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臣孽子-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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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不测风云。众僧回寺后,在少林寺武功排第七的马福仪因调戏郑君达的妻子和妹妹,被智通方丈逐出山门。马为报复,向清廷告密。清廷把郑君达看管起来,并派兵围攻少林寺。在清兵的攻打下,少林寺被焚。众僧中只有十几个人逃出,其中就有蔡德忠等五人。
蔡德忠等五人逃至江西龙虎山时,得到勇士杨仗佑、方惠成、吴天成、林大江、张敬之等的救护。这五人被洪门封为“中五祖”。此后,杨仗佑等五人跟随蔡德忠等逃到广东惠州宝珠寺。在那里,他们又得到寺僧吴天佑、洪太岁、姚必达、李式地、林永超等相助。这五个人也参加了蔡德忠等人的反清事业,被洪门后人称为“后五祖”。在前、中、后五祖的努力下,洪门的势力日渐强大起来。
蔡德忠等人后来辗转到了湖北,与万云山万云寺的方丈万云龙和“白鹤道人”陈近南联合起来。万云龙原为明潞王部将,在山东兵败后跑到湖北出家为僧。陈近南是清翰林院学士,因谏阻清廷火烧少林寺而被黜。他们两人曾于雍正九年在四川组织“汉留”,开立“精忠山”。他们与蔡德忠等人会合后,常把附近的下普庵后堂的红花亭作为谋事地点,发展洪门组织。很快就有从各地赶来的上千人参加。其中有个叫朱洪竹的,据说是崇祯帝的孙子,大家拥立他为盟主。雍正十二年(1734年)七月二十五日丑时,陈近南在红花亭主香,同盟结义,拆“洪”字为“三八二十一”,作为会中暗号。从此,“汉留”改名为“洪门”,对外称“天地会”,取“指天为父,指地为母,撮土为香,歃血证盟,结拜兄弟,共同起义”之义。
大明孽子 加更:洪门规矩
香堂上供奉的牌位,依次是:
始祖:洪英、傅青主、顾炎武、黄梨洲、王夫之
五宗:文宗史可法、武宗郑成功、宣宗陈近南、达宗万云龙、威宗苏洪光前
五祖:蔡德忠、方大洪、马超兴、胡德帝、李式开
中五祖:杨仗佑、方惠成、吴天成、林大江、张敬之
后五祖:李式地、洪太岁、吴天佑、林永超、姚必达
五义:郑君达、谢邦恒、黄昌成、吴廷贵、周洪英
五杰:郑道德、郑道芳、韩龙、韩虎、李昌国
三英:郭秀英、郑玉兰、钟文君
二师:男军师史明鉴、女军师关玉英
洪门开坛仪式:
第一步:开坛摆设完成,就由白纸扇高叫:「恭请坛主。」所谓「坛主」即主持是次香堂仪式之重心人物,可以是坐馆,二路元帅,或者堂口大佬主持。坛主以「三把半」香供奉,在场每人均需下跪。各就职司之位,「坛主」就座。
第二步:传新人之後白纸扇大叫:「传新人!」把守门口的「天佑洪」人物,循例盘问,当然事先已「彩排」。新人过关,由「执事红棍」派清香一枝,然後下跪,高举过头。
第三步:三十六誓「执事红棍」提出大刀,以刀背轻拍「新马」,然後大声传谕洪门三十六誓七十二例如有违反便要受家法「三刀六眼」。每名「新马」循环前述,然後进行另一仪式。
第四步:斩凤凰「执事红棍」提出生猛公鸡,手执大刀,背诵凤凰诗,念毕手起刀落,鸡头堕地,再以七分白酒承接鸡血。上至「坛主」,下至「新马」皆指头沾血,口内一啜,代表「滴血为盟」,至此礼成。
入洪门前与其他兄弟一同诵读,表示自己从今以後爱兄弟,不爱黄金。B社会中林雪亦经常挂在口边。
1。自入洪门之后,尔父母即我之父母,尔兄弟姊妹即我之兄弟姊妹,尔妻我之嫂,尔子我之侄,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倘有父母兄弟,百年归寿,无钱埋葬,一遇白绫飞到,以求相助者,当即转知有钱出钱,无钱出力,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3。各省外洋洪家兄弟,不论士农工商,以及江湖之客到来,必要留住一宿两餐,如有诈作不知,以外人看待,死在万刀之下。
4。洪家兄弟,虽不相识,遇有挂外牌号,说起投机,而不相认,死在万刀之下。
5。洪家之事,父子兄弟,以及六亲四眷,一概不得讲说私传,如有将衫仔腰平与本底,私教私授,以及贪人钱财,死在万刀之下。
6。洪家兄弟,不得私做眼线,捉拿自己人,即有旧仇宿恨,当传齐众兄弟,判断曲直,决不得记恨在心,万一误会捉拿,应立即放走,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7。遇有兄弟困难,必要相助,钱银水脚,不拘多少,各尽其力,如有不加顾念,五雷诛灭。
8。如有捏造兄弟歪伦,谋害香主,行刺杀人者,死在万刀之下。
9。如有*兄弟妻女姊妹者,五雷诛灭。
10。如有私自侵吞兄弟钱财杂物,或托带不交者,死在万刀之下。
11。如兄弟寄托妻子儿女,或重要事件,不尽心竭力者,五雷诛灭。
12。今晚加入洪门者,年庚八字,如有假报瞒骗,五雷诛灭。
13。今晚加入洪门之後,不得懊悔叹息,如有此心者,死在万刀之下。
