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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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他们支起麻将桌,决定通宵。我喝得有点晕,但脑袋还是清醒的,躺在床上,听着他们一轮又一轮哗啦啦地洗牌,偶尔开点十年前开过的玩笑。说句实话,参加这次同学会,我的潜意识中似乎带着点期待,但也不知道是期待什么东西。难道能把逝去的时光期待回来吗?所以我都把自己搞糊涂了。
“那谁,凯子,现在混得很好,炒地皮呢,老婆都娶了三个了,娶一个丢一个,跟玩皮球似的。”泰森边洗牌边道。
凯子,谁呢?这么熟的名,迷迷糊糊中,这个名字像一只飞虫,从耳朵钻进脑海里,挥之不去。
第二天醒来时,我脑子异常清醒,波澜壮阔的记忆如清明上河图无限清晰地浮现出来。
02。期待来一场聊斋式的邂逅
十几年前的我跟现在是两个人。现在我什么话都敢说,那时候什么话都不说,内向、孤僻、不合群。这一切的演变都是写作造成的。我认为,写作就是挖掘内心最隐秘的东西,几年如一日地挖着挖着,手写我心,隐秘的事物不再隐秘,一切澄明如灯。
大一我们住在北校区,原恭王府里,宿舍和教室都是王府厢房改造的,幽暗、寂寥,并且流传着几个女鬼的故事,长长的压抑的走廊上的一声咳嗽,会传得很久很远。厕所和水房共用一个房间,据前一届的校友说,他们深夜里见过女鬼披头散发在泔水缸里捞剩饭吃。暑假一个深夜我到厕所小便,突然想起这个传说,小便还没撒完我就提着老二屁滚尿流地回来了,尿滴洒了一地。这种环境增强了我的孤僻心理。
隔着一条甬道,北面是个后花园,有几百年的古木,有荒草,有油漆剥落的亭台长廊。那一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来这里取景几天,夏雨他们就是在这亭子里厮打嬉闹,西边还有个高高的烟囱,是食堂的,夏雨他们从烟囱里下来,满脸漆黑。宁静在水房里洗头,姜文借了一个女生的水盆,在二楼女生宿舍的水房里拍的。那一年宿舍的同学一直在议论宁静胖乎乎的,到底属于好看还是难看,纷争很大。按照我的观点,我觉得那时候的宁静真是漂亮,瓷实。这也许代表我当时的审美观。但我不说,我很少跟同学交流真实的想法。
后花园是个恋爱的绝佳场所,我觉得不能暴殄天物。恰好我刚来到北京,不要命的孤独,于是我盯上一个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的女孩子。有一天晚自习时我鼓足勇气,把一张纸条递给她:请你到后花园,有要事相商。
我在后花园的石头上等了二十分钟后,她就来了。我开门见山道:“我们交个朋友吧,这个地方挺不错的。”
她吃惊地问道:“什么样的朋友?”
“当然是男朋友女朋友。”
“我没有心理准备。我考虑一下,明天答复你。”
次日,未遂。
这是我人生中的绝唱。单凭这一幕,你也许以为我是个大胆得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大学生。事实上我情感极为脆弱,一次委婉的拒绝就把我打倒。我根本不具备死缠烂打的战斗力和意志力。这也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如此大胆、热烈、直接地向一个女孩表达情感,空前绝后。这次未遂给我的一个暗示就是:你喜欢的永远得不到。此后碰到任何喜欢的女孩,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恐惧,以及没有动手就席卷而来的失败感。
失败把我打回原形。我又成了那个郁郁寡欢的人了。
深夜里有时我会坐在后花园的石台上,忘记了恐惧,甚至期待能冒出一个女鬼和我聊天,甚至谈一场聊斋式的恋爱。这并非只是臆想,我是唯心主义者,对此确有期待。
跟现实的人交流毫无新意,如果跟古人保持来往,对我这种性格的人,再合适不过。女鬼迟迟没有出现。
有时候无聊,我就到柳荫街瞎走,或者逛到什刹海逛荷花市场,买个一两块钱的小工艺品,以及在湖边看老头下棋。老头棋艺很稀疏平常,嘴上功夫特别了得,说你怎么下得这么横,一整个萨达姆。我听得如痴如醉,心想北京人在这么精彩的语言环境里长大,当个作家什么的太容易了,怎么就出一个王朔呀?把作家这一行当太不当回事了。
刚到北京,每天在食堂吃饭就跟啃树皮一样,难以下咽。食堂里能跟南方口味相通的唯一的菜肴就是白菜,可是师傅总爱在白菜里撒花椒籽,我不得不一颗颗拣出来,倘若不幸嚼中一个,就跟被摔一大嘴巴似的麻了半边。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先适应了吃拉面,中午吃拉面,夜宵也吃拉面,吃着吃着,竟然喜欢上了。和来自湖南的同学一起去吃拉面,他们把辣椒酱一勺又一勺地搅和在面里,看得我目瞪口呆。我也尝试着加点辣椒油,慢慢地从完全不会吃辣到习惯了微辣,每次拉出来时肛门总是有火烧火燎的感觉,慢慢地我就喜欢上火烧火燎的感觉了。
等我学会吃辣的时候,大一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刚进学校时,我也雄心勃勃,对学习抱有热情,也想延续高中时的境况,在年级里当个拔尖的学生。几次考试后,我就改变了想法,来的几乎都是各个学校的尖子生,强中自有强中手,想当个优等生拿奖学金什么的,难度很大,非把青春废了不可。于是我对自己有了重新的定位:当个差等生。反正从小到大没有当过,大学里再不当,以后就没机会了。
这是大一的唯一收获:努力使自己成为差等生,拥有迟到、旷课、不记笔记、偷看、对老师挑鼻子竖眼评头论足、一个学期只有最后一个月拿来学习应付考试等等的权利。
这个鬼念头让我养成了一个怪癖:如果大家觉得竖着过日子最现实,那我就不妨横着干一干吧!
