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变奇侠-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淞耍辉偈且┪叮谷挥械悴枰兜奈兜溃褂械闾鹚克康母芯酰钊耸秤罂�
周顺早晨就没吃什么东西,这时候一闻到这香味肚子竟然咕咕叫起来,他暗想也不知道是谁躲在这里研制新品种的饮料,我先来尝尝味道。
正想到这,就从桌子上一堆草药里找到一个瓷杯,里面有个汤匙,还有残余的金黄色液体在里面,当下更不怀疑,就拿起汤匙舀了一口“饮料”喝了下去。入口是甜的,还有股茶叶味,倒有点像奶茶,不过喝进肚子却有点火辣辣的感觉,头还有点晕,有点像喝过酒的感觉,他想这饮料还真有点神奇,以后上市了肯定能火起来。
没过一会,他的身体热了起来,明显的能感觉到自己的血液流动速度加快了,肚子更辣了,也开始痛起来,他才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估计真是吃错东西了,他想跑出去找李培,却发现连走路都有点困难了,浑身的血液都在高速流动,心脏也有点不堪重负,头很晕,几乎站不稳,他双手撑在桌子上,一低头正好看到那颗黑色的丹药,一把抓起来塞进嘴里,他觉得急病乱投医也比坐以待毙好。
说起来也奇怪,那药丸一下肚,身上的病状立刻就减轻了,再过了一会,竟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周顺想,也不知道自己吃下去的是什么东西,不过吃都吃下去了,多想无益,还是赶紧回去吧。
他出了山洞,把这事告诉李培,李培也大感奇怪,自然少不了教训他一顿,说他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敢乱吃,说好听点叫勇气可嘉,说直接点就是智力低下,周顺听了,恨得龇牙咧嘴的。两人又闹了一会,然后去医院检查了一下,什么事都没有,就渐渐把这事忘了。
现在看到这条寻人启示,忽然想起那天在洞里吃下的那颗丹药,再联系这几天的变脸事件,越想越觉得奇怪,难道自己改变外貌是因为那个丹药?
想到这,他立即照着那人留下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个男人,听声音应该是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年轻人,周顺告诉他自己前段时间正好去过那个山,而且还发现一个很奇怪的山洞,那人一听到这,立即紧张起来,要求见面,周顺想了想,说了一个离自己家不远的车站,那人说马上就到,周顺又问了他穿什么衣服,然后就挂了电话。
周顺来到离那车站不远的一个电话亭,拿着电话装着打电话,眼睛却盯着车站,他觉得自己吃了人家辛苦练制的丹药,又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万一情况对他不利,自己也能安全的退走。
等了没多久,开来一个黄色计程车,从车上下来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衣服正是电话里那人说的那样,此时正焦急的在从人群中搜寻着什么。周顺仔细看了看,确定对方就一个人来的,而且好象也没有带什么危险的凶器,就慢慢走了过来,和他见面了。
那人一见面就问他:“你去过那山洞?”
周顺点点头,那人又问:“那颗易容丹也被你拿去了?”
周顺一怔,暗想原来那药丸叫易容丹,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那人看周顺的样子,顿时明白了七、八分,也不着急了。
向周顺自我介绍起来:“我姓鲁,单名一个志,鲁志。这位朋友贵姓?”
周顺报了姓名,鲁志道:“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谈谈吧。”
周顺想自己外貌大变说不定真是这易容丹的作用,看来要想恢复原来那样只能靠他了,他既然有丹药自然也会有解药,于是就不再怀疑他,对他道:“去我家吧,我也有事找你商量呢。”
两人回到周顺家的时候,周顺的父母都不在家,他们俩就坐在客厅里慢慢聊了起来,竟然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识恨晚的感觉。
第一卷 第三章 鲁氏恩仇
与鲁志的谈话中,周顺才知道原来鲁志是隋唐时期机关大师鲁妙子的后人,一日于家传典籍中发现这个易容丹的配方,于是就在市郊的山洞里炼制这个丹药,炼了数月有余,都未完全成功,按典籍中记载,此丹完全制成后不仅可以凭意念改变外貌,甚至连体型声音都可以完全改变。但是毕竟过了这么多年,许多的药材都已经找不到了,鲁志正犹豫是否应该就此收丹,一试效果之时,却被周顺无意中闯入,误服了下去。
鲁志道:“我在那个石洞外设有机关,每次离开就会有大石封住洞口,植被掩住药味,只那一日走时匆忙,忘记遮住洞口,就被你闯了进去,看来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啊!”
周顺问道:“你为什么会选在那地方炼丹,炼这种丹药又有什么用处呢?”
