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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南剑啸江湖-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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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你讨厌!”她又笑又跳,“你在说我耶!”

    “前面这位,可是我南剑兄弟!”忽然身后传来了一个粗重的男人的声音说。

    于是,俩人止步回头,便看见尚未开门的一家铺子门前,正立着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汉子。他生着一张笑盈盈的脸盘,似乎是个让人很容易亲近的人;七尺五寸来高的身段,四肢结实,凛凛有风。看那神情面貌,不是一个武师,也是一个镖头了!

    “文大哥!”南剑一回头便认出了他,他叫文强,是南剑在江湖上相识的一个朋友。他身上穿着一套褐色的长衫;腰里扎着一条宝蓝色缎带,脚上的八答麻鞋干净利落。看样子,家里的条件还是不错的。

    他激动地走上来,搬着南剑的双肩,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兄弟,”他感慨地说,“你们这是要去哪里,为什么不直接去我家里走一遭?”

    南剑似乎有些过意不去了,“本来是想直接去的,”他歉疚地说,“但要事在身,不敢耽搁!”

    “什么要紧的事情!”他笑着说,“再要紧的事情,我也不多耽误你,就上我家吃一顿饭就走,另外,也去见见你嫂子长什么模样!”

    “咦!好一个标志的姑娘。”他又指着任思云问南剑,“是弟妹吧!”

    可南剑窘红了脸,不知该怎样回答才算完全正确,“嗯!”而这时,任思云早已经帮着他爽利地答应下了。

    “哎呀呀!好、好、好。”文强欣喜地叫着说,“兄弟好福气,遇上了这么一个天仙也似的好弟妹。走!不要多话,今天大哥做主;你们两口子上我家去,吃一顿你们嫂子亲手做的饭菜!”说着,他便拉着南剑的手一行走着,也不管他同不同意;而任思云,依然愉快地跟着他们去了。

    南剑被他牵着手走过大街,脑子里却回忆起了五年前的那档子事情了。五年前,文强还是一个走江湖买膏药的流浪武师;他早年在峨眉山拜了一个师父,学了一些刀枪棍法,也懂得了一些狗皮膏药的研制方法。因此,以此为生,干起了跑江湖的营生。

    那是五月的一个傍晚,他正在江州城里的一条街上,找了个空位子卖膏药。一个下午,也才得了几钱银子;可是,当地一个吃闲饭收地租的地头蛇洪天宝,当地人都叫他混世魔王。

    他带着十几个闲汉沿街收租,来到文强的地摊前,二话不说便伸过手去,“嗯!”他堂而皇之地说,“交租!”

    而文强一向仗着自己的拳脚功夫也还不错,再加上辛辛苦苦站了一个下午,也才讨得几钱银子,当真是一点一滴皆汗水呀!因此,也就不想理睬他们。

    “众位好汉,”他说,“今天,点背得很,确实没有收入,谅解一次!”

    “他在跟我们说话吗?”不料,洪天宝回过头去,翘起大拇指,带着十分蔑视的动作,指了指站在身后的文强,与几个随同的伙伴们嘲笑着说,“这个人脑子没有问题吧!”

    “肯定是有问题!”他的一个同伴说。

    “我”他的另一个同伴说,“一定是,小时候被门夹坏了脑壳了!”于是,众人都哄笑一声。

    见此,文强也知道对方是在有意搬祸了,但是他也不怕,心里暗暗地镇定了主意;要是他们敢动手,他就率先一拳头打破领头的洪天宝的大鼻子。其余这些喽啰们他一脚一个,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完全可以解决了。因此,他就只顾蹲下身子去,收拾铺在地上的膏药,全然不睬他们的嘻笑嘲讽;加之夜色晚了,他也准备找客栈投宿去了!

    而就在这时,混世魔王洪天宝的那只穿着牛皮靴子的一只大脚,却很不知趣地伸了过去;并且,将他正要收起的一块膏药踩住了。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忍。因为,当年下山的时候,他的师父再三叮咛过他这样一句话:

    “作为一个江湖人,一定要忍,百忍成金!”

    于是,他就打算不要了那块被洪天宝踩着的狗皮膏药,大方一回,索性送给混世魔王洪天宝踮脚脚!而对方却好像不领情,不仅如此,似乎还有得寸进尺的势头。

    因为,混世魔王洪天宝又用他的那只穿着牛皮靴子的脚,将他身后的一个装得满满的帆布褡裢踢翻了;并且,里面的狗皮膏药撒了一地!

    这样一来,文强在心里又想起了师父临别的一句话:

    “徒弟,若是遇到十分躲不过去的事情,忍无可忍的时候,那就无须再忍;但有一点要记住,出手就要伤人家八卦,这叫‘一炮打红’,不是打鼻子、就是打眼睛,并且还要快!”(。)

第165章: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于是,他出手了。然而,结果并没有如他想象的那样完全一致;他的拳头可能是在伸出的时候,被袖子带了一下,打偏了,只是,擦着混世魔王洪天宝的额角而过。

    不过,他确实算有胆量的人了!他这样的举动完全出乎了混世魔王洪天宝的意料。因为,这个人在江州城里雄踞三十多年,没有人敢放过一个屁的。而今天,他一个卖狗皮膏药的江湖巫医,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用拳头打他!

