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雨-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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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栽的不明不白啊?”那女子轻轻笑着,然而在着轻若无形的微笑中,我却感到了透骨的寒意。她却悠然自得地细细地抚摩起自己的手指甲来。她的指甲饱满光滑质地极好,长出手指尖的部分形状也出奇地整齐,而十指浑如细腻的凝脂所成,真让人看了赏心悦目,正正应了那句芊芊玉指,濯濯其华。有青莲之雅致,有红桃之妖艳,尽管站在敌对立场上,我也经不住一霎那的失神,然而究竟她是玩家还是npc?莫非世间真有此尤物么?
如今主动权在她手,我也只得耐心的看着她抚弄她那绝美的手指,直到她认为自我欣赏够了,方才抬起头来,对着我又是轻轻一笑:“其实这个完全没有丽莎的事,她不过是个被爱情迷昏了头的傻魔人,而你的举动数据,自从你从我的牢房里出来,我就有了?”
5, 只见远远白皑皑高耸的群峰下,一片无边无尽的碧海,拍岸的波涛里,一个女孩坐在岸边一块嶙峋的石头上,头上戴着美丽的花环,身上穿着美丽的白袄裙,一双秀美的小脚荡漾在阵阵浪花从中······虽然只露出了半张脸蛋,但是那明亮的大眼睛,挺直流线的鼻梁,微翘的嘴角,嫩白的手脚,她是那么天真,可爱。远处雄伟的群山,巍然不动,近处广袤的碧海,处处波涛,鸟儿在湖上欢快地飞翔,风儿吹动了她耳际的秀发······这是一个远离尘嚣的地方,一切都那么美丽,但是就算如此,所有的景色若少了那美丽的人儿也就象少了灵魂的人一样,那么苍白无力,她才是最重要的。
6, 我本逍遥眼前掠过一道白影,速度极筷,反射性地,我本逍遥将它抄在手中,定睛一看,却是一只透明乳百色的兔子,正诧异间,却见心魔忍不住想笑,一道轻柔的声音已经飘入了我本逍遥的耳朵里:‘妾身的小白不懂事,惊扰了大人,只是念在它无知,能否将它归还妾身?‘
愕然望去,却见那个白衣飘飘的女子正羞答答地低着头,含眉垂眼,怯不自胜地轻声请求。
疑神疑鬼篇
1, 乔。潘心下正在惊疑不已,难道这女警是上次经办过那件案子的,对于自己现在这副样貌有所怀疑?看她反反复复打量,像要从自己身上找出点什么,难道还有破绽?可惜了,刚安的新窝,本来以为很安全的,真是运气背了喝水都呛到。他的手已经微微绷紧,预备一有不妥就要打倒她窜出去——不对,刚才她弟弟介绍她说她的身手很厉害,要放倒她恐怕要费一番功夫,再说还有阿直在旁,万一引来其他人自己就更难脱身了~~~那还是拿阿直做挡箭牌趁乱脱身?或者凭借自己的速度趁她反应过来之前溜掉?
2, 管他呢,先骗她与自己同行,呵呵,到时自己下足一番水磨功夫,等到织娘对自己有了依赖感以后,再找个起因,说钟郎不要她了,这时候她空虚无助的时候最需要一个坚强的肩膀,然后这个时候自己这个护花色狼就可以趁虚而入,监守自盗了!
心魔的算盘打的啪啪响,当然不能在这个时候让她绝望啦,这时候自己和她不熟,织娘最容易做的事就是跳水自杀(唔,忘记了,水家的女儿应该水性很好吧,这个自杀方案好像尚待商榷,心魔摇摇头。)就算要拦也拦不住她的心如死寂啊,一个人想自杀,防不胜防啊。要是一个不小心自己不是要悔得肠子都青了?!
3, 得,越说越牛,本来就把阿直得话当一点参考,看来这话的可信度还蛮高的,这样更不能轻举妄动了,天可怜见,怎么赐了这么个女强人给自己做邻居,看来自己真叫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啊,当然,在初步看来自己是没有危险的,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嘛,哪个片警会来一个擒匪英雄住的楼里来三天两头的查房啊,眼下就是要取得这个女警的信任,但绝对不可以太接近,否则难免有点什么小疏漏却足以致命,现在自己正处于蛰伏阶段,是绝对不要露头的,否则风声紧,可信任人手少,难以一击成功,不懂得韬光养晦的人是很难成事的,尤其是神偷这一行业。
4, 乔。潘一下子懵了:女警察的饭?没有什么企图吧?是怕我反抗还是怕我逃跑,在饭里下蒙汗药?然后将我绑到警察局?越想乔。潘越怕,然而肚子开始咕咕地了,竟然头不由自主地点了点,脚不由自主地跟在女警察后面,管他呢,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一语中的篇
1, “什么什么,你们让一个交通事故搞成了故意谋杀案?!”刑探处的陈科长拍案而起,眼睛鼓的像铜铃大。
2, 我心里还有话没嘀咕出来:“怪不得说女人都是脚底永远穿着溜冰鞋的生物。”
3, 改革的春风吹不到,非典的亲热传得到,大律师,不要一味逃避嘛,天欲降大任于斯侦探也,必先苦其非典,劳其~~~
4, 然后天天的工作就是去石窟窿那里转两转,神兮兮地拨弄半天,在傻兮兮地对着它发半天呆——看来我患了千百年来无法根治的绝症:宝贝妄想综合症,同我患此症状的人还有四百余人,同时此人数常有变动,诸多努力均劳而无功,不少有不少神经脆弱人已经打起了退堂鼓,又有不少人加进来,还有很多同我一样意志力坚强的人还在苦苦支撑。
5, “不过在法律上讲,你并没有犯法,因为连犯罪嫌疑人自己都认为是自己杀的。那除非你脑袋生了锈,才会跳出来指证自己,不过天下这么聪明又精通法律的余律师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6, 谁敢说我是亡命徒,谁说神偷就不怕死!站出来,鄙视他!
