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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狂武战尊-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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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于它把方青松的血肉精气让给自己,江寻尘十分不解,不过要说不感动,那是骗人的。

  江寻尘把血魄仙狸托在掌心,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它的毛发。

  对此,血魄仙狸没有反抗,只是很人性化地白了江寻尘一眼。

  江寻尘讪笑着把精气灌入血魄仙狸体内,为它梳理伤势。

  血魄仙狸享受般地眯起了眼睛,摇头晃脑,俯身盘踞在了江寻尘手心,竟是沉沉睡了过去。

  看到血魄仙狸就这么毫无戒备地睡去,江寻尘苦笑,他发现无往不利的血肉精气这次竟然失效了,或者说效果非常有限。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只有一个,血魄仙狸的肉身品质远远高于江寻尘目前能提供的气血品质。

  换句话说,血魄仙狸的修为远超江寻尘。

  不过从血魄仙狸的反应来看,江寻尘提供的气血对它还是有帮助的。

  江寻尘把血魄仙狸塞进怀中,背起了黄滢,又从方青松的尸体上顺走了储物戒指,这可是个好东西。

  方青松死了,他施加在上面的精神烙印自动消散。

  而江寻尘已经拥有了识海,可以动用精神力,对储物戒指进行认主。

  这枚储物戒指内部空间不大,只有三立方米左右,里面东西也不多,除了一枚风雷令,只剩下一堆透明的石头,几瓶丹药和一本名为《奔雷掌》的功法秘籍。

  风雷令是前往风雷阁的凭证,也是江寻尘最看重的东西。

  无论是为了黄滢还是为了他自己,他都必须前往风雷阁。

  有了“鬼神变”,丹药和《奔雷掌》江寻尘都没什么兴趣,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那一堆透明石头上。

  这些石头名为灵石,是一种富含天地元气的矿石,可以用来加快武者的修炼速度,十分珍贵。

  灵石分为下品、中品、上品和极品四个等级,而方青松的戒指里,这一堆全都是下品灵石,估摸着能有三千多块。

  “不错,有了这些灵石,去往风雷阁的路上,倒也算是有了立足之本。”

  灵石不仅可以用来修炼,更是这个武道世界的通用货币。

  金银细软是凡人世界的钱财,对武者来说,一文不值,唯有灵石才有价值。

  “滢滢,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醒过来的,这是我对你的承诺。”江寻尘看了一眼背上的黄滢,埋头向着风雷阁方向赶路去了。

  ……

  与此同时,飞龙郡城的城主祠堂看守官却已经吓傻了。、

  那颗代表着城主大人的命魂水晶,裂开了,这意味着方青松陨落了。

  看守官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不敢相信,但命魂水晶上清晰的裂痕是那样的刺眼。

  良久,看守官取出一块传音石,道:“少爷,老爷……故去了。”


第四十二章 苍山郡

  “是谁?!敢杀我父亲,无论你是什么人,我都要将你碎尸万段!”

  在距离飞龙郡城很远的一处建筑群中,一声怒喝响彻云霄,很多处于修炼中的人都被惊醒,但一想到出声之人的身份,便都只能压下怒气。

  “世杰,发生什么事了?”

  一名老者出现,目露关怀问道。

  方世杰深吸了一口气,调整情绪,向老者行了一礼,躬身回答道:“回禀师尊,弟子的父亲被奸人所害,弟子想请假一段时间,回去查明真相,为父亲报仇。”

  老者微微皱眉,道:“当初你可是被赶出方家的,而且,你的修炼已经到了关键阶段。”

  方世杰坚持道:“不管怎么样,他仍然是我父亲,我仍然姓方,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师尊请放心,距离突破还有三个月,三个月内,不管弟子是否大仇得到,必会赶回宗门。”

  老者不再劝说,点了点头,道:“你做事,我放心,好自为之。”

  话音落下,老者消失不见,方世杰脸色阴沉,双目中充满了悲痛和杀意。

  “虽然是你将我逐出了方家,但我这条命是你给的,在血脉和名义上,你都是我父亲,看在你给过我一个美好童年的份上,你的仇我给你报。”

  ……

  飞鸿帝国背靠黑沼森林,疆域广阔,纵横亿万里土地,分为九州三十六郡城,国力强大。

  在整个帝国的统治范围内,除了三大宗门,帝国拥有绝对的主导和生杀大权。

  三大宗门分别是血剑门、风雷阁和天玄宗,每隔一段时间,三大宗门就会轮流开放山门,对外招收弟子。

  这次轮到的是风雷阁。

  距离风雷阁最近的是贺兰州,苍山郡。

  因为风雷阁招收弟子,苍山郡一下子涌入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可谓是鱼龙混杂,强者如云。

  这一日,苍山郡城城门口来了一位奇怪的青年,说他奇怪是因为他背上背着一名绝色女子,肩上还立着一只巴掌大小的血狸宠物。

  江寻尘长舒一口气,在经历了一个多月的赶路,他终于来到了苍山郡。

  距离风雷阁开山门还有不到五天的时间,这段时间刚好可以让他调整一下状态。

  风雷令只能让一人成为内门弟子,顺带的两个名额都只能算是仆从,仆从要想成为内门弟子,需要经受特殊的考验。

  内门子弟的名额,江寻尘自然是要让给黄滢的,只要让她成为风雷阁的内门弟子,相信风雷阁不会坐视不管她的状态,到时候有风雷阁的强者出手,她醒来便指日可待。

  “小红,我们去找个地方住下,请你吃好吃的怎么样?”

