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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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震动了全帝国,当时说什么的都有,几百年前,黑山本是邪恶的野蛮民族弗莫人的领土,后来被帝国的创建者消灭,那里至今仍是帝国最最野蛮和荒凉的地方。因此甚至有弗莫人复活了的谣言。由于军饷被劫,致使前线溃败,帝国被迫签订了和平条约。三位大臣因此获罪下狱,数百人受牵连被怀疑是汗国的间谍。
风风雨雨地折腾了三个月之后,黄金仍然泥牛入海一样不见动静。后来,一个皇家密探意外地在北方自由都市的奴隶贩子手里发现了一个和黄金马车一同消失的骑士。从他的嘴里得知,干下这桩惊天大劫案的,是一伙黑山土匪。为首的人长着一双黄眼睛,他的手下称呼他“雄鹰”——黑山土匪打败了皇家骑士,抢走了黄金,并且把所有的俘虏统统买给了奴隶商人。
这消息几乎让全部的帝国王公贵胄抓狂。皇家卫队骑士全都是由对皇室最最忠诚的贵族子弟担任的,自己的儿子侄子乃至亲弟弟被卖,那还了得?为了安抚这些忠心的家族,皇室又花费了一大笔钱将人赎了回来,才将此事了结。
随着调查的深入,密探发现这个被称为雄鹰的歹徒其实一直在活动,只不过并不为普通社会所知而已。他们平均每十几天就做一起案,出手又准又狠,一般不是针对大户的绑票,就是对商队的抢劫,从来就没有失过手,受害人数不胜数。
抢劫普通的商人和抢劫帝国的军费是两码事。前者不过是一般的刑事犯罪,而后者无疑是对帝国和皇室的挑衅。所以接下来,皇家卫队对黑山地区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搜索行动。可黑山实在太大了,几千人洒上去跟没有一样,皇家卫队几进几出,却连土匪的人影都没见到。
“那个魔鬼每次绑票,都会挑选有漂亮女人的大家族,”男爵夫人恨恨地说,“他总要求让那家族里的美女带着赎金到指定的某个地方。然后,女人和金钱就会消失一段时间。一般再过两三天,他们称之为‘肉票’的受害人和那可怜的被糟蹋的女人,就会被门房发现睡在客厅里。”
豪森伯爵夫人的眼睛发光,吃吃地笑着:“听说,那个雄鹰是个强壮极了的棒小伙儿。送钱去的姑娘,刚看到他下面的大家伙的时候,都吓得叫救命呢。”她快四十岁了,仍很有几分风韵,喜欢穿梭在酒会和舞会,成打地迷倒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
话题随后就转到别处去了,贵妇人们互相分享一些奇特的见闻,譬如谁跟谁有私情啦,谁又为哪家的千金小姐决斗啦,等等等等。
珍妮听着,羞红了脸。
如同她这个年纪的女人一样,珍妮在心里也希望能风流而又多情地度过自己的青春,享受着充满性爱的日子。可是由于她的家教,由于她的矜持,这些贵妇人所说的和所做的,她都做不到。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把手伸到下面去自慰……
又过了大约八个月,黑山匪徒的行动突然一下子全停止了。那些人销声匿迹,就像是从人间消失了似的。
“弗莫人,都是那些弗莫人的鬼魂在作祟,”愈发老态龙钟的男爵夫人唠唠叨叨地说,“我就知道是这样,那些魔鬼是弗莫人的残渣余孽,魔眼邪神巴罗的喽啰。现在好了,他们的主子把他们又召回去了。”
对雄鹰的话题又持续了一个小时,接下来,她们的注意力就又转移到皇室的纷争内斗上,至尊大皇帝和他的弟弟之间的那些龌龊事被她们念个不停。那个黑山的土匪则被抛到脑后去了。
可珍妮却对那个叫雄鹰的好色之徒念念不忘。
从那些人的讲述中,这个胆大妄为,荒淫好色的叛逆之徒,已经深深吸引了她。
丈夫夜不归宿的时候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密集,但珍妮也并不为此感到有多难过,因为每天晚上都有梦在伴随她,只是梦里的白马王子,却逐渐替换成了一个有着一双黄眼睛的粗野强壮的不法之徒。
只是她说什么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
两天前的晚上,当珍妮脱了衣服刚刚上床睡觉,掀开被子,却发现一个人正大剌剌躺在丈夫回家睡的枕头上,一双黄玉似的眼睛在自己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扫视。那种男人看女人的目光小古德林夫人还从所未见,那让她心跳加快,两腿发软。
接下来六个小时的狂欢,让小古德林夫人软成了泥,化作了水,她彻底屈服了。
回想那自己从未想象过的一幕,珍妮有滋有味地回味着,美滋滋地叹了口气。
再往后发生的事,她有些记不清了。自己似乎是赤身裸体地被雄鹰裹在被子里从公馆扛到这里来的。她实在太累了,疲倦不堪,所以乖乖地任雄鹰摆布,随着攀高伏低的颠簸,竟而睡着了。等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这个毛皮堆里。