14。如有暗助外人,或私劫兄弟财物者,五雷诛灭。
15。兄弟货物,不得强买争卖,如有恃强欺弱者,死在万刀之下。
16。兄弟钱财物件,须有借有还,如有存心吞没,五雷诛灭。
17。遇有抢劫,取错兄弟财物,立即送还,如有存心吞没,死在万刀之下。
18。倘自己被官捉获,身做身当,不得以私仇攀害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19。遇有兄弟被害捉拿,或出外日久,所留下妻子儿女,无人倚靠,必须设法帮助,如有诈作不知,五雷诛灭。
20。遇有兄弟被人打骂,必须向前,有理相帮,无理相劝,如屡次被人欺侮者,即代传知众兄弟,商议办法,或各出钱财,代为争气,无钱出力,不得诈作不知,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1。各省外洋兄弟,如闻有其有官家缉拿,立时通知,俾早脱逃,如有诈作不知,死在万刀之下。
22。赌博场中,不得串同外人,骗吞兄弟钱财,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23。不得捏造是非,或增减言语,离间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24。不得私做香主,入洪门三年为服满,果系忠心义气,由香主传授文章,或前传後教,或三及第保举,以晋升为香主,如有私自行为,五雷诛灭。
25。自入洪门之後,兄弟间之前仇旧恨,须各消除,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6。遇有亲兄弟与洪家兄弟,相争或官讼,必须劝解,不得帮助一方,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27。兄弟据守之地,不得籍故侵犯,如有诈作不知,使受危害,五雷诛灭。
28。兄弟所得财物,不得眼红,或图分润,如心怀意念,五雷诛灭。
29。兄弟发财,不得洩漏机关,或存心不良,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0。不得庇护外人,欺压洪家兄弟,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1。不得以洪家兄弟众多,仗势欺人,更不得行凶称霸,须各安分守己,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2。不得因借钱不遂,怀恨兄弟,如有违背,五雷诛灭。
33。如*洪家兄弟之幼童少女,五雷诛灭。
34。不得收买洪家兄弟妻妾为室,亦不得与之通奸,如有明知故犯,死在万刀之下。
35。对外人须谨慎言语,不得乱讲洪家书句,及内中秘密,免被外人识破,招引是非,如有违背,死在万刀之下。
36。士农工商,各执一艺,既入洪门,必以忠心义气为先,交结四海兄弟,日後起义,须同心协力,杀灭清朝,早保汨主回复,以报五祖火烧之仇,如遇事三心两意,避不出力,死在万刀之下。
誓毕,众人同声发愿:「立誓传来有奸忠,四海兄弟一般同,忠心义气公候位,奸臣反骨刀下终。」→文·冇·人·冇·书·冇·屋←
江西省考古学家陈江历经数年考察和资料考证,终得结论:位于今该省南城县境内的明益王藩府墓群所在地即是洪门发源处。陈江在其专著《“洪门”考源》文中指出,大约1644年秋,居住于南城县的明益藩罗川王、永宁王等宗社党骨干创建了反清复明的秘密团体。他们以明益王藩府墓地“洪门”为秘密组织名号,带有强烈的血缘家庭性质。明太祖朱元璋的六世孙端王朱佑槟就葬于南城洪门镇,其嗣王子孙也相伴左右,并由此形成了一个面积达20平方公里的墓群。据陈江考证,洪门早期的核心成员除明益藩宗室子弟外,还吸收了方以智、艾南英、陈孝逸等有意逃禅遁道誓不降清的江南官绅文士参盟,并凭其巨大的影响力使洪门得以壮大,并派生出强烈的地缘文化色彩。
洪门的研究江西史学专家陈江通过对「南城语体场」的解读与「天本花帖」的全面解析、破译,最终证实了「洪门起源于南城说」。近二百年来「洪门学」研究界有关「洪门」起源时间、地点与创始人等一系列难解的谜团悬案,至此已经到了揭开其神秘面纱的时刻。
八月下旬在南京举行的第十届国际明史研讨会上,来自江西的史学专家陈江公布了他与陈红女士对「洪门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江西赣州定南县天花乡长桥村村民林银海家祖屋中发现的布质「洪门」祖帖(陈说定名为「天本花帖」),是「洪门」组织最重要的纲领性《会簿》。通过对该花帖文句语体的破译,证实了陈江五年前创立的「洪门起源於江西南城」学说。
「洪门」起源传疑三百年「洪门」俗称天地会,是一个明末清初兴起的「反清复明」秘密组织,曾长期活跃在闽赣、台海及长江与珠江流域。由于受到清廷的血腥镇压,而被迫采取极其隐秘的封闭形式保存实力,如以「三点会」、「三合会」等名义继续分散活动。至清中、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