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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深圳规则-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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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为什么我要辛辛苦苦这样做呢?因为一个企业如果发生安全伤亡事故,轻者罚款,重者吊销资质,还会停产整顿甚至关闭企业,各级主管部门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停业整顿、关闭公司,是企业和某些地方政府最不愿意面对的现实。因而一旦事故发生,企业和地方政府就会形成默契,企业与死者亲属秘密私了,欺上瞒下,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民不告,官方则装聋作哑,即使上面追究起来,也可以以下面没报上来进行搪塞、推卸责任。这种情况在建筑企业应该说是司空见惯的,90%以上也会隐瞒成功。 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都会主动与死者家属的讲条件,以利益相诱积极促成死者家属与企业签订“死亡赔偿协议”,只要不把事情捅出去,企业多给三五万元赔偿金也愿意,死者家属只要能及时并多获得一部分钱,哪里还会去考虑捅漏子的事情。企业花一笔钱先和死者家属签订一份“死亡协议”,搞定他们后,再给一些领导打点,事故也就瞒住了。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8 16:11:06 
  现在想起来,那年,我和萧雅在那样一个晚上,既被压力也被性欲或者目的煎熬着,我和她用身体对话,我是想排遣压力,她想我以后再买她些保险,但是事后,我的感觉糟糕极了,我相信我和萧雅永远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因为我讨厌她,和一个自己讨厌的人Zuo爱,这只能是报复或者是冲动,绝对不是因为爱情。 
  
  但是,事情远远不是我想的那样,自从有了这次。萧雅就经常地往我办公室跑。我不在或者借口有事不见她,她就跑到莫小平的办公室,她还有意无意地向莫小平暗示我们有了那层关系。为此,有段时间莫小平对我总是爱搭不喜理的,那种隔膜让我们感到彼此尴尬不已,我不明白萧雅为什么会把那天晚上的事情四处传播,我原以为这只是属于两个人的秘密,并为此要把它烂到心底。现在,我每次见到她都感到恶心极了,心里象吃了绿头苍蝇一般不舒服。 
  
  成年男女都应该对自己的性行为负责,上床时你自愿的,又不是我强迫你的,你有你的目的,我有我的需要,结束了就结束了,你为什么把一个过去式,向别人提起? 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跟莫小平解释一下,可是每次想解释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我感觉到她很受伤,后来,我把这事跟王巍巍说,她说,“这事不能解释,越描越黑,以后你少跟萧雅这种女人来往,时间长了,这件事也就自然而然地过去了。”
  
  我在深圳这么多年,跟不同的女人有过接触,有句忠告给大家:千万不要和对你图谋不轨的女人上床,为了目的,她费尽心机。女人狠起来,男人根本不是对手。她要再不要脸,你简直就拿她没有办法。听到一句话“做保险的不是人,是人才”,也听到这样一句“做保险的很不要脸”。我现在是深有体会了。 
  
  其实,我也很理解像萧雅这样的做保险的女人。保险也不是很好做,得与人打交道,形形色色的人。得和客户特别是男客户联络感情,得陪人家跳舞聊天喝茶,生日到了,给人家捎去一朵鲜花,很久没联络,电话问候一声,陪人家打麻将,在不同男人中周旋着。我不明白为什么做保险的总跟色沾染着。是男人好色?还是女人不要脸?卖保险的人的本质不会变,买他保险就是朋友,不买最好少接触,很难成为朋友。再者,且不说卖保险的贱,就是保险公司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都是骗子。保险这东西最没谱了,保险它最大的弊端就是,你出了事了,该不该赔,是保险公司说了算,就好比说,我开车给你撞了,我赔不赔你我说了算。就比方说这个意外险吧,首先必须是意外造成的,什么算意外呀,保险公司说了算。过年的时候有好多鞭炮炸伤的呢,好多保险公司公开声明不给赔,人说你这叫故意参与高危活动,不算意外。再说那医疗保险,首先是您动了手术了开刀了人才给您赔,其次它得是合理必要的费用,什么算合理必要阿?保险公司说了算。就比方说这保额为5000元的住院险,表面上看是赔5000,实际上他住院报销的限额是400,其他的是药品和诊疗费,这400还不全给您,社保报70%,他给报120块钱,不是一天120,是他妈总共给报120元! 可能是因为萧雅后来自己明白了自己对莫小平说透露那些事情是个错误,有一阶段,她不来烦我了。这件事也似乎渐渐被莫小平忘记了,她的脸上又开始出现以前见到我的那种羞涩了。
  
