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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快说要不要-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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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了解了。两位请继续,请继续──”
  第二章
  他跟她处在不同的世界──没错,那家伙根本是外星人!一个从火星冒出来,彻头彻尾的外星人。
  聪明的地球人不该跟他浪费唇舌!
  她是疯了才会决定去上那个节目,如今证明她果然错得离谱,她跟他使用的频率差了十万八千里,完全无法沟通!
  “可恶!气死我了。”徐玉曼恨恨地摔杂志。
  从昨晚下节目后,胸口一股闷气就开始慢慢累积,经过一个晚上的酝酿,有逐渐爆发的趋势。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发泄一下这恼人的郁闷?她瞪大一双电眼,扫过室内一圈。这屋子前天钟点女佣才刚刚清过,窗明几净,焕然一新,教她想借着砸东西来泄愤又舍不得,怕弄乱了这井然有序的一切。
  不能摔东西,弹弹琴如何?明眸转到角落一架枫色钢琴。贝多芬的〈命运〉应该很适合她现在激动的心情。
  但是,这两天为了赶一份稿子,坐在计算机桌前拚命打字,手臂到现在还很酸呢,弹琴会不会太虐待自己?
  不不,徐玉曼摇摇头。犯不着为了那个男人跟自己的身体健康过不去。
  不能摔东西,不想弹琴,既然如此,动动脚好了,再往那家伙脸上踩两脚应该花不了什么力气。
  决定之后,她走向那本刚刚被她怒甩在地的杂志,居高临下瞪向封面上那穿着一身昂贵的亚曼尼西装、神态冷峭的男子。
  他五官端正,浓密的黑发整整齐齐地往后梳,露出宽阔饱满的前额。两片薄俊的唇微扬,似笑非笑,挺直的鼻梁上虽然挂着副银边眼镜,但森冷锐利的眼神仍是透过镜片咄咄逼人。
  多年不见,这男人变得既傲慢又冷酷,瞧他那自以为是的眼神,彷佛正挑衅着她。
  可恶啊!
  徐玉曼一咬牙,双脚几个蹬跃,朝封面上阴冷讨厌的男人踩了又踩。
  想想,还是不过瘾,索性撕下封面,贴上挂在书房墙面的飞镖靶,开始练习射飞镖。
  这飞镖靶是小夜送给她的礼物,本意是要她写作烦了累了的时候,拿来转移心情,顺道运动一下,如今她拿来泄愤正好。
  连续射了几支飞镖,将封面薄薄的纸钉得乱七八糟,徐玉曼总算觉得胸口舒坦了些。她拍拍手,满意地躺回沙发上。
  听说最近很流行钉草人,下次干脆请小夜买一个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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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很有趣。”她喃喃自语,对自己邪恶地笑,可这灿烂的笑容只撑了几秒钟。
  没想到会再遇见他。她怅然地想。
  虽然她知道台湾很小,也早料到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在某个地方重逢,却没想到会以那种方式。
  在广播节目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这真是最糟的重逢场面了。
  她叹口气,弯身拾起杂志,翻到介绍他的那一页。
  这本杂志以报导娱乐圈的八卦著名,她本来绝对没兴趣看的,只因为小夜告诉她,他们在最新的一期用夏野做封面人物,她才特别去买来瞧瞧。
  一个律师,怎会莫名其妙成了八卦杂志的封面人物?她买来看后,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他去年承办了娱乐圈一件号称世纪离婚的案子,最近又接了一个商界少东的情妇带着私生子想认祖归宗的官司,由于这话题炒得沸沸扬扬、家喻户晓,他也跟着成为众所瞩目的人物。媒体记者好奇一追,才发现这律师本身也是八卦的好题材。
  首先,他长得帅,俊酷有型,光是照片一摆上来就有足够吸引力。
  其次,他本来是台湾一家知名法律事务所的律师,专门负责智慧财产权领域,却在三年前突然退出事务所,自行执业,还转任离婚律师。
  然后,他本身也离过婚。三年前,他跟前任妻子离婚,不但协议支付她每年两百万的赡养费,还外送一栋位于淡水的豪宅。
  该不会就是因为这次离婚被前妻狮子大开口,所以他一怒之下,才决定自己跳出来做离婚律师吧?
  徐玉曼快速翻阅,对杂志上捕风捉影的报导内容没多大兴趣,倒是对记者提出他的一句座右铭印象深刻。
  没有完美的结婚,只有完美的离婚。
  这算什么?她瞪着这句白纸黑字,皱眉。
  那男人什么时候堕落到要靠劝人离婚来吃饭了?在他心目中,婚姻到底算什么?只是完美离婚的前奏?
  怪不得他会这么容易放弃自己的婚姻──
  她紧紧抓住杂志,正胡思乱想间,电话铃声响起。
  她伸过手,接起茶几上的电话。
  “玉曼,是我,诗音。”耳畔传来柔柔的嗓音。
  徐玉曼听了,精神一振。“是你啊!好久不见,怎么突然打电话来?”
