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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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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减肥?”

“没有钱啦。”她笑着说。 我记得一份卤肉饭是八元还是十元。“怎么至于?” “就是至于啊。”她用勺子咔嗒咔嗒地戳着食堂里的劣质籼米,澄明透亮的金骏眉慢慢渗下去。“我得弄点儿钱。”她边吃边说。 又过了一个月,她兴冲冲地给我打电话:“去不去国大看《红楼梦》?” 那是2008年夏天,上海越剧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新版的《红楼梦》,主演是我们俩都很喜欢的钱惠丽和单仰萍。我说:“好,我去买票。” 她很得意:“我已经买好了,两张。”

“我不坐二等座。” “一等座,‘哭灵’的时候连眼泪都看得清清楚楚。” “你有钱了?” “翻译了一部片子,顺手把字幕做了,一共四千。”

我一算,两张国大一等票,差不多就是四千了。一场戏都看掉?前几天吃茶泡饭的是不是她?

“你节省一点儿吧。” “省它干吗?”她很诧异。 “你留一笔积蓄,就当救急用,以后再窘迫也不至于吃茶泡饭。” “留什么积蓄,我就是积蓄。”她干脆地说,“我脑子在,手在。” “总会有意外啊!” “富贵在天,”她说,“死生有命——你烦不烦?”

那年是2008年,我和陈白露刚好二十岁。

让我理一理思路,在陈白露和陈言相遇之前,还有什么是我没有讲到的? 说一说首饰吧。 从广州回到北京的时候,我妈给了我一只保险箱,里面是足够我在各种场合佩戴的珠宝:金银缠丝的多层大项链、极细的镶着米粒小钻石的锁骨链、各式胸针和丝巾别针、刻着我妈妈名字的缅玉手镯和红宝石戒指,还有成把的发簪,我把它们都还给我妈,说我对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没有兴趣——但是我又想留下一条穿着一颗珍珠的银色项链,它装在一个小布袋里,设计简单,光色柔和,很戴得出去。

“咦?这条怎么在这个盒子里?它不值钱。”

我用指甲刮着那颗珍珠,这是我唯一知道的检验真假的办法:“是假的?”

“真倒是真的,只不过不是什么好的。” “我根本分不出好坏,只要是真的就好。”我捻着指尖刮下来的一点儿白色粉末。 “傻孩子,那是你见好东西见得少,见得多了,自然就分得出好坏。” 结果是,我连那条看中的珍珠项链也从来没有戴过。 人体已经足够天然和美,无须珍珠和钻石的装点;或者,如果人体是丑的,通体贴上金箔也是尊丑佛。 所以何必呢。 但陈白露不这么想。

我和陈白露成为好朋友后,有一天,我打开保险柜给她看,并且说,她可以随便取用。

她一眼看中一条钻石项链,钻石有六克拉重,吊在铂金蛇骨链子上。 钻石太大,而链子极细,拎在手里沉甸甸地下垂着,仿佛随时会断掉。 这搭配虽然不安全,可是十分好看,纤细和炫目搭在一起,使人觉得惊心动魄。

“这不是一套吧?”陈白露细细地抚摸过链子,把椭圆的钻石握在手心里。

“是我自己搭配的。石头是裸石,外边的环是我在银铺定做的。” “该配个粗一点儿的链子。”她拿起另一条粗一些的铂金绞丝链,放在手里比了比,皱着眉头说:“这条倒是不会断掉,但是太难看。” “难看?哼,你未必见过这么难看的东西。” 还没有等陈白露做出反应,我就从她手里把项链夺了过来,她始料未及,蜷起的手指勾住了纤细的蛇骨链,我们同时听到一声金属的断裂声——链子断掉了。

链子断掉可以修复,就算不能修复,也不值什么钱。但我那天大怒, 随着钻石从断口处滑到地板上,我腾地站起来,和陈白露发火:“你为什么弄坏我的东西!”

陈白露坐在床边,手里拿着那条断链,抬起头讶异地看着我。 “对不起。”她迅速说,然后尴尬地一笑,好像在提醒我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故,并不值得生气。 当然不值得。我无意识挥霍掉的、被人以各种名目诓骗去的、随手弄坏的财物,不知道值多少条这样的项链。但那天,她越平静,我就越生气,我冷若冰霜地站在她面前,紧紧地抿着嘴。

她愣了一会儿,然后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她把手里的项链放回匣子,站起身走了。走到门口,她蹲下来捡起钻石,放在手边的书架上, 说:“再见。”

后来我无数次想起这件事。正如同那条项链在首饰匣中并不起眼一样,这场冲突在我和陈白露的争吵史中同样不值一提。可是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那天要发火,为什么要让她难堪?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同时是我不愿面对的:那就是我嫉妒她,或者说,是我面对她时长久以来的自卑感。

这种心理我从来没有对朋友们提起过,连陈白露本人也不知道。 我嫉妒她接地气的生活。不,不只如此,还有她始终抬着的头,即使住在线路都老化了的小区,她也永远整洁,并且丝毫没有降低生存的标准;即使账户余额是零,只能吃食堂的籼米,她也能从茶罐里拿出不多的存货,泡上一壶好茶;即使在车展上被男人们用垂涎的眼神打量,她的仪态也是高贵而不可侵犯的。

