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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家鸭与野鸭的投币式置物柜-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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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一下吗?”她穿过乘客之间,毫无阻碍地往前移动。人们就像避开幽灵似地,纷纷让路给她。

我以为她是要在下一站下车才会往前门方向移动,结果不是。

“住手。”一走到前面,这名穿毛衣的女子便出声说。车内鸦雀无声,只有后面座位不知哪位乘客的随身听传出阵阵作响的音乐。

“啥?”光头男回过头来,那炉火纯青的瞪视,连身在远处的我都吓坏了。“你说哈?”

毛衣女子的个头以女性来说相当高,但比起光头男还是有段很大的差距。“不要性骚扰人家,你这个老色鬼。”

我们全体乘客都“咿——”地浑身战栗。

“这位大姐,你说啥啊?”男子面露诧异。

“我都听到这位小姐叫你住手的声音了。”她看了粉红大衣女子一眼,“烦死人了,快点住手。”

“你说啥?啊?找死吗!”

我的胃痛了起来,简直就像自己遭到攻击。如果是体格娇小的幼童,光是听到那个人的怒吼,搞不好就给活活吓死了。

“找死的人是你吧,要我杀了你吗?”她毫无惧色地说出口,措辞虽然粗鲁,音调却没有强弱起伏,仿佛机械在说话。

“我说大姐,别以为你是女的,老子就会放过你啊。”

“别以为你是男的,老娘就会放过你啊。”她模仿男人的口气。

光头男受辱,一张脸涨得紫红,鼻孔大大地张开。只要有扑上去的契机与空间,他肯定会当场对女子暴力相向。

男人似乎吞不下这口气,扬起右手,便朝雪白女子的衣襟伸过去。

但女子飞快地用左手挡开了,她那宛如白桦树枝般细白的手臂强而有力。

光头男的表情变得非常凶恶。

“总之一句话,不要再乱摸人家了。难看死了。”她继续说。我喘不过气来,这时才发现自己一直忘了呼吸。

光头男按下下车铃,“你给我在下一站下车。”他低低地说:“竟然让老子没面子,看你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谁跟你下车来着?”女子满不在乎地说:“反正你不是想揍我就是想踢我吧?体格不同,谁甩你。”

“看我把你那漂亮的脸蛋变成丑八怪,你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下一站给我下车!”当着一车子这么多乘客的面,这么堂而皇之地威胁别人不要紧吗?我不禁担心起来。

“要是打起来,我怎么可能打得赢你?老色鬼。”

男人的脸涨红了,“那就不要多管闲事!”

“要是不想被人说话,就不要性骚扰人家,至少在我面前不准干这种事。”她继续说:“我再也不想看到有人不幸了。”

仔细想想真的很奇妙,她的声音从刚才就毫不激动也没发抖,不带任何感情,感觉只是淡淡地发出声音。该说是从容不迫,还是满不在乎?肤色雪白、甚至可称得上是美术品的美女与色狼对决的景象,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趣味。

快到站了,公车开始减速。

“少啰嗦,反正你给我下车。”光头男努了努下巴。

好一阵子,毛衣女子就像电池没电似地一动也不动,然后竟然同意了说:“我明白了。下车就下车。”

车里每个人都几乎要发出分不清是悲鸣还是哀叹的叹息。

“那个……很危险的,你不要下车比较……”我听见骚动源头的粉红大衣女子战战兢兢地说。

一直佯装漠不关心的乘客当中的几个人也深深点头,而我也在内心用力点头呐喊:“就是啊,不要下车比较好。”

公车停下来,车门开了。

“下车。”光头男鼻子阵阵抽动,伸手拉扯白皙女子的手臂。

“你真的不要下车啦。”色狼受害人几乎要哭出来了。

“不要紧。”脸庞仿佛丧失一切血液的美女说。

喂,谁去阻止她啊!——我没说出口,却很想这么大叫。要是让她就这么下车,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啊。为什么我不自己站出去阻止她?我也不知道,但我明白这样下去,所有的人都会后悔的。

绝望与焦急席卷了我,这时那两人开始往公车前门移动,而我仍在暗自期待会不会有人拉住她。我彻头彻尾地只想依靠他人。

光头男付了车钱,踩着阶梯下车了。穿毛衣的雪白女子也不见丝毫踌躇,踏出步子。

就在此时,突然“噗咻”一声气音响起,公车门关上了。

啥?我一头雾水。“咦?”身边的乘客一起望向前方。

关闭的车门另一侧,光头男大声咆哮着什么。

公车往前开动。毛衣女子大概也吃了一惊吧,但她表情依然没变,回头望向司机。

可能是司机的临机应变,他留下光头男一个人便发动了车子。司机对着麦克风说:“现在开车。”声音充满磁性,魅力十足。公车开进车道里,逐渐加速。

“噢噢。”全车响起佩服与赞赏的声音。说穿了,这是一群无能为力的人们的欢呼。化妆品香味传进鼻子,可能是雪白美人身上传出来的;葱的味道离我远去。我们这些人原本该背负的罪恶感得以不了了之,全都松了口气。