  沈诗音原本是她的读者,在她还是个新人作家的时候,两人便开始书信往来。因为心意相通,许多观念不谋而合,一次共进午餐后,两人从此结为朋友,三不五时总会约出来见面聊天。
  “你有空吗?”沈诗音问。“我想约你吃饭。”
  “好啊。”她一口答应。“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可以吗?”
  “可以啊。”她顿了顿。“不过你晚上真的可以吗?”记得她们以前一起喝下午茶,时间一到诗音就赶着回家做饭。“你不是说你老公很挑,吃不惯外头的东西,一定要你亲自下厨才行?”
  “他今天出差,不在家。”
  “原来如此,怪不得你能偷得浮生半日闲了。我说呢,像你这么乖的老婆,怎么会约我晚上吃饭呢?”徐玉曼取笑好友。
  沈诗音当然听出她嘲谑的口气了,却没反驳,只是以她那一贯温柔好听的声嗓说道:“那我们晚上七点老地方见?”
  “没问题。晚上见喽。”徐玉曼笑着挂上电话。
  接到这通电话后,她感觉心情开朗不少,也许是因为沈诗音有一桩美满婚姻的关系吧?
  说起沈诗音和她的老公,可是一对难得的模范夫妻。不说别的,哪对夫妻结婚五年,丈夫还会每天早上抱着妻子出房门,顺便在她脸颊印上一记早安吻,而妻子每天晚上会乖乖等丈夫下班回家,为他煮上一顿色香味俱全的饭菜?
  徐玉曼常对朋友们开玩笑,就算全世界都嘲讽婚姻,至少她还能找到这么一对佳偶来促使自己相信爱情。
  否则,被广大的读者奉为恋爱教祖,自己却不相信爱情,岂不可笑?
  也就是说,你传道,却不强迫你那些教徒奉你说的话为教条喽?
  嘲讽的嗓音在徐玉曼脑海响起。她蓦地咬唇,忽然想起夏野曾将她的文章比喻为传道。
  “可恶!”她低咒一声,打开笔记型计算机,手指在键盘上一阵敲打。
  爱情是虚无缥缈的宗教信仰吗?
  斗大的标题在屏幕上闪烁着,她瞪着,眼底慢慢燃起火苗,炯炯发亮。
  应该有人教教那市侩的男人尊重女人,尊重爱情!
  不错,我们周遭有太多负面例子。有太多男女,只因为一言不合就分手,有人只玩一夜情,有人脚踏两条船,有人像蝴蝶,流连游戏花丛。
  有新婚夫妻,度蜜月时就闹离婚,结褵多年的夫妇,也可能一夕之间闹上法庭,为了争夺小孩监护权撕破脸。
  这世上,真的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吗?情比金石坚,该不会是神话一句吧?
  也许吧。
  也许这世上所有携手共行的爱侣终归会步上离异之途,对彼此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也许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永恒,我们能把握的、能确信的,只有现在这一刻。
  但即使如此,我还是相信爱情,相信爱情的确存在。
  它也许不一定永远,也不一定长久,但它正在发生的时候,仍然最美最好,难以磨灭──
  “简直是笑话!”夏野冷嗤,随手一抛,一本读到一半的书惨跌在地。
  还说不是传道。这样自欺欺人的论述跟传道有什么分别?
  在他看来,相信爱情不会比相信上帝更实在。爱情与宗教,同样是这世上最虚无缥缈的东西,一种完全无法拿科学方法来验证的东西。
  所有的文学作品,包括艺术和电影都免不了要探讨爱情,读者对爱情的痴迷根本就跟信徒对上帝的痴迷没两样。
  那女人什么时候堕落到要靠欺骗读者来吃饭了?
  要他读这种莫名其妙的作品,还不如去钻研圣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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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股怒气,从昨天上广播节目后便逐渐郁积,经过一天,不但没有稍稍缓和的迹象,反倒愈来愈教人透不过气。
  像把火在闷烧。夏野懊恼地想,抓来助理整理好的档案,借着埋首工作来分散注意力。
  可是没有用,任他怎么试图专心,那女人的倩影就是那么不识相地不停在他脑子里飘过。
  这么多年不见,她好像一点也没变,除了穿着打扮比以前成熟有韵味,她的眼神还是跟当年一样。
  神采奕奕,生气勃勃,为自己坚定的信念而战。
  还是那么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啊!夏野叹气。说不定就连一些迷糊的小毛病也跟从前一样。
  这女人,究竟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他摇头,实在无法静下心,索性从办公桌前站起身,从衣架上抓下西装外套穿上。
  打开玻璃门,装潢高雅的办公室已经空无人影,助理跟秘书都下班了。
  他掏出钥匙,正想锁门时,一只臂膀横伸过来,挡去他的动作。
  他回头一瞧,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孔。
  “是你啊,醒亚。怎么要来也不先说一声?”
  方醒亚不答,闷葫芦似的闭紧嘴,浓眉也整个聚拢,摆明心情不好。
  夏野讶然。“怎么了?”
  “我有话跟你说。”方醒亚语气阴沈。
  “什么事?”夏野奇怪地注视他。
  他这个大学时期的死党,性格虽然和他一般高傲,也很自信霸气,可待人处事却颇温和,斯斯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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