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完结+番外-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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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贵族少年兰斯制止了他,他用严厉眼神阻止利德尔靠近。
老大和金毛狮子虽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也凑热闹似地跑过来帮我忙,我对着那张着血盆大口就打算一口咬下金毛狮子吼了一声,它低着头,下意识把原本大张嘴闭上,用咬小金毛力道衔着一个蛮族手臂,拖着它,跟在我身后。
我们把那几个晕倒在地蛮族堆在船边,然后跑回来,我一声长啸,走到黑狼王身边,蹭了蹭它脖子,低低呜呜叫着与它进行狼族特有交流,它转过头,对着残存狼群下着命令,狼群围了过来。
我看着黑衣人,我确信,那个黑衣人能明白意思。
他一直眼睛眨也不眨专注地看着我一举一动,原本平静无力眼神渐渐激动起来,就好像衰朽身体剩余全部生命力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一样。
他对着我点点头,然后召唤花花公子利德尔过来,吩咐他把这些人和动物全部运到那艘船上,并且当着我面要求他把“把这些狼和人运回他们原来所在地方。”
利德尔满脸不解和不情愿,但是好像有什么东西约束着他,让他不敢反抗,但是我从他眼睛深处看到了对这个命令不以为然。
这种情况让我觉得很有趣。
承载着黑狼王、狼群以及坎迪和他蛮族同伴船只已经顺利开出海港,渐渐变成了一个黑点,最终消失在视野范围内。
夜色渐渐退去,黎明曙光已经在海平线出现,灰白色水面平静而深邃。
黑衣人在看到我们坐上了马车之后,就自行离去,他好像很不习惯与人群打交道,一直安静站在一边,能用简单动作指示就绝不开口,就算要开口也尽量用最简略字句交待完事情。
护送我们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和他城内卫队。
骑着马跟着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厚颜无耻纠缠着贵族少年兰斯,可怜兰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这样示爱,还只能强作镇定,让自己把眼前这个男人当做疯子和神经病。
利德尔锲而不舍说着情话,看到兰斯没有反应之后,终于改换了战术,“嗨,亲爱兰斯,刚才那个人真就是传说中那个吗?”
兰斯微微点头。
利德尔有些迟疑,“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而已,你知道,他们最后在历史上出现是在三百年前,天啦,当年老师让我背下那段话时候,我一直以为那只是阿尔特老头在喝醉了之后呓语!”
兰斯抬起头,看着利德尔,“他们从未灭绝,只是隐藏到了历史背后而已。”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利德尔做出夸张表情,“你知道,一般平民和贵族看不到真正罗斯帝史书,但是我们从帝图书馆中可以看到那些辉煌历史,他们虽然一直人数稀少,但是每一佼佼者都是极厉害人物,甚至可以建立或者颠覆一个小家,就连我们罗斯帝建立,据说都曾经得到过他们暗中支持,虽然我一直觉得这有些夸大其词,让我对史书真实性充满了怀疑。这么厉害,为什么会集体消失呢?”
兰斯不安扭了扭身体,“我也不清楚,历史总是模糊而不可测,如果所有真相都能被我们知道和发现,那大贤者都要向我们礼敬了。”
利德尔点点头,突然他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似地,他严肃地看着兰斯,用悲伤语气说,“哦,兰斯,你居然偷偷认识了这样人,在我不知道时候,我一直以为我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无事不知,我把自己所有事都告诉了你,甚至连自己今天几点起床,吃了什么东西,见到了什么人都一一禀报,而你呢?真是太伤我心了。”
我一边听着他们之间谈话,一边深深同情着这个兰斯。
兰斯满头黑线看着他夸张表情,“是他主动找上我,在我十二岁时候,据说是因为他发现我身上有轻微魔法波动,不过这么多年了。”兰斯苦笑地看了看自己白皙双手,“我连一个法术都学会。”
他转过头,低声告诫利德尔,“这件事你不要再问了,你问我也不会告诉你,我如果说了——不,我已经答应了要永远保守一些秘密直到死亡那一刻。”
利德尔举起手,“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他轻快地哼着歌,“秘密,秘密,谁都有秘密,亲爱美人儿,你秘密是什么,难道是你芳心终于为我所动?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亲爱,你不应该再折磨你可怜仰慕者,你看他悲伤而深情眼睛,他把一切都奉献给你,哦,秘密,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亲爱美人儿,你秘密是什么,如果你打算拒绝我,那请不要告诉我,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在这个难听歌声陪伴下,我们出了圣洛克城,来到了郊区一所低调而奢华别墅前。
