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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守山犬的彪悍人生-第2章

小说: 守山犬的彪悍人生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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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后荒废了自己将近一个月的努力,也浪费了许多看官的感情。
其实每回重章,我都是想着,过几天一次性爆发补回来,这样起码能把全勤奖保住,可事实上,其实至今也就拿过一回全勤奖,还是日更3000字的300块,回过头来看看也觉得挺搞笑的,为了这个东西拼命写,每天三章,想着雷打不通,其实废话连篇,自己跟自己有时候都较劲,但说实在的真写出那么多个字了,反而觉得就这个样吧。
到最后就浪费了许多许多人的感情。
一眨眼,我这没人品没书品的死不要脸又把这本书搁浅了快两个月,现在想想,实在没有提笔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和勇气了。
没有原因,就跟钻进了一个不是自己的身子的躯壳一样,牵强的很。
毕竟不是自己脑海里真实存在的故事,又是借着个中人物的名气“信手”拈来的作品,真诚程度上真该打些折扣。
就这样吧,回归正题,这本书算真太监了,没机会再长出小弟弟的那种。
在这里,感谢一些人,也向你们致歉,我的唠叨你们觉得没份量就心里骂我几句,觉得虚伪做作也大可当作我在跳梁扮小丑,我只是觉得心里真的有感动和感谢还是得一吐为快。
记得最早关注这本书的是个叫“JESEE冻木头”的朋友,可能跟着追了一阵子,尔后便销声匿迹了,估计是觉得这本书越到后期便越是乏味,我也理解,但在这要小声谢谢,因为当时有心思继续写下去的动力有许多,你的一句四票跳坑也多少推波助澜了一番。
然后是几个副班,大叔仇天,若爱无痕等等,前者有在烽火的几个书友群发群邮件给我宣传这本书,后者也帮着操心每天给书评加精的琐事,力所能及的,都是一片心呐呀。
枫中海,早些日子便在国术流派上给过我建议,其实我不是个国术控,涉及这东西也只是觉得瞎写一通容易闹笑话,所以尽可能百度一下了解那些的东西,但毕竟是历史渊源的中国产物,百度一下的结果大多不尽如意,只能说介于专业与不专业之中,唐突的紧,却也很感谢你给我指出过的错误和建议,其实从你这里,我多少学到一点遇见问题要解决和妥善处理的道理。
温庆,怎么说呢,我两次臭不要脸的过程你都看在眼里,恢复更新期间你也看在眼里,太监的你仍旧看在眼里。我都觉得自己说话就跟放屁一样,所以也只能跟你说声对不住了。
灵小七,其实挺好记住你的,因为你在书评的头像是个不怎么非主流的男的,不知道是不是你,如果是那其实挺俊朗的,跟上一位一样,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个个承诺你也看着,只能道一句对不住。
邓力文,也算书友里冒头比较多的脸了,现在算是有个交代了,太监了,这片过了气的地儿你也不用念叨着过来看看了。
月儿,……。
以及许多仍然坚持的书友,谢谢你们的坚持,只是当事人放弃了。
书仍旧会写,就像看书看电影听音乐的习惯从来都改不掉一样。
只是写的是自己的故事,安安静静默默感伤的那种,并且也没打算靠它谋生,所以更新不会很勤快,保证每天不断更兴许都是件比较困难的事。
这是小小提及一下,可能是唯一能赔礼道歉的资本了,因为是个很干净的故事。
暂时还没上传,但它有两个名字,一个叫《城池》,一个叫《织梦游》。
正在纠结之中,有幸你看到末尾并且可以给意见的话,不妨给我选择一下这道题目。
完,感谢仍坚持对这本书的偏执的朋友,又让你们失望了。




《城池》
阴雨蒙蒙,沪杭高速公路比往常来得安静。
长途汽车的引擎声和悉悉索索的雨点声形成融洽的音节,缓慢流进车里大部分闭目养神的乘客耳朵里。
这是杭州驶往上海的一辆长途汽车,再普通不过,大多乘客都没好好享受这两个小时旅程的心思,许是天气的缘故,车里的氛围尤其压抑,好在坐在车头眼睛一刻不离前方道路的中年司机大叔脑袋上头的电视正放着赵本山上春晚的小品。整辆车里,真的把目光停留在那十来寸屏幕的人只有寥寥,几乎都是实在闲着无聊又睡不着才会带着一种觉得挺无趣的眼神看着屏幕,触及笑点的时候,还是会抖一抖肩膀扬一扬嘴角,似笑非笑,阴阳怪气。而坐在车尾的一个年轻人,同样望着十来寸的屏幕,却笑的没心没肺,其实他自个儿知道,这是已经有些岁数的小品了,严格意义而言,已经过气了。只是在这个挺压抑的车子里头看这个欢快的小品,多少有点黑色幽默,便也没有半点吝啬自己笑容的意思。坐在他边上一位靠窗长的并不标致的微胖女人睡得很沉,从鼻腔里头传来轻微的鼾声;另一侧,一对中年夫妻则轻声聊着家常便饭。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会时不将目光停留在那笑得挺夸张的年轻人的侧脸上,定神看看,谈不上俊俏,却让人觉得舒服,五官一目了然,盯久了也不觉得突兀,况且还是健康的小麦肤色,无形让中年妇女对这年轻人有一种莫名的好感。而当她游离在年轻人脸颊上的目光收回时,却发现那个年轻人正安静地盯着她看,目光很清澈,中年妇女歉意一笑,将目光移走了,而她边上的中年男人,仍旧轻声在那滔滔不绝,没瞧出其中的蜻蜓点水。
