们渐渐的退去,但是他却依然会在教堂里坐上一阵子,那一阵子是我最摇摆不定的时候,因为已经没有人群为我做掩护,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身影必然会无所遁行。但是另一方面,我又在想他也许并不记得我,不过这之后在学校里遇见他就会有所顾忌。所以,我一般还是会提前来到教堂外,隔远的观察他的动静。然后等他出来后,再慢慢的跟在他的身后,回到学校。每周如此,我也越来越熟悉了教堂的环境,也慢满的喜欢上了那种静谧空无的气氛。
  就这样,一直持续了两个月,他的生活基本上没有改变,每天的生活只是在不断的重复着昨天的事,毫无新意,也了无生趣,我甚至想在某一个角度上他是在浪费生命,消磨着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但是他依旧能乐此不疲,明日复今日的活着。我不禁感叹他惊人的毅力。
  然而这个时候我对他关注的热度却降下来了。我不得不承认人与人是有差别的,让一个过惯了自己的随意生活的人去照着别人的模式去生活,尤其是象胡晨枫那样的人,确实有一定难度。而事实上,我真的应该好好顾及一下自己的事了,学期末转眼将至,这两个月来我一直就没怎么听过课,象我这样的优秀生要是挂科可就闹笑话了,还有我这些天似乎是晨昏颠倒了,晚上的觉总是觉不够,导致白天也昏昏沉沉的。表面上风风光光的我其实内里的生活早已经乱其八糟。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觉得这样的单方面的在一旁窥视总是徒劳的,如果没有机会和他成为面对面谈话的公平的朋友,我也不可能走近他的内心,也终究没有知道他到底是不是同志。所以我与其说是累了,不如说是放弃了。我不得不改变回最初的我,这也就是舍小家保大家的意思,我想这样做才是理性的,毕竟,胡晨枫他和我既不是朋友,也并不熟识,我们甚至可以用陌生人来形容,如果没有那次活动我意外的听到他的名字和那间同志酒吧。我们现在就是名副其实的陌生人没错,不过现在的我之于他,也许同样也是不折不扣的陌生人。我不确定他是否知道有我这样一个人。
  于是,我在那两个月的努力无果后,就毅然的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轨道上。事实上,我也并没有太大伤心,因为我没有损失什么,他确实在我的心里真实的存在过。并且我想不管将来如何发展,他都会成为我生命中的一段美好回忆。就让一切就此结束吧,我欣喜的想。
  5月,我周身的事越来越繁杂起来,一边忙着入党的申请,一边又有学校的各种活动,而我做为院里的学生会骨干,各种活动都必须参加,还有最要紧的是得准备夏季每年一次的全国高等英语四级考试,这时候我才体会到了时间的紧迫性,这和之前那样的闲置舒适简直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不仅没有时间考虑他的生活了,他过的怎么样,在有一段时间内,我甚至于忘了他。脑袋里装的竟是各种各样总也忙不完的事务和它们的排列顺序。要时时刻刻的想到什么时间做什么,还有事先需要做什么样的准备。在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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