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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章

都市之我为宗师-第4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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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与恶的分水岭就在这里,就如同现在的高三和大一的学生那样,这时候的人生选择,会影响以后大半辈子的道路,而他所见的,也是会影响他的价值观。”

    程紫阳说着,又轻轻一叹:“啧,这样看,风神最后居然能摆脱那种近似于‘洗脑’的力量,重新找回过去的自我,可谓是太厉害了。”

    他说这话时,目光盯着汤康,后者摇头失笑:“程先生,你还是在怀疑我信口开河,说了这么多,明着是在讲风神的事情,但事实上,是在暗中揶揄我,认为这种奇异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存在,对吧。”

    汤康点出问题,程紫阳笑笑,而王驮海道:“是也罢,不是也罢,你汤康也确实不是那种出口狼来的人,我倒是相信,真的有这么一种玩意。”

    “王先生,等那批货到了,必然不教你失望,我向你保证,你一定能够看到,你想要看见的一些东西,那是真正的通天路,是武学更进一步的关键所在。”

    汤康开口:“我们现在的年纪,武功水准几乎已经定型,再向上去,按照古人的说法,没有大机缘是不可能的了,而这个意,就是我们的大机缘!”

    他的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光,而对于汤康来说,那些所谓的意,他确实是找到了,而既然要拉拢盟友,自然要下一些血本。

    程紫阳此人,唯利是图,只要是能让他变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补天手的称呼,除去是对他本身功夫的特色评价外,还有很大不一部分,就是说他这种为了变强什么都可以抛弃的性格。

    毕竟他如今年纪是所有人里面最小的,二十六的关卡还差半步,这种年龄达到丹劲,甚至凌驾于王驮海之上,可以说是十分惊人的了。

    他年少时,亦是一位了不得的天才。

    王驮海,纯粹是为了报仇而逐渐变强的,这种人,是最容易拉拢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施之以恩,待之以诚,渐渐的,他就会把你当做朋友,进而出手助你。

    有软弱之地,最容易被他人所利用。

    汤康的心中在计较,同样,风神拒绝此次大事,其实他汤康在找到那些“留意于器”的宝物时,就已经有所明悟,毕竟当年风神之事太过出名,虽然大部分人不了解其中细节,但他汤康八面玲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对于那件事情,他是颇有印象。

    风神不至,他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另外一个人。

    而这一次,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是给他请了出来,这一位大高手的存在,几可媲美西海风神。

    当然,是媲美不是凌驾,确切的说,不论是功夫还是境界,都要低了一些。

    武道上,功夫高出一点,那就高的没有边了。

    “郭屠华,山西臂圣,又号青眉大圣,这可谓是不下西海风神的尊称,也算是成名已久,源自其一对天生青眉,当初曾与西海风神约斗,尚不曾成名,对方因不屑而不见,故而将他激怒,一路打至青海,遇武馆便掀,摘其招牌,翻手之下砸落武牌不下三百余,可谓是凶焰滔天。”

    “其绝技半步崩拳,传自郭云深,亦擅二十八星宿拳,大圣猴拳,更匪夷所思的是,对于三皇炮锤,神拳宋老迈这一路,也有习练。”

    汤康心中计较,默默想着这最后一位不曾到达的大宗师名讳。

第六百七十章 光明行() 
江东之地,这片曾经诞生过无数拳师与著名故事的地方,再一次汇聚了风云。

    春雷乍响,有某人曾经离开的人,再一次踏上了这片土地。

    这一片地方,出过满腹经纶的读书人,亦曾经有过能征善战的武将,千百年的风霜雨雪汇聚在这里,最后化作古老的传说,永远刻印在青史之中。

    孙长宁带着李鹊来了,但却并不是来这里凭吊古人的,而是抱着恶意来的。

    这一次的恶意,面向的是会稽山。

    “真的是好久没来了。。。。。”

    看着这一片烟雨朦胧,孙长宁感觉有些恍惚,似乎回到了曾经的岁月之中,那又是水龙会的呼喝声,又是大雨淅淅沥沥的落下声,然而最让自己感到震撼的,或许是第一次听见“天”的声音。

    天为化劲之师。

    四周车水马龙,李鹊扯了扯孙长宁的衣衫:“我们现在去哪里?”

    “去找那些,我曾经的老朋友。”

    孙长宁呼出口气,在这寒冷的天空下,化作一道长长的白虹。

    车辆轰鸣的声音不大汉在路边摆了个小摊,手里拎着个胡琴,那头脑轻轻的晃动,手中的弓杆斜着,一上一下,抑扬顿挫的音乐声从那弓毛与琴弦的摩擦中升起,气势恢宏,旋律明快,这倒不像是二胡该有的声音了,更像是管弦乐,那种雄壮的气势,无论如何也不是这个胡琴该弄出来的。

    “好听,好听。”

