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悲伤到极致-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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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的行为。
那天晚上我要去卫生间看杂志,就在我脱下裤子的一瞬间,我嗷的一声突然来了灵感,我说我知道这房子究竟哪儿不对劲了。倾城一边吓得浑身打颤,一边拍着胸脯为我高兴,她说:“别看我这样,我神经可脆弱着呢!”
于是第二天清早,我拉着神经衰弱的倾城到建材市场溜达,我说:“别的我都无所谓,但是马桶一定得换最好的。以前我用的马桶总是溅水再就抽水坏掉,搞的我都没法专心清理内存。”
倾城说:“好,都照你说的办,反正不用我掏半毛钱,不过我倒是有点担心你的荷包资源不足!”
我笑着拍了拍腰上的挎包,说:“别担心,我走前收了小司和我挂名男友谢东宇的大红包!”
说到这我开始心虚起来,因为自打来上海也差不多过去一个星期了,除了跟我妈有事儿没事儿报个平安,倒是和小司会偶尔联络下阶级感情。轮到谢东宇的当儿就音讯全无,完全销声匿迹了一般。或许,他对我的离开依然无法释怀,或许,只是我单方面对过去无法释怀。
男人与马桶哲学(三)
来到上海的第一件事是找房子,第二件事儿就是换手机号码,手机里还存着谢东宇的名字,还有他给的直通热线。女人始终对自己的情感史无法完全释怀,而对方甲乙丙丁的电话号码,就像在战壕上得到的战利品,即使明知道永远不能再打通,也要把它很好的藏成宝藏。
倾城跟着我又逛了好几家,可是挑来挑去都没有合适的,看着倾城一脸倍受打击的表情,我开始耐心的开导说:“其实挑马桶就要像挑男人那样,要非常小心翼翼的看仔细,搞清楚它的每一个按钮的每一项功能,作为女人来讲要完完全全的掌控男人才是初衷。”
倾城惊讶我的对比性叙述论,并感慨我是个很哲学很博大精通的才女,我很高兴她的慧眼识才,这时候服务生却不耐烦的对我们说:“其实马桶和男人都一样,主要是看您压水花的技术如何。”
我被气的喷血当场,差点就地挂掉。要不是倾城死命的拦着我,我一定要给那口不择言的混蛋一点教训,警戒他姑奶奶不是好欺负的软柿子。
早就说过,我将来要是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会首先把卫生间弄的枉死里舒服,所以大到马桶小到香皂盒,都是我亲自到精品超市一一过筛选购,全部是一等一的奢侈品。就为这倾城没少骂我败家子,不过我花的可都是血汗钱,都是我从无良谢东宇那儿一毛一毛做苦工挖回来的血汗钱,所以她无权给与置评。
第一次享受我的顶级豪华卫生间,坐在可自动调节式马桶上面,我心想:等以后我要有个挪威王子给我买一所更奢侈的别墅,然后我就把我这马桶一并给搬过去,嘎嘎!
就在我幻想着比天方夜谭更怪谈的公主梦时,我的笔记本电脑突然发出警告:您有一封新邮件。
我的第一感觉,可能是某颗灾星从外星球发来的。果然不出所料,邮件的署名是“龙行天下”,也就是我的主编发来的,他郑重向我发出邀请,并祈求合作愉快。
虽然有些杌陧不安,但是回想起麦穗临走时留下的话,我或许会稍稍的释然:既然是合作伙伴,就没必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我们所信奉的(一)
『奇迹般相遇,又默契的邂逅。我和倾城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女人,似乎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巧合,就像向左走向右走里的角色,经过许多个转角终究还是会回到原点。然这个原点,又会开启怎样的人生呢?』终于正式进入写小说的角色了,自称“龙行天下”的龙大主编给我安排了密密麻麻的地狱训练,说是为了我以后接入正规而做好准备。我的第一个艰巨考验,是构思一部八万字的中长篇言情,然后完成一个不低于一万字的大纲。
反正合则来不合则散,总而言之一句话:大家有话好好说。这是自打接触小说以来,我灰白色人生的第一个信条。于是,对于一个从未真正意义上接触过原创的我,开始了神奇而又充满曲折的路程。
我对龙大主编没有过深入的了解,只猜到他大概应该是个性格暴戾的男人,即使对方是新手或者女人也绝对会不择手段的威逼加利诱。不然麦穗等人也不会统统使用怀孕这种烂招数来摆脱这魔教头,我看这龙大主编的霸道与城府,完全可以跟我所认识的谢东宇首尾呼应了。
或许那是我第一次全心投入到工作状态,我翻出了十几本最近热卖的言情小说,冥思苦想的分析,没日没夜的构思,可每次倾城端来水果沙拉和速溶咖啡问我战况如何时,我只能苦笑着说还剩一万多字就搞定了。
这时倾城看我的眼神会很迷茫,那里面掺杂着一种叫做怜惜的感情。我完完全全能够体会到她是心疼着我的,可是我能做的只是一味的自虐,然后从中爆发出全新的灵感去贿赂龙大主编,只有得到赏识这条路线,才能回报我的闺房密友倾城,才能完成佳音此生残留的遗愿。
