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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娱乐怪才-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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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真敢上台啊!”董冬冬还真有些意外,可在一想他就释然了,林士豪根本就不担心输,就算输了,输给了前辈也没什么好丢人的。

    可要是赢了,那他就赚了,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啊!

    “我为什么不敢?”林士豪好奇的问道。

    董冬冬如同看白痴一样看着林士豪,真以为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吗?不管你是输是赢,今后你都别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他不会容忍林士豪抢了他的风头,更要让他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其实董冬冬最不能容忍的还是周围人的那些话,他不愿意自己被人看不起,更不愿意听见别人说自己被一个小辈骑在了头上。

    你们不是认为我不如他吗?那好,现在就让你们看看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差距。

    林士豪已经取下了背在身后的吉他,就如他所说,没什么可害怕的,反正有董冬冬给他垫底。

    “其实我是不想上台的,可是我不能接受一位资深的前辈这么侮辱我这个新人,或许我的能力不及你,但是这不代表我会屈服。”林士豪用手抚摸着吉他,眼睛却看着台下的所有音乐人。

    林士豪说的对,董冬冬就是在侮辱一位新人,而且做法极其的恶劣。

    董冬冬没想到林士豪这么能言善辩,刚来到台上,就泼了他一身的冷水。

    可是话筒已经到了林士豪手里,他没有办法在反驳,只能带着怨气走下台。

    “既然董先生唱了一首《斑马》挑战我这个新人,那么我也用斑马来应对董先生对我的侮辱好了,这首歌叫《斑马,斑马》。”

    有意思了啊!董冬冬用一首《斑马》挑衅这个土豪,而土豪同样用斑马来还击,火药味十足啊!

    孙玥玥虽然说很头疼眼前的两人,可是不得不说,两人的互怼让这场交流会精彩了不少。

    她不知道应该是开心,还是应该气愤。

    董冬冬给自己的歌起了一个名叫斑马,土豪就要唱《斑马,斑马》,这明显就是故意的。

    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大家的反应倒是很热情。

    没有选择退缩不说,还用这样方式还击,这实在太有意思了。

    林士豪没有如以往那样说太多的话,简单的介绍了一番后,他把魔镜固定好。

    在别人眼里这只是一面普通的镜子,但是在林士豪的眼里,那就不同了。

    在大家不解的目光中,林士豪又摆弄了一会吉他,他没有一丝的急意,他现在的心态实在太好了。

    就在大家的目光中,林士豪开始了他的表演。

    手指轻轻的弹着,双眼缓缓闭上,不在去关注台下的一举一动。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虽然只有一种乐器伴奏,但还是瞬间将大家的心抓住。

    这是……民谣?

    他竟然选择了用民谣与董冬冬的流行歌曲决斗?真是胆大至极,可又不得不说,这首民谣很不错。

    能够瞬间抓住大家的心,这已经说明了大家可以接受这首超前的歌曲,这对林士豪来说,可是一件好事。

    只是林士豪暂时还不知道大家是否会喜欢这首歌,他沉浸在了这首歌中,并没有去看观众。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斑马斗斑马

    旋律中有股淡淡的忧伤,这是演唱者此时的心情。

    这首歌挺让人震撼的,林士豪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这首歌,可能是和这首歌产生了共鸣的原因,他有一段时间一直哼唱着这首歌曲。

    词和曲都是忧伤的,与董冬冬的那首《斑马》相比,林士豪所演唱的这首《斑马,斑马》画面感更强。

    就仿佛在大家的面前,真的有一匹受了伤的斑马,而这匹受了伤的斑马又是那样的可怜。

    这首歌对爱情的表达很隐晦,其实这首歌讲述的是一个流浪者遇到了一个受过伤害的姑娘,并且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这个流浪者却没有能力给予这个姑娘想要的一切,这是一段苦涩的单相思,斑马是那个美丽的姑娘,而流浪者注定要流浪,城市是繁华的,是美丽的,就如生活在这里的姑娘,可流浪者却不属于这个城市,因为住在城市里的那位美丽姑娘不会挽留他,就如这座繁华的城市不会挽留他一样,所以他决定离开。

    相比起来,董冬冬的那首歌就直白了许多。

    从两首歌的歌词来看,两者真的不在一个级别上。

    林士豪的声音并不差,虽然不能和那些厉害的歌手比,但比董冬冬强太多了。

    演唱者的嗓音对于歌曲来说,肯定非常重要。

    音乐人的耳朵还是很挑剔的,董冬冬的演唱只是胜在了歌曲上,若比嗓子,范若雯比他强上几十倍都不止。

    林士豪知道自己的缺点,他没有选择撕心裂肺的喊唱,就是轻轻的弹奏着,轻声的演唱着,就像是在给大家讲诉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

