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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萌女难嫁-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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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接近一个时辰,她终于做出满意的人皮面具,幸好那个易容的小皮囊她有随身携带的习惯,也幸好皮囊里还备有易容用的人皮面具的粗胚,她只用按记忆刻画出眉眼的距离和部位就行了。

她用拇指和食指拈起完工的人皮面具,将它对镜很小心的贴合在自己的脸上,瞬间她俏美的容颜就变了样,变成一个相貌俊秀的美男子。

她却又取下面具,现在还不行,不能打草惊蛇。

待到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她整个一风卷残云将碗碟扫空空,吃的肚皮滚圆才作罢,毕竟,只有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逃。

一切准备就绪,她又去打探了一下南十夜还没回来,于是,她找到那个和她身材差不多的男仆,趁周围无人将他敲晕,低低道了句对不起,就脱下他的衣衫和帽子,将他给藏到树林里,她回了房间,用那人皮面具和衣衫扮成了他。

她对着镜子瞧了一阵,发觉并无什么破绽了。

镜子里,她不再是那个笑颜如花的少女,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男人相貌也十分俊秀,就是腿有些跛,她想了想,走到门口,将门拉开条缝,眼睛贴到门缝里向外张望,见门外无人,这才用迅速的走出门,快速走到了外面。

她走了一段路,等到周围出现人迹时,就忽然用跛脚的模样开始走路,因为那个仆人脚似乎受过伤有些跛,既然要帮扮成他,当然这些细节都不能放过。

她跛脚走着,走到一处池塘边时,头顶忽地传来一阵悦耳的鸟鸣声。

随着几声振翅声,彩翼呼的飞下来,落到了她肩膀上,她侧过脸和它对视,彩翼用宝石般熠熠闪亮的红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她,继而又很开心的亲昵的用脖子摩擦着她的脸。

她一看急了,连忙挥手去赶它,边赶边小声的道:“让开,别靠过来,啾啾,走开!”

整个宅院里的人都知道,这只鸟儿对除了她和南十夜以外的人都不理不睬,它像这样绕着她飞,和她这么亲近,那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这事有蹊跷吗?那不是在告诉别人这人不是那个真正的仆人。

金璎璎知道啾啾绝对是认出了自己,只好不停地挥着两手想将它赶远。

彩翼很疑惑的在空中歪着小脑袋,被金璎璎驱赶着,它没再飞下去,只是盘旋在她头顶不去,金璎璎心里那个急啊,这次逃走可不要被只鸟儿给揭穿,那就前功尽弃了。

正在着急间,那鸟儿忽然腾空而起,飞向前方。

金璎璎松了口气,可还没容她高兴,就顿时紧张起来。

彩翼会突然不再缠着她,是因为前方来了两个男人,为首那人正是一袭黑衣的南十夜。彩翼兴奋地冲着南十夜啾啾叫着、跳着,南十夜伸出手,它立刻停在南十夜肩头,对着他发出一连串鸟语。

金璎璎心里那个立刻紧张死了,啾啾这不会是在告密吧?南十夜不会听得懂鸟语吧?这下糟了!

望着和她迎面走过来的南十夜,金璎璎想躲也没地方可躲了,只好硬着头皮,微低下头,打算和他来个擦肩而过。

“展鹏。”迎面走来的南十夜忽然开口了。

听到这个名字,金璎璎只好停下,这是那个跛脚仆人的名字,打晕他之前,她曾细问过他。现在作为主人的南十夜叫他,他肯定会停下来听候主子的吩咐。

金璎璎不敢说话,只是低下头,虽然她也能模仿那仆人的声音,但是,能够不开口她觉得还是尽量不开口的好。

☆、第13章 入山遇贼

“你待会把园子里的木料送到柴房去。”

见南十夜等着他的回答,她很吝啬的用男仆的声音含糊不清的道了句是,随后跛着脚从他眼皮子底下走开了。

虽然,从南十夜身边走过只用了很短的时间,金璎璎却觉得就这短短的时间里,她的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眼。

她感觉到南十夜的目光若有所思的停在她身上,虽然他没说话,但她的一颗心被他的目光给吓得噗嗤跳个不停。

神啊,千万别给他认出自己。

她压抑着一股强烈想快速逃离的冲动,跛脚慢慢地走离他的视线。

她的背后,南十夜的目光盯在她的脚上,目光越来越深邃。

“元修。”南十夜忽然开口了。

“公子?”

“走。”南十夜忽然做了个走的手势,率先追着金璎璎消失的方向而去。

“怎么了,公子。”孙元修不知南十夜想干什么,不由得问道。

“展鹏有问题。”

孙元修困惑不已,有什么问题?

