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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太后不侍寝-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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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丧时;李常在母亲因跪得太久晕倒了;太医诊脉发现她有了两个月身孕……听说这位李夫人便是用媚药使李大人上了她床。”

有些奇怪;自古只有不入流小妾想在房事上玩花样才用这种下三滥招数,李夫人乃是明媒正娶嫡妻;怎么也会……

稍思索,很快便明白。

李大人共三房妻妾;李夫人成亲十几年只得了李常在一个女儿; 而二姨娘却连着生了三个儿子。仗着儿子们撑腰,二姨娘越来越不将李夫人放在眼里;甚至暗里撺掇李大人将自己抬为平妻。

李夫人送女儿进宫就是希望女儿一朝得势;自己在家中日子也好过些。怎奈,李常在虽尽力争宠,却未入刘成煜眼,对娘家并无助力。

想来,李夫人失望之余,就动了再生个孩子心思。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守在西门宫女太监定是将此时当笑话传进宫里。

没想到,紧接着就有人学会了。

姚星失去孩子,想再要一个?

还是另有他人?

不敢确定。

刘成煜笑着拧脸:“就凭,想破天也想不出来,空费脑子。”

反问:“知道是谁干?”

他正色道:“问题关键不是谁干,而是想让谁干……如今后宫没有人管事,有些爱生事又该坐不住了……”

这件事正好给了他整治人借口,不管勾结淑妃贴身宫女是谁,他总有办法让姚星或者别人成为替罪羊。

抛开这个问题不再去想,嗔怒道:“方才话是什么意思,觉得很笨么?”

他想了想,答道:“刚进宫时,墨书曾问,是不是确定要一个连尚宝监跟尚衣监都分不清人……现在自然知道尚宝监跟尚衣监有何不同。所以,不是笨,而是没接触过皇室中倾轧诡诈。”

释然,却又有些遗憾:假如如庄王妃那般自幼受过家族熏陶,是不是他会更轻松些?

他仿佛了解想法,复将揽至他胸前,低低道:“不管是什么样子,就是喜欢。”“喜欢”三个字,说得很轻。

突然想起来,他还从未直白地说过“喜欢”。

很想抬头看看他此时表情,却被他紧紧地箍住,暗笑,他该是脸红了。

当夜,死赖着非要留下来,他无奈,只好让风扬另取了一床被子来。

睡下时候,是各盖各被子,可半夜醒来,却发现他一只胳膊垫在颈下,另一只搭在腰间,严严实实地将搂在怀里。

连着几日都是如此。

这夜,正迷迷糊糊地要去会周公,感觉他起身下了地。勉强着睁开眼,看到他披上外衣出了门,没多会,抱着一厚摞折子进来,伏在长案前。

许是怕灯光照着眼,他将光线调得很暗,只在他头顶上方有圈淡淡光晕。

看着他宽大背影,眼有些湿。

人人都向往九五之尊荣耀尊贵,可当帝王有什么好,每天有批不完折子,理不完政事,西边打仗了找,南边发水了找,东边缺粮了还找,而且每一件都关乎江山社稷,半点马虎不得。真不如当个闲散王爷来得省心自在。

想起以前时常跟他对着干,想摆架子就摆架子,想甩脸子就甩脸子,他定是万般无奈吧?

痴痴地凝望着他,望了许久,直到他批完折子站起身子,才假装睡着闭上了眼。

轻微脚步声来到床边,就感觉床外侧一沉,是他躺了上来。

又听到他双手合在一处搓了几下,好像是等手暖了,才掀开被子,将拉进他怀里。

他轻轻亲脸,低笑:“傻丫头。”

趁机侧身,吻在他唇上。

“怎么醒了?”他稍怔,很快反应过来,大手扣紧脑后,舌尖熟练地伸进口中……喘息开始急促沉重。

他慌乱地松开,却不依,环住他颈不放手。

他轻拍背,长长地吸了几口气,才道:“再过些日子,桃花开时候,去西梁住一阵子可好……就住一个月。”

“与一起吗?”望着他问,有些期待。

他低声道:“墨书陪去。”

那就是说,他不去。

一下子说不出来什么情绪,虽然早就打算要独自出宫,可想到要离开他,却很难受,就好像房子缺了一角,心里空荡荡。忍了半天,才强作平静地回答:“好。”

他搂紧,“等回来时,在城门口等,从此再不分开。”

无意识地应着,脑子转得飞快。

他为何送去西梁?

是想替换个身份?

就像当初先帝为了让出身不那么卑微,而令入沈家宗谱那般。

可何必非要去西梁,他在盛京也有心腹大臣,何必舍近求远?

