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与背离的往事-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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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光义变色这件事,还有两点要补充。
第一点补充是,赵光义身上的体毛是不能变色的,因为体毛里没有色素细胞。所以赵光义就把他的头发、眉毛、睫毛、胡须、腋毛、荫毛统统剔光。他这么做纯粹是出于好意,要不你很可能在无意中,看到身边有一撮撮的毛飘过,那样的话无论你的胆子有多大,都准得吓个半死。
由于赵光义经常剔毛,他的体毛就变得越来越硬,一根根直立在身上。后来在剔毛之前,赵光义都必须先用温醋浸泡半个时辰,否则剃刀就会变成锯条。再后来赵光义索性就用融化的松香粘到有体毛的地方,等冷却后再撕下来。这么干虽然疼得要命,但效果是最好的。这样看来,赵光义其实是一个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毛的家伙了。不过,他毕竟算是个人物,基本的体面还是必须的。所以在不变颜色的时候,他总戴着假发,脸上还贴着假眉毛和假胡须。他只贴眉毛和胡须,其它地方他觉得反正也没人看见,所以没必要。
另一点要补充的地方是赵光义的眼珠。我们知道,只要他的眼珠一转,就会变颜色。如果要走动着变色,就得不停地转眼珠。不停转眼珠和仰头看天一样,都是很累人的事,时间长了会天旋地转,还有变成斗鸡眼的可能。不过赵光义已经练出来了,他可以持续转眼珠三个时辰,而且停下来的时候,正好在眼眶正中间。这要是换了我,眼珠恐怕早就掉到眼眶外面了。
不过,这件事还有一个麻烦的地方,就是在赵光义不需要变颜色的时候,他的眼珠就必须保持一动不动。否则,他就会一会儿发绿一会儿发红,一会儿又只剩下了假毛发和衣服。保持眼珠不动比让眼珠不停转还要麻烦,因为这样看东西就会特别别扭。比如要是看不是正对着你的东西,就得整个脑袋一起转过去。要是看身体两侧或背后的东西,就得上半身或全身转过去。这么干脖子和腰就会很累,时间长了还会得颈椎病和腰椎病。而且这么看东西,会让人觉得你的智商有问题。
4
行营里的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想当混蛋都已经想疯了。他们在搭好简易营帐之后,就钻到里面商量起了怎么当混蛋这件事。
我们知道一个人当混蛋,可以无视或破坏所有的规范,只要你有这个胆量。几十万人一起当混蛋就不一样了,因为集体当混蛋是一定要有规矩的,混蛋之间更需要规范约束。这个道理几十万人心知肚明,他们集体当混蛋也不是一次了。
圆脸小伙子们先评估了从行营到开封城的时间。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他们的经验,集体当混蛋这件事通常是有时限的,如果在路上耽误的时间太多的话,必然会影响收成。经过计算,圆脸小伙子们发现这段路耽误的时间并不多。他们离开百姓开封城之后,就一直以最慢的速度行进,而且中间还被苗训耽误了好长时间。既然晚上要回来,何必走那么远呢。不过他们发现虽然路不远,但步兵还是很吃亏,即使跑得再快,也不可能赶得上骑兵。这样一来,很可能在步兵气喘吁吁的赶回百姓开封城之前,骑兵就已经把好东西都抢光了。于是,步兵为了能抢到好东西,就去找骑兵谈判。其实根本不用步兵开导,骑兵也明白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而且他们还知道,要是步兵抢不到好东西的话,很可能在自己刚抢完奇形怪状的老百姓之后,就被他们黑吃黑。因为步兵的人数比骑兵多得多。因此,骑兵表示即使他们先回到了开封城,也不会马上开始当混蛋,而是一定要等着步兵兄弟们也到了之后,再一起当混蛋。
之后,圆脸小伙子们又明确了当混蛋的方式。他们认为没有目的的乱抢是不行的,那会影响收成,而且他们毕竟是正规军,只有没素质的土匪才乱抢呢。避免乱抢最好的方法就是划分清各自的责任区域,也就是说把百姓开封城划分出若干大小相等的区域,再把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依照归属的部队分成与区域数量对等的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只在属于自己的区域里抢劫。在每个小组内部也要分清责任,哪些人负责抢金银珠宝,哪些人负责抢女人,都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对于越俎代庖和跨区行抢的恶劣行径,人人得而诛之。为了方便识别区域的归属和分工的职责,每个圆脸小伙子的胸前都要用墨笔画上记号。区域归属的记号依照千字文的顺序排列,反正百姓开封城再怎么划分,也分不出一千个区域来。职责分工的记号分成甲乙丙丁就够了,反正分工就那么几样而已。而且圆脸小伙子们还觉得骑兵先到了百姓开封城也不应该闲着,他们应该利用等待步兵兄弟的时间,拿军用绳子把百姓开封城的区域先给标记出来。
最后,圆脸小伙子们又确定了分赃的原则。这是集体当混蛋最重要的事,如果没有这个原则,混蛋们很可能因为分赃不均,自己先打起来了。圆脸小伙子们经过商议,制定出了比较具有可行性的原则——谁抢到就归谁。据说以前曾经实行过谁看见归谁的原则,但执行起来难度太大,因为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谁先看见的。如果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同时抢到的情况,就平分赃物。对于不能平分的东西,就事后折价处理。这样一来,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因为分赃不均所引起的争执。不过万一还是出现了争执的话,如果争执的是两个人,就应该用石头剪刀布来解决;如果是三个人以上的话,就应该采取猜手心手背的方式。总之,自己人之间绝对不能动手打架,那样太没品位,还会让奇形怪状的老百姓们笑话。
