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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暗夜生涯有点儿狂-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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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章 擒贼先擒王() 
秃顶老二的军队,很快也追了上来。

    林光看着他们慢慢走近的鞋子,一跃而起,匕首直接插入对方的后脚跟的筋,横向一划。那人立刻扑地,连叫声都没有发出。

    林光又爬到他的面前,匕首入口,那人白眼一翻,不知是死是活。

    只是他飞溅的血液,撒湿了杂草根下的土地,不知道这里这么旺的杂草,是不是就是因为无数人的鲜血?0与此同时,小饭和小菜也轻盈起身,再次俯身下去时已经带走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0苏想手里是一个手掌宽的大刀,一刀下去,温热的鲜血喷射了前面那个从未发现身边异状的人一身。

    “啊!谁喷我?”那人大叫一声,林光看到,他的眼角有一条蜈蚣一样的刀疤。

    本来正在小心搜寻的人,此刻都疑惑地看向这个刀疤男。

    趁此机会,林光这边的几个人手起刀落,又是几条生命消失在不起眼的角落。

    而那些看向他的人目光渐渐变得惊恐了起来,因为此刻的刀疤男,侧脸尽是滴答滴答留下的艳红液体。他本来绿色的衬衫被鲜血一染,也成了乌色的一片 。刀疤却是更加醒目,此刻的他,整个人好像都一个刚从炼狱之中浴血焚身的人。“啊!地上有尸体!”是伪娘学着秃顶老二的声音大叫。

    众人不疑有他,纷纷往地上看去。

    林光这边的人趁此机会,一跃而起,又袭击了几个,从刚刚的行动上看起来身手比较好的人。

    秃顶老二这边的人惊诧的眉毛几乎要把额头挤破,又惊又惧的表情让林光这边的人信心大起。

    于是,纷纷跃起,争相屠杀身边精神恍惚未定的敌人。

    林光挑起嘴角,长长的睫毛遮住内心的想法,看起来如同一个阳光慵懒的学生。

    没有人知道这场看似稳胜不赔的战斗,背后其实经过了多少深思熟虑的细节。

    林光之所以要把对方引到旷野上来战,是因为自己知道。对方最大的优势便是毒,而旷野之风,则是毒的最大克星。0无论多么强大的毒性,如果想全面歼灭对方的人,必须在一些不透风的地方才好。在旷野上作战,又怎么可能不透风,所以,当一支队伍的战斗优势一旦失去,就是平庸,没有什么希望。

    然后便是心理战,当周围的战友突然扑地而死,当那些死了的人连声音都发不出,当首领发出惊悚的尖叫……一切,就变得无比脆弱。00“林哥,没有找到秃顶老二!”阿遥大声说。

    此时,对方的人已经基本上全都倒地,剩下的十多个跪求加入混混帮,如今被捆成串等候发落。0“什么?”自己居然忘记了,最先应该杀死的就是秃顶老二!林光一惊,黯然自责。

    “林哥,别自责了,我们能完胜而归已经很幸运了,更何况还是深入敌营。”苏想看他眼光不对,出声安慰。0“不对,”林光思考着秃顶老二可能去的地方,仔细回想每一个细节。

    林光抬起睫毛,顿了顿说:“小菜和小饭,各带三十个人在草原上找。苏想和伪娘一起跟我来!剩下的人由阿遥带领,带在原地等着大家汇合。”