在陌生的城镇闲晃虽然新鲜,但更强烈感觉到的是一种自己宛如遭到排挤的不安。拱顶商店街里有鞋店、汉堡店、柏青哥店等琳琅满目的店家。,行人专用道两侧种植着山毛榉,也有长椅;步道上的砖块呈几何图样排列,分出白、灰两色。

不可思议的是,我应该是第一次来到这条商店街,却感觉似曾相识,甚至忍不住怀疑自己以前一定来过这里吧。

我一路晃呀晃地走着,一名陌生女子突然上前对我说:“啊,好久不见。”我脑子更混乱了,愣在原地,只见她又说了句:“啊,认错人了。”便扬长而去。每个城镇的行人专用道或许都大同小异,而外表像我这样的人也随处可见吧。

我绕去杂货店,买了必需的日用品。踏出店里,我忽地想到河崎。这个年轻人究竟是怎么维生的,想着想着我突然灵光一现。记得他说自己不久前才“差点死掉”,搞不好是那时候的保险金还留下一大笔。“真令人羡慕哪——”事实又不一定是这样,我却嫉妒了起来。

河崎说要去抢书店。

我有义务制止吗?

“当然有啦。”我内心的一隅说道。那一定是想要恪遵常识与道德的、聪明的我。

“有什么根据吗?”而这么追问的,是我内心乖僻的部分。

“法律。法律应该有规定,不可以抢书店。”

“法律就一定是对的吗?”

我重复着无谓的自问自答,没多久就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加快了步伐。

不知不觉间,我哼起巴布·狄伦的歌来,是那首《随风而逝》。我不擅长英语,但唯有这首歌例外,我不但把歌词全背起来,还能够一字不差地唱到最后。

为什么呢?因为我拼命把它背起来了。

学会这首歌的那段过去,其实连结了一场悲哀的回忆。

我国中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同年级的女生,她很喜欢这首歌。在某次对话当中,我偶然得知了这件事,于是我卯足了劲重复聆听歌曲,不断练习直到可以不看歌词就唱出来。这对于个性认真努力的我来说,并不是件难事。

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我很幸运地有了一个与她两人独处的绝佳机会,于是我意气风发地唱出那首歌。

感觉真是糟透了。——我到现在仍这么觉得。

我满心以为她一定会感动,或至少表示佩服吧,没想到她听完我的演唱之后,反应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那是什么歌?”

我整个人傻住。什么歌?还用说吗?是你最喜欢的《随风而逝》啊!场面完全冷掉了。

我想她可能从没听过巴布·狄伦的歌;或许她只知道歌名。

回忆的结尾虽然黯淡极了,但从此以后,我一直乐观地相信,人只要拼了命去做,大多数的事都能成功。

“是巴布对吧?巴布。”

身旁突然有人出声,吓了我一跳。一名等红绿灯的中年男人正对着我笑,是个脸上有胡碴的矮个子男人,右手抱着一大落碗公。

“卖拉面的?”我没礼貌地说出少根筋的招呼,不过仔细想想,这可是我这整天下来第一次开口说话。

“荞麦面啦。”男子眼角挤出笑纹,“‘田村荞麦’。就在车站对面的公园旁边,欢迎惠顾。”

“哦……”

“你刚才唱的是巴布吧?”男子看起来很开心。

“巴布·狄伦。你也听他的歌吗?”他把巴布·狄伦称为“巴布”,感觉怪怪的,一方面也觉得很可爱。

“我老婆年轻的时候啊,很喜欢他的歌,不过那也是以前的事了。Long long ago。隆隆阿狗啦。”

“你知道刚刚那首歌名吗?”我望着眼前的斑马线问道。

“哦哦,就是那个吧?《Like a Rolling Stone》”他毫不犹豫、自信满满地回答。

我连订正“不不,是《随风而逝》。”的力气都没了。“嗯,是吧。”我回答:“就是那种感觉。差不多是那样。”

号志转绿,我点头致意之后踏出脚步,穿越十字路口。一边哼着歌,我心想,那个时候那个同年级女生会不知道歌名,搞不好是因为我唱得实在太烂了。

路过一家拉面店,店里冒出蒸气,传来洗碗盘的声音。我看看菜单,只有手写的“盐味”两个字。有意思。我走进店里,在空荡荡的店里吃完了盐味拉面。

回程的公车依然拥挤,但没有色狼。

回到公寓,很不自然地,我想起一件事一这么说来,那名雪白女子是何方神圣哪?

【二年前 3】

大清早六点就醒来的我,在洗脸更衣之前,先检查一遍衣柜里的衣服。我翻遍了每一件衣服的口袋。

一开始只是有点在意,朦朦胧胧地想到,对了,我的车票夹放哪里去了?但一想到或许是掉了,当场有如从头被浇了一盆冷水。

不会吧。——我找着桌上和书架。车票夹里其实只放了公车定期券,但弄丢的话很麻烦。我本来以为应该马上就找到了吧,发现皮包里也没有,不禁焦急了起来。我摸索昨天穿的牛仔裤口袋,衬衫也整件翻过来找。

“(怎么了?)”可能是被我弄出的声响吵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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