而西梁最近并无特别事发生。

上次姚谦年递了请罪奏折,刘成煜并未苛责他,官职也不曾降,就是将权力移交给了秦宇一部分。

反倒姚星跟淑妃被痛斥了一番,消停了许多。李常在则因其母做出丑事,极少在外面走动,整个人像是销声匿迹了一般。

整个后宫呈现出难得风平浪静之势。

过了三月,天渐渐暖了。

刘成煜兴致勃勃地取了许多布料样本让挑选,难得他一个大男人有这样心思,也不愿扫他兴,就将布条挨个绕在臂上看哪个最衬肤色。

他选了玫红色、石榴红、葱绿色、藕荷色,无一不鲜艳明媚。尤为特别是,他特地选了大红色。

在宫里,只有太后跟皇后才有资格穿颜色纯正大红色。

推辞,“不喜欢太过艳丽颜色。”

他却坚持道:“先做好,以后有穿得着时候。”

拿他没办法,又选了两件稍微素净点,一件是天水碧还有一件是湖水蓝。

他指着天水碧布条道:“特别喜欢这个颜色吗?记得以前也要过这种布料。”

上次,要布料是替刘成烨做衣衫。他突然这样问,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疑惑地看着他。

他面上平静如水,可眼底却薄薄地起了层怒意。

心虚地低下头,随口问道:“喜欢吗?要不替缝一件?”

“好。”他极快地回答,半点没有推辞。

紧赶慢赶忙了四五天,才将他直缀做好。

他当即换上,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点点头,“嗯,不错,挺合适。”又小声道:“以前帮补那件衣衫,也留着。”

他在惜福镇穿那件鸦青色直缀?

有点吃惊,那件衣衫被剑戳了个洞,又沾上了血污,他留着干什么?

他环顾一下四周,突发奇想道:“今儿闲着没什么事,给画副像……以前夫子说们兄弟三人中,画工最好,不过,多画景致,极少画人像。”说罢,便叫了风扬进来,吩咐他取画笔颜料来。

正值午后,坐在窗边,暖阳斜照在脸上,暖意融融。又有风吹进来,清爽得很。

他也不叫摆什么姿势,只凝神看了好半天,执笔飞龙腾蛇般游走在宣纸上。

他认真做事时候总有一种光彩笼罩在身上,比如批奏折,比如现在,专注神态格外动人。

看得有些痴。

以前喜欢他是因为他教养很好,生得又好看,再加上那种落落寡欢神情与惜福镇男子截然不同,所以极盲目地就动了心。进宫之后,大家对他评价多是深藏不露。

这两个月来朝夕相处,才算真正了解他,他勤政爱民,折子从不留过夜;他学识极好,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都会,且精通大部分;他睿智冷静,偶尔也会孩子般狂放纵情……

越了解他就越发现他好,就越觉得不可思议,这样出色男子怎可能喜欢?虽读过书学过琴,可都是皮毛,能拿得出手不过是绣花跟厨艺,而这两样,在宫里根本用不上。

不可思议同时,亦觉得骄傲与满足,因为这个男人被无数女人仰慕,他却单单喜欢了。

幸福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没几日,桃花开了。

一个很平常黄昏,乘一顶软轿悄悄出了宫。墨书打扮成公子模样在客栈订了房间。第二天,以墨书妹子身份,上了辆毫不起眼黑顶平头马车。马车是特制,车厢很宽敞,能坐能卧,里面还有张小桌子,桌面抠了凹槽,茶壶茶杯放进去,都不会晃动。

随行之人除了墨书之外,还有车夫、四个小厮以及两个叫喜鹊与鹦哥丫鬟。

喜鹊与鹦哥与一同乘车,墨书跟小厮骑马跟随,另一辆马车则放着换洗衣物以及出行必需物品。一行人不显山不露水,就像是出远门探亲戚寻常人家。

墨书许是知道不喜坐马车,并不勉强赶路,走一会歇一会,而且都是该吃饭时辰恰巧赶到城镇,时间控制得刚刚好。

喜鹊与鹦哥虽然年纪不大,才十五六岁样子,可都很机灵,做事也周到。这一路倒真算是舒适。

越往西走,人烟越稀少,土地越荒凉,而城镇间距离也越远。刚出盛京时兴奋与好奇很快被无聊与沉闷所代替。在单调马蹄声中,除了睡觉就是想念,想刘成煜,很想很想。

常常回忆起临行前那晚,他说要为践行。们两人喝了许多梨花酿,喝得歪在他身上,几乎站不住。

记得他将抱到床上,将衣衫一件件褪下。粗粝大手拂过身子,手拂到哪里,唇便吻到哪里。觉得自己就像是过年时刚出锅白面包子,从头到脚都湿湿地冒着热气,又像是春天里柳絮,在半空里飞来荡去,整个身子飘乎乎。

记得他用力咬在肩头,他说,咬得痛才能记得牢。很痛,痛得想哭,可是双手却把他抓得那么紧。咬过之后便是轻柔细致吻,像羽毛轻拂心房,酥麻酸软,他说那是因他情动感觉。

记得他汗一滴滴落在身上,又极快地流失;记得他发跟发纠缠在一起,解都解不开;记得他一遍遍喊名字,说等回来时,他会到城门口接……

那一夜像是个梦,梦里梦外全都是他。醒来那刻,看到他满眼血丝,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声音低哑温柔,“阿浅,要记得回来,别忘了在等。”

轻声问:“一夜都没睡吗?”

他忽然俯在发上,闷声道:“怕再也看不到。阿浅,答应,别留一个人在宫里。”

那一刻他,脆弱得像个孩子,无赖得像个孩子。

抱着他,在他耳边清清楚楚地说:“会回来陪,一辈子。”

玉指环为证,们约定是一辈子。

这天,们一早就自客栈出发,走着走着,路旁树木开始稀少,视线所及均是茫茫黄沙,风吹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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