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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思念里的流浪狗-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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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有事发生,已经太迟了。男人平时就该对女人好,让她觉得他很爱她,让她觉得幸福。暂且不要说将来,现在对我不好,将来怎样好也是没用的。也许你这一辈子也没机会用身体为我挡住一辆冲过来的汽车。也许你一辈子也没机会用你毕生积蓄把我从绑匪手上赎回来,我更不愿意我遭逢不幸而你不离不弃。

你平时就该对我好。有事发生的时候,你要对我更好。

在掌心里,在子宫里

女孩子说,她很爱她男朋友,她男朋友也很爱她。跟他一起,她觉得自己好像被他捧在掌心里爱着一样。

被捧在掌心里爱,一定很幸福吧?他是巨人国的巨人。一只手掌比屋顶还要大,她被他捧在掌心里,就像走进游乐场一样,可以随便蹦蹦跳跳。他也像如来佛祖,他的手掌广阔得像一片草原,她可以在上面奔跑和歇息。万一她不小心掉进他的指缝里,他会把她接住,不会让她掉下来。

一个男人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还是不够的。他要把他的女人捧在掌心里呵护,她倦了可以在他掌心里睡,不开心的时候可以咬他的手指头。

女人爱一个男人,不是把他捧在掌心里,而是把他收进子宫里。女人的子宫是最温暖最安全的,男人也不过是从那个地方走出来。她爱他是爱到好像把他藏在子宫里,他是她身体的一部分。他能听到她的呼吸,她也听到他的心跳。他可以顽皮的在她的子宫里翻筋斗,也可以在她的子宫里哭泣。她愿意用身体保护他,愿意为他提供养分。只要他有需要,他随时可以回去她的子宫里。

什么是爱情?也许就是你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去。或者是掌心,或者是子宫。

再过一万年之后

对于死缠烂打,无论如何也不肯死心的追求者,你唯有老实的告诉他:

“再过一万年之后,我还是不会爱上你。”

好了吧?死心了吧?是你逼我说出这么残忍的说话的。

假使对方还是说:“不,你再考虑一下吧!”那么,你只好说:“对,我收回刚才的说话。我想说,再过一百万年之后,我还是不会爱上你。”

我不可以阻止你爱我,但是我告诉你,你的爱只会石沉大海。

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勉强的。你爱一个人,他不爱你,不代表你不可爱,不代表你不好,只能代表他不爱你而已。恋爱是双程路,单恋也该有一条底线,到了底线,就是退出的时候。这条路行不通,你该想想另一条路,而不是在路口徘徊。这里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你怎么知道自己不会遇上更好的?

不酌一万年,也许一年之后,你已经找到一个更好的了。有些人是你一辈子也不会爱上的,也有些人是一辈子也不会爱上你的。有人不爱你,这是很正常的,难道所有人都爱你吗?他不爱你,再过一万年之后也不爱你,你为什么还要为他痴迷,为他流泪?醒醒吧。

再唱一支骊歌

读者阿王来信说,他在五十年前唱过弘一法师填词的这一支骊歌,但是歌词跟我们记得的有一点(奇*书*网^。^整*理*提*供)出入。他记得的歌词是这样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阿王说,这是半世纪以前的残存记忆。近二十年来,他的好友一一辞世,他自己亦年逾花甲,低唱至“知交半零落“,不禁怆然而泪下。

骊歌触动了人心。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一个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骊歌是徐志摩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

这支骊歌听起来是那么轻,离别却是沉重的。我们不一定是为要离开的那个人伤感,有时候,我们觉得伤感的,是离别本身。

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的一次别离就是死亡。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

原谅,也是讲条件的

有时候,我们愿意原谅一个人,并不是我们真的愿意原谅他,而是我们不想失去他。不想失去他,唯有假装原谅他。

他有第三者,我们伤心地说:“我原谅你。”我们只是不想输给第三者。

所谓原谅,也是很现实的。没得选择,只好原谅他。经济上需要他,唯有原谅他。感情上依赖他,唯有原谅他。原谅,也是讲条件的。然而,这一种假装的原谅,往往无法长久。

在最需要的时候,在跟第三者争胜负的时候,你慷慨地原谅了他。一旦他留在你身边,你会开始不甘心。你并不想原谅他,你无法欺骗自己。一段爱情可以由爱重新开始,却不能由原谅重新开始。

当他说:“我对你已经没有爱的感觉。”你还可以原谅他吗?这样也能原谅他,你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署名M的女孩说,她跟男朋友一起八年了,她一次又一次原谅他不忠。她不想再原谅他。他外表迷人、富有,他在经济上一直照顾她,但是她现在不再留恋这些。她买过一张新的床,把长发剪短,去跳健康舞、去进修……

