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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非凡保镖-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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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疤脸女管家脸色大变,看了身旁的金毛狮王一眼,想起他一身的毛和脏兮兮的被窝,差点恶心的吐出来,赶紧把嘴闭的紧紧的,对洁癖严重的她来说,睡金毛的床还不如去死。

    威胁完疤脸女,秦歌苦笑着对小雨说:“丫头,你以后还是叫我坏师父,别再叫爸爸了好么?师父心脏不好,经不起吓。”

    “知道了。”

    小雨的心思明显已经不在秦歌的身上,她先是小心翼翼的走到疤脸女管家面前,见她对自己一脸恭敬,心里就不那么害怕了,脸上绽放出一个萌萌的笑容,问:“大姐姐,你刚才是要叫我公主殿下吗?”

    疤脸女管家笑的脸跟开花了似的,张嘴刚想说话,忽然想起秦歌的禁令,就抿着嘴猛点头。

    小雨小声问:“你不敢说话?”

    疤脸女管家点头。

    “那咱们出去说,好不好?”

    疤脸女管家抬头看秦歌,见他没有阻止的意思,就带着想过公主瘾的小萝莉出去了。

    深夜,秦歌出现在市郊一座废弃的厂房内。

    他的神色有些焦急和凝重,因为曹元兴失踪了,就连他刻意留下来要在曹元兴面前杀的曹义松都不见了。

    确切的说,他种在曹氏父子体内的空间标记被人消除了,标记最后存在的地方就是这里。

    他想不出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能消除空间标记的人,只能同样是拥有空间操控异能的神裔,而据他所知,这个世界上只有冥王才会继承这个能力。

    或许是某种可以屏蔽念力感知的异能?

    他不能确定,因为他在标记消失的那一瞬间就赶来了,而这里方圆千米之内根本就没有其他人,除了空间异能,他想不出还有什么能够让曹元兴瞬间消失在千米之外。

    “嗬!穿着睡衣就来了,你看上去很着急。”

    沉闷中带着戏谑的声音在厂房里响起,秦歌面前二十多米的地方空间如水面一样荡起波纹,一个身穿黑色斗篷,脸庞埋在帽子阴影中的人凭空出现在那里。

    秦歌微微变色——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第二个能够操控空间的人。

    “你好像很意外。”神秘人笑了笑,讥讽道:“难道你真的自大到以为自己拥有的就是‘神的力量’吗?”

    秦歌的眼睛眯了起来,所有的神裔都认为自己所拥有的就是“神的力量”,但很明显,神秘人所说的这四个字另有所指。

    “哦,忘记了,你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神的力量’呢!我可以告诉你,要不要听?”

    神秘人耸了耸肩,秦歌的眼睛眯得更厉害了,因为这个动作让他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愿闻其详。”

    “古希腊人认为世界是由土、风、水、火这四种物质组成,也就是传说中的四大元素;而我华夏文明则认为宇宙的基础是金、木、水、火、土五行。

    当然,他们谁对谁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的神裔都认为这些元素的力量就是最强大的力量,而拥有这种元素力量的人也被称为‘主神’。”

    说到这里,神秘人笑了笑,道:“顺便说一句,你不用费劲去想我是谁了,咱们以前从未见过。”

    秦歌的眼睛已经眯成了一条缝,其间厉芒闪烁,身体紧绷,双手也紧紧握起,自从成为神裔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感觉到真切的危险,更荒谬的是,潜意识还告诉他,眼前的神秘人如果要下杀手,自己根本就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

    “可是所有人都忽略了一点。”

    神秘人不理会秦歌的戒备,继续说道:“在所有文明的神话传说中,都是神创造了这个世界,所以真正的神,并不单单是凌驾于人类之上的那种肤浅的存在,神之所以是神,就因为‘创造’二字。

    比如说你,你的能力是操控空间,可以开辟空间通道,可以制造虚无空间,但你有没有想过,你所谓的空间,真的是脱离于所处空间之外的吗?

    所谓空间,不管是一维、二维、三维还是多维,都有其特性,而你目前还只局限在三维和三维以下,甚至就连三维,你也只是知道点皮毛而已。

    秦歌,环顾四周,你看到了什么?春夏交替,冷热变换,雷霆雨露,万物枯荣,这些存在于三维空间里无数年的特性,你都看不到吗?”

