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雷电掌控者-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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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日后买车买房养家糊口,需要花的钱还多着呢!
也只有在这些节日到来的时候,许多人才会舍得掏腰包。毕竟,如果不大方一些,就会醋海生波,后院起火。别的不说,过情人节,玫瑰花总是要准备一束的,吃一顿饭几百块钱还是要的,除此之外,比较文艺的姑娘们,或许还会要求看场电影。
除此之外,情侣们之间的亲密运动,和运动所需的各种物品,也会极大的带动宾馆行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展。
所以,看到了商机的诸多商家,会不遗余力的宣传情人节。仿佛这一天不花一笔钱,就是情不真意不切。而到了情人节这一天,各种广告和宣传,更是铺天盖地而来。让人躲都没地方躲。
街上的男男女女们,无不出双入对。二十年前的笑话里,小学生都是一队一队的,中学生都是一堆一堆的,大学生才是一对一对的。可是,如今这个世道,无论是小学生,还是中学生,都是一对一对的。等到了大学,都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前任了。
满世界的狗粮,让单身狗们无处可躲。一个人上街,都有被世界遗忘的感觉。
这一群人里,李别意和叶葳蕤靠在一起,嘀嘀咕咕中,说着两个人的悄悄话。而叶葳蕤手中,还拿着李别意刚给她买的一束玫瑰花。这一束玫瑰花虽然已经被人从花枝上剪下,但是,对于叶葳蕤来说,用术法将其根脉催生出来,让其落地重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叶葳蕤此时捧着花,用灵气一催,这些批量种植出来的玫瑰花,便绽放出一股极为浓烈的香气。让叶葳蕤很是高兴。她和李别意成亲将近十年,李别意还从来都没送过她玫瑰花。
虽然,这叶葳蕤受的是华夏传统教育。但是,仍旧非常快的接受了玫瑰花代表爱情这个纯粹西洋化的概念。
而和碧云天在一起的寒冰雪,却对于玫瑰花没有太多兴趣。她喜欢的是冰激凌。因为其本身修行的,就是由水属性变异出的冰属性灵力,所以,大冷天的吃冰激凌,对她而言,并不是作。
一盒巨大的,重达一公斤的家庭装冰激凌,在不知不觉中,便被寒冰雪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完。普通人吃冰激凌,总要将用勺子挖出来的冰激凌放在嘴里片刻。感觉其融化后的甜腻。而寒冰雪却不用,她吃冰激凌,都是一勺一勺的往下咽。看起来每一勺分量都不多。可是吃的却极快。
没办法,碧云天只能再给寒冰雪多买了两盒。反正,这天还不算太热。有寒冰雪的冰属性灵力在,也不怕这两大盒冰激凌褪凉了。
黑巫鸦屁颠屁颠的跟在山鬼后面,山鬼对什么感兴趣,他就买什么。不感兴趣也买,只要山鬼看了这东西一眼。
一开始,山鬼还想用威逼利诱,把黑巫鸦轰走,却不料,黑巫鸦脸皮的厚度,远比他修为强许多。如果能将脸皮厚度,像修仙者修为一般量化的话。黑巫鸦的脸皮厚度,至少是化神期的。而山鬼的脸皮厚度,也不过就是个普通人而已。
没办法,山鬼也只能任这黑巫鸦如狗皮膏药一般的跟着了。不过,偶尔听着这黑巫鸦非常贴心的问,是不是喜欢这个,是不是喜欢那个,并付钱买下。山鬼的心里还是挺受用的。
山鬼是玉帝柏鉴之女,天庭公主。算是正宗的白富美。可是,这沉睡养伤的数千年中。原本积攒下的资源已经消耗殆尽。天庭一众仙佛又已经离开这方天地。
所以,山鬼这个原本的白富美。立刻便沦落成了一个穷的叮当响的灰姑娘。连买零食和衣服的钱,都要管白如衣借。如今身上唯一的一点资财,还是蜀山和昆仑两派送给她的见面礼。这点东西,连她日常修行都不够。
虽然山鬼不愿意为五斗米折腰。但若是黑巫鸦这个将其圆熟心性打开一丝缝隙的男子,愿意嘘寒问暖,主动买一些她看上眼的东西奉上。她心里还是有些高兴的。
直到山鬼现路边停着的一辆兰博基尼非常符合她的审美观时,黑巫鸦的脸色才苦了下来。这个也太烧钱了……
至于云雷,云雷就厉害了。别人都是一男一女的标准配制。偶尔有出奇的,也不过是男男,女女而已。而云雷则是左胳膊一个白如衣,右胳膊一个饶雅。
虽然,云雷如今已经和白如衣确定了关系。并将此事说与饶雅听,但是,饶雅死活不信。全然不顾云雷苦口婆心的劝她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上大学以后,有的是小鲜肉供她挑拣。
白如衣想要翻脸,却又顾及到往日情分。而且,饶雅也没有明说要和她抢云雷。虽然抱着云雷的另一边胳膊,却也只是说,她不过是喜欢抱着云雷的胳膊而已。她和云雷从小就认识,两家靠得那么近,云雷又把她看光了,仅仅是抱个胳膊,不算过分吧……
气得白如衣七窍生烟。
而云雷则夹在中间,左右为难。话说,这古代娶了好几个老婆的男人都是怎么活下来的呢?
