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情深深几许-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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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偷袭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因为敌人再也不敢大意,也放弃了装淑女的打算,护犊情深的围住她家东坡肉,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林涵雨也不跟她计较,正在品尝第三道菜——排骨冬瓜汤。
☆、打水漂的银子
20分钟后,谢菲菲看着还剩两块的盘子,筷子在也伸不下去了。虽说肥而不腻,但那是相较来说的,哪有肥肉吃多了还能食欲振奋的道理。
林涵雨望着一碟细小的鱼翅和几块骨头,满意地点点头,这顿饭真是大快人心啊。抽出纸巾,擦掉嘴边的油渍,还冲着谢菲菲扬扬下巴,示意她该去付钱了。
谢菲菲的睫毛颤动得厉害。吞吞了口水:“下次我还要请没钱的你吃饭,把你扔餐厅,临走前还要没收掉你的手机。”
她不以为然的笑笑,这种可能性已经不存在了。自从那次后,夏凌飞担心某人丢人现眼,已经给了她一张信用卡,可以随意签单。
出门前,林涵雨深深凝望小黄鱼和排骨冬瓜汤,很友善的说道:“我觉得这家的这两样菜味道真纯正,值得再次光临。不过如果想吃东坡肉,我建议最好换家餐厅。”
谢菲菲被她的话刺得心脏颤动了一下,手蜷成一团。冷静冷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材烧。
吃完饭,下一步,按照常理,当然是逛街啦。
周末的步行街,人头攒动,拥挤不堪。最可恶的是,一家三口逛街,小孩被呵护在中间,三个人把人行道堵了一半,走路还慢。
这么热闹的环境,只会让落寞的人更加落寞。林涵雨结婚快三年了,除了一同赴家宴外,夏凌飞从未陪她一起出门。三年了,正常的夫妻,孩子该有一两岁了吧。
“喂,你想逛什么。”谢菲菲回复了正常,估计已经算计好报仇的机会。
“我上次去看我家老头子,他穿的衣服还是几年前买的,款式八百年前就过时了。”林涵雨从遐思中拉回思绪。
“你确定你爸有八百岁吗?岂不是成妖怪了,那你就是小妖精。”谢菲菲逮着机会了,先报言辞上的“侮辱”,再掠夺财物。
“好啦,好啦!乖女孩,生气小心长皱纹,一百条啊,爬满你的脸。”林涵雨两手扒着脸颊,扮成一个垂暮老人。
“不生气,不生气!哀家大人有大量,宰相肚子能撑船,不跟小气鬼生气。”谢菲菲挤出几丝笑容。大概林涵雨的威胁实在太大了,她不敢掉以轻心。
逛到精品男装店时,在橱窗外看到模特身上的那件淡蓝色的衬衫,林涵雨不由得停住了前行的脚步。这件衣服,穿在夏凌飞身上,定是极好看的。她总能在他身上领悟到“衣架”的涵义,即衣服架子。身体好,相貌好,就是不一样,随便哪件衣服,都像是形象代言人。
谢菲菲走过好远才发现后面没了人影,回头见那家伙盯着玻璃瞅。不会吧,刚刚路过的时候她还特意留心了,那里没有中老人年服饰啊。
蹭蹭的跑回去,顺着她的目光瞧过去。嗯?莫不是要给那个无情无义的夏凌飞买衣服。止住她迈动的腿:“喂,你这不是浪费钱吗,他又不穿,你买回去开服装店啊。”
“或许这次他就会穿的。”
“天还没黑,你就少做梦了。哪次买衣服你不这么铿锵有力的辨明自己的决心,哪次又不是抱希望而归,失落地暗自哭泣。”
“我不管,这次花他的钱,买回去当抹布我也要了。不穿我就用它来擦地。”
“买吧买吧,这料子当抹布也擦不干净地。你还是回去抱着这衣服哭一场,开个追悼会吧。”谢菲菲说话夹枪带棍的,真被她刺激到了吗。
摸到衣服,质量上乘。价格不菲。应该不会舍弃吧。
之前帮他买过几次衣服,精挑细选的,都是品牌男装。她乐呵呵的告诉他这是自己历经千辛万苦,在眼花缭乱的衣服堆里选中的最适合他的款式。
他淡淡撇了一眼:放衣柜里吧。
她兴高采烈的摆在衣柜最显眼的地方,数着日子,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去衣柜瞅瞅时,才发现早就不见踪影了。
她买的衣服,他一件也没穿过,还尸骨无存。后来也就断了心思。
售货员很有眼色地走过来:“小姐,这是今年的最新款原价4999,现在打7。5折,小姐你看可合适。”
林涵雨的嘴巴张的可塞下一个鸡蛋,这衣服也太贵了吧,虽然奔小□□活了,但一分一毫积累的银子,来之不易。4000块的衣服,超过了自己的预期。
她心里有另一层担忧,万一它派不上用场,岂不是白花花的银子打水漂了。
☆、遥望着她
谢菲菲用胳膊肘捅她,揶揄道:“嘿嘿,这衣服真是好看啊,穿在夏凌飞身上都像大牌明星了。说不定被伯乐发现,还能代言几个广告,那钱哗啦啦就回来了。”
