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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我的歌后女友-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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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龙妙芹服饰非常华美,白底金纹的汉服长裙,头上戴的饰品,更像是神冠。

衣服上的纹饰,叶落离得近,看得出是十只三足金乌。

“叶总监,考考你。”丁少阳此时微微笑道,“龙妙芹今天这装扮,是哪位神仙?”

叶落略作思考,随后说道:“应该是中国古代的太阳神,羲和。”

“何以见得啊?”

“羲和是帝俊的妻子,生了十个太阳。三足金乌,就是太阳鸟,龙妙芹的服饰暗喻已经很清楚了。”叶落解释道。

“嗯,不错。”丁少阳点点头。

几句话之间,舞台上的龙妙芹完成了亮相,音乐的前奏已经出来了。

这是一段很华美的民族乐团前奏,笙箫和鸣,陈天华对旋律美感的孜孜以求,在这首歌的前奏就展露无疑。

“生子十日兮,浴于甘渊。

普天光耀兮,归于世间……”

这首歌的歌词古韵古香,龙妙芹的民族唱法唱这种曲子,相得益彰。

元宵节是中国传统节日,陈天华在开场的第一首歌,就用古曲的方式,虽然略显艰深,但是有他的旋律功底在,依然让整首歌的效果非常出色。

比起叶落前几轮用过的曲风相似的《天地作合》。整首歌不遑多让,词曲是陈天华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的,歌词写得花团锦簇,曲调更是华美动人。

陈天华的第二首歌,则又截然不同,出场的是萧琼。用的是流行唱法,唱得自然是月亮,词曲中充满“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祝福之意。

两首歌听下来,叶落觉得整体质量很高,而且透着一股煌煌大气,寓意美好。陈天华深厚的音乐功底和杰出的文学素养,在这两首歌显露无疑。

等到两首歌结束,鼓掌喝彩的观众稍稍安静下来。丁少阳笑道:“我一直以为,在国内的中生代的音乐人中,我是最文青的,结果没想到,陈总监犯起文青病来,同样是一副药不能停的样子。

刚才第一首歌,按照汉赋的格式一路走下来,我数了数。总数三十句。比上次叶总监那首长多了。要不是旋律还成,我差点就听睡着了。”

“老丁。你不能这样损陈总监。刚才那首歌,质量是非常高的,也许第一遍大家听下来,觉得有些艰深。不过没事,回去多听几遍,我敢保证。越听越有味道。”叶落说道,“这点我很佩服陈总监,他今天晚上并不是来比赛的。

我们知道如果写一些比赛的歌,尤其是没有传唱度的新歌,浅显易懂是首要条件。得让观众易于接受。这个事,我是比较懂的,陈总监其实更懂。

但是他拿出来的作品,却并不为比赛去服务,为什么,这是一个音乐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尊重,以及对观众审美的引领。

我认为,观众跟我们导师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微妙的。看起来,是我们写歌,观众听歌,但其实,这同样是一种交流。作为导师而言,我们可以迎合观众,也可以引领观众。

在比赛中,迎合观众,远比引领观众要保险。

但如果我们做音乐,仅仅是为了比赛,那就太可悲了。

音乐是人类听觉的最高享受,作为一个音乐人,作为人类听觉最高享受的工程师,我们有责任,把自己心目中认为的好音乐,奉献给大家。

其实跟陈总监类似的音乐,我在赛场也做过,《天地作合》就是这类歌曲,效果其实也不错。这说明咱们的观众,在审美情趣上,是乐于接受新东西的,并且对中国传统文化,也是发自内心的尊重。

陈总监今晚的表现,无愧于他过往十年,在中国乐坛的地位,我个人非常欣赏。”

叶落很少在节目中说这么长的一段话,这段话说下来,全场掌声雷动,几个导师都很意外,尤其是陈天华,神色有些感动,对叶落微微点了点头。

今晚是总决赛,最后一期节目。陈天华这次参赛,风头在所有导师中,相对较小,以他过去十年华语乐坛第一人的身份,其实算是栽了。

叶落的这番话,虽然是有感而发,实际上,也是在为他挽回颜面,这点陈天华自然明白,并且心存感激。

“叶总监说得不错。”丁少阳这时候说道,“其实我接到这个节目的邀请时,就意识到了,音乐如果能被用来竞技,这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可以引起更多的关注。但同时,如果音乐仅仅只是用来竞技,那就是悲哀。

好了,闲话少叙吧,接下来好像是我的新歌该登场了是吧?”

“请。”叶落笑道。

丁少阳的这两首歌,比起陈天华更为另类。

头一个上场的,还是国内摇滚第一天后,甄芝。

曲风自然是摇滚,而且还是重金属摇滚。

“那是个月亮,不是个月亮,阴晴圆缺只是想象。

月圆完满,月缺不祥,是心情在装模作样。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古诗这样讲。

美女约不约?