  江寻尘看向肩头的血魄仙狸笑道,经过一个多月的共处,他已经摸清楚了血魄仙狸的脾性,就是一只贪吃的小妖兽,灵智相当于人类七八岁的小孩,喜欢玩也喜欢淘气,实力强大,唯独对美食没有抵抗力。

  当初在丛林当中,原本高冷无比的血魄仙狸,在尝过江寻尘的野外烧烤手艺后,便彻底沦陷,不仅接受了“小红”这样俗气的名字,还一路扮演着“宠物”这样的角色。

  现在听到江寻尘要请它吃好吃的,血色眸子立时眯了起来,一副欢呼雀跃的样子。

  “吱吱,唧唧。”血魄仙狸拍了拍自己的肚皮叫唤着。

  “行行行,让你吃到饱为止。”江寻尘哭笑不得,或许是因为融合了它的血脉,他竟能听懂血魄仙狸的叫声。

  客满楼,苍山郡排得上号的大酒楼。

  江寻尘背着黄滢,走了进去。

  他的奇特造型立马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更准确地说,是黄滢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黄滢的姿色可以用貌若天仙四个字来形容,再加上她昏迷不醒,长期被江寻尘的气血滋养,熏红脸蛋儿十分诱人,睡美人惹人怜惜。

  江寻尘自然是注意到了周围人的目光,不禁苦笑,红颜祸水啊,早知道就应该把黄滢的面纱再给她戴上的。

  “老板,开一间上房,再给我来一桌子好酒好菜。”

  江寻尘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了下来,因为要持续给黄滢提供气血,所以两人不能分开,便只好让她靠在自己身上。

  “这妞绝了!在我所见过的女人当中,她能排进前三!”

  在江寻尘坐下之后,周围有人议论了起来。

  “可不是么,不过她好像受了伤,红颜薄命啊。”

  “真正的红颜薄命还在后面呢。”

  “你是说赵家的那位少爷?”那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可不是么,赵家的那位少爷可是个十足的色胚,夜夜无女不欢,可人家武道天赋高,年仅二十三岁就被风雷阁的长老收为弟子,即便是城主都不敢得罪他。”

  “我听说外来的貌美女子已经有很多遭到他的毒手了,而且有几个还是其他地方大势力的千金小姐,奈何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啊。”

  “唉,以那赵家少爷的眼线,想必这位姑娘的到来他已经知道的,甚至他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嘘,噤声,当心被听见。”有人提醒道。

  “不好意思,本少已经听见了。”一道清冷高傲的声音响起,吓得之前议论的人肝胆皆颤,纷纷跪了下来。

  一名身着紫色锦衣的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跟着两名黑衣老者。

  “赵爷饶命啊,我们不是有意在背后议论您的,求您开恩呐!”

  议论的人一个个磕头如捣蒜,吓得冷汗直流。

  他们非常清楚这位赵家少爷的脾气和手段,得罪了他,绝对会让人生不如死。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我们这一身修为何用?来人,废了他们。”紫衣青年淡淡说道。

  话音刚落,他身后的两名老者身形一动,跪在地上的几人还未反应过来,便已经被扭断了四肢,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全场一片死寂,其他人全都埋头吃着自己的饭菜,不敢出声也不敢乱看。

  江寻尘叹了口气,从之前那几人的谈话中,他知道,麻烦找上门了。

  他取出一块面纱,轻轻地给黄滢戴上,遮住了她的面容。

  之前因为一直在深山老林中赶路,未曾遇到这种情况,一时间倒是疏忽忘了。


第四十三章 滚

  赵冲,苍山郡赵家大少,师从风雷阁外门大长老,因为天赋的原因,受到大长老的青睐,极为得宠。

  这也导致了赵冲在苍山郡的地位,无人能治,即便是城主也不敢对他怎么样。

  废掉了多嘴之人后,赵冲换上了一副笑脸,自顾坐到了江寻尘对面,一双眼睛直愣愣盯着黄滢看。

  早在江寻尘给她戴上面纱之前,他便已经看到来黄滢的容貌,惊为天人。

  “这种质量的女子,我一定要弄到手!”

  赵冲丝毫不担心踢到铁板,因为这段时间但凡出现在苍山郡的外来人,都是为了参加风雷阁弟子选拔。

  既然是来参加弟子选拔的,那就说明这些人身后的势力不如风雷阁。

  真正有背景的人,根本不用参加什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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