另外,圆脸小伙子们还商定,对于抢到的东西,事后必须如实上报,并自觉自愿的拿出百分之十五来作为上面的保护费。如果出现了私自藏匿赃物的情况,就要依照藏匿的价值,处以五倍到十倍的罚银。如果交不起罚银的话,就按照一文钱一军棍的折价方式抵偿。当然,这种上报只涉及金钱,不涉及女人,百姓开封城里的女人都长得奇形怪状的,上面绝对不会看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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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好这些之后,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觉得他们这次当混蛋必然是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应该被载入史册。然后就耐心的等待着让他们变成混蛋的信号了。
5
赵光义指使赵普造谣,而这件事赵匡胤不知道。故事发展到这里,我发现以前许多事都很不对头。赵光义的出现让我不得不把这个故事的头绪重新理一下。
苗训走过一个又一个淡蓝色的秋天,终于来到了向往已久的开封城。在这个过程中,苗训变成了一个算命先生。这件事很好理解,对于刚开始追求臆想的人而言,现实是被鄙视的,就是说他们还不明白钱是个很重要的东西。这不要紧,追求的过程会让他们明白这个道理,而且他们臆想的对象就是随着对这个道理的理解而改变的。在我刚刚开始追求臆想的时候,也曾有过视金钱如粪土的阶段。现在看来,与粪土比起来,臆想又算得了什么呢?对苗训而言,没有比算命更适合他的职业了,并不是说他有预知未来的能力,而是他除了能说话之外,实在什么都没有了。虽然算命有一定的危险性,但这与“混口饭吃”这个最基本的需求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苗训来到了向往已久的开封城,并在城门口支起了卦棚。这并不说明苗训是个矜持的人,非要等着开封人用八抬大轿来接他,而是他发现开封城不是随便就可以进去的。在苗训看来这是合理的,既然开封城很美好,美好的东西当然不会轻易落在自己脑袋上了。于是,他只能在城外给人算命,直到被发现。
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是谁发现了苗训?
我觉得肯定不是赵匡胤。我们已经知道了他并不是阴谋家,所以没有这个需求。而且一个殿前督点检,怎么会有闲工夫跑到开封城外观察一个算命的。不过在事实上,苗训确实是被赵匡胤介绍到军人开封城的。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可以让这件事变得合理——发现苗训的人是赵光义,然后他又撺掇自己的哥哥把苗训介绍到军人开封城。
赵光义喜欢变了颜色满世界遛达,这么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无处不在。虽然赵光义看起来智商有问题,但从没有人敢得罪他。除了因为他的哥哥是赵匡胤之外,还因为如果你今天得罪了他,明天他就会找到你,并把你晚上和老婆在枕头边的悄悄话一字不差的给你重复一遍。所谓一字不差,就是连你老婆的“嗯”“啊”等感叹词也包括在内,连语气都模仿的惟妙惟肖。这时候只要你还没中风或心梗,就只能跪在地上管他叫大爷了。这样一来,赵光义除了觉得自己无所不在之外,还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了。我认为造反的念头就是在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的时候产生的。因为每个人都想知道自己的极限并尝试突破,就是说越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就越想找件自己不能完成的事。
赵光义遛达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官人开封城、军人开封城和百姓开封城,有的时候兴致来了,甚至遛达到了皇宫里或开封城外。当然,如果他遛达出了开封城,也只是在城门口转转而已,因为他的眼珠只能持续转动三个时辰,就是说他变颜色走动的最大半径是步行一个半时辰的距离。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有可能一丝不挂的晾在开封城的大街上。赵光义每次遛达出开封城,都能看见给人算命的苗训。这是因为苗训进不去开封城,又舍不得走,所以只能每天在城门口耗着。见得次数多了,他自然就留意上了苗训,而且他确实需要这样一个人。不过苗训对此一无所知,因为他根本就看不见赵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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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营里几十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