许多余收敛目光,没过多回味那张漂亮却已有皱纹的脸庞,微微低着脑袋,目光停留在自己的双膝上,耳畔是中年男人的嘀咕声,听不出个所以然,却出奇的让他平静,甚至将方才沉浸在小品中的欢快都逼出了身子,一片清明。许多余微微扬了扬嘴角,从休闲裤颇深的口袋里拿出方形的随身贴,又抽出黑色水笔,匆匆在黄色的纸页上写下一段话:“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是玛格丽特?杜拉斯《情人》里的一个段子,不知为何突然就想起来,一字不差。将黑色水笔收好,随身贴径自放在膝盖上头,微微抬头,望向窗外,雨点的频率稍许快了一些,透过被雨水斑驳的玻璃,瞧见的是一张仍旧美丽却带着皱纹的脸庞。许多余很清楚,那是方才注视甚久的脸庞。心中莫名的欢乐,像是一种意境的不谋而合,他已在隐约揣测边上那对夫妻年轻时候的故事,一定很精彩。
不知是雨点敲打窗户的声音响了,还是车里的冷气大了,坐在许多余边上的微胖女人不自觉的挪了挪身子,稍稍伸了一个弧度不大的懒腰,睁开朦胧的睡眼,恰好瞧见许多余膝盖上的随身贴,望着上头浅薄细腻的小字,一时间入了神。她先是注意字里行间的那份意境,因生活所迫几乎不知浪漫为何物的她都觉得这段话让任何一个男人读给女人听都是无法抵抗的,在心里荒诞地模拟了一个帅哥向自己表白的桥段,套上这段话,小心翼翼得瑟了几番,尔后收敛笑容,开始欣赏这三行半的黑色字体,她并不知道这个字体属行楷,只是觉得它在随身贴上立着,要比以前去新华书店里头随便翻的钢笔练字册上的方格子标准字体好看的多。说夸张些,就是这些字很传神,跟活了似的,就差没在纸页上跳舞了。最后将目光从随身贴上挪走,换了个坐姿,期间不忘用那双豆大的眼睛扫了眼许多余的侧脸,心里只是给了个挺忧郁的标签,便又闭着眼睛似睡非睡起来。对她而言,坐在边上长得还成的年轻陌生人跟她是没可能有交集的两个人群,无非在各自的生命里上演了一回坐在一辆长途汽车里的路人甲而已。
许多余的目光停留在窗户外,一路过往的高楼小屋绿田破楼都在脑海里不咸不淡地留下轮廓,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抑或很久的未来一一浮现,他总是很享受这种过程的,说不出所以然,就像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旅行却不喜欢拍照,喜欢看许多驳杂的书籍却从来不喜欢与人分享,喜欢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新上映的电影听悲春伤秋的情歌的同时欣赏琢磨歌声相伴下的歌词。他总觉得自己是相对孤单的,而同样相对的,他总觉得还是有许多东西与他同行。可以是此时此刻坐在他边上又睡去的微胖女人,也可以是方才让自己没心没肺笑了片刻的赵本山小品,自然也可以是眼前这些仓促逃离的景色。
其实这些许多余都是不如何在意的,他唯独在意的兴许只有几件事,零零散散又松松垮垮,可这些事他又不愿想起提及,但凡试着追忆,便是堆积了好久好久的故事,那是一种让他心痛到手发麻的感觉。微微摇了摇头,将这种没由来上了眉头的情绪送走,暗自庆幸没再涌上心头。
许多余看了眼左手腕手表上的时间,三点二十五分,心想距离到站也就一个小时前后的时间了,没再让自己发散的思维无限扩大下去,收拢回来,目光没在朗格的机械金属腕表上有片刻停留,反而是多注意了一分压在表带下方的一根红线,朴实无华,却让他扬起嘴角,目光里透着些许温柔,而温柔里却藏了更深邃的东西,那是一种相对复杂的情绪,若真要用一个词语形容,或许是痒。
从裤兜里拿出手机,诺基亚N8,几年前热火朝天的款式,乍一看挺新,没有任何划痕,通常而言不是主人保养的小心翼翼就是对这高科技避而远之,许多余显然是后者。他对手机的态度向来没什么波澜,对他而言手机无非就是发短信和打电话两个作用,长成什么模样都无伤大雅。他的潜意识里,没有出门包里得有一个iPad,握在手里的长方体必须是iPhone的定向程序。
翻看了短信,十来条,都是死党,虽说为人孤单,可不论亲人还是打小到大的朋友,都是有的。毕竟不是山村水沟里头跑出来的野孩子。一个一个回信,内容都不劲爆,要多平淡有多平淡,比吃腻歪的粗茶淡饭还要粗糙一些。好在那些大部分收到回信之中只有“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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