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千金-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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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宇拿起筷子夹菜,歪着脑袋,瞪大了眼,“走什么走,我还没吃饱呢,包了红包还不让我吃饭啊?再说了,新郎新娘还没来敬酒呢,现在走不礼貌,”他凑到周一诺耳旁,夹着眉,带了兄长般的威严,“干嘛啊,你又不是劈腿的那个人,腰坐直了,头抬起来,身为军属,胆子太小了,得练!”
想了想,周一诺还是拉住陆宇,“我不想跟他们有牵扯,好烦。”
味同嚼蜡的王凌成如芒在背,他转头看了眼目呲欲裂的妻子,话里不含任何感情,“走吧,跟我回家。”
“为什么是我走!我才是你老婆!”话说出口,朱琴琴的眼角滴下泪来。她不明白,不明白自己付出了青春、爱情以及钱财,为什么还是换不回他的一颗心。是不是男人都这样,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就不记得什么叫做珍惜。
已经没有脸面继续在这里呆下去,王凌成起身朝大家告别,一个人率先离开。
恨恨地瞪了周一诺一眼,朱琴琴擦干泪,跟在他身后走了出去。
“我深深地以为,她应该去看看精神科,”冯澜微张着嘴,满脸无语地看着二人的背影消失在大厅转角。她转回头,眯着眼看向周一诺,一脸的不可置信,“这么多年了,难道你还跟他们有来往?”
周一诺缩着脖子摇了摇头,我有病,我给自己添堵,我会跟他们有来往?简直不够烦的。
旁边传来一声嗤笑,“搞不好又是凤凰男压力大,被富家女各种猜疑,读书那会朱琴琴就喜欢炫富。一诺,别管他们,惯得毛病。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有些人,就是脑子想不转。”
同学们好言相劝,周一诺笑着摇头,“没事了,别想这茬了,本来参加婚礼是件挺开心的事,吃饭吃饭,好歹要把红包钱吃回来,不能让苏博威和小弋赚我们的钱。”
大家笑着应了,开始和谐地进餐,并观察着场内新郎新娘敬酒的动向。
“胆小鬼。”趴在碗边吐鱼刺,陆宇斜眼看着周一诺。
“你说什么?”周一诺伸出手,拧住陆宇的胳膊,“你再说一遍试试看?!”
“哎哟,哎哟,姑奶奶你轻点,我这是人肉,不是我拐子那铁疙瘩!”陆宇疼得呲牙咧嘴,直直求饶。
“少在外面逞强斗狠,你拐子说了,你打架太水,万一打不赢咧,我怎么跟他解释?”周一诺皱着鼻子抿着嘴,一副长嫂如母的架势。
“程梓明个王八蛋!我能跟他比吗?”陆宇气歪了嘴,瞪着周一诺。
“吃你的鱼,新郎新娘要过来了,”把礼物放进背包,周一诺抚摸着蓝色的包装盒上的暗纹,心情无比平静。她默念了三遍程梓明的名字,什么朱琴琴王凌成,前尘旧事,都随它去吧。
慢半拍的她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的男人好像被骂了,于是她气鼓鼓地朝陆宇伸出手,“你还敢骂人!你胆子蛮大咧!”
吃了顿饭,胳膊上留了三个青紫的印子。回家后,回想起年少时被程梓明整的惨剧,再想想如今嫂子的凶残,陆宇感叹,这日子实在没法过了。他拨通了吕珊的电话,打算在媳妇儿的温柔乡里,忘却可恶至极的表哥表嫂。
☆、(番外)一诺日志(2)
2015年2月24日 / 阴转小雨 / 心情很复杂,真的很复杂
这些天貌似一直很开心,所以没时间写日记。
翻翻从前的日记,十天半个月,记下的大多是负面情绪。大概因为在那些开心的时光里,我都撒丫子跑去玩了,只有心情不好或者无聊的时候,才会想到动动笔。说白了,不过是为自己的懒惰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正好今天有空,安静地记一记这几天发生的奇妙事。
奇妙之一,连续几天吃完午饭就出去玩,一直玩到夜里才回来,面对这样突然改变的作息习惯,老头老娘居然没有起疑心。
不得不说他们的侦查能力简直弱爆了,连这种明显的变化都无法捕获。想象一下,他们拿着我的照片资料去公园跟人以物易物,是有多么的自告奋勇。我很担心他们完全没有能力辨别好坏,去伪存真。
老爹说,老娘虽然催逼得紧,但从未生过将我盲婚哑嫁的心思。用老娘的原话讲,白养了三十年的白菜,怎么着也不能让猪给拱了。我无力抗拒母亲大人的威严,但仍想详述一下事实。工作以后我便搬了出来,周末偶尔回家,按时交纳饭票,帮家里换过空调装过水暖,按说从经济上,后面这些年,实在不能算作她在养我。但生恩养恩大过天,她说我是白菜,我就当自己是颗白菜好了。当这种网络红词从父母口中说出时,总带有额外的喜感,让人不妨想要辩一辩。