    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好歌总是那样的让人着迷,不管是流行还是民谣。

    林士豪的声音肯定不是酒吧里最好的,但是他的表演无疑是最精彩的,因为他这个故事讲的实在太好了。

    酒吧里出奇的安静,一双双眼睛聚集在了林士豪的身上。

    这个相貌平平的年轻人,此时是那样的有魅力,他弹奏的好认真,他演唱的好用心。

    好像只有董冬冬在咬牙切齿的看着林士豪,其他人都静静的听着歌曲,很认真。

    孙玥玥突然发现林士豪要比不正经的时候帅气多了,他认真的模样,挺讨女孩子喜欢的……

    他的歌声……也不错嘛!

    这首歌……也很好听啊!

    从字面来看,流行和民谣相比,后者是真的不吃香,可什么事情都不能一棒子打死。

    民谣当年也是很火的,虽然这几年一直没有什么好作品出现,可谁能保证民谣不会再一次席卷歌坛?星星之火还可以燎原呢!

    林士豪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台上正经的他,确实比以往要有魅力,这一点林士豪并不知道,他只想把这首歌唱好。

    他的手指还在拨弄着琴弦,他还在用情的为大家唱着。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

    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

    歌曲唱到这里,情感突然爆发,代入感极强,尤其是对眼前的这些音乐人,仔细一想,谁又不是那个只会唱歌的傻瓜呢?谁又不是那个只会强说着忧愁的孩子呢?

    那一句又一句的无奈,听着让人有种想要哭泣的冲动,句句让人心痛啊!已经有音乐人听出了这首歌在讲述的是什么了。

    同样是通过斑马来讲述爱情,可是为什么这个年轻人的演唱,更加让人觉得心痛?

    他们心痛的不是受伤的斑马,而是想抚摸斑马的那个人。

    后者才更加的可怜。

    两首歌都表达了对斑马的难舍难分,都是黯然离去收场,相同之处很多,但大家就是认为台上的这个年轻人的演唱,更加的深入人心。

    可能是这首歌更加贴近现实,通过歌曲联想到自己吧?

    歌曲无疑是悲伤的,就如离别时的不舍,若是可以,谁有会愿意流浪天涯?

    繁华的成熟,真的没有栖息之地吗?恐怕是不想触景伤情吧!

    有人喜欢用嘶吼表达自己内心的悲伤,可林士豪却恰恰相反,他没有飙高音,只是故事讲到最痛心的地方让他的情绪有了变化,给大家的感觉也就更加的强烈了。

    这也是大家不觉得这首歌平平淡淡的原因所在。

    明明不用撕心的呐喊,但却胜过了撕心的呐喊。

    淡淡的忧伤旋律还在回荡着,那种伤感的情绪还停留在大家的心中,这首歌……确实挺好的。

    “让人忧伤的民谣,让人遗憾的一个故事。”

    “很好听的一首歌曲,可是和董冬冬的那首流行歌曲相比,胜算太小了。”

    “他已经赢了,一首已经快要被人遗忘的民谣,一首流行歌曲,看起来后者占了便宜,可是当两首都被大家所喜欢的时候,那么前者就已经赢了。”

    “不错,用一首已经不愿被人接受的民谣征服大家,可比用流行歌曲征服大家更有说服性。”

    “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啊!”

    “两首不同风格的斑马,又都这么棒,这一次真没有白来。”

    “我想更精彩的还在后面呢!董冬冬又吃了一个大亏,你说他会就这样放过土豪吗?”

    本来就是上台找回丢失的面子,可是最后……这面子好像没有找回来多少。

    这场比拼本来就不公平,董冬冬的那首《斑马》是两人共同所创,可是人家土豪是一个人。

    再说,董冬冬在这个圈子里可是老人了,前辈欺负后辈还这么的不公平,这面子能找回来多少?

    歌曲已经到了尾声,台下音乐人也开始评价起这两首歌了。

    只是这个评价……怎么听上去还是那么的刺耳呢?

    董冬冬的脸色铁青,他讨厌死这帮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音乐人了。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还砸的这么痛,董冬冬怎么会有好心情?

    看着台上已经睁开双眼的林士豪,董冬冬气的喘着粗气。

    这家伙一定是故意的,他这是故意的要羞辱我!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该我羞辱你了

    有些人输得起,可有些人不管多大岁数都输不起。

    董冬冬从踏进这个行业起,就一直顺风顺水,不曾这么没有面子过。

    背后的羞辱和当面的羞辱也是两回事,一些人当着他的面,小声的评论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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