滛魔教师-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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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旦入了教师这个行业要想轻易地改变自己的身份,是比较困难的,甚至可以说难于上青天,当然这是相对于大多数老师而言的,也有那的确了得的人物,可以摇身一变,自己就改变了当老师的命运,不是有很多从政当官的人就是从老师出身的吗?他们为何能够成功,原因很多,自己努力也是很关键的,其实也有些人,他们虽然是老师,但他们也能在这个平台上找到自己的发光点,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活得有滋有味。
毛鹏程没有想太多,他也累了,这样的会虽然说不得不开,不开,这学似乎就不算真正开学,所以这种程序好象还是少不了的,但是毛鹏程没有多大兴趣,他只是机械地听着,也没有太记在心上,唯一让他关注的就是他教什么教哪个班。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自己是语文老师,而且只教两个班,192班与193班。而且没有当班主任,毛鹏程不知道192班与193班是什么样的班,他听到分配的结果,自己还算满意,至少没有去教副科,如果除了教语文还要去教一门副科,那自己的工作量肯定要增加不少,那样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就很少了,况且学校没有安排他当班主任,这真是随了他的心意,有的人总想着去当什么班主任,毛鹏程可不想,他散漫惯了,当班主任还不得把他给逼死了,中学的班主任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早晨六点起床,一直要忙到晚上的十一二点,时间长不说,一天之内随时都有可能有事情发生,找你的时候多着呢,只当科任老师就不一样了,许多时候,除了教书,杂事还是要相对少很多的。
所以听到这样的课程分配,毛鹏程还能够接受,他甚至觉得还好。于是走出会议室的时候,他的心情还算不错,没有下午那般烦。一看走在身后的谭莎莎心情也不差。
他们俩相跟着往行政楼的教务处走去,其实许多老师都往那里走去,因为向前中学有两百一十多名老师呢,这些当然也包括一些没有怎么上课的老教师,比如图书室的保管员,比如档案室的一位老教师,等等。
他们为什么往教务处跑呢?原来他们都是去领教材的,老师上课总得要一本教材,通常学校还会买一些相关的教案及教师用书什么的,通常就是一本教材加一本教学用书,有的学校可能还订一本教参,但不会再多了,再多了,怕有的老师照着教案上的丝毫不改地照搬照抄,那样效果可就差了。不是没有这样的老师,所以学校在购买书籍时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们不会随便地多买,多买无益,只会有害。有的老师白天就已经领走,但也还有少数老师没有领取课本,所以还是有不少人往教务处走去。
谭莎莎今天心情还行,他虽然教整个年级,但也没有许多课,课并不算太多,初一十一个班,一看确实班级不少,其实许多初中,一般每周只开一节美术课,所以十一个班,一周也就是十一节课,这工作量的确也还是不算大的。而且学校没有再安排她教别的副科。所以她觉得这样的女排自己能够接受,他甚至有些高兴。因为他们是新来的老师,没有被安排教副科,这算是不错了,有的老教师教了几十年,还经常被安排教副科,比起他们,他们算是幸运的了。
毛鹏程与谭莎莎都算是专业对口的了,一个学中文,去教了语文,一个学美术,去教了美术。我想他们也能够将自己的才学发挥到最佳水平了。
从学校教务处领了教材,毛鹏程便与谭莎莎一起往自己的住房赶去。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各自的住房所在地,于是就都进了自己的房间,两人都有点疲惫,因此也就没有说太多的话。
进了房间,毛鹏程也不想马上就睡觉,九点多钟对于毛鹏程来说其实是不算晚的,读大学的时候,他哪天不都得十一二点才睡觉,当然早上他通常起得很晚,除非上午一二节课有课,他才会在八点之前起床,否则不睡到十点是不会轻易起床的,所以大家都说他是夜猫子,他也不生气,他确实睡得晚,但白天起得也晚,所以他的精神还是不错的,因为睡饱了。走到床边,毛鹏程拿起刚才领回的教材看起来,这教材是大本的教材,就是16开本的那种,其实比16开的都还要大一点,好象跟一张A4纸差不多大小,毛鹏程不习惯看这样大的书,他喜欢看小本的书,记得自己读书的时候,书都是32开本的,摸在手上很有手感,看起来容易进入状态,这16开的毛鹏程看起来一下子还真有点不习惯,可是没有办法,自己是老师,不喜欢也得看呀,自己还要教这样的教材呢。
第五十一章 回忆我的初中时代