    李鹊的耳朵微微动了动,在寒冷的天气下有些红润,让人看了忍不住想要轻咬上一口去。

    这特殊的技能或许会让某些人感到无比兴奋,但孙长宁显然不在此列,此时听着这曲子,那种气势仿佛要直接坠入人的心中,确实是无比的澎湃与炽烈。

    这不该是二胡拉出来的,二胡这种乐器,应该更适合哀伤的曲调,当然,除去那首很有名的赛马,可除去黄怀海外,大部分的中原人,尤其是过去的一些大师,他们来用这乐器,那曲子,都是无比苍凉的。

    其实,乐器本身没有什么音的概念,是雄壮是威武,是苍凉是悲伤,全都取决于拉曲子的人罢了。

    正如阿炳用那一张弓一面琴,奏出了著名的千古之曲二泉映月,故此所有的人,都认为胡琴的曲调,本该就是如此的。

    “我见识少,二胡没有涉猎,这是什么曲子?”

    李鹊开口,声音不大,显然不是在对着那位大汉说话,而是在询问孙长宁。

    孙长宁笑了:“这首曲子挺有名的,你是名门出身,难道不知道吗?”

    李鹊翻了个白眼,开口道:“您还是紫华的学生呢,也没见您能拉二胡。”

    孙长宁:“紫华的学生又不是人手一把乐器,或许你可以去理科系问问,他们有没有听得懂这些曲子的,或许因为我家穷,小时候上不起补习班,错过了吧。”

    一番话,也不知是揶揄还是反嘲,李鹊哼哼两声,孙长宁笑了笑,不和小姑娘一般见识,届时道:“这是《光明行》。”

    “当初创作这曲子的时代,正是东土处于革命低潮的时代,刘天华先生目睹国乐沉沦,下决心,从东与西的调和与合作之中,打出了一条新的道路,他创办了国乐改进社,他期盼着东土的未来,能像着这首曲子一样,走向辉煌的光明。”

    孙长宁说完,李鹊嗯了一声,随后道:“是那个时代所创作的曲子。。。。。是近代的二胡曲呢。”

    “二泉映月,严格来说也是近代曲啊。”

    孙长宁笑了笑:“正是因为阿炳太过有名,盖过了其他所有人的光辉,正如一句戏言,说天下气数十分,赵云独占八斗。”

    二人交谈着,而在大汉的边上,也有不少人围着听,这里面有个老头,听见孙长宁和李鹊的谈话,便开口,凑了过来,道:“不错,没想到还有人能认得出《光明行》,这首曲子是胡琴十大名曲之一,但大部分人甚至都没有听说过,当真是可悲啊。”

    他语气唏嘘不已,而边上有人窃窃私语起来,于是很快就有人拿出手机进行百度,当查到这首曲子的时候,顿时嘴巴里碎碎念,连道“涨姿势涨姿势”。

    孙长宁开口:“是的,我也是偶尔看的一些书本上有谢,后来才去了解了一些。”

    在紫华的一段时间里,孙长宁天天和陆羽练功,虽然常常被陆羽斥责说他混吃等死,但实际上,很多时间,孙长宁也是在看书与学习的,只不过和陆羽这个学神比起来,那就差的太多了。

    毕竟陆助教在整个紫华,都是异常有名,更是极受女生追捧的完美男神啊。

    老头颔首,他气质不一般,有一股儒雅的感觉,看了一眼李鹊,道:“小姑娘,今年有高二吧?”

    李鹊一愣:“啊?高。。。。哦是,高二,高二。”

    她想起来之前孙长宁给她编造的假身份,不过是那是应付孙国栋夫妻两个的,此时顺嘴,既然这老头提及了,那么也就大蛇随棍上,反正他又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干嘛的。

    “嗯,不错,这个是你男朋友?还是哥哥?”

    李鹊脑袋里有些紧张,孙长宁接口,回应道:“我是她表哥。”

    “表哥?不错不错,有这样的表哥,你是紫华的学生吧?也是难怪,也就只有这种高等学府才会有这种见识。”

    老人道:“这乐师不曾开口唱,只是拉,能够在音乐中,只是听了听就分辨出曲子的,你的记忆力一定很好,不然正常的人,都要在脑海中回忆一点,而且《光明行》这首曲子,真的没有《二泉映月》给人的记忆深刻。”

    “即使是小学,初中,高中,都很少学习《光明行》。”

    他这么说着,是夸赞了一遍孙长宁,而随后又看向李鹊:“小姑娘,你明年高三,有了什么志愿没有?”

    老人和孙长宁二人攀谈起来,李鹊眼珠子转了转,道:“考紫华啊!”

    她直接把卢绕云的志愿拖出来,而且反正孙长宁也在旁边,她自己本人也去过紫华。

    老人一听,眉毛挑了挑,随后一摆手,道:“紫华确实是不错,但是有没有考虑过其他的同等量级的学府?”

    “譬如第二志愿,可以试一试我们这里的浙大啊。”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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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一章 我以残声道光明() 
老人抛出了橄榄枝,在他看来,有孙长宁这样一个博学的表哥,那么这个表妹自然也不会差了,而从言谈中看来,老人对于孙长宁的第一印象是十分好的,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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