我知道你用心,不良。

……”

这首歌有着丁少阳玩音乐忘我时一贯的放荡,伴着重金属的旋律,别说观众,导师们都听high了。

陈天华在跟着打响指,双鬼在那儿扭腰,叶落也在手舞足蹈。

把音乐放开了玩,这点陈天华是永远比不上丁少阳的,并不是两人技术有差距,而是性格不同所至。

丁少阳的洒脱无稽,能完美地体现在他的音乐中,并且感染力十足。

而丁少阳最让叶落欣赏的,是他的收放自如。

他可以下里巴人,更可以高山流水。

甄芝之后的第二首歌,丁少阳请出了自己的新婚妻子,如今国内乐坛第一唱将,邓琦。

刚刚玩过重金属,整个演播间的摇滚味儿还没散去,紧接着,交响乐队来了。

西方古典交响乐做前奏,邓琦一亮嗓门,正宗的花腔女高音。

美声唱法,第一次在原创好歌曲的舞台上出现,一亮相,就惊艳绝伦。

邓琦第一段的主副歌,用中文,到了第二段,直接上意大利语。

这首歌,是将伟大的爱情,比做太阳一般温暖明亮,邓琦也许是情之所至,整首歌唱得**迭起,叶落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

邓琦这首歌唱完,全场观众都疯了一样,掌声叫好声不绝于耳。

“老丁啊。”等到观众安静一些,叶落笑道,“上次我唱了一句意大利,你一脸懵懂地问了半天,敢情你自己用起意大利语来,更是无边无际啊,半首歌都是意大利语,翻译歌词都不给我们,什么意思啊?”

陈天华这时候说道:“叶落,你上这家伙当了。知道他跟邓琦怎么认识的吗?”

“不知道。”

“当年他主修作曲,兼修的是西方歌剧,两人在课堂上认识的。当时邓琦被教授叫起来示范演唱,意大利语的古典歌剧,邓琦唱倒了一个音,连教授都没听出来,被丁总监听出来了,没当面说,而是课后递了一张纸条。”

陈天华微微笑道:“结果这张纸条,换来二十年的痴心不改,啧啧。”

“老丁你可以啊。”叶落笑道,“这个办法好,回头我也上课堂蹲着去。”

“去你的,你都快订婚的人了,这办法再好跟你有关系吗?”丁少阳白了叶落一眼,“好了,该你了。”

两组导师歌曲竞演完毕,接下来,轮到叶落的新歌出场。

第三百九十四章替你犯愁

六连冠之后,对于叶落即将拿出的歌曲的质量,无论是观众还是导师,都不会有什么疑问。

好肯定是好,但是,在摄像机下仅仅花了三分钟写出来的词曲,到底能够好到什么程度?这是个问题。

丁少阳也花了三分多钟就出了词曲,但是无论摇滚,还是之后的美声,两首歌更像是丁少阳对自己才华的一种宣泄。

歌是好歌,前一首放荡不羁,后一首精深曼妙,一看就知道这种事儿,一般人做不到,只有天才才可以。

丁少阳的两首歌,就好像两座大山横亘在众人面前,只能让人叹其巍峨,赞其高峻。

而当轮到叶落即将登场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观众,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

同样在极短的时间内出词曲,叶落这两首歌写得更快,没有任何思考,一蹴而就。那么,是不是在这种急智上,叶落依然能够压制北地斗曲之王呢?

红色的地灯亮起,舞台深处,闪出一个高大的身影。

看到这个身影,全场观众掌声雷动。

灯光还没打出来,出来的是谁,大家都知道了。

这体格,这龙行虎步的走路姿势,除了罗布没别人。

舞台上灯光,一亮,果然是他。

今天的罗布,一头板寸,一身休闲夹克,没系扣子,里面配黑色的t恤衫,下身是牛仔裤,配着马靴。

罗布有一点,让叶落很羡慕。并不是个头,叶落觉得自己的个头,在南方还算可以,不高不矮过得去。反倒是罗布一米八六,显得太高了。

罗布最让叶落羡慕的,是发育早,不仅个头长得早,胡须也出来得早。

大家过了年,都算是二十二岁了。

叶落的胡子只能说稍微有了些绒毛。他平时刮得也很勤快。胡子是越刮越多的,叶落觉得自己有点胡茬,至少看起来没那么嫩。

可是人家罗布,前年刚满二十,就有连鬓的络腮胡了。头天晚上刮干净了,到了第二天晚上,胡茬儿长出来,那青嘘嘘的腮帮子,稍作修饰之后。显得即性感又男人。

型男,说得就是罗布。

今年晚上的罗布,就是一副典型的型男装扮,不仅很男人,又有一些西部牛仔的浪子味道。

这首歌,是一首流行摇滚,有摇滚的元素,但整体的定位。还是流行歌曲,所以这场演唱。乐队没有上台,只是在伴奏区里演奏。

罗布身上也没挂电吉他,演唱这首歌的时候,他将作为一个纯粹的歌手,而不是乐队的主唱。

罗布一只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然后缓缓闭上眼睛。

歌手登场的喧嚣,随着罗布进入演唱状态,快速地平息下去。

舞台的灯光立刻变得柔和起来,前奏音乐起。

这段前奏音乐。跟另一个世界的原曲,已经有所不同。

歌曲的前奏,叶落的理解,相当是一道开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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