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完结+番外-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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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平衡?
我对自己这个猜测感到很滑稽,至少从目前来看,老大和金毛还仅仅只是两个人身兽心奇怪生物,他们甚至连融入人类社会都还没完全做到。
也许,阿尔特有些过于杞人忧天了。
我坐在华丽马车上。
马车在罗斯帝四通八达道路上飞驰。我想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坐马车没有被关在笼子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金毛兴致勃勃地看着窗外飞掠而过景物,他总是有强烈而旺盛好奇心,金色眼睛,在某些时候,像纯挚孩子,坦率而热情。而老大则轻轻闭着眼睛,把头枕在我腹部,银灰色头发像水一样流泻在我白色皮毛身上以及地毯上。
我现在越来越看不透老大了,以前他一举一动就好像清澈泉水一样,目和情绪一目了然,而现在,他就像他名字——欧卡——那样,情绪越来越深沉和内敛,深棕色眼睛虽然依旧温暖,但是我再也不能轻易察觉到他情绪波动。
难道我和他之间,终于也产生了那种以前让我对金毛很无奈种族差异吗?
昨天,伊格内修斯突然决定要带老大和金毛做一个长途修学旅行,期待在这之后,他们能够把所学到东西融会贯通,真正了解人类社会结构和生活,而不仅仅是知道圣洛克城中那些事,不管是戏剧、宴席、聚会、洗浴或者其他,都与最普通民众生活相距过远。
这个旅行也是在阿尔特建议下进行,他认为这种实践活动,有利于矫正老大和金毛对于人类一些印象和观念偏差。
不过,伊格内修斯目地非常明确,他目标是横穿罗斯帝东部,达到最边境行省,在那里,他与一个人有个约定,现在终于到了能实现时候了。
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目,阿尔特曾经提及,帝目前形势不太妙,前不久圣洛克城发生奴隶角斗士暴动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了,但是随之而来却是在多个行省发生了奴隶和平民武装暴动,而长期宿敌盖尔特人抓住这一机会,开始新一轮对莫尔省抢掠和入侵更是使得帝现状雪上加霜。
风雨飘摇中罗斯帝,正面临重重危机,而我不知道,伊格内修斯是什么立场,是打算火上浇油,浑水摸鱼亦或是力挽狂澜?
40
40、我的名字叫塞莱斯 。。。
罗斯帝幅员辽阔,横跨整个帝行程使我们不知不觉中经历了气候剧变,越往北走,气温就越低。
伊格内修斯提及等我们到达目地时候,应该已经是深冬,严寒覆盖着整个大地,光秃秃树林里会留下银白色薄雪。
对于习惯炎热气候我们来说,这种气温真是够呛,虽然我身上有一层厚实皮毛,但是还是有全身快被冷空气冻僵感觉。
我长时间待在马车上,老大和金毛同样不习惯这种低温气候,穿上了厚实冬衣,外出时候更是会加上一件遮风长斗篷。
我成了他们争抢对象,因为我身上很暖和,最后他们达成了一个简单协定,轮流抱着我睡觉。其实如果能选择话,我宁愿自己单独待着,但是考虑到如果我不上他们马车,就只能劳动自己双腿,那也只能暂时忍耐了。
金毛狮子变成人之后,虽然依然和以前一样纠缠不休,只要我出现在他面前,必然要动手动脚,但是情况还是有了一些变化。
罗斯帝为了维系庞大领土,让政令和信息能够得到及时畅通传达,修建了发达公路交通系统,即所谓“四方大道”,使得整个罗斯帝成为了一个整体,总长度据说有将近八万公里。
路面下填满了砾石,上面铺着石板,并且用原始混凝土或者灰泥浆修筑加固,填满空隙,非常坚固耐用。
这些道路大都是军民两用,主要干道平均高出地面两米左右,有一些地段主干道宽度达到十二米,完全可以供步兵进行阵型演练,而两边略斜堤道,又可供指挥之用。
罗斯从一个小城邦发展到一个庞大帝,他们全民皆兵,所有一切,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风俗习惯等都是为了战争服务,都适应着征战需要,一开始是为了反抗其他强大城邦奴役和剥削,到后来不可避免开始征服周围城邦和民族。
这是一架庞大战争机器。
人们往往聚居在道路两旁,形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村落或者城镇,每到一个地方,都需要补充物资或者就地休息。
每到一个地方,老大和金毛出现都会引起围观,热情奔放乡间少女,羞涩腼腆城镇女孩,带着青春美好气息,毫不掩饰对他们投来爱慕和诱惑目光,有些甚至是直接勾引。
金毛天性中对于繁衍和交|配强烈欲望使得他非常高兴看到雌性