    秦歌脑海里嗡的一声,像是有一道雷劈开了什么,他看不清,也摸不到,但他能感觉得到那里的广阔,只是还没能力去拥有而已。

    “我不明白。”神秘人所说的这些,无疑是为秦歌推开了一扇通往无穷宝藏的大门,所以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帮自己。

    “你是谁?为什么要救走曹元兴?又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曹元兴还不能死,至于其它,我能说是因为你太弱了,杀起来不过瘾,想让你变的更强一些么?哈哈哈……”

    秦歌自从继承了冥王传承之后,就知道自己已经站在了人类生物链的顶端,他的强大就像真理的存在一般,早已不需要证明。

    现在有个人竟然当面说他太弱了,弱到不屑于杀,甚至还特意点拨他,想让他变得更强一些。

    这种赤果果的羞辱瞬间就让秦歌火冒三丈,心念一动,无数的空间裂痕就出现在神秘人所在的地方。

    然而,神秘人对身周那些能够撕裂万物的恐怖裂痕看都没有看一眼,大声笑着,背后再次出现那种涟漪一般的波纹,像是橡皮擦一样瞬间抹去那些裂痕的同时,他的身体也开始一点点消失,直到完全不见。

    秦歌脸色苍白的站在原地,心中早已被对神秘人强大的震撼填满,就在刚才,他体会到了普通人类见到神裔时的心情,那种无助让他几欲发狂。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


第一百八十一章 上等人也买不到票啊

    第二天一大早,带着对神秘人的满心疑惑,秦歌和白鸟登上了前往印尼首都雅加达的飞机。

    而他却不知道,就在他刚刚离开华夏领空的时候,一架从意大利起飞的私人飞机正在齐海市的高空盘旋,准备降落。

    飞机上除了空乘人员之外只有两个年轻人。

    其中一人黑发黑眸,头上戴一顶红色小圆帽,身穿白袍,正捧着一本圣经专心的默读着,看上去十分神圣庄严。

    另一人则显得浮夸许多。他金发碧眼,相貌俊朗,身上也穿着白袍,但是小圆帽就皱巴巴的丢在一边,手里捧着一杯鲜红的葡萄酒正小口小口的抿着。

    “喂!弗朗西斯。”或许是觉得无聊,金发帅哥冲黑发同伴喊了一声,口音是纯正的拉丁语。

    “一所学校里的老修女提供的信息而已,至于兴师动众的让我们赶来吗?”

    名叫弗朗西斯的黑发神父没有第一时间理会同伴,而是静静将一段经文读完,这才合上圣经,淡淡的看着同伴说:“安德里安,我们不应该轻视任何一位主的虔诚的信徒。”

    “好啦好啦!你烦不烦?”

    安德里安不满的喝了一大口酒,说:“我们现在离家已经超过一万公里,是在华夏的上空,听说这里大部分人都是没有信仰的,你跟我提虔诚?”

    弗朗西斯似乎并不想跟安德里安谈论这种事情,看了一眼窗外,起身走到衣柜前打开,拿出一套普通的休闲服,然后开始脱下自己的白色长袍。

    对于同伴的冷漠,安德里安早就习惯了,一口喝光杯中酒液,走到另一边的衣柜前也开始换衣服。

    换着换着,他又忍不住开口道:“我还是不相信天使大人会降生在华夏,这太荒谬了。”

    弗朗西斯已经换好了衣服,稍稍整理一下头发,一个肃穆的神职人员瞬间变成了帅气的意大利游客。

    他沉默片刻,说:“在主的眼里,羔羊只是羔羊。”

    说完,他走回座位扣上了安全带。

    解开安全带,秦歌看了看窗外棉花一样的云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白鸟坐在和他隔着五排座椅的地方。

    这是上飞机前安排好的,他让白鸟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即使到了印尼也要这样,这当然不是为了什么掩人耳目,而是他觉得身边跟一个少女,会把可能的艳遇给吓跑。

    这不,只隔着过道的座椅上就坐着一个美女,长长的头发扎成利落的马尾,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脸蛋很小,但眼睛很大,身材看上去纤瘦匀称,但从鼓囊囊的胸部来看,肯定不是骨感型。

    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乍一看像是个都市白领,但秦歌可不这么认为,因为美女身边还坐着一个又黑又瘦的男人,典型的东南亚猴子长相,小眼睛骨碌碌四处散发着猥琐的精光,双手放在腿上,上面还盖着一件外套。

    而在猴子的那一边,则是一个挺着将军肚的胖子,同样是典型的东南亚人,即便胖,也是只胖猴子。

    这三人是一起上飞机的,看上去似乎一点都不搭,但秦歌知道,这是两个警察在押送罪犯。

    很明显,美女和胖子是警察,而猴子就是被他们从华夏押解回国的罪犯,他的手上之所以盖着外套,就是因为要遮住手铐的缘故。

    要是普通人,坐飞机碰上这种事,肯定会觉得很倒霉,秦歌却不在乎这些,反而很有兴致的打量着那个美女,心里想着不知她会自称是娘惹还是荷兰人?

    这时,靓丽的空姐推着饮料过来,用英语问:“请问有什么需要吗?先生。”

    “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谢谢!”秦歌说,在国外呆了五年,英语什么的对他早已不是障碍。

    “好的先生。”

    过道左前方,一个浓妆艳抹的妖娆女子鄙夷的看了秦歌一眼,对身边肥硕的秃顶男人说:“喝威士忌居然加软饮,真是土包子。”

    妖娆女说的是中文,显然也看出了秦歌是华夏人,于是就毫无顾忌的出口讽刺。

    喝洋酒要不要加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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