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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再生传奇-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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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郑叔和嘉颖的事业和生活都有了质的转变,我心中也暗暗高兴。

可是这几天我的心情并不愉快,狗仔队如同跗骨之蛆一样,怎么甩也甩不掉。在接连接到采访类型的骚扰电话后,我果断地换了手机卡。

这天,我刚起床不久,一阵美妙的和弦音乐响起,又有谁打电话来了啊?看着电话屏上显示的陌生号码我犹豫了下,但还是接了起来。我不相信狗仔们这么有能耐,如果他们当真是如此神通广大,我看他们还不如改行当侦探算了。

“喂,你好,请问你是谁啊?”我想这是全世界人接电话的通用语吧。

“是祈恩吗?终于找到你了!呵呵,找你还真困难,我是王经啊。你下午有事吗?如果没事的话,来我这里好吗?我有事情要找你谈谈。”王经说得很快,语气中显得他很焦急。

“是吗?我知道了。我待会儿就来。”我随口应答着,脑海里却翻腾着一出门就被狗仔队狂追猛打的画面,“王导,你能帮我个忙吗?我现在出行还没有汽车,如果贸然走在大街上,可能会很不方便,我不喜欢被人团团围住的感觉。”我不是故意这么说的,并不是因为我现在的名气高就耍大牌,而是现在我的出行没有汽车真的很不方便。虽然香港经常塞车,但总比走路赶小巴快吧,加上狗仔队的骚扰和被歌迷影迷围住的隐忧,使我动口提出了我的要求。

“哦,原来是这样啊。没关系,半个小时后,我亲自开车来接你。”王经真是个好说话的人。

挂下电话后我有点飘飘然的感觉不由自主的得意起来,没想到竟然是王经导演打电话找我,以我现在的情况来说这一定是件好事。虽然成功的人最忌讳的便是骄傲,但是偶尔的自大可以平复心里的压力。

听王经导演的口气,这次可能是件比较严肃的事情。我来到卧室里,看着衣柜里的衣服,还是那么稀疏的几件,不禁感叹自己的衣服还是太少了。其实当名人也不是件什么好差事,如果你是超级偶像,那就更需要注重穿着了。香港每年都会有最佳衣装大奖,不过看来这个奖项跟我是毫无缘份的了。

在香港后我很难去商场买衣服,如果以前有什么购衣的需求,都是公司帮我解决的,看来我对衣装的搭配和衣服的口味都有待提高,以后可不能在这方面栽跟头。

那些好莱坞的大牌明星身上的衣着永远在变幻着,在公众面前穿过的衣服就意味着这件衣服将永无见天日之期,可怜地被打进衣橱里的冷宫。明星的衣服只能穿一次,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兴起的规定,不过这样却养活了许多服装饰计师。

东挑西选后终于选中了一套,那是我现在衣橱中售价最昂贵的衣服。服装款式是汤姆克鲁斯在《不可能完全的任务2》里所穿的衣服的造型。(我并不是阿汤哥的FANS,只不过那套衣服实在太帅了)

当然我买的这件不是阿汤哥穿过的那套,因为我比他高。而且影星穿过的衣服价格不知道要翻多少倍,这么贵的衣服我当然不可能只买来看,况且我又不是那种喜欢收集别人穿过衣服的有着怪癖喜好的富豪。

这件衣服还是我托梦瑶帮我买的,作为我送给自己十八岁的生日礼物。梦瑶原本说要送给我的,可是我却执意要自己花钱买。男人都爱面子啊!这结果当然是花钱花得我心里都在滴血。天啊!几万块!在内地都可以买辆小汽车了。

我知道为什么好莱坞那些顶级明星的片酬要收几千万美元一部了,这种奢靡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大量的金钱做后盾怎么维持得了。而且现在也是有很多刚出道的新人,公司打一开始就大把大把地往他们身上用钱,他们也用得心安理得,渐渐地陷入到了名牌攻势里。习惯了开跑车住豪宅穿名牌等生活方式,他们更是负债累累,完完全全的变成了公司的赚钱机器,逐渐失去了自我。

※※※

还好我对这些东西并不十分感兴趣。我承认是人都喜欢穿好看的、漂亮的东西。不过不好意思,我穿什么都好看,当然除了女性的和婴幼儿童装外。我一直认为衣服穿在身上最重要的是舒服,那种所谓的潮流风尚只不过是一种无谓的重复而已。虽然当今社会物质生活更发达了,人的审美观念也更高了,但不至于只穿透明的和不穿吧衣物吧,虽然那才是人类的本来面目,不过我想所谓的道德归范会让人不耻于这么做吧。

不知不觉中换衣服和想一些无聊的话题,已经花去了我二十五分钟。紧急地打理了一下,便迅速地离开了房间。来到电梯口我发现我的运气很好,刚好有一辆电梯停在这里,而且里面没有一个人。这种状况还真不错,如果有人的话,那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呢,现在我已经是全楼皆知的明星人物了。

“叮”的一声,电梯到达了一楼,我没有狂奔出去,现在是上班时间,人们不会花很多的时间来追星的。香港生活节奏很紧张,和我的家乡那种休闲恬适的气氛迥然不同。

在大厦外我看到了停泊着的一辆宝马,应该是王经的车吧。

我向着宝马跑了过去,可是跑到车前却没有任何反映。正在我疑惑间,驾驶室的玻璃窗缓缓降了下来,王经伸出半边身子,向我招了招手,示意我来到前排和他并坐。我绕到了副驾驶的位置,打开了车门便坐上了车。

上车的第一件事不是和他打招呼,而是立刻系上了安全带。他看着我的举动,哈哈笑了起来,“怎么?不相信我的技术吗?”