两人追了一阵,果然看到金璎璎跛脚慢慢在前方走着。

这时,南十夜拉着孙元修往灌木里一躲,又做了个手势,停在他肩头的彩翼忽地飞起来,呼啦一声又飞到金璎璎的头顶,随后降落到她肩上,不断的叫着,还用小脑袋摩擦着她的脸。

他们看见那个仆人居然停下来,探头四下张望了一下,确定四下无人后,这才伸出手,很温柔的摸着彩翼的小脑袋,变成女人的声音小声道:“啾啾,你刚才吓死我了!幸好那家伙听不懂鸟语,否则这次我就会出逃失败了。我呀,要走了,其实我也舍不得你啊。但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有缘再会吧。”

她拍拍鸟身,让它重新飞到半空中,这才跛着脚继续往前走。

“公、公子。” 孙元修看着这一幕吃惊得连下巴也快要掉下来,“这、这是怎么回事?彩翼怎么会……”

“那丫头易容了,易容成了展鹏。”南十夜很简短的回答道。

“易容?那位小姐也会易容?而且还是易容成男人?”孙元修双目圆睁,顿觉匪夷所思。

“正是。”南十夜目光停留在金璎璎逐渐变小的人影上,继续道:“彩翼不是普通的鸟,它的嗅觉可是比最棒的猎狗还要灵敏上千百倍。甚至于冰天雪地里寻出它嗅过的人。没有任何伪装能骗得过彩翼的鼻子。”

“那也就是说。那位小姐虽然扮成了男人,在彩翼眼中,她依旧是个女人,不管她是什么装束。”孙元修算是明白了。点头道,“那位小姐的易容手段真高明,连公子你险些都被她给骗了,不过,公子你是从哪里看出来她不对劲的?

“她的易容之术虽然无懈可击,可还是有个破绽让我始终觉得不对劲。”

“破绽?”

“展鹏是跛脚多年的,走起路来有他独特的姿势,这丫头虽然极力装出他跛脚走路的模样,可她到底不是真的跛脚。就算模仿的再像真的,在我这种天天看着展鹏走路的人眼里,还是有细微的不同的。”

“公子真是太厉害了,这位姑娘虽然易容术很精妙,但是比之公子的易容之术还是要差远了。公子的易容之术才是天下无双的绝妙。”孙元修又问道:“那要去追回她吗?”

南十夜做了个不必要的手势,吩咐道:“不用了,找人跟着这只小白羊,看看她到底要去做什么。”

“遵命。”孙元修领命而去。

这丫头,他就知道她会逃。

虽然他当场看出了她的伪装,却没有拆穿她,只因为他知道就算他将她关起来,她依旧会想尽方法的跑,一如是在王府中那样。

因此,他才假装没有察觉放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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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螺山,形如少女螺髻,两峰遥遥相对。

依山而建红螺寺位于红螺山南麓,是有名的佛教圣地,在明正统年间,易名护国资福禅寺,直至现在的嘉靖年间,由于嘉靖帝崇尚道教,导致朝中乃至民间都兴起推崇道教之风,这佛门圣地也被冷落轻忽了许多,但来此礼佛拜祖,烧香还愿的善男信女还是络绎不绝,而且都是些城里的名流商贾、达官贵人。

然而,自从十多年前,红螺山附近的点翠山上盘踞了一伙武艺高强的贼人后,这些来红螺寺庙里进香的商贾贵人就成为山上贼人打劫的对象,而他们被打劫后,多次上疏嘉靖帝请求皇帝派人前去剿灭匪患,而嘉靖帝也屡次派人前往这点翠山剿匪,却都由于山贼们占据的山头地势特殊,他们的山寨建在一面临山,三面悬岩的顶峰,而山上地势又十分危险复杂,山上的粮草和武器都储备充足,坚不可摧,因此嘉靖帝派出的人马屡次都铩羽而归。

朝廷因此对点翠山的匪患甚感头疼,却也奈何不了,于是近年形成了僵持不下的局面。见官府也奈何不了贼人,去庙里进香的人慢慢变少,最后绝迹了,原本香火日盛的红螺寺也日渐萧条,而点翠山也成为山贼的代名词,使人闻风丧胆。

点翠山毗邻红螺山西北方,距离红螺山约莫有三四里地,山中古松古柏遮云蔽日,涧深谷幽,远观峰峦挺拔雄奇,气势磅礴。

入山的小径上,走来一个头戴斗笠的少女。

青碧的斗笠下缘,垂下薄如蝉翼的轻纱,隐去她娇美的容颜,她肩上背着一个蓝布包袱,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

翠色的衣衫,点染在枯枝摇曳,枯叶飞舞的初冬,那一丝青碧飞扬在无人的旷野里。

山风刮得很猛烈,吹得她的绿衫鼓涨如花,也吹得斗笠下她挺翘的小鼻子皱得红通通。

山风凉飕飕的吹。

她揉揉轻纱下发红的鼻头,虽有轻纱遮面,这天气已到初冬,本就有些冷,再加上山中气候本就比城中要低,她还是打了个喷嚏。

她的小鼻子还是被风刮得冰冰凉,放下手,一对亮晶晶的眼眸透过轻纱四下瞟着。

这些死盗贼都躲到哪里去了,她一个大活人在这里转悠了大半天了,怎么没见人来抢她?

她正是从南十夜宅子里逃出来的金璎璎,这逃出来之后,她一刻也没耽搁,即刻赶往白云观,问过住持虚静道长之后,才得知这点翠山的贼窝里很可能藏有白鹿。

为何要找白鹿呢?因为她想送皇上一样他喜欢的东西,这样就好为王爷说情了,没准看到东西皇上高兴之余会将王爷给放了也说不定。

那日她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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