大抵天下的母亲都如此,觉得自家儿子最帅,女儿最美,要骂只能自己骂,别人动不得一根手指头,如此只应天上有的子女,永远值得托付给这天底下最完美的人。如果最完美的人不慎找到了其他对象,那么上自家门来求姻缘的人,至少也不能太差。断不能让自己的骨肉受了委屈,对不起这么些年,培育白菜所花费的心血。他们一边含泪控诉着自家不懂天下父母心的剩男剩女,一边对那些前来求姻缘的人不断抬高门槛,企图把歪瓜裂枣排除在外。好在我坚信,我娘不会找一个特别丑的男人让我去相亲,事实上,一直以来,她也是这么做的。要知道,从她的丈夫,也就是我亲爱的父亲大人年轻时的照片来看,我母亲择偶时,带有明显的外貌协会倾向。即使现在年纪大了眼神差些,也不至于老眼昏花。诚然,在我手上相掉的男人已有一打,这一打必然已经从我妈那儿滤过了一次,滤过的结果就是,即使气质不咋地,精神不正常,性格很扭曲,至少五官还算齐整,在令人悲伤的相亲事业中,这不得不算是一件幸事。
父母是真的年纪大了,从前读书时,但凡男同学打个电话来,他们都要闻风而动,就差揭竿而起。而这次,我居然在母后一次又一次的唠叨和抱怨中秘密脱了单,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奇妙之二,有生之年,我从没见过如此奇葩的表白。
用有生之年这个词并不太恰当,年未及而立的我,还有几十年的大好时光可以消磨,现在说些一生一世,不免有些眼光短浅。不得不可耻地承认,从飞机上他帮我放好行李,冲我抬眼一笑的那一刻开始,所有的一切都开始向着无比偏私于我的方向发展。而我实在无比钟爱这个方向,即便发展有些过快,连带出现了一些惊吓,但仍旧让我喜出望外。
那个你一直默默地,小心翼翼远远观察着的人,突然开口对你说,我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
所谓心上突然开满花的感觉,不过如此。
好吧,其实我并没经历过多少次表白。活到快三十岁,除了大学时和王凌成算是一次,再就是相亲时见过一个狂人,扬言第二天就要拉我去领证。当然,如果这也算做表白的话。表白表错情,和马屁拍在大腿上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当时我的脑子里反复思考着一件事,六角亭精神病院的电话号码是多少,麻烦各位赶紧把他抓回去。
无奈这永远是个看脸的世界,当一个体内狂躁的精神已经无法用极普通的正常相貌掩盖的人,在餐厅这种公开场合,宣称明天就要娶你,你只会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甩掉这个变态的牛皮糖。而一个笑容让你甜到心坎的人,一脸紧张推给你一个手机,你的大脑却开始自然而然地高速运转,思考着如何在避免金钱纠葛的情况下,保全他男性的自尊,然后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当然,所有的关键,其实都精华在最后这句。
可我还是想吐槽,作为一个在部队摸爬滚打多年的老同志,程梓明如此简单粗暴的奇葩表白,实在是让人有些无语。试想当时那个场景,如果我收了他的手机,拒绝做他女朋友,并且不还他钱呢?
瞬间感觉自己很有经济头脑。
听说部队在改革,军官在涨工资,可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吧。像他这样没脸没皮,给并不熟悉的女生买手机的方式,实在是欠妥,大大的欠妥。
当然,要买也只能买给我。哼。
奇妙之三,关于阈值。
人体的很多指标都存在阈值,超过阈值提示病理变化,需要深入检查再作诊断。
随着这几年的成长,关于理想中伴侣的阈值,开始在我的认知中不断提高。一次又一次相亲失败后,我开始习惯用这个理由安慰自己。
年纪大了,不做梦了,童话只在王子和灰姑娘结婚时戛然而止。没人告诉你,婚后他们也会不孕不育,或者多子多累。比如,灰姑娘每天一个人在家带七个小孩,从早恋堕胎的大女儿,到嗷嗷待哺的小儿子,累到精疲力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王子在城堡开舞会,腿上坐着两个露着白花花大胸脯的姑娘。
正所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走的地方多了,于是不习惯被谁困在某个地方。我需要自己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
理想中的伴侣,不需要一直高高在上,为我遮风挡雨,不需要桀骜不驯,为我一掷千金,不需要一直轻声细语,相依相偎。
我以为,最好的恋爱,应该是两个人能聊到一起,拥有共同的爱好,能在生活中欣赏对方的优点,然后,努力为对方成为更好的人。
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身高、体重、年龄、家境、收入都可能成为挑选对象的条条框框,可这一切的一切,当遇见那个觉得对的人,全然崩塌。
哪里还有什么阈值,比得上聊起某件事时,看到对方传递而来的理解的眼神,心底油然而生的幸福感吗。
奇妙之四,关于来去自如。
曾有朋友跟我抱怨,男朋友工作应酬多,三天两头有饭局,半夜醉醺醺的回来,还要伺候他洗漱与呕吐,真想分手算了。
当时我建议她,想分手就分手。如果你认为这件事情足以成为你分手的理由,即使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