这种事情,就是人来了,也得崩溃啊……
小鱼儿在家陪着云舒,眉妩带着石将军满世界的寻找各种鬼物。而云涵虚又暂时离开。这一行人中,便也只有肖薇一个人形单影只,成了名副其实的单身狗。
只不过其心性坚韧,虽然稍微有些失落,但并不伤怀。这是有些奇怪的看着这一群有些古古怪怪的人。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冰蚕丝衣
云雷带着这一众人等,去了明京一家不错的馆子,要了一个包间。 在一众修仙者看着什么都感觉新鲜的点菜时,给云涵虚了一条信息。告诉自己和一众人的所在。
并在排座位时,将肖薇身边的位子留了出来。留给云涵虚。
这一圈逛的极为缓慢。等到众人在包间里落座,点好菜品,等着服务员上菜时,云涵虚已经离去了两个多小时。在一个菜上来之前,包间的门被推开。
结丹期修为的云涵虚气喘吁吁的推门而入。背上还背着一个包袱。画面非常的违和。
碧云天等蜀山和昆仑弟子,纷纷问道:“师兄,你这是去哪了?”
云涵虚喝了一口茶水,缓了一下,对众人笑道:“我刚才回了一趟蜀山!”
一众蜀山和昆仑的弟子,尽皆大惊:“啊?”
蜀山与明京之间,相距数千公里之远。能在两个小时之内打个来回的,也只有飞机了。而云涵虚显然没坐飞机。而是御剑飞行,飞回去的。到了结丹期,修仙者已经可以借助法宝之力,甚至不用借助法宝之力,自由翱翔天空了。
而不是像在岱舆山中的碧云天等人一般,只能短暂的滑翔。
御剑飞行,更是其中最快的一种。一个小时内,借助飞剑,飞掠数千公里,并非不可能。只是,如今已经很少有人这么做。一来,现代科学展迅,飞机票还是很便宜的。远距离出行,又赶时间的话,坐飞机绝对是最好的选择。又不用自己劳累。
毕竟,这样的御剑飞行,是非常消耗灵力的一件事。如此来回一遭,就会将体内的灵力消耗大半。如今天地之间的灵气又稀薄无比,即便借助灵石等天地灵材,没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根本无法将修为恢复到巅峰。
所以,云涵虚即便是结丹期修士,走了这个来回,也累得够呛。如今,颇有些疲不能兴的意思。
二来,如今的天地,毕竟是凡人的天地。修仙者的御剑飞行,很容易被凡人看见,并由此引恐慌。为世俗势力所不容。即便地面上的人看不见,可是,这世界的头顶上,还有无数国家射的无以计数的卫星呢!
而修仙者和世俗权势之间也有默契,一般来说,修仙者的飞行都是受限制的。毕竟,远程的雷达,很难清楚知道,这在半空飞行的,究竟是个人,还是一架先进的战斗机。
如果飞到不该飞的地方去。那么,引的就不仅仅是恐慌,而是战争。挨两颗导弹是避免不了的。可是,导弹这种东西,威力都不会太小。结丹期的修士,是绝对扛不住的。即便是元婴期的修士,也要慎之又慎。
以此看来,这云涵虚这一趟来回,那简直就是拿着自己的小命在奔跑。
云涵虚将包裹打开,从包裹中取出几件衣物来。却是一众人等刚刚看过的,明朝女子的装束。只是这一套衣服的做工和用料,明显比一众人等刚才在那个专卖汉家衣冠的小店里看到的那些强多了。
而且,样式颇为齐全,霞帔、披风背子、比甲、百褶裙、月华裙、凤尾裙都有。甚至还有簪子、玉钗和遮眉勒三件饰。让人一看,就知道古雅至极、高贵至极。
最特别的是这衣服的材质,居然在暗室之中,也浮泛起一片莹莹的光辉来。冷冽如霜雪一般。却又泛出五色虹彩。昆仑的寒冰雪和叶葳蕤见此异象,都是一惊,问云涵虚道:“云师兄,你这是把冰蚕丝衣给换来了?你花了多少灵石?”
云涵虚笑道:“没花多少灵石。只不过是将我这些年无意中得来的两件高阶法宝抵给师门了。”
云雷有些奇怪,低声问了一句碧云天:“什么是冰蚕丝衣?”
碧云天道:“云兄可知道晋朝王嘉所著的《拾遗记》?”
云雷听说过这书名,但并未读过。只记得这东晋王嘉的十卷《拾遗记》,是记载自上古庖牺氏、神农氏,到东晋时期,历代的志怪传闻。其中,多讲神仙方术。末尾还有关于昆仑、员峤等仙山的记载。
原本,云雷未曾入道之前,不过认为这种书是荒诞之语。但如今,踏入修仙之道,却知道,此书八成是流传在人间的,记载修仙界许多事情的杂记。
云雷点点头。碧云天道:“《拾遗记·员峤山》一篇记载——有冰蚕长七寸,黑色,有角有鳞,以霜雪覆之,然后作茧,长一尺,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经宿不燎。”
“这冰蚕,是上古异种,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