    虽然,他的拳头没有完全打中目标,但就凭他这股勇气,已是江州城里第一人,很不简单了!结果,那十几个人都上了,他们拳打脚踢,但是没把他打得怎样;也仅仅是他的上被人踢了几脚而已,之后,他便一溜烟跑了!

    但是,那十几个人里面,却有七八个人,断手断脚的了!这样看来,文师傅的拳头还算过得去。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人是惹不得的主,他们不把好人搞成残废,活人搞成死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是夜,文强来到江州城一个龙王庙客栈里歇宿。吃过饭,他正准备睡觉,没有想到,就有二三十个人,提着明晃晃的钢刀,不声不响地,从楼下的大厅里窜了上来。幸好,他正要推开窗户透透闷气,就看见下午那个被他打折了手腕子的——那个脸上长颗痣,痣上长撮毛的家伙;正用白布兜在脖子上兜着被他打折了的手,并带着人,走进了他住的这家客栈。

    见势不妙,他转身就准备奔逃,谁会料到,前锋已经到了门口了!嘭的一声,房门被人踢开来,来人并不像他下午在街边摆摊时,遇上的那伙人那样有耐性软磨硬泡,他们一句话都懒得说,挥刀就砍。

    而他虽然有警惕,却有什么用!毕竟他是两只手,一把刀,势单力薄;最遗憾的还是,他的刀法也才平凡之中的平凡而已。因此,面对着汹涌而来的快刀,面对着乱七八糟的挥砍,更兼大门已经被人堵住了!他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了!

    不一会儿,他便被人砍得满身刀伤,鲜血淋淋;眼看着必死无疑了,最后,他突然喝一声:

    “停,不要再砍了!”他说,“这点膏药钱,你们都拿去行了吧!”

    而那个用白布在脖子上兜着断臂的人,却摇了摇头,“晚了!”他说,“现在,已经不是钱可以救得了你的命了!”

    “那你们也太不讲道理了!”文强只是想拖延一些时间,期望老天爷会大发慈悲,启发一个好汉来救他一救,他说,“我下午真的没有卖到钱,要不这样,明天我再卖一天,把的狗皮膏药贱价售卖,到时候赚来的钱我分文不要,亲自送去洪大爷府上,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那人依然摇了摇头,“不要浪费时间了,”他说,“你还是早死早超生去吧!”说着,他便用那只没有断的手臂,摆了一下,示意大家开始工作。

    “停!”可是,就当大家挥起带血的钢刀,正要再次砍向他的时候;人们却猛地又听到他声嘶力竭地喝一声,因此,大家又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他娘哩,那个用白布兜着断手的汉子吼起来,叫着说,“不要理他,快点动手,洪大爷还等着我们回去喝酒哩!”

    于是,刀光剑影,恰似暴风骤雨一般朝他汹涌而来。见此,文强也只好亡命一搏了,他嘶吼着,挥动手中的钢刀,漫无目的地乱砍乱剁!但是,等他冷静下来的时候,他才吃惊地发现,屋子里早就安静一片了,只是他还在发疯似的乱叫乱嚷,并且乱挥乱砍。

    可是,当他再仔细一看的时候,他更加吃惊了!原来这些杀手,竟一个个都躺在地上——死了!并且,每一个死人的喉管上,都有一道三寸来长,半分来宽的血口子;鲜血正如泉涌,从里面不断喷涌而出。

    见此,他着实吃了一惊,心想:难道这些人都是自杀么!可是,当他再进一步清醒的时候,才猛然发现,屋子里有一个身段高挑的剑客,他正在归剑入鞘;怀着十分镇静的神情,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目光如秋水一般平静。两颊上的胡渣子就像西域高原上的野草,不太浓密,却也不太稀疏,但很抢眼;他就那样,办完事就走,头也不回。

    “大侠,是你救了我?”文强怀着万分感激的心情问。

    对方没有回答。

    “大侠留下大名!”他又说。

    对方依然没有回答,但是,就在他将要走出那道被刚才这帮强盗打破的大门的时候,他又忽然停了下来;但依然没有回头,他只是冷冷地说:

    “再不走,混世魔王洪天宝的人,可能会比这次来得更多!”

    于是,他惊慌失措,提着那把砍缺了的钢刀,跟着这名剑客撒腿就走。当俩人从江州城墙上跳出来的时候,文强主动与对方说出了自己的名字,他说:“我叫文强,师承峨眉派海淼法师,如今在江湖上救死扶伤,卖点狗皮膏药!”

    对方,却一个劲地走着,半晌才说了一句话:“我叫南剑!”

    “喔!”文强万分惊讶,他叫着说,“原来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天下无敌南剑,久仰久仰!”

    ……

    “时间过得真快”文强拉着南剑的手,南剑拉着任思云的手,文强感慨地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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