    林光三人径直往小楼走去,一路走来,竟然没有见到秃顶老二的身影。

    小楼已是人去楼空,只有几个负责清洁什么的,偶尔路过林光身边。

    几个人大遥大摆地往二楼走,一路上竟然没有阻拦。真是没有想到,秃顶老二为了自己竟然下如此血本,连小楼警卫都没有留。

    二楼的会议室依然门窗紧关,仿佛从来都没有人进来过。

    林光突然听到房间里有电话铃响,但是无奈,自己的防毒面具炸厂房时不幸扔掉。如今只有苏想和伪娘有,最终决定,林光和伪娘进去。苏想一个人先在外面,有情况立刻往外跑。

    接通电话,果断扩音。

    “老二,事情办的怎么样了?”极有可能是井田,不过他的声音为什么有些熟悉呢?林光不及多想,示意伪娘说“事情已经成功了”。0

番外 之露露() 
番外之露露

    仗剑骑马破尘来

    曾经的自己,很认真地想过,我的少年会以何种方式出现。

    他,虽然不至于白衣飘飘仗剑骑马,但也必是温柔善良慵懒锋利……

    哦,忘记说了,我的名字是金露萱。

    如果你愿意听的话,请听我细细讲来,露露的良人,何处觅得。

    那是我记忆中,唯一一场倾城盛大的宴会。虽然,我的表现很糗。

    好吧,我承认,我从来没有那么尴尬过。

    当爸爸匆匆把我从学校接到碧落山庄的时候,我身上穿的是短袖短裤。这样的行头,在宴会厅表现得极其相当不专业。

    还好,爸爸把我以前的礼服带过来了一件,服装师略略一裁,居然……太窄。

    好吧,我承认是自己又胖了。

    无论如何,当我费尽心思地把自己塞进那套衣服时,宴会已经开始了大半。

    果断混进人群,我吃我喝我很低调。

    没过多久,便被爸爸拉到林伯伯面前问好。

    其实,爸爸那点儿小心思再也明显不过了,就是……把我许配给林洛。

    我和林洛是从开裆裤玩到现在的……呃……青梅竹马。

    当然了,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马都会在一起。譬如说:我和林洛。

    据说,我们两个从***医院里面抱出来的那天,就开始抢东西,一直到……他和颜夕离家出走。

    不过也怪林洛,记得六岁的时候一起洗泡泡浴,他就爱抢我这边的泡泡。

    当时的我,可是“人不犯我,我也犯人”,更何况……哼哼……林洛的小拇指头,当时就被我咬得鲜血直流,场面很黄很暴力。

    只不过,一起洗泡泡浴的事儿,算是被伯伯和爸爸记住了。

    喏,又提了。我愤愤地看向林伯伯身边的林洛。

    咦?不对,他为什么叫林伯伯“首席”,而且手指头被我咬伤的疤也不见了。

    错了,他绝对不是林洛,他的气魄要林洛的舒服多了。只是,慵懒的桃花眼和犹如玉砌的薄唇,有那么一点点妖孽罢了。

    我心里面虽然质疑,但是,依然不忘记嘴角抽抽的笑。初次见面嘛,礼貌礼貌。

    这个男生貌似很有点儿想离开的样子,嗯,这点儿倒和我一样。在林伯伯的威严面前,总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自在。

    “林伯伯,我们去取点蛋糕。”我附和着他的借口。

    他似乎有点儿兴奋过头了,居然一把拉住我的手跑开。

    不过,为什么我有点儿喜欢这样的感觉呢?

    “呼,终于解放了!”他神采奕奕地吁口气,仿佛刚刚看起来慵懒无比的那个人不是他。

    “你是谁,别告诉我你是林洛。”不知道为什么,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有点儿小得意。

    他眉目温柔,看起来并不惊讶:“我想说,我是林光……不过,你怎么看出来我不是林洛呢?”

    “小时候有一次我们一起闯了祸,他为了保护我而在右手的尾指处留下一个小小的疤,这是其一。”暂且把我咬伤而留下的疤,冠以美好的理由。毕竟在外人面前嘛,相亲相爱的形象是要保持的,所以我果断扯了个谎。

    原来,这个长眼薄唇的男人叫林光。怪不得,他的气魄,有那么一点点儿……阳光温暖。

    他是我们隔壁学校设计学院的某男子,离得这么近,居然没有被我那号称美男探测仪的闺蜜苏晴探测到。

    苏晴小童鞋,你貌似该改行了呢。

    由于我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竟然没有注意到林光说了些什么。

    “所以,我想趁着宴会离开,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林光的表情十分期待,好像想让我帮他一样。

    让我帮忙?我顿了顿,一本正经地笑:“金伯伯作这样的事肯定有他的原因,你要不就先答应做一段,慢慢就会理解这一切的,反正在这里也挺好的啊。”伦家拒绝的理由可是相当委婉。

第三十一章 以毒攻毒(三)之夜色澎湃() 
“哈哈,秃顶老二说的果真没错!真的有人会来,也不妄我们在这里喂了这么久蚊子。”一个胖胖矮矮的男人一脸夸张的笑,说:“我们冲啊!杀掉一个人帮派奖励三百块钱!”

    我晕,不是一般都很贵的吗?少说也应该上千吧?这到底是不是**……林光腹诽,更重要的是,不是领头应该贵一点儿的吗?

    “不对啊?秃顶老二说,如果我们杀对方一个人会给我们六百,你们怎么只有三百呢?”林光的声音很是惊讶无害,防毒面具下是他戏谑地笑容。

    “什么?秃顶老二让你们来杀我们?”那个矮胖男人准确地捕捉到了林光说的话的重点,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对啊!而且是六百一个人,难道是因为你们人多?那不是应该便宜点儿吗?”林光嘟嘟囔囔地对着旁边的小菜说,好像有点儿迷惑。

    对面的人显然就不这么淡定了,矮胖男人的脸变得一片通红。其他本来摩拳擦掌的人也开始疑惑,将信将疑的样子十分可笑。

    其实一看到他们出现,林光就猜到了他们在落水的境地绝对好不到哪里去,至少老二当权时不会太好。

    因为,矮胖男人是目前林光见过的,直接叫落水盟老二为“秃顶老二”的帮众。而这,极可能是因为老大没死时,他和秃顶老二的地位差不多,甚至有可能是帮中元老什么的。

    而现在,秃顶老二把他支配到这里来,应该是是想借混混帮手清理掉他们。然后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秃顶老二再把打得大有内伤的混混帮消灭得一干二净。

    好一个一环套一环,秃顶老二真是好心机。

    “不要吵了!”矮胖男人一句话,全场鸦雀。

    那男人又转向林光,从肥肥的脸上挤出一丝丝有点儿扭曲的笑容,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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