翻开目录一看,毛鹏程发现自己以前学过的课文还有一些在其中,比如朱自清的《背影》,老舍的《济南的冬天》,鲁迅的《记念刘和珍君》,看着这些课文,毛鹏程就陷入了沉思,也是陷进了回忆的思绪里,自己以前也读过初中,初中那会儿既过得不好,但也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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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鹏程读初中那会儿是在镇上的一所初中,当时哪有现在这么气派,整个初中也没有几栋房子,因为经济不咋样,所以学校也就是这么一副光景,不过呢,学校的绿化倒也是搞得像模像样。毛鹏程当时读书还不错,初一的时候,因为表现积极,被班里的同学选为了副班长,不久,他父亲要他不要干这个副班长,说怕影响他的学习,于是他就跟班主任一说,班主任也很通情达理的,一说就同意了,于是他就没有再当副班长了,一心一意地学习起来,结果学习成绩突发猛进,有一次还考到了前十名,本来毛鹏程以前的成绩并不是太好,如今能够有这样的名次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毛鹏程的父母真的很希望他们的这根独苗苗能够学有所成,不再像自己这样开杂货店。这不,毛鹏程读书也还算争气,以前不怎样,没想到到了初中,成绩反而有了很大的提高,或许是他慢慢地长大了,慢慢地懂事了吧。毛鹏程最差的是英语,每次考试几乎都不及格。语文与数学最好,他写的作文可好了,每次写作文都能拿个八九十分,语文老师就经常把他写的作文当成范文在班上加以朗读,可把其他的同学给羡慕死了,有几次作文还被语文老师抄好后张贴在教室后面的黑板报的一角,目的就是要让大家看看优秀作文是什么样的,每一次学校举行作文比赛,他都能够拿到名字,好几次都是一等奖,要不也是二等奖,从没有拿过二等奖以下的奖次,由此,可见毛鹏程的作文水平到底有多高了。他的数学成绩也不错,经常能够在单科中排到前十名。但是英语一直很不好,直到初二下期才慢慢地追了上来。
初二的时候,班主任又给了他一个小差使,生活委员,说是生活委员其实就是饭长,专门负责发饭的。因为班上有不少住校生,他要负责发饭,一开始他不肯去干,但班主任说, 我很信任你的,你一定能行的。毛鹏程一看班主任如此信任自己,也就不好再推迟了,于是就当上了饭长。 结果毛鹏程发饭好几次出现有同学吃不到饭的情况,原来,有个别的学生,自己只订了一个饭,结果有的人混水摸鱼地却端走了两个饭,还因此,毛鹏程发过几次火,有几次差点发生了火拼事件,不过因为班主任及时赶到,事件得以平息在了萌芽之中。毛鹏程后来不想当饭长了,这差使完全不适合自己,班主任看他态度如此坚决,再者他的成绩在班上算是较好的,也不好怎么说他,也就只好随他了。
整个的初中阶段,毛鹏程的生活其实过得挺平淡的,只是埋头读书,也没有太多的故事,不过,有一个秘密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那就是他喜欢班上的黄小梅,黄小梅人长得清清秀秀,头发乌黑乌黑的,在毛鹏程的眼里,他觉得她就是一个仙女,所以自从进了初中,就一直暗恋她,可他又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根本上就不敢对她有什么表示,连纸条也不敢写,结果后来黄小梅被别人追走了,为这事,毛鹏程可是伤心了许多回,尽管如此,毛鹏程对于黄小梅的喜欢与暗恋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那时候的学生虽然也很调皮,但比起现在的学生来说,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值一提,据说现在有的学生很不像话,调皮的不行,当然这些毛鹏程也只是听说而已,具体现在的学生究竟怎样,要自己真正接触了才知道,光凭道听途说的东西,是不能够完全确信的。
毛鹏程的班主任其实就是他的语文老师,那是一个二十多岁刚从中专学校毕业的青年,戴一副很大的眼镜,毛鹏程对他很是佩服,因为在他眼里,能戴那么大的眼镜肯定很有学问。而且他的语文老师也还的确可以,教书教得不错,至少毛鹏程喜欢听他的课,不过唯一不足的是,他的普通话不够标准,经常会带一点他自家的方言与口音,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在毛鹏程心中的形象。
毛鹏程自从小学开始就对语文特别喜欢,到了初中更是如此。加之他语文成绩好,作文写得棒,所以他也深得语文老师的喜爱。他的初中语文老师只有一个,所以在他的整个初中记忆里,印象最深的便是这个老师。这个老师对自己寄予了很深的厚望。希望自己能够有所作为,有所成就。而且当年没有考上中专时,语文老师一个劲地鼓励他,说要他不要气馁,相信他一定能行的,读高中没什么不好,还可以考大学呢。毛鹏程当时很是感动,于是更加发奋读书。
想起自己的初中岁月,毛鹏程便不得不想起他的初中语文老师,那个老师给他留下了不错的回忆,而且也对他不错,给予了他很多有益的教诲,毛鹏程想起这些,不禁有些感激他。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