自己现在在哪儿?这个土匪到底打算把自己怎么样?不知怎的,这些明明很重要的问题,珍妮连想都懒得想。她躺在毛皮堆里,脑子空空,满心期盼着雄鹰抢劫归来。
第二章 大买卖
雨静静地下着,一滴接着一滴。
此时尽管已是深夜,天空依然明亮,呈现出异常的灰白。袭人的寒气似乎由于分量太重,正在慢慢地从天空上往下沉。朦胧的雾气越降越低,纷纷扬扬的细雨,像霜似的散开,封冻的大地在暮色中散发着幽暗的光。阴沉的夜空映照着黑山北麓的山岬,呈现出雄壮而模糊的轮廓。在这片充满落叶松、云杉、梧桐,以及各种各样小灌木所组成的茂密丛林的幽暗里,除了雄鹰之外,还潜伏着匪帮的一百八十六个弟兄。他们全副武装,一言不发,对即将来临的洗劫充满渴望。
“上帝,老子操你妈。”雄鹰抚摸着下巴上短短的红胡子茬,肚里恨恨地咒骂。为了那个该死的礼拜计算,自己白白浪费了半年的工夫,一想起来就满肚子都是火。
雄鹰一面喃喃地亵渎神灵,一面甩了甩自己湿漉漉的头发,扬起头让雨丝无声地落在脸上。他一向喜欢对这种气候——泥泞的雨天、灰蒙蒙的暮色再加上浓雾,的确是个适合做买卖的日子。
肥羊始终没到。
他感到有些困了,长长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淅沥的雨声单调地重复着,简直像催眠曲一样。这鬼天气,要是能抱着女人睡觉就好了……那个久旷之身的大屁股女人还真是够劲儿,活像一台水泵,能把男人榨干。她叫什么来着?萝拉?伊莎贝拉还是珍妮?对,是珍妮,见鬼,女人的名字太容易记混了……从今天以后,自己应该一律管她们叫“宝贝儿”,这样也不用面对这个的时候叫成那个……
正在此时,耳朵忽然捕捉到风中夹杂着几缕不寻常的细微响动。他全身一激灵,这么清脆的金属碰撞……那分明是刀剑交击的声音!
雄鹰一跃而起,宛如一头受了血腥气刺激的豹,动作灵巧地蹿上了身旁巨大的云杉,瞪大眼睛仔细张望。黄玉一般的瞳仁当间,显出一对针尖大小、殷红如血的瞳孔。
风是从西面吹来的。
在那边,远在昏暗的卡贝尔河河岸边,越过黑暗中闪光的冰面,在深邃黝黑的河水对面,帝国首都的灯火仿佛在天边闪烁。这灯火,站在这儿就已经看到了。
声音的距离应该没那么远,他将视线集中在距离这里还有六英里远的地方。
石子铺成的大路从灯火阑珊的首都蔓延过来,在月光的照耀下,又白又亮就像女人的大腿。来在这片山岬的前面,在他所注视的地方,一北一东分成了两条岔路,分得开开的。
向北的岔路是一条重要的贸易纽带。每年数十亿计的葡萄酒、羊毛、食盐还有各种各样的货物,就是沿着它来往于北海沿岸诸多自由贸易城市和帝国的首都。所以也被盗匪们称为“黄金之路”,客栈老板这次通报的“大买卖”,也要经过那里。
尽管商贸如此繁华,但此时“黄金之路”寂静如死,声音是从另外一条岔路那边传过来的。
和黄金之路相对应,另一条向东的岔路有道是“战争之路”,穿越连绵数百英里的黑山地区,沿着它走,可以到达库曼人和鞑靼人建立的汗国。
在雄鹰的记忆里,两国似乎从自己生下来就开始打仗了,小时候还经常能看到沿着这条岔路赶赴前线的一团团士兵和盔明甲亮的骑士,只是却很少有回来的。直到两年前那场大战结束,这种情况才得以改变。
缺乏军费和薪水,前线的十万帝国士兵全军覆没,大批贵族子弟战死,这使各地诸侯对皇室的不满大大增加,帝国的攻势因此停止。而被战争拖得精疲力竭的鞑靼人也损失惨重,在外敌止步的情况下,内部发生了政变,老可汗被自己的儿子杀死。此后,新可汗向帝国的皇帝伸出了橄榄枝,两国就和平了。
每次想到这件事,都能让雄鹰产生一种自豪感。不是么?他,率领自己的人马劫持了一队马车,长达三十多年的战争因此停止,这正是一个造福万家的和平使者的所作所为。
现在,这条“战争之路”也因为和平而荒芜,除了偶尔有一些两国使者经过此路之外,没有其他人往来。可没想到,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日子里,废路上竟然有了响动。
雄鹰眯起眼,努力集中视线,东岔口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晃,但已经无法看得更清楚了。他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聆听。那种独特的摩擦长音,是用优质钢的库曼马刀护手格挡短小兵器的声音;还有马刀劈砍的声音……是库曼人或者鞑靼人,一个,两个……大约超过十五个人,他们应该是一伙儿的,都是刀术好手。另外的那些人大约有六十多个,武器很杂,也没什么配合,但各个都是好手……嗯,有匕首、马刀……还有那种连续的左右挥砍和突刺声,那只能是一柄双刃剑……
“见鬼!”他低低咒骂了一声。
除了强盗团伙,还能有什么样的一群人,会使用这么乱七八糟的武器作战?
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蛇一般轻巧地滑下树干。在一个手势之下,从茂密的灌木和长草里钻出几十个手下。
“下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