我看着他满脸无奈地回答道:“来香港这么久了,遇到开车人都喜欢玩速度与激情。虽然风驰电掣的感觉十分奇妙,但这样下去我的心脏可承受不了啊,况且我还担心我的小命呢。”说完后无奈地耸了耸肩,做出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

“哈哈,放心吧。我开车可是最安全的。”王经爽朗地笑了起来,然后起动了汽车。“对了,你还不会开车吧?”没想到他竟然问我这个。

“是啊,可惜现在一直没空学开车。”我叹了气道。现在社会生存必须学会三件事:英语、电脑和开车,这是老师从小便向我们灌输的理论。只可惜到现在我还只会半调子英语,电脑的水平相当于白痴,开车就更不用说了,看来我的前途还真是暗淡无光啊。

王经摇了摇头,并没有再问我一些让我尴尬的问题,开始默默地开起车来。

受不了空气中沉默的气氛,我刚想开口说几句,他向我做了个“嘘”的动作,然后指了指汽车驾驶台上的标语“请勿与司机交谈”。我大汗,他还真是个幽默的人啊。算了,安全第一,我还是三缄其口吧。嘿嘿,他这么嚣张,我也得表示一下,等会某人喊我的时候我可不会理会,我就当作我被人绑票了,嘴被封住了说不了话,嘿嘿,打死都不说,到时候看谁会着急。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他打开了音响,播放起CD来。倒!想不到这么搞笑的一个人,竟然喜欢听古曲音乐,而且更加要命的是,听到兴奋处他还双手不停地比划着什么,看来他的内心世界和潜意识里是想做一个指挥家吧,不过现在他的工作和指挥家相比可算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看着他那副陶醉的样子,我开始为自己的生命安全担忧起来,好不容易遇到个不玩速度与激情的,却又碰上了个喜欢玩弄车技的。老天啊!难道你真的是要我英年早逝吗?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他仍然沉迷于享受音乐的快乐中,听到兴奋处甚至闭上了眼睛。我被他吓死了,难道娱乐界的人都喜欢玩弄别人的心跳为乐吗?算了,等下还是自己强逼他退位让贤,让我自己来试着开车吧,这样即使是车毁人亡了我也想得过,至少是自己玩完自己的,见了阎王也不会大喊冤枉。

于是我拼命地看着他驾车的动作,一一详记在心里,开始在脑海里模拟开车的情形。

待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恰巧又到了一个红灯路口。看看大约有三十秒的停靠时间,于是我便对着他道:“你让我来试试吧,你这样开车太危险了。”除了坚定的目光外我还散发出一种逼人的气势,王经看着我的样子有点不知所措。

他受不了我气势的压迫,竟然同意了我的请求。于是我们一大一小开始调换起位置来。整个过程是相当辛苦的,要知道依照他的吨位来看,可实在是不轻巧,虽然比起肥姐来还差那么一点点,但也实在是够呛,一番折腾下,我几乎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好不容易才换了过来,看看交通指示灯,绿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经亮了。

看样子绿灯已经亮了好一会儿了,后面的汽车排成的长龙已经开始纷纷愤怒地抗议起来,那犹如帕瓦罗蒂的男高音般的汽车喇叭声足以证明司机们此时愤怒的心情。

我迅速地起动了汽车,一切的动作都照足了王经的样式。但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从心底泛起,那就是我本来就会开车的。

我有点犯迷糊了,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呢?驾驶室的每一个部位似乎我都很熟悉,驾车的姿势也很娴熟,就像是一个经验老到的司机一样。不过唯一和老手区别的是现在我的开车动作十分僵硬,防佛是一个停开多年的人一样,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终于在驾驶了一会儿后,僵硬感消失了,我开始自如地控制起车辆来。

不过此时的王经还没有彻底反应过来,此时的他只是想到了刚才我向他说的那句话,“我不会开车。”

完蛋了,他开始在心里暗暗责任自己,为什么只要自己一听古典音乐就像喝醉了酒一样呢?居然就这么把车辆的控制权交给了一个不会开车的年轻人。天啊,我可不想这么快就去见上帝啊,为什么会这样呢?神啊,救救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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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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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他意料的是,在经过初时拙劣的僵硬地开车表演以后,这个年轻人随即展现出来的开车技巧却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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