她说得很好,我认为她是失恋者的典范。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你,你花他的钱也不会花得快乐。所有的原谅,无论是真的还是假装的,也该有底线。

原来没有离开

有人问,分离的时候,到底是离开的那个人比较痛苦,还是留下来的那个人比较痛苦?应该说,爱得最深的那个人比较痛苦。

一双情侣,其中一方要单独出门,这种短暂的分离,必然是留下来的那个比离开的那个痛苦。

在外面的那个人,忙着游玩或忙着工作,多姿多采,留下来的那个人,却要独自面对孤独。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多么思念对方。

机场常常是求婚的地方,女人从外面回来,来接机的男人想她想得疯了,自投罗网说:“我们结婚好吗?”

谁说结了婚就不用分离?

下一次,换了男人一个人出门,寂寞的是留下来的女人,她担心他有意外,更担心他有艳遇。

抛弃别人总比被人抛弃好过一点,所谓离别,总是一个走,一个留下,走的那个当然比不上留下的那一个痛苦。

年深日久,留下来的那个发现自己原来可以忘记离开的那个人,那么,他就不再痛苦;偏偏离开的那个发现自己仍然爱着从前那个人。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留下来的那个人。

愈吃愈寂寞

排遣寂寞,除了吃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呢?

周六晚上没有节目,一个人无聊地在家里看电视,不吃零食的话,长夜漫漫太孤清了。最好就是不停吃薯片、朱古力和牛肉干。

朋友本来约了你吃饭,却临时爽约,害你一个人回家。这么寂寞的晚上,最好就是到超级市场买一大堆东西回家吃。饱到不能动弹的时候,就趴在床上睡觉。

跟男朋友吵架,这个星期要一个人度过。百无聊赖,只好不停吃芝士圈和冰淇淋来泄愤。当他打电话来道歉,你才后悔自己吃得太多了。为什么他不早点打来?他害你胖了整整一公斤。

失恋的时候,食物就是最好的伴侣。只想不停地吃、吃、吃,用吃来疗伤。那段日子,真的不知道自己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道,只记得吃了许多薯片,然后用粘满薯碎的双手去抹眼泪,结果双眼痛得睁不开。只记得坐在床上一边哭一边不停的吃朱古力,要放纵自己来报复。只记得坐在厕盆上还是捧着一大盆冰淇淋来吃,活像个疯子。

吃到这个地步,真的有点瞧不起自己。直到发现自己的屁股已经胖得比洗脸盆还要大,女人才惊觉是时候用另一种方法来排造寂寞了。

星期五晚的月光

对单身的上班族来说,星期五这一天是最难熬的。

早上回到办公室,其他同事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准备晚上出去玩。有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到了中午,已经忙着打电话订合吃饭或者确定今晚的约会时间。已婚的,也约好了其他夫妇搓麻将。人缘好的,已经约好了一大票朋友开派对。剩下来的,只有那些没人约的人。

不想一个人过一个周五晚上,但又不好意思主动约会别人的,唯有坐在办公室里干着急。到了下午约莫四点五十分的时候,办公室里大部分的人都已经有着落。到了这个地步,没人约会的人只好急忙翻开记事簿看看可以找哪些朋友出来吃饭。可惜拨了几通电话,那些朋友都已经约了人,连长得最丑的那个也跟人有约会。

五点钟,办公室的人都走了。你对着那部电话等一个朋友回电话给你。六点十五分,他的电话终于打来了,他不在香港!最后一线希望也幻灭了。

已经七点钟了,现在才找朋友出来,人家会不会觉得你太没诚意?你以为人家像你一样没人约的吗?你对某某有点好感,但是星期五晚上七点钟才约人出来,太过分了吧?你对某某没意思,星期五晚上又太敏感,不能约他。

七点三十分,你只好拖着寂寞的身影回家吃即食面。为什么星期五晚的月光总是特别凄凉?

有一天,你会舍得

女人说:“很想离开他,但每次都舍不得。”

两个人一起的日子久了,要分手也不是一次就可以分得开的。明明下定决心跟他分手,分开之后,却又舍不得,不够一个星期,两个人就复合了。复合了一段时间,还是受不了他,这一次,真的下定决心要分手了。分开之后,又舍不得。一个月之后,两个人又再走在一起。

女人悲观地说:“难道就这样过一辈子?”

请相信我,终于有一次,你会舍得。

舍不得他,是因为舍不得过去。和他一起曾经有过很快乐的日子,虽然现在比不上从前,但是他曾经那么好。怎舍得他?

离开之后又回去,因为舍不得从前。每一次吵架之后,都用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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