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林家长公子-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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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摇头表示不知道。
淳于鉅说:“这位可是我大晋朝的兵部尚书,三朝元老周大人。你刚才说有朝一日要与周大人同阶为官,哼,你以为那么容易就能当上我大晋的六部尚书之一吗?少年人不要太狂妄了!”
呃,皇帝大大,乃好像只比我大两岁而已吧,还有,要说狂妄,这不是你喜欢的调调吗?但是,林默注意到淳于鉅虽然疾言厉色,实则手在龙椅的把手上一拍一拍的,像在打拍子一般,便猜到他并不是动怒,不过是想看看自己的是否能随机应变罢了。
林默定了定神,稳声回答道:“圣上,有道是,‘人不轻狂枉少年’,微臣以为,少年人的狂妄,其实是一种奋发向上的意志!微臣给自己定下一个极高的目标,追比贤能之士,激励自己不断进步,难道不是圣上刚刚才嘉许过的积极进取的一种表现吗?”
呃?口才不错嘛。淳于鉅这一回才认认真真地看了林默两眼,以前只是觉得探花郎确实有探花应具之仪容,并不曾仔细看清楚过,这时才注意到渐已长成的少年人飞扬的眉目中是满满的自信,给他本来就俊美无双的面庞又添几分神采,淳于鉅不禁心里大起好感,却又起不服气之心:你小子口才好,朕却只有比你更强的。
淳于鉅故意沉下脸,说:“狡辩!六部尚书乃是我朝重辅,岂是你一个未及弱冠的小子可以奢望的?好高骛远,不怕落人耻笑吗?”
林默唇角的笑意浅淡而生动,答道:“圣上,臣现在未及弱冠,所以才正好从微末之官开始笨鸟先飞啊。不管爬不爬得到六部尚书之职,总好过胸无大志、庸庸碌碌熬资历混官场吧。”
淳于鉅一愣,继而哈哈大笑:这个“笨鸟先飞”的比喻用得妙啊。
林默趁势又加了几句最关键的话:“俗话说‘人各有志’。就好比微臣的志向是从小官做起,做好官,做大官,谓之小志;圣上为一国之明君,日理万机,精于朝政,,当是立志于致天下安康,使黎民乐业,令社稷永固,谓之大志。正因为圣上有大志,微臣的小志才能实现;同时,有了像微臣这样成百上千的微末小官的小志,圣上的大志才易推行。圣上的大志好比江河,微臣们的小志好比溪流,无涓涓之溪流,无成浩浩之江河,无浩浩之江河,则溪流干涸消逝于无形矣。”
这阿谀之词说得如此不露声色,又如此激昂人心,任是听惯了各类花言巧语、溜须拍马之词的淳于鉅也不禁动容,一拍龙椅的把手,哈哈大笑道:“好个‘大志好比江河’,说得太精辟了!很好,朕正是有一腔大志待完成。你们是我大晋朝最令人瞩目的青年才俊,是天子门生,正该为朕奔走效力。朕要叫天下人看看,正是有朕这样的青年才俊的皇帝,才会不拘一格地提拔使用你们这样的青年才俊,成就一段君臣合心、励精图治的青史佳话!”
最后一句话几乎要雷死林默了,他有一种不妙的预感,皇帝说的所谓的青史佳话是不是伴随着“皇帝抽吧抽吧,见多了就习惯了”的过程?
恰在此时,殿外进来一个太监,跪下来说:“启禀圣上,大食国来使求见。”
淳于鉅今日心情大好,随意地一挥手,说:“宣。”
于是,林默有幸又见识到了皇帝的“一日三抽风”之第二抽。
作者有话要说:乃们这群磨人滴小妖精,怎么能天天要求伦家春风二度涅?伦家不是强攻啊,一日一发才可以保持体力啦,乃们不要逼伦家,QAQ,乃们一直要一直要,伦家怎么扛得住嘛?(→→窝会说窝把自己弄吐了吗
咳咳,窝是攻,弱攻也是攻,偶尔一次春风二度还是可以满足滴。(→→意思乃们懂了咩?
