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未完:张爱玲-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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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男主角的原貌重现,张爱玲对女主角却有大幅度的改写,首先她不是职业的情报员而是业余的,她原本是广州岭南大学的学生,广州沦陷前,岭大搬到香港,借港大的教室上课。我们知道张爱玲在一九三九年夏天来到港大求学,至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沦陷,有两年零三个月的大学生活,但由于后来在一九五三年她要重返港大被断然拒绝,及一九六四年为学历证明、一九六六年为奖学金证明和港大闹得非常不愉快,因此除早先在一九四四年二月苏青主编的《天地》月刊第五期上发表的散文《烬余录》外,对港大可说是绝少提及,更没有任何好感。《色,戒》中女主角王佳芝的感觉——“上课下课挤得黑压压的挨挨蹭蹭,半天才通过,十分不便,不免有寄人篱下之感。香港一般人对国事漠不关心的态度也使人愤慨。”这恐怕也是张爱玲的切身感受。
王佳芝是学校剧团的当家花旦,于是激进的爱国学生们定下一条美人计,让她扮成生意人家的少奶奶,为了求“演出”的逼真,她不惜牺牲童贞,于是她对一个有性经验的男同学梁闰生做了一次特殊的奉献。“既然有牺牲的决心,就不能说不甘心便宜了他。”王佳芝以如此奇特的方式由女孩变成女人,也真难为了她。破贞之后,有段时间并无男主角易先生的音讯,她有白白牺牲的懊悔,而同学们对她亦有“不洁”之感。她讨厌使她失贞的梁闰生,连她较有好感的邝裕民也对她有情意上的生涩,这对王佳芝而言是种隐痛。因此“事实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就是因为有了个目的,因此她也有摆脱“不洁”之感的轻松,也为她朝行刺的计划步步逼近。
暗杀的地点张爱玲从真实的西伯利亚皮货店,稍稍移位到隔壁的一家不起眼的珠宝店,在场景上的安排更具电影临场感。
“刚才上楼的时候她倒是想着,下去的时候真是瓮中捉鳖——他又绅士派,在楼梯上走在她前面,一踏进店堂,旁边就是柜台,柜台前的两个顾客正好拦住去路。不过两个大男人选购廉价宝石袖口领针,与送女朋友的小礼物,不能斟酌过久,不像女人磨菇。要扣准时间,不能进来得太早。也不能在外面徘徊——他的司机坐在车子里,会起疑。要一进来就进来,顶多在皮货店看看橱窗,在车子背后好两丈处,隔了一家门面。”
“这时候因为不知道下一步怎样,在这小楼上难免觉得是高坐在火药桶上,马上就要给炸飞了,两条腿都有点虚软。”为了使老易上钩及给同伴时间和机会下手,王佳芝故意装模做样地挑选着首饰,因为“太快了她又有点担心。他们(同学)大概想不到出来得这么快。她从舞台经验上知道,就是台词占的时间最多”。虽明知在做戏,但挑到据说是有价无市的粉红钻戒时,王佳芝仍很兴奋:“不是说粉红钻也是有价无市?她怔了怔,不禁如释重负。看不出这爿店,总算替她争回了面子,不然把他带到这么个破地方来——敲竹杠又不在行,小广东到上海,成了‘大乡里’。其实,马上枪声一响,眼前这一切都粉碎了,还有什么面子不面子?明知如此,心里不信,因为全神在抗拒着,第一是不敢朝这上面去想,深恐神色有异,被他看出来。”
“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张爱玲从不放过景物对人产生的心理刻画,即使那看似并不重要的场景及器物,张爱玲都费心经营。当然真实故事和小说最大的差异在于:前者是丁默邨自己察觉气氛有异夺门而逃,但到了小说中却是王佳芝提醒易先生跑掉的,而王佳芝何以在紧要关头临时变卦,致使筹划多时的计划毀于一旦呢?许多读者不解,但张爱玲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文中说:“我写的不是这些受过专门训练的特工,当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点,不然势必人物类型化。”而这也正是她将她早期的成名作《金锁记》改成《怨女》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她更喜欢那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他们“不及英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因此她刻意在《色,戒》中表现女人性和女人的弱点,王佳芝不是冷血的女间谍,因此她有爱有感情。虽然从十二三岁就有人追求,从十五六岁起就只顾忙着抵抗各方面的攻势。这样的女孩子不太容易坠入爱河,因为抵抗力太强了。“但她没有恋爱过,不知道怎么样就算是爱上了”。所以她拿不准在对老易的色相勾引中是不是与爱相关,做戏与做人对她来说本不易区别。所以她的虚荣心使得潜意识中宁可觉得易先生是爱她的,理应爱她的。而她疑心自己有点爱他是因于大多数女人常认为爱就是被爱。
