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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皇家情感热线-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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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的就是大爷,虽然一分钱的好处也没捞着,我的眼睛已经盯上了那堆已经被怪异客人视作垃圾的扳指和手镯……

……

离奇的是,故事到这里,就被生生掐断了,

我的噩梦也就此醒了。

谢天谢地,幸好结束了,潜伏在老鸨的思维里,还真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经历。

“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实在不好意思让你看到。”小公主非常不好意思地对我说。

我理解,完全能够理解。几乎每个让我进入他们回忆的人,都会在必要的阶段,掐断他们的回忆。

尤其是,当我听到小公主描述他吃了多少天妇罗的时候。

“三盘,我吃了三盘天妇罗。”

我安慰她:“这没什么,天妇罗这种油炸食品,本来就容易受到女孩子青睐。三盘多了一点,可是也不算过分啊。你完全没必要这么忧心。”

她瞪着眼珠子,道:“我说的是盆子一样大的盘子。为了招待我,那天青楼里所有的面粉和食油都用光了。”

我不解道:“你的胃只有那么多,能装下多少?”

她依旧瞪着眼珠子,道:“你认为呢?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打听,才吃到这种在皇宫因为不健康而被禁止的食品,一次不多吃点,怎么能捞回本?”

我无言。尤其当她告诉我,这是她无数次饕餮中的微不足道的一次而已。

当然,到最后,我还是给出了我的建议,我告诉她,这是典型的暴食症,不仅是一种生理上的疾病,更是心理上的。当然,我不可能当着她的面揭露她刻意隐瞒的真相,那就是,暴食症者一般都极度怕胖,却无法抑制地常常在深夜或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大量和无目的地进食。这些情况,我都通过杨瑾,在随后的两三天里确认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我了解到,她曾经暗恋过一个偶然前来朝贡的藩国王子,因为那时还未到白渚规定的婚姻年限,她眼睁睁看着自己美丽瘦弱的姐姐成为了藩王的妃子,从那以后,她便忽然染上了这种暴食的病症。

我告诉她,在她心里,一直以为如姐姐般瘦弱的女子,才是梦中人青睐的对象,所以一直刻意地想要保持自己的身材。因为太过于紧张这一点,而导致了行为上的反效应,在偶然一次无节制的大吃大喝后,因为心理上获得巨大的快感,而使得她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而针对她这种心理,我当面告诉她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时间来做主。

等到她称为真正的女人的那一天,她会发现,世界上,优秀的男子大把大把,她唯一要做的,就是修养自身,静等缘分的到来。

而暗地里,我则托杨瑾在市井上找了一个跟那藩王长相有几分相似的男子,稍一化妆,便惟妙惟肖了。我们额外还做了点功夫,在他宽大的衣襟里塞了一包馒头,并且妆容走了憔悴风。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

“藩王”在宫中“巧遇”小公主,而我们,则躲在假山后面偷看。

大约是我占据的视角很好,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小公主眼中的光亮,在看到“藩王”走样的身材和长相之后,如燃尽的烟火般,唰地熄灭了。

在那一刻,我知道,她解脱了,从此应是能走出暴食症的阴霾了。

这件事只是我漫长情感咨询师生涯中的微小一例,却让我记得格外清楚,因为,这件事,是极少的,阳光的,轻松的,暖色调的。

而我很快就要遇到一名特殊的的倾诉者,这名倾诉者不是别人,正是我听闻了其大名很久,却从未见过的,杨瑾的生母,顺太妃。

正文 第九十五章:寻人

第九十五章:寻人

在遇到顺太妃之前。我还接待了一些其他的人,其中包括一个小宫女。

虽然穿着和许多宫女一样千篇一律的酱蓝色宫裙,但她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因她长得不算漂亮,却绝对属于那种充满的灵气的小女孩。

直觉告诉我,她是那种因经过生活磨砺二坚强柔韧的人,这样的人一般乐观豁达,应当不至于有太大的心理问题。

更何况,她还是一个相当聪明,有胆识的女孩。

如若不然,我只是初进宫,而且是皇上钦点的“情感咨询师”,想当然耳,我应当是为王公贵族们服务的——尽管这绝对不是我的意愿,她怎么能有胆量来登我的门呢?

而且,因为有她开了先河,之后来找我的宫女俾人虽然不多,却也陆续有了一些,而我,是很乐意为这些人做点什么事的。

在我心里,我还是秀水街的蔷薇茶社里的那个寻常女子,而我服务的对象。不该也不能只是高高在上,衣食无忧的贵族。

不管怎么样,我猜想不到这样有胆有识的女孩子,会有怎么样的心理障碍。

果不其然,她只是想让我看一段回忆,而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她叫沈七七。

沈七七的回忆,是关于一段偶遇。

雁安,白渚国的国都。

这一天是腊八,天气却是难得的晴好。早半个月下的那一场雪,已经在阳光的照射下,渐渐消失了来过的痕迹,置办年货的人们繁忙地在街头穿梭往来,脸上都是喜气洋洋,似乎前些时那刺骨阴森的寒冷,已经是陈年旧事一样。

这是雁安最为繁华的街道,这个时节也是小商贩最忙乎的时候,炒瓜子的,切麻糖的,写对联的,卖门神贴的,卖炮仗的,都吆喝得不亦乐乎,嗓门一个扯得比一个大,以至于靠在城隍庙的石狮子旁边的那边发出来的某个微弱的声音,几乎要被淹没了。

“庆腊八,算命不要钱!五文钱就可以享受全套服务——摸骨!测字!看手相!喂,这位大婶。看你骨骼清奇,面带红光,一看就是要走桃花运了。要不要来算上一卦?”