作者:feiyudi 回复日期:2008…5…8 16:22:49 
  留个脚印
作者:zjhzk 回复日期:2008…5…9 8:35:54 
  顶一个;很有启发啊!
作者:xibet 回复日期:2008…5…9 8:48:52 

()好看的txt电子书
  身临其境!楼主何时更新那?
作者:ytl3636 回复日期:2008…5…9 10:15:13 
  留名又见强贴
作者:bbsbbs2 回复日期:2008…5…9 13:18:28 
  没有了啊
  
作者:爬上树的小猪 回复日期:2008…5…9 14:28:17 
  强烈要求楼主提高更新速度!
作者:爬上树的小猪 回复日期:2008…5…10 14:01:06 
  还没更新?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11 13:12:54 
  更新不了?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11 13:16:03 
  第十三章 
  
  姜春河答应我的所谓大单来了。但是这次,我的主要对手依然是陈崇兰。 我安排了我那个贸易的台湾朋友葛国治注册了个新公司,以及范亿的公司,他那个在河源帮过我的公司一起来帮我来抬轿子。 
  
  现在做政府项目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在招标法出台之前,很多政府机关想的是规避招标,但随着招标法以及相关的部门规章出台,招标势在必行,那么,有的政府部门就想法提出,假招标,或明招暗定,所以很多政府部门在选择代理机构的问题上,就会提出“必须由某家中标”的要求,这样就使得不合法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了。 除了违法的要求,还有一些就是违规的要求,比如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压级压价,缩短工期,垫资施工”等不平等条件以及其他不合理要求;为了减少竞争,以条件苛刻的资格预审来限制投标人范围;将代理费用转嫁给投标人等等。 
  
  难道政府项目没有监管吗?有,关键是有些监管部门也很无奈,法律法规出台不少,但是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东西太少,强制性的条文太少,都是模棱两可的话、漏洞太多,让代理机构钻了空子。目前的监管部门太多了!经发局、商务局、建设局等等都是主管部门。还有一些纪检监察部门,甚至有的地区连法院、公安都要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甚至现实中,正因为多头管理,所以实际上很可能谁都难以管到位,而且后来出台《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也是管理单位,问题也就更多了。但真正出现了问题又不知道该找谁来解决了。以前是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体,现在是只见运动员,看不到裁判员。 那么裁判员去哪了?我告诉你,有的裁判员在为了谁当主裁而打架,有的裁判员已经被运动员灌晕了!一个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是应该进入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采购法》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呢,还是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按《招标法》接受建设行政部门监督呢?都是政府部门,作为代理公司谁也不敢得罪呀!但是有些代理机构都有着各种关系背景,客大压主啊,管理部门不敢管,也管不了。
  
  现在很多领导批条子打招呼都不再直接是替投标人说话了,而是介绍代理公司。只要不出问题,很多监管部门的人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陈崇兰现在还是走以前的老路,即只走上层路线,而我呢?双管齐下,先是搞定一个代理公司,然后,再叫姜春河和李驰他们做工作,使这个招标代理公司成为这个项目的代理。 
  
  有了这个代理公司,我们就可以操纵整个招标过程了。首先是在标书上做文章。比如要求投标公司的资质必须是一级的。为什么?假如要求的资质是二级以上,但方方面面参与的人太多,姜春河他们照顾不过来这些关系,最后干脆要求资质必须是一级的,这样既搪塞了诸多关系,也确保了我们公司中标。因为,这个表述不仅有诸如资质、注册资金等限制,更细到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有经过某几类认证的工程师、每类工程师必须有多少数量、必须要有劳动合同等等。
  
作者:天佑中华A 回复日期:2008…5…11 13:23:15 
  为什么这样?嘿嘿,这就是为我公司量身定做的。在这部分的工作上,可操纵的空间太大了,反映在标书上,就是什么样的要求都敢提,什么样的限制都敢设,从而想让谁中标就能让谁中标,不想让谁中标甚至投标就能不让谁中标甚至投标。再者,就是操纵招标时间。每一次公开招标都要发售标书,发售标书的时间也能成为操纵项目的手段。比如说姜春河的这个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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