第二年,我们离开了那个见不到鬼的鬼地方,来到窗明几净横平竖直的大学本部,也就是传说中的铁狮子坟。这里环境很不一样,比如在恭王府里你随便找个地方幽会,鬼都找不到你;这里没有那么多幽暗之处,学生们来劲了挨着墙根抱着就啃,把别人当空气。我觉得自己是个林居动物,不知道能不能适应一马平川的生活。
我们搬到西南角,十四楼,在中国地图上相当于云南、广西等偏远省份,要到东北角北太平庄路边吃个肉串,得长途跋涉整个校园,回到宿舍串儿都变成屎了。这座楼被分为两个部分,东边一半是女生楼,西边一半是男生楼。楼高六层,但西边只有底下三层是男生的,上面三层还是女生住的。但你别以为这样男女生就走同一个楼道,西边三楼到四楼早堵死了,女生是从东边楼道里进去的,总之,女生住的部分就像一把驳壳枪的形状,男生没什么机会。不知道这是哪个校领导想的鬼主意。
我们住在321,宿舍比大一时小得多,有六个铺位,住着五个人,有一个铺位空的,搁箱子。我的下铺住着一个来自广东的同学,叫吴庆庆,我们叫他阿庆或者西门,都有些憷他。并不是他有多残忍,而是他常年发低烧。他是年级里唯一一个旷课时老师和同学都习以为常的人,用不着请假。我们的校外定点医院北医三院都成了他家开的了,各项检查都查过了,就是不知道什么病,药还是长年累月吃着。如果你问他到底是什么病,他就睁大眼睛昂着脖子道:“哪有病,根本就没病嘛。”同学们私底下流传,他得的可能是艾滋病,因为症状特别像。况且他来自广东,得风气之先,这么先进的玩意儿他该先拔头筹。但是谁都不敢提醒他是不是艾滋病。这份神秘性使得流言更具有可信度,我们和他住在一起,就如和一只大象在一起睡觉。
我们私底下开了很多次小会,想了很多办法,为自己的性命负责。后来在各级系领导、学生干部、同学的劝说下,他终于答应休学一年,回家好好养病,明年再杀回来。听到这个消息,我们一边为自己能过上平静的日子欢呼雀跃,一边对下一届的师弟师妹深感愧疚。
03。他把学校给“开除”了
“喂,你们房间有空铺位吧?”泰森摇着五大三粗的身板,探头问道。
我指了指身下的空铺,像指着一座坟,不置可否。自从阿庆走了以后,我们一直空着它,连一双臭袜子都不放在那里,生怕被艾滋病菌给沾上。
“太好了,”泰森说着,变戏法似的带进一个背着行李的同龄人,道,“你就搁这儿睡几天。”
泰森是系学生会体育部长,有点江湖气,他要强行干的事,别人一般不敢反驳他。
那哥们儿也不客气,把行李往铺上一丢,朝我们点了点头,递给我一根烟。我十分不适应这种江湖气十足的套近乎,拒绝了。
“这是我高中同学,兀凯歌,你们关照点儿。”泰森说着,就回了自己宿舍。
兀凯歌很疲倦地坐下来,自己点了一根烟,就在阿庆的铺位上扎根了。
第二天醒来时刚好快十点,其实我在七点多就醒过一回,那时候他们乱糟糟地吃早餐或上课去,现在宿舍里空无一人。我很喜欢这样的气氛,只有此刻,宿舍才能成为私人空间。
我下床时才发现兀凯歌还在床上。我朝已经醒来的他打了个招呼,他揉着眼睛道:“没去上课呀?”我说:“我一般只上后两节课。”他颇为欣赏地点了点头。
我擦了把脸,看了看课程表,拿了两本书准备去教室把后两节课给上了。但是到了路上我改变了主意,既然把前两节旷了,何不把后两节也旷掉。于是我转而上了图书馆,径直到文学阅览室。
我喜欢旷课有很多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第一,部分老师讲课的口音我很难听懂,特别是政治经济学的老师,操一口浓重的地方口音,我一句也听不懂。与其在课堂上瞌睡,不如在被窝里睡更踏实。其次,即便听得懂,大部分老师也就把课本上的条条纲纲按部就班地讲一遍,几乎没有一个能够有所阐发讲得生动盎然的。反正我期末会把课本从头到尾看一遍,平时就没必要听他们唠叨一遍了。
我当时确实想给教育部长写封信:教师在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