36
36、豹耳美男 。。。
为了躲避城市生活喧闹,有钱罗斯人会买下郊区一大块土地,在上面建起他们隐居之所,这成为了贵族中一种流行,之后为有钱奴隶主、商人效仿。他们会对自己别墅极尽雕琢之能事,附带有私人浴池和美丽花园宽敞住宅以及挂满绘画作品墙壁。
通常情况下,别墅房间很小,配置家具也极其简单,比如主卧室,可能仅仅只有一张床以及一张脚踏,罗斯人把大笔钱财花在了这些简单家具材质上,竭力追求珍贵木料、象牙和金质家具,他们也会购买或者延请有名艺术家在每一个房间装饰上壁画和镶嵌图案,有时候甚至过于绚丽和繁复。
原本我以为这栋被树林遮了个严严实实别墅也是这种类型,但是进了大门才知道,这里与普通罗斯别墅有天壤之别。
没有所谓花园,一条石道穿过天然生长,未经任何修整树林,转了几个弯之后,可以看到一栋别墅。
经过简单加工木质和石质材料在工匠巧夺天工技术下,天衣无缝盖成了一座简单大方建筑,里面墙壁和石头地板,只是稍微打磨了一下,尽量保留了建筑材料本来面目,懂得欣赏人会觉得具有一种质朴原始美感,不懂得欣赏会觉得这屋子是个粗劣半成品。
整栋建筑就好像故意与传统流行相背离一样。
我们被安排在了中庭旁边一间空屋子里。
利德尔在纠缠了一阵子之后,终于恋恋不舍离开了这里——圣洛克城烂摊子还等着他去收拾。
我们三个在经过了几个月流离之后,再一次聚在了一起,至少现在,我们还有叙旧时间。
金毛狮子懒洋洋地走到宽大窗边,明媚阳光洒在了它金毛上,熠熠生辉,闲适而自在样子,好像正身在自己王。
而老大则完全相反,它躺在房间另一头,银灰色皮毛在阳光映衬下有些黯沉房间里流动着温暖色泽,头搁在前爪上,闭着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隔一会儿会睁开眼,看看我,好像在确定我存在。
而我,则在与它们呈三角地方休息。
这是个相当无奈选择。
金毛狮子厚颜无耻接近,总是让老大暴躁不已,经过了斗兽场洗礼之后老大,身上血腥味和杀戮气更重,也越发不冷静,两个人凑一起,简直就是个悲剧序幕。
为了防止悲剧真发生,我只能强迫它们隔离,也禁止它们靠近我一米内。虽然对不起老大,但是无奈之举,也只能暂时从权了。
房间内静谧而安静,窗外就是野生树林,空气中传来难以言述美妙气息,熟悉而令人感动。
突然,金毛狮子一跃而起,从窗户里跳了出去,我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就看到它得意看着我,一只脚踩住了一个白乎乎东西——那是只兔子。
它轻轻把那只兔子咬在嘴里,又跳回房间,然后兴冲冲把那只兔子放到我脚边。
我囧着脸看着金毛狮子献宝一样神情,难道它要把这个东西送给我当礼物?虽然以前也吃过它捕杀猎物,但是活猎物却是第一次收到。
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到过雄性动物向雌性求偶时候,必然要耍各种花招,曾经看到过雄性燕鸥在找到自己喜欢伴侣时,会尝试喂食对方小鱼,如果母鸟接受,那么就代表着求偶成功。
这只可怜兔子还活着,瑟瑟发抖趴在三个猛兽中间,两腿一伸,就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样。
我知道它在装死,这是很多小动物求生本能。
老大也慢悠悠走过来,看了看那只兔子,趁着金毛狮子还在向我得瑟时候,以闪电般速度把那只装死兔子一口咬死,然后“啪”一声,甩到了窗外,一股血线在空中划过。
一片沉默。
就在我全神戒备,等着劝架时候,金毛狮子突然转过头,又施施然趴到窗边,继续晒太阳去了。
至于老大,也在它离开之后,回到了自己原来待地方。
我看着这一幕,觉得原本美妙而宁静气氛变得那么诡异,老大醋劲真不是一般大,而金毛狮子居然也忍了?
宁静下午时光不知不觉中流逝了。
这栋别墅住客肯定很少,以狼敏锐嗅觉和听觉,我猜测,这整栋别墅顶多只有三个人类存在,其中还包括那个贵族少年兰斯。
我等待着把我们弄到这里来正主儿再次出现。
他并没有让我们等很久。
夜色刚刚降临,朦朦胧胧天空挣扎着发散着最后一点光线。被黑斗篷裹得严严实实黑衣人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他双手拢在袖中,帽子终于微微掀起,露出一张苍老而干枯脸,岁月无情在他脸上划满了道道沟壑——他已经快要离开人间,进入神领域。
他身后那个人年纪比他稍小,但还是同一个时代人,态度恭谨,微微弯着腰,看起来应该是他奴隶或者仆人。
仆人手中捧着一个盘子,老人拿过盘子上一个圆球,用满是斑点枯瘦手摩挲着球面,嘴里低声念着一些奇怪词语,我听得出来,就是在码头上他曾经使用过那种节奏非常奇特,带着远古韵味不知名语言。
随着他话语,一道道乳白色光芒从圆球上发出,他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