☆、第 75 章
大食国在北元之外侧;往日尽受北元之欺凌;两年前趁着缙王痛打北元的时机缓过气来,好生发展了一番经济;如今也算是个实力不弱的邻国了。不过;大食国却和大晋之间这些年纷争不断;打了和;和了打,就像割韭菜一般;一茬接一茬。
要说淳于鉅为何不派出本朝之“战神”缙王一举将这大食国给剿灭了;其中也有淳于鉅自己的小九九。话说当年缙王大胜归朝后,这大食国瞅着北元元气大伤,北部当属自己为第一了,居然起了野心,也开始小打小闹地侵蚀大晋朝的边土,骚扰边境居民。当时的骠骑大将军乃是太后之胞兄,淳于鉅的母舅周长春,主动请命要去剿灭大食国。淳于鉅心想,缙王出的风头也够多的了,难道除了他,我大晋朝就没有别的大将了吗?朕的母舅就算稍逊一等,朕拨给他三万铁骑,还踏不平大食国个弹丸小国?谁知道“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周长春带着一大队精兵强将,远征大食国,屡次交手,虽有斩获,却总是不能最终打败大食国。尤其是大食国国王病逝之后,其独生女儿继位,周长春还想着新君即位,又是个小丫头片子,或许有可趁之机,便重整旗鼓出兵北上,想打她个措手不及,哪料到那女王不过十来岁的年纪,却是巾帼不让须眉,亲自领军迎战,并占着地利将周长春击退,还折损了我朝的几员大将,闹得朝内沸反盈天的,都骂周长春误国,连带着淳于鉅都觉得灰头土脸的,只得罢了周长春的官职,另派一员大将前去迎战。
不知这时其使者来朝,有何目的,淳于鉅微蹙眉头,陷入沉思。一时殿上的大臣包括刚才奏对称旨,博取众彩的头鼎甲林默等三人都随着站在大殿的两侧肃立,平气屏息地等着看接下来的情况。
稍后,那使者被太监引了上来,按着礼节跪下叩拜了皇帝,倒是叫殿上众人都松了一口气,还知道跪皇帝,唔,看来这蛮夷之人还不算太无礼嘛。
更叫人惊奇的是,这使者居然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话,而且知情识趣,满口阿谀之语,将本来严阵以待的淳于鉅恭维得满面春风。
随后,使臣表达了大食国愿为大晋之臣国,化干戈为玉帛,以后岁岁纳贡以求和的来意。
那感情好啊!淳于鉅兴奋得恨不能一拍而起,只好拼命按捺住激动之情,拿出天子的威仪来,矜持地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话。
林默见那边的几位大臣交换着心照不宣的眼神,心里也明白了,他们必定觉得事出反常必有蹊跷。这大食国又没打败仗,却派了使者来和谈,自愿俯首称臣,莫非是借着和谈之名,从我朝骗些金帛之物去?又或者,因为蛮荒之国不擅五谷耕种,对绸缎织染术亦是十分渴慕,这便趁着打了胜仗的机会,从我朝学些农耕之术或借些粮食种子之类去?
使臣见这天朝的年轻皇帝笑得哈哈地,心情十分愉悦的样子,才开始切入正题:“陛下,敝国还有一事相求。敝国女王青春正盛,白肤碧眼,身材婀娜,美貌异常,可惜尚未有配偶。敝国女王素闻大晋之男子好才华美仪表,其中,尤以……”
那使者抬眼似有深意地看了淳于鉅一眼。
淳于鉅被使臣一路恭维下来,便想当然地认定大食国的女王不能仰慕别人,要知道天下男子,谁能比得上天子之尊贵无双呢。
淳于鉅不禁心里得意之极:啊哈哈哈,朕英俊不凡的美名居然传到异邦去了?那女王难道是要以整个大食国为嫁妆,求为朕之皇妃吗?呵呵呵,不战而屈人之兵,也算是扳回一点母舅周长春给丢的面子了。嗯,这个女王有眼力,朕要封她为四妃之一,不过,她最好是像这个使者说的那般美貌。
使臣接着说:“敝国女王往日就敬佩缙王战无不胜之气度风采,听闻缙王世子亦是文武双全,风姿不凡,且恰与女王年纪相当,实为佳偶,愿求为王夫,共享王位,共治国土,亦以示敝国称臣议和之诚意。”
静,非常静,落针可闻。
大臣们齐齐低了头,不敢去看淳于鉅的脸色。
淳于鉅的脸一下子就晴转阴,继而黑云满面:他妈的大食国到底是个蛮国,女王也是一般的没见识,不知道朕才是真真的貌赛潘安,才高八斗呢!不过缙王也真真可恶,现在不光是他功高震主,连他儿子都有越过朕的势头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两侧的大臣们呢,亦在里面打着肚皮官司:这大食国打的好算盘!缙王那时候打北元,不光是北元被打垮了,北元附近的小国家包括大食国在内,谁不是只要见到缙王的旗帜就望风而降啊?这一次虽然大食国打了胜仗,那也是因为缙王没有出征的原因,不然还不是一下子就给打垮了?哪里轮得到他们派使者来谈条件?若是缙王世子真的做了大食国的王夫,缙王自然是不会再对他们动刀兵了,没道理自家人打自家人了呗。那番国女王当真会算计,这不就是一劳永逸了吗?不过,缙王眼高于顶,世子又是他最看重的嫡长子,王夫的名头又如何?缙王岂会同意将宝贝世子弄去那蛮夷之地呢?那女王打的是好算盘,可惜注定会落空!
林默低着头,指甲恨不能掐进手心里,他喵的一个什么烂地方的烂女王都可以在这里堂而皇之地向我的心上人提亲,我却只能和他偷偷摸摸地见面!还有,这个不靠谱的皇帝大大不会答应的吧?应该不会,就算皇帝尊贵无比,一言九鼎,可是关系到一个身份高贵的亲王世子的婚事,他不说问淳于钊本人的意思,至少要问过缙王的意思吧?
可是,淳于鉅就有这么不靠谱。他为自己不能将天下少女的芳心一网打尽的事实愤愤不平了一阵子,转而想道:“这使者自己长得个子矮小,面色黧黑,想来大食族人的特征就是如此,那他们的女王又会有多美貌了?说不定是这使者言过其实,大吹法螺了吧?没准是个夜叉模样也未可定。既然如此,何不顺水推舟,就答应了下来,恶心恶心朕那威武无比的皇叔和他那文武双全的宝贝世子呢?”
作者有话要说:爱妃们既然要求一日多次,那朕便满足乃们,哈哈哈,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