鲁志叹道:“因为我母亲不准我再碰这些东西,我是背着她偷偷炼制的。唉,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鲁妙子学究天人,一身绝艺鬼神莫测,却不喜金银名禄这些身外之物,鲁家的子弟更少有高官巨富之人,传到他父亲这一代,正是那段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时期,他们家不幸遭人迫害,于是鲁志的父亲鲁达就带着他们母子举家迁徙,背井离乡。
同行的还有另外一家人,是鲁达的结拜兄弟,叫李天佑。那时鲁志尚小,李天佑的妻子更是怀有身孕,于是,鲁达让鲁志母子带李天佑的妻子先行一步,自己和李天佑留下来与敌人周旋,等他们都安全到达了再赶去与他们相聚。
问题就出在他们两人赶去和妻儿相聚的路上。
这一日,鲁达和李天佑到达一个小县城,这个城里也乱的可以,到处都是喊着口号的年轻人在游行,火车站也被占领了,火车上的司机和工作人员早就不知所踪,火车根本开不走。两人眼看今日是走不了了,就商量着在这个小城留宿一晚,明日再从别的路线离开。
两人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后面一个富有磁性的男音传来:“两位朋友请留步。”
他俩转过头,只见一个中年人站在那里,面色祥和气宇不凡,双目尤其有神,向他们道:“两位检查一下,可曾丢了什么东西?”
他俩闻言,下意识的的一摸钱包,心里凉了半截,竟双双不翼而飞,那里可是他们仅有的财物,如果丢了,别说重建家园,连继续赶路都成了问题。
那中年人看着他们的表情,微微一笑,变戏法似的掏出两个钱包,正是他们两人的,两人大喜接过。那中年人道:“刚才混乱中,我看见有人向两位下手,就顺手帮你们拿了回来,这些鸡鸣狗盗之术应该用来劫富济贫,用在穷苦人身上实在太不应该了。”
两人对视一眼,均想看此人说的轻描淡写,举手头足又英宇不凡,定是高人,于他们又有莫大恩德,必当好好酬谢人家才是。
于是两人力邀那中年人一起吃饭,以报追回失物之恩,那中年人盛情难却之下,推辞不过,就答应了下来。三人在一个安静的小饭馆里举杯对饮了起来。
一开始那中年人还有点拘谨,但是李天佑是出了名的自来熟,为人豪爽,口才又好,没多久就和那中年人称兄道弟起来,三人越喝越多,从晚上一直喝到大半夜,才尽兴而归,三人在旁边旅社要了一个三人间,又彻夜长谈起来。
这一谈,却抖出了一件惊天大案,原来这个中年人就是江南第一大盗妙手空空白飞飞,他刚做了一件大案,从香港的珠宝展示会上盗走了世界十大名钻之一“法国蓝宝“,此时正带着毕生所盗的财物准备归隐。
法国蓝宝“人称“厄运之钻“,最早镶嵌在印度基斯特一座神像的额头上;十七世纪初,一个法国传教士潜入神庙,用斧头劈死两个婆罗门,将它带回法国。
从此之后,这颗钻石连同它携带的厄运就在世间流转;每更换一个主人,就引发一场悲剧。比如说那个将钻石带到法国的传教士,回到家乡不久,就被人割断喉管,钻石再度易手。之后,钻石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所拥有。
路易十四对这枚钻石爱不释手,将它镶嵌在王杖上,命名为“法国蓝宝“,可是不久,他最宠爱的一个孙子不明不白死亡,路易十四郁郁寡欢,不久也撒手归天。
路易十四死后,蓓丽公主将钻石从王杖上取下,作为装饰挂在她的项练上。1792年,她被一群平民百姓殴打致死。此后,这颗钻石又更换了许多主人,有的被送上断头台,有的全家溺水而亡;直到1958年,一位美国珠宝商购得此宝,将它捐赠给华盛顿史密斯博物馆,厄运才算消除。
白飞飞一生最不信这些虚妄的传言,又最爱收集这些名贵的钻石,就趁法国蓝宝在香港展示的时候,将之盗了回来。
白飞飞六岁学盗,十六岁就达到六十三铃的程度,可谓当今天下数一数二的神偷。所谓“铃”,类似日本柔道的“段”,是判别一个扒手功夫高低的准绳,其来源是这样的:扒手在初学扒窃艺术的时候,是先向一个木头人下手的。这个木头人全身的关节,和活人一样,是活动的,木头人挂在半空,穿着和常人一样的衣服,在木头人上挂着铜铃,从一枚铃起,一直挂到六十三枚铃,而伸手在木头人的衣服内取物,没有一只铃会相碰而出声,这种程度,便是“六十三铃。”一般的扒手,能有五铃、六铃的程度,已然是十分了起的了。
白飞飞达到六十三铃之后就觉得当扒手小偷小摸太不过瘾,又另访明师学得一身飞檐走壁的功夫,成了一个劫富济贫的大盗,纵横天下数十年,从未失手过,如今携带毕生所盗财物归隐,可想财富之巨。
鲁达和李天佑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白飞飞给他们的震撼实在太大,虽然白飞飞只给他们看了一眼,但是“法国蓝宝”那夺神的光辉已经深深印在他们的脑海里,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他们将之据为己有的欲望,古往今来,面对着巨大的财富,能够丝毫不动心的能有几人呢?
白飞飞太自负了,他一生未尝一败,多少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如今却丝毫没有对这两个普通人产生一点的防备。他本来就不胜酒力,以前在江湖上行走都是滴酒不沾的,如今就要归隐了,更在这种小地方遇到两个知己,便想饮醇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