被他点名的这位“骨骼清奇”的大婶,扭了扭不见轮廓的粗腰,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桃花运?老娘的幺儿子都会打酱油了,你这什么眼神?”

说罢,凑近了看了那算命的一眼,只见他身上穿着一身破旧的棉袄,这棉袄在他瘦小的身板上显得肥大无比,再看看容貌,皮肤黝黑,小脸上坑坑洼洼,丑陋之极。大概是天生的瞎子,眼窝子处深深凹陷,此刻正睁着一双只见眼白不见眼仁的眯眯眼,讨好地笑看着她。

大婶见状,倒吓了一跳,拍着胸脯道:“哟,好丑的小孩子。我天天经过这里,怎么没见过你?”

那算命的咳嗽一声,道:“新来的。还烦大婶多多照顾……大婶。要不要摸个骨,测个字?”

那大婶看他人小小的,却这般可怜,心中多少有些不忍,字她是不认识的,便对那算命的道:“摸骨吧,看我今年财运如何。”

那算命的点点头,伸出手来,却是相当白净漂亮的一双手,在大婶脸上、手腕上、胳膊上一顿乱摸,一张巴掌大的脸皱得紧紧的,看来思考得相当认真,摸完后,面有难色道:“婶子,请恕我直言,从你的骨相看,你马上就会有一劫,将要破点小财。这劫逃无可逃,在数目上看来却是无关紧要。你须得保持心态平和,万万不可动怒,只当破财免灾,观音大士会在你的功德簿上记一笔的。”

那大婶听他说的言之凿凿,言辞又相当恳切,便信了大半。她想从袖子里摸出几文钱来当做酬劳,手却被挡住了,抬头一看,却见那算命的一脸真诚地“看”着她,道:“对破财之人,我怎么能收钱?大婶请回吧。回去过个祥和年。”

大婶听了,分外感动,便依了他的,起身走了。

走了没多远,忽然觉得不对劲。这人不是瞎子么?怎么我没说话,他便知道我是一“大婶”,还“骨骼清奇,面露红光”?

又想到他笃定地说自己马上会有财劫,便下意识地去摸袖子中的暗兜,顿时心凉了半截,兜里的一点碎银子早已不翼而飞——难怪他不肯要自己的钱,想必是摸骨的时候把钱偷了,怕自己察觉!

大婶气愤难当,立刻就回头去找,可那石狮子旁已经是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半个人影了!这才知道自己是遇到骗子了,一屁股坐在那算命的刚才坐过的地方,口中咒骂个不停,忽然发现眼前的青石板上,用黑炭灰写了一行小字,字体清秀隽永:“借钱救命,情非得已;若得再见,加倍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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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七七掂量着从别人兜里“借”来的钱。径直去药店买了几味药,又去米店买了点枣子花生红米之类,七弯八拐地来到一个逼仄的小巷子,进了一个破败的院子。

伸出手来抹了抹脸,脸上的坑坑洼洼顿时不见了,那不过是她用黏米沾出来的;凹陷的眼眶也饱满生动起来,那不过是炭灰抹出的效果。至于那双只见眼白不见眼仁的瞎眼——天知道那有多难,她的眼睛到现在还在痛!

“我回来了!”

床上笔直躺着的那人,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是一个活物。

沈七心慌,忙跑过去看了一眼。见他的眼睛虽然无神,却还是睁着的,见她过来,还很冷淡地把瞳仁转到一边去——虽然很欠揍,却好歹让沈七七的心安了下来。

但她也没忘气愤地踢一踢床边,道:“天天装死,好玩吗?”

那人也不吭声,只是索性将头也扭到一边去。

沈七也不看他,去院子里倒掉瓦罐里的药渣,奋力地踩了两脚,一边口中念念有词:“财神来到,瘟神走掉。财神来到,瘟神走掉……”

这样念了几遍,进屋时,却发现床上那人已不知何时坐了起来,一身白衣,脸也苍白得跟鬼一样,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沈七七全没心理准备,口中发出失控的惊叫,身子连连后退,谁知脚又磕到门槛,身体失去平衡,眼看就要大头朝后,栽个大马趴。

就在这当儿,沈七七忽然感到一阵古怪的凉风,一个不知名的物体从床的方向,疾速向她胸口袭来……

老天,苦守了一十七年的贞洁啊!不能就这么毁于一旦!

沈七七一咬牙,使出吃奶的力气僵住下坠的身体,与此同时。不顾一切地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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