我去过她的车展,她和一排漂亮姑娘站在一起,她的姿色并不是最出众的一个,个子也不算最高,但你一眼就能发现她,因为她的眼神和旁人完全不同。

怎么说呢——我试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语,但我无法精确地形容出来——比较接近地说,她的眼神在透露着这样的信息:“我和你们是不一样的。”

这个信息不只停留在车展上,它一直延伸到生活里。我想,每个人某一时刻的价值观和仪表,都不是孤立的形态,它有来路、有去处,它的来路是过去的生活环境和人际关系,它的去处是一整个未知的人生。

而陈白露的过去,是穷奢极欲到家徒四壁,是众星捧月到孤独无依。

那些美好的记忆把高贵的仪态注入她的灵魂,在长大后的艰苦和流离中, 她用强大的意志力把高贵留在自己的身体里 ——你知道,人往低处走, 简直像水往低处流一样自然又自由,她可以多么轻易地成为一个邋遢的小市民,或者俗艳的小车模,但是她没有。

我因此欣赏她、敬爱她,并且嫉妒她。有时候我问自己,如果我出身名门、教养非凡,我会不会成为像她一样美好的姑娘?一定会。如果我是路雯珊,有一辈子用不完的财产和一对溺爱儿女的父母,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嚣张跋扈?有可能。如果我是陈白露,我能不能在陋室里生活得如同身在豪宅?我做不到。

我因此感到自卑。我那时猜想,也许在陈白露眼里,我是一个多么无用的傻瓜。漫漫人生,茫茫人海,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除了带动了一些消费,我存在与否甚至没有意义。

真是太让人懊恼了。 所以当陈白露说我的项链“难看”的时候,我似乎终于找到了攻击她的理由:你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凭什么嘲笑我这个有一匣珠宝的人? 我那时真是幼稚又浅薄。

陈言

讲一讲陈言,以及我自己。 新学期开学之前的一天,我的好朋友陈言从英国回来了。 我和陈言都是二十一岁,我们相识二十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场景已经无从回忆,因为那时候我只有两个月,他刚满周岁。 世间有几人能这样幸运?一个完整的、没有被分割的童年,完全与你一个人度过。我与陈言就是这样的。他后来交往过许多许多女朋友, 读初中时,他的小女友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高中时他去了英国,从那时直到他大学毕业的七年里,绯闻不远万里地穿过英吉利海峡和欧亚大陆, 飘到他北京的家里。

传说他喜欢金发女郎。 传说他高三时的女朋友是《VOGUE》的模特。 传说他大学时交往过六个女朋友,都是足球队的啦啦队长。 又传说,某一任啦啦队长是伦敦某个有贵族血统的家族的大公子的女朋友,被他生生撬过来,结局是那人带了朋友在停车场堵住他,将他打得鼻青脸肿。消息传到国内,他的妈妈心疼得拎起包就要去英国,要和那人打官司,要收买当地黑道为儿子报仇,要陈言的爸爸发动各界的朋友给对方家族施加压力,要得到校方和肇事人的正式道歉——总之闹了个天翻地覆。

他额头很高,显得很聪明;一头卷发,小时候因为校规的缘故,剃得短短的,一丛丛贴在头皮上,活像一只小羊羔;他还有一对雪白的大板牙,整天嘻嘻地笑着,又像一只小兔子。

初三的时候我们分开。那时我的父母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离开北京,他的父母则决定送他去英国读高中和大学。 我祖籍广州,但出生在北京,所以从未把自己和南方那座城市联系起来:我一句粤语也不会讲,爱吃饺子,习惯了在晚高峰时突然来一道交通管制,觉得暖气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我根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突然要我去广州,我大哭了三天不肯答应,一定要留在北京读寄宿高中。

我的爸爸妈妈一开始不同意,后来我哭得实在太可怕,他们只好说: “反正你留在北京呢,也是不在父母身边,不如你和陈言一起去英国读书吧?”

当时陈言一家人都在我家做客,我两眼红肿,坐在沙发上拼命摇头, 说:“我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我舍不得爸爸妈妈。”

陈言的爸爸妈妈立刻顺势夸我“懂事”“孝顺”“还是养女儿好”,又说陈言去英国是他自己提出的,非去不可,而且自己早早地把行李打包好,好像巴不得一去不回头。

陈言坐在我对面,因为不用去学校了,头发长长了一些,又松又卷, 好像一个艺术家;他瞳仁的颜色很黑,眼神忧郁,可是嘴巴依旧嘻嘻地笑着,露出一对雪白的大板牙。

“小兔子,你笑什么?”我没好气。 “我笑啊,女孩就是女孩,你还是乖乖回广州吧,跟我去英国,我肯定把你卖到非洲。” 我甩了个脸色就回了房间,坐在椅子上生闷气,隐约听到他爸爸妈妈呵斥他的声音,又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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