片刻的犹豫后,她心一横,赌一把。再说花的也是他的钱,他看价格不菲也不该浪费。
签单的时候,她大方的写下“夏凌飞”。仿佛练习过很多年的,一气呵成。
售货员眼睛眯成一条线,赞叹道:“小姐,你的字写得真漂亮。”
宰着一头肥羊了,多说两句赞美的话谁不乐意啊,口水又不值钱。
下午五点,日落微昏,热度渐渐退去。太阳红彤彤地挂在半空,但不如两点时健壮,像个沙滩上垂死挣扎的鱼。
城市很喧嚣。人们为了各种缘由奔波着,或是工作,或是晚餐,或是约会。
夏凌飞一行人从“美好时光”会所出来,一下午的桑拿,让他们神清气爽。
“凌飞,我们去吃海鲜吧。”潘文洪手舞足蹈的玩闹着。这群里人,他最小。虽然24岁了,仍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他哥哥潘文刚跟他们年龄相仿,发小。他比他们小三岁,小时候像个跟屁虫,屁颠屁颠跟着后面乱晃悠。
某次,他们一伙人出来扫荡,穿梭在大街小巷,把年幼的他远远甩在后面,几个回合,人就没影了。他们焦急得在四处找寻了许久,还是不见踪影。恐慌地惊动了大人,把街道翻了个遍,杳无音讯。
半夜,他们准备报警时,潘文洪被警察送回来了。
他走失后,遇到一个漂亮姐姐,说认识哥哥们,可以带他去寻他们。他乐呵呵跟着她走了,走了好远,发觉陌生的环境才害怕起来。小区的岗亭里有值班的保安,他见势跑到保安那里,才从人贩子手里逃脱。
自那之后,他们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带着他也格外留意。偏这小子格外机灵,一口一个哥哥,叫得他们眉开眼笑的,也真把他当弟弟看待了。
夏凌飞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淡淡的阳光透过黑色的玻璃窗折射在车内,跳动着,调皮着,四处乱飘动。失了温度,柔和温暖。
他饶有兴致欣赏着。闲下来的心,平静,安然。
“文洪,几个月了?还有多久到预产期啊,等生了娃娃,别忘了请伯伯们去喝酒,不醉不归哈。”苏凯摸摸他的浑圆浑圆肚子,一本正经道,好像真的想做伯伯了。
“哎呦,凯哥哥,你这么年轻,哪能做伯伯啊。等我家儿子出生了,让他喊你这个英姿飒爽卓尔不凡风度翩翩气宇轩昂的美男子当哥哥。你好好带啊,要是把他搞丢了,就把你儿子过继给我。”潘文洪回击道。
哎,好好的孩子,硬是被带得痞里痞气了,怎么跟他哥交代啊。夏凌飞沉沉地晃着脑袋,头疼不已。
四年前,潘文刚出国时,临行前语重心长地把弟弟交给他们的。要让他知道他弟弟已经被他们教成这副模样,估计做梦都在拿刀砍他们。
潘文洪见夏凌飞从木雕回到活人了,蹭过来:“凌哥哥,去嘛去嘛!”
夏凌飞忍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刚想答应。
苏凯乍呼一声:“凌飞,饭店门口那个美女是不是你老婆?”
夏凌飞扭头一看,果然,两个大美女走在一排小吃店前,时而看看招牌,时而争执不休,似乎正在讨论吃什么。。
她穿着淡黄色的小碎花裙子,那是他买的。当时那件衣服静静的躺在橱窗里,只觉得亮丽异常,如果许倩穿上,一定会让人眼前一亮吧。他鬼死神差地走进去,刷卡付款。
回到家,看见林涵雨的身影,才惊觉自己期待的那个她早已远去。
他去洗澡间,出来时她装扮好了自己,淡黄的颜色,很衬她的皮肤。剪裁得体,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看她笑靥如花的样子,两颊激得地粉红粉红的,像个熟透的苹果,自己竟不忍心打破她的幻梦。
是啊,她早在两年多前就消失在视野中了。这条裙子不送给眼前这个自以为是的女人,又该怎样去解释它的存在呢。俊美的脸上漏出释然的笑容。
成全不了他,那就成全她吧。
她的皮肤在阳光的照耀下,透明如水,洁白如玉。头发干干净净的盘起,露出小巧的脸蛋,显得端庄大气。额头几根碎发垂落,更加凸显肌肤白如脂。
脸上化了淡妆,衬得小脸娇艳如滴。精致,干练,一张尖尖的瓜子脸,眉目秀丽,清新脱俗。脸,似乎不一样了呢。初见时明明有些婴儿肥的脸,如今瘦得只剩尖尖的下巴了。
这女人,脱去一身小保姆装,换上充满青春气息的衣服,远远看去,还真韵味十足。见多了她围着围裙在厨房忙活,坐在小矮凳上搓衣的情景,这焕然一新的面貌,竟让他觉得格外刺眼。
虽然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接近1000个日夜,可她的影像在他大脑中总是模糊成一团光影。
是自己,不愿正视她,不愿接受她吧。
☆、金屋藏娇
虽然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接近1000个日夜,可她的影像在他大脑中总是模糊成一团光影。
是自己,不愿正视她,不愿接受她吧。
“嫂子,凌哥在这里……”潘文洪惟恐天下不乱的大喊。还没吐出一句完整的话,额头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