于是在关键时刻,在紧张拉长到永恒的一刹那间:“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太晚了。店主把单据递给他,他往身上一揣。‘快走,’她低声说。他脸上一呆,但是立刻明白了,跳起来夺门而出……她定了定神。没听见枪声。一松了口气,她浑身疲软像生了场大病一样,支撑着拿起大衣手提袋站起来,点点头笑道:‘明天。’又低声喃喃说道:‘他忘了有点事,赶时间,先走了。’”
王佳芝的临时“变卦”,放走易先生,使她一下子由刺客变为女人,而故事也达到了“反高潮”的顶峰,那是张爱玲最喜欢、最出色的手法。对张爱玲而言,王佳芝首先是女人,她惟情感是尊、惟情感是大,这是女人的特点,也是女人的悲剧。她为一霎时的女性(情感)所触动而牺牲了同志,也毀灭了自己。在佳芝的心中:“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但在易先生的心中却认为“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这是女人最可悲的地方,女人永远可以为她爱上的男人献出一切,而男人却无法如此。因此张爱玲在《色,戒》中对男人的冷酷自私给与过尖锐直接的抨击,“他一脱险马上一个电话打去,把那一带都封锁起来,一网打尽,不到晚上十点钟统统枪毙了。她临终一定恨他。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
小说的结尾是王佳芝被枪毙后,易先生再次出现在牌桌边,一如小说的开头是王佳芝、易太太等汪伪政府的官太太在打麻将,而此时其他三位太太依然在座,只是王的位置却已经被廖太太顶替了,她的死除了易先生外,没有人知道。小说的“终点”又回到“起点”,这又与张爱玲早期小说的首尾呼应,如出一辙。只是此时易先生的再度回到牌桌之时,已是王佳芝香销玉殒,一切情欲俱空之际了。麻将桌是玩牌下注的赌场,又何尝不是人生玩命的赌场呢?可叹的是,这场暗杀行动亦如麻将桌上的输赢,王佳芝本来是可以赢的,只因一念之仁,她输了,而且是再没有翻身机会地输了。张爱玲在指责男人之余,更多的是对女人“哀其不幸”。张爱玲借着胡兰成所提供的故事加以重新改写,原本特工之间的明枪暗箭转换成男女之间的占有与爱怜。王佳芝对易先生的爱和易先生对王佳芝的狠心,不禁让人想起了张爱玲与胡兰成之间的关系。
当我们翻看胡兰成以生花妙笔、洋洋自得写成的《今生今世》时,我们无庸置疑地认定他是个才子,是个风流才子,但他并不真正懂得张爱玲,他曾经爱过张爱玲,这是不假,但绝对不及张爱玲爱他的一半。胡、张之恋最感人的地方,不是他们相识的时候,也不是两人终日情话到天明的时候,更不是排除艰难结为秦晋之好的时候,而是在胡兰成负情之后,张爱玲的痴苦之时。
论者严纪华认为《色,戒》:“其中男女主角的对待起伏回旋甚大,似乎是借尸还魂地道出了张爱玲过去与胡兰成的情感试炼与创伤。亦即将王佳芝的情欲释放与张氏本身的情欲释放连结,从这个角度观察,整个间谍故事的主谋凶手或可遥指到‘父爱症结’:也就是张爱玲所曾经历过的又爱又恨的缺陷童年,以及她一直深深企盼却终于落空的感情(亲情、爱情)。”张爱玲又说过: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事实不过是原料,我对创作苛求,对原料爱好,是偏嗜其特有的韵味,也就是人生味。张爱玲在遍尝人生的况味后,在改写这个故事中,不经意地把自己投影在王佳芝的身上,也因此她的笔端流泄出“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感情”。
历经三十年的改写,《色,戒》发表于《半生缘》之后的十年,我们知道《半生缘》相当程度都是张爱玲与胡兰成恋情的寄存处——《十八春》的重新开封,它是胡、张尘封十八年恋情的最后回眸,那是张爱玲在丧失“新欢”、再感孤身飘零后,不免忆起“旧爱”。而十年后,她在他乡异国更显得孤寂,她终于完成这个三十年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