我浑浑噩噩不分白昼的奋战了一个多星期,虽然不想承认却也不能否认,创作这种东西还真他妈不是一般人所能干的,即使干的了也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于是这一个多星期,我也只是写了个大概简要,并前后多次想请教大姐头麦穗,可那厮不知是不是带着三个月的小宝宝逃到了边远岛屿,居然一直联络不上。没辙我只好顺藤摸瓜,延续着男女主角的平行线,利用我《恋爱速成攻略》的窍门横冲直撞,直到转折的交叉点任其相遇,随后展开八点档的泡沫爱情。就这样草草写完一万多字的大纲,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急忙交了上去,结果可想而知。
我们的对阵是在MSN上,龙大主编上来就是劈头盖脸一顿痛骂,他质疑我对创作是否诚心。我说怎么没诚心啊,我又反复的看了两遍我的修真成果,经典的八点档泡沫剧,剧情是有够烂的,可好歹也是我字字珠玑累积起来的血汗,怎么就被那厮评价的一文不值嘞?那厮仍旧口不择言,说我的垃圾作品连四年级小学生的水平都达不到,我说我拿的可是本科证,可他不管我三七二十一兀自坚持己见,固执到要命的家伙。
之后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我知道这样很没有出息,但是我没有办法不哭,那家伙骂人再狠也终有个尺度,所以就算我再恨他顶多是走到大街上给他一拳头,虽然我至今与他本人只有一面之缘。我疑惑的主要是我怀疑自己根本没有创作这方面的天赋,而以前那些在网上小打小闹也最多不过就是个歪打正着。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看来我要让佳音失望了,因为天赋这种东西是努力不来的,我暗自笃定。
就在我快要举手放弃的时候,倾城硬是要拉我出去K歌,她说:“别在房间里闷着了,我怕你脸上长雀斑。”
那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生的转折点,只是一边换着衣服一边拿自己开涮,我说:“长雀斑又不是长尸斑,用得着大惊小怪的?”
音乐人信奉的(二)
“赶紧的,今儿我要见个帅哥,带你一块儿欣赏下,免得跟家发展成尸斑。”倾城坦诚的担心,可我一听就急了,我说:“你去找男人,我跟旁边吃斋,真有你的倾城!”
话虽然这么说,可结果我还是颠颠的跟着吃斋去了。跟着倾城和班诺搭上了一辆出租,班诺言简意赅的说了个地址,据说那是一个完全属于摇滚的世界,真酷!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钓凯子要选这么另类的酒吧?为什么明明去约会还带着另一个男人?可是当我真正见识了这个领域之后,我才幡然醒悟为什么那个酒吧叫做“午夜风暴”!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摇滚现场,距七点开场还有半个多小时,炫目而刺眼的镁光灯下,台上的一支乐队正在一边调音一边调节现场气氛。
那时我对摇滚还没什么印象,只是木讷的认为所谓的摇滚就是梳着半年没洗过的墩布头,脖子上系着一条绝超不过十块钱的米字旗头巾,耳唇上扎满了密密麻麻的小洞附上装饰吊坠,从头到尾穿着嘻哈风格的街头服饰,然后再背着个吉他没日没夜的咆哮。可是当摇滚派对真正开场的时刻,那震耳欲聋的环绕音效和惊天震地的喧嚣声,彻底将我带入了音域震撼的世界。
台上的乐队轻松恣意的带起了台下的现场氛围,他们一边喊着快节奏的饶舌歌词,一边朝台下几乎所有的观众互动,他们骄傲的展示自己的才华横溢,惹人眼红并能使人心跳加速。只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一段华丽的爆发掀开了午夜风暴的序幕。原来“音乐”这种超越了任何国度的神话,早已被台下的信仰者们捧上了“神域”。
一个星期的自虐下来,我已经枯槁的不成人型,穿着松垮的几乎看不出任何女性曲线的牛仔服,感觉自己眼神涣散还冒着虚汗,和这里的调调明显是格格不入。我跟着倾城、班诺找到角落的位置坐下,听说这次约好的帅哥还被堵在路上,我给这素未谋面的男人下了个定义:完全没有时间观念的待定者。
于是班诺叫来了服务生点了饮料,他和倾城点了酒精含量相同的饮料,还真是像麦穗误会的那样,两个人有相当的默契。这里的果汁几乎都含有少量的酒精成分,喝多了或许会耍酒疯也说一定。不过我本身酒量好的惊人,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点了杯烈性的,计划等喝多了之后倒头大睡。
带着室友出来见男人,听上去可够疯狂的。于是我借着酒劲开始疯想,对方会是何方神圣?像我这种出落的亭亭玉立又有内涵的美女,万一被“神圣”相中而我又恰巧点头了,该如何向倾城交代?按照倾城的性子,估计不能像我对小司和MBA那样仁慈。
胆战心惊的煎熬了数十分钟,传闻中的帅哥终于晴空霹雳闪亮登场。不料那厮凳子还没坐热,就冲我不怀好意道:“我猜,你就是夏悠吧?”
和预想惊人的吻合!我感慨万分的看着倾城,有点受宠若惊的点点头,不会是倾城知道我刚刚失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