7, 刚刚还是狩猎的猎人,然而做为失败者,转眼间就成为了猎物,真是讽刺啊,罪雨世界的法则可是强者才是法!
8, 一时间,魔法与乱箭齐飞,道光共剑影一色。
9, “该死,”我一敲自己的头,“怎么就忘记了看看自己的行为有没有相悖周围的呢,还以为缩起来就是最安全的,还等着看别人笑话,岂不料众人皆动我独静,众人皆远我独近,这些些微的小地方也能出大纰漏啊。下次注意,下次注意!”
10, 所以心有余悸的我本逍遥慎重地警告各位罪雨玩家:“美女勿近!美女=麻烦。”
11, 其实不是我聪明,只是我知道女人天生就爱说谎,而她越是说的像真的似的,那就越可能不是真的,因为她绝对不会轻易把底牌都透露给对手。
12, 再说了,好奇心也会杀死人,在游戏里吃东西吃死人也是个非常美妙的死法。
才智篇
1, “NO,NO”那女子微微摆了摆头:“我同你一样,也是个玩家,不过我虽然拥有申请一个城邦的资格,我却只要了这么一座宫殿,我对于攻城略地没有什么兴趣,我只是为了获得更多证实我自己才智的计划有兴趣,比如抓一堆人榨干他们的丹心,这也是系统对我自动降低要求的补偿措施,嗬嗬,其实这玩意很容易申请,不过大多数人将它仅仅作为防止自己物品丢失的保护措施,却绝少人想我这么大规模地应用,我想虽然我还比不上那个在风华大陆用僵尸屠城的家伙那么大赚特赚,但假以时日,我想不会输给他的,到时候丹心榜第一高手恐怕就要易位了,毕竟那种事,可一不可再,而我这可是长期买卖……”那女子得意地笑着,炫耀似地说。
2, “其实你的丹心也被我榨干得差不多了,我对于杀一个没有什么价值的人没有什么兴趣,我只想怎么更加完美地得到我想要地东西。”
“恐怕也是因为我不太容易打发吧。”被女子嚣张的话语所刺激的我本逍遥忍不住顶了两句。
“我不否认,我衡量一件事在于我做了是否有价值,没有利益的事情我不会浪费精神去做,同时如果利益和精神不成正比的我也懒得去做。”
3, 而我鼓起一口气,直窜进那个结界所笼罩的井中,迅速选择了交换丹心,然后一股咸咸的味道涌进我的口腔中,如今可真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缩成原形,竭力保存着我的体力,在竭力保持意识的清醒,准备迎接我那未知的命运——反正最坏也不过是重生,至少还能保有我现在的财产和技能是不是,比起被女王剥削后杀死来说,无疑是我能想到最好的结果了,如果这个井保护的真的是什么通道或者密室的话,我至少也有了一逃或者一拼的本钱……
4, 如果这一切真的是那些个喜欢挨骂的程序员们所为,那么这些人实在是有趣得紧啊,莫非是一帮高才生,业余爱好广泛却老是写程序,才艺得不到施展,故而走向极端,一边胸怀锦绣,勾勒美轮美奂的场景,一边弄些稀奇古怪,比如挨骂,还有到处找些没什么用却又不容易弄到的东西塞在程序包里。我本逍遥虽然说文物鉴赏和身体活动能力是一流的,可是这种爱好还真是不能和他们比啊,不过也算是各有所长,都是有些叛逆的一丘之貉吧,只不过,我本逍遥是当作一门艺术,一门谋生的手段,而那些程序员大概是为了一边欣赏创造,一边制造混乱,发展双重性格吧。
5, 我本逍遥沮丧已及,听着女王一阵阵得意的娇笑,低着头沉默不语。突然,仿佛什么亮光划过似的,我本逍遥头脑中突然抓住点什么,细细一路思量下来,听着女王在那里顾自得意的讥讽自己,慢慢想明白了,轻笑一声打断她道:“女王陛下,恐怕你的处境也不比我好多少呗。”
对方为之一怔,我本逍遥一喜,看来自己推断方向正确了,打铁要趁热,又加上一句:“我知道你很聪明,从我的话语中推断出我没有见过海魔王,可是我没见过不等于别人没见过,况且我早就知道了你的种族选择是魔族,你的本身绝对不是海魔王。魔族不能变成除了本身之外的东西。”
6, 就在我本逍遥又惊又喜时,四周那奇特的波动变得越来越明显。根据那些科幻小说得来的假设,我本逍遥发觉,这些所谓的波动,实际竟然是空间本身的一种奇特的振荡。有的小说家声称,通过这种时空振荡,可以超越时间的限制,来往过去未来,而且许多人都把这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