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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传奇大英雄-第5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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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不是被说心动了,而是对这疯子很好奇,想听听他用什么方法能让他这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被世人记上一千年时光。

    他好奇,加上他无聊,这让他走了回去。

    诺维看清了角落里的人,这个人身上穿着脏兮兮的牛皮甲,腰上挂着一把黑漆漆的左轮火枪。头上带着一顶宽檐帽,完全就是一副落魄佣兵的打扮。

    见诺维走回来,这家伙嘿嘿一笑:“怎么。感兴趣?”

    “不是,我想看看疯子到底长什么模样。”诺维瞅着佣兵脸仔细看,自言自语道:“看着也没疯啊,难道是脑袋被驴踢了?”

    佣兵也不生气,他声音低沉,就如魔鬼的蛊惑:“我说。你反正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不试试呢?”

    流浪汉听的一愣。想来想去,回答道:“可我还有一条命呢。”

    “的确如此。你这条命有两个活法。一个是一辈子做流浪汉,最后死在阴沟里。二是跟我回去,我保证,只要你照我说的办,你肯定能被所有人记住,甚至远在王都的国王陛下会知道你的大名。”佣兵声音很低沉,充满了诱惑,但如果对象是那些真正一无是处,意气消沉的流浪汉,估计说的再好听也没用,但诺维却有些不同,他心中还有一丝未灭的火焰。

    他虽然懒,但却是因为跛脚无事可干的缘故。他也曾经梦想过征战深渊,梦想过跟随着泰勒斯元帅一起建功立业,只不过现实太无情。

    “你到底看中我什么了?”跛子不解地问,他心动了,而现在,他只是想搞明白这机会是不是真的属于他,而不是因为对方找错了人的缘故。

    “我听说收容所里有个人曾经有一手绝活,能用弓射落一百米外挂在树上的铜币,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一个叫诺维的跛子?”佣兵伸手抬了抬帽檐,帽子下的墨绿色眼睛直盯着诺维看。

    “是我。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我已经办不到了,手没力气了,拿不稳东西。”诺维承认了,那是他年轻时候的梦想,他也有天赋,可惜军队不收跛子,因为一个跛子会拖累行军速度,而他的箭术虽然好,但在这尚武的年代,能和他比肩的人比比皆是。

    “这就行了,我找的就是你。如果你心中还有那么一点儿雄心的话,就跟我来。”佣兵没再多说,他转身走出了小巷,他的速度并不快,显然是照顾到了诺维的残脚。

    诺维犹豫了不到一秒钟,然后他就跟了上去。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他别无所有,也没什么可失去的,现在有这么一个轰轰烈烈的机会,为什么不干呢?

    一个落魄佣兵,一个流浪汉,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在泰勒斯的街巷中,最后,佣兵带着诺维进入了一间木楼。

    这木楼的主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寡妇(人族生活条件大好,平均寿命迅速变长),长得颇有姿色,身上穿着长裙,走动的时候能显出一些身体曲线,诺维几乎看呆了眼。

    他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但他从没来进过一个漂亮女人的家。通常,他只能在街上看到这些美丽人儿,然后回到收容所里好好回味一番。

    木楼里的空气中似乎飘荡着一股香味儿,诺维被熏的陶醉不已,他抽动着大鼻子,恨不得一口气将房间里香气全部吸光。

    这寡妇给浑身脏兮兮的诺维安排了沐浴,还给他换上了干净衣服,这让流浪汉显得越发激动。

    最后,佣兵带着他进入了一间密室。

    密室里很宽敞,里面有一张木桌,桌上的木架上摆着一把足有一米三长,通体闪烁着幽蓝色金属光泽的杀人利器。

    “这是”诺维见过类似的东西,这是魔力火枪,但这把火枪的样子实在有些吓人,它上面还装着一看就显得非常精密的瞄准镜,旁边摆着的子弹就和诺维的中指差不多长,每一颗子弹都显出如火焰般的微光,能让人感受到其中蕴含着的巨大力量。

    “这是违禁品,被查到会吃枪子的!”

    他还是有些常识的,这种高精度火枪的威力可怕至极,能夺去千米外目标的性命,官方对这种大威力武器一向把持地非常严格,每一把武器都有特殊的标号,一旦发现丢失,整个泰勒斯城绝对会掀起一阵暗流,直到这武器被重新找到为止。

    “放心,它来路很正,没人会查它。”佣兵笑道,他拿起桌上的火枪,笑道:“这是最新型号,猎蜥人6代,子弹初速1000米每秒,子弹魔力45级,有效射击范围1500米,1000米内能击穿蜥蜴人五角祭司加持的防御神术。”

    直到这时,诺维才真正感觉到,他干的可能是一件真正的大事,这件事中肯定隐藏着巨大的黑幕,他本能地后退一步,心中有一丝退缩。

    “到了这里,可没法退了,诺维。”佣兵露齿一笑,牙齿闪烁着寒光。

    “我如果要退,你是不是会杀了我?”诺维问。

    “显而易见。这把火枪是不能见光的,任何让它见光的可能性都必须被扼杀。”佣兵手按着腰间的左轮火枪,一个不对,他就会开枪,然后去找下一个人选。

    诺维听的心中一颤,然后他心一横,准备干了。他已经无所谓了,不如干这一把,虽然他知道干完之后,他也就活不长了,但他就是烂命一条,有机会辉煌一把,那就全力以赴,哪怕这辉煌的方式可能会让人唾骂,但他无所谓!

    “我干了!”

    “痛快,是个男人!”佣兵哈哈一笑,他道:“你有一个月时间,这段时间里,我会训练你该如何使用它,发挥出这野兽的真正力量。”

    “我还有个条件。”诺维道。

    “你说说看。不过我不太喜欢和人谈条件。”佣兵眯起了眼睛,其中显出危险的光芒。

    流浪汉诺维感觉到了压力,他吞了口口水,什么豁出去了:“我这辈子没有女人,也没干过那事。我知道,办完这件事后我肯定没活头。我不在乎以后的事,但我好歹活过一遭,我得尝尝味道。”

    “哈,原来是这事。人之常情,刚才的寡妇,那叫玛丽莎,她丈夫在深渊外战死了,为了体面地活着,她偶尔也接活。这个月你就和她睡在一块吧,暖床的资费我给你付清了。”佣兵慷慨地道。

    诺维回想着之前那个寡妇丰腴的身体和姣好的面容,心头一热:“你放心,我一定会全力以赴!”

    泰勒斯城阴暗角落里的发生的事并不为人所知,在泰勒斯城最高府邸,官员们、仆从们都在忙碌着装饰统帅府,因为一个月后,泰勒斯元帅将会举行一场盛大的典礼。

    虽然元帅没说为什么要举办典礼,但没有仆从敢于多嘴,他们一丝不苟地干活。

    整个泰勒斯城看起来也十分平静,普通人并没有感觉到生活出现多大变化,但有心人却发现,元帅大人的直属战队已经不知不觉地回拨,城市的监控等级在无形中提升了很多。

    泰勒斯城,暗流汹涌。(未完待续)

章节目录 第五百一十五章 神启

    泰勒斯是人族的英雄;这一点毫无疑问。

    多年来;他一直带着军队征战深渊;杀死的蜥蜴人和深渊生物数以十万计;他带头建造了宏伟的泰勒斯城;成为镇守圣地南方的最大要塞。

    泰勒斯自称是战神在凡间的使者;这一点却值得商榷。

    诚然;他百战百胜;个人武力和军队武功都强盛无比;但战神从未降下神迹说泰勒斯是神使;战神殿的大主教也从未公然承认过这一点。

    爱泰勒斯的人自然相信他的说法;但总有恨他的人;却认为这是一个凡人狂傲地胡言乱语。

    对泰勒斯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已经功成名就;在人族中拥有无人可比的威望;即使是艾尔文国王也比他逊色一分。

    再过一段时间;他将在圣地南部裂土称王;王国的名字都已经定好了;就叫‘高洛克’;意为‘战神赐福之地’;而他;将是高洛克王国的第一个国王。

    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切;泰勒斯城生命女神神殿的主教同意已经为他加冕;月神殿、战神殿的主教也都会一同出场;共同承认他的王权。

    神的认可奠定了他王权的合法性;同时;泰勒斯的直属军队也开赴进了城市;把握着每个重要关卡;杜绝任何意外的发生。

    这支军队叫常胜军;有一万人;是泰勒斯一步一步亲手培养出来的;每个战士都身经百战;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勇士;并且对他们绝对忠诚。

    军人们将监控泰勒斯城内所有具备军事作战技能的佣兵、冒险者、杀手、游侠。掌握他们的一举一动;以保证举行典礼当天元帅的绝对安全。

    有常胜军在;泰勒斯很放心。

    如今一切就绪;就等着预定日期的到来了。

    元帅府的后花园中;泰勒斯难得有一天的空闲。便在后花园中休息。

    花园很美;泰勒斯很喜欢;当然;这不是他经营出来的;他没这个时间;也没这个兴致。这是出于他妻子的手笔。

    他是十二年前结婚的;妻子还很年轻;足足比他小二十岁;是个温柔的可人儿;给他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已经十一岁;叫格里昂;难得父亲有空;他的妻子儿女便都陪在花园中。

    泰勒斯不喜欢多说话;他就坐在花园长椅上;看着自己的儿女在草地上玩耍欢叫。

    这猩爱的小家伙就是他未来的希望;他之所以要从格瑞森王国**出去;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们。

    泰勒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继承他创下的基业。

    看了一会儿。他对自己的长子挥了挥手;唤道:“格里昂;过来。”

    格里昂立即跑过来。圣地内风调雨顺;食物充足;环境安稳;所以新一代的人族的身材大大增加了;格里昂虽然才11岁;但已经有一米五高。放在过去的岁月;长这么高就已经是成年人了。泰勒斯也只是比他高半个头而已。

    但现在;格里昂依旧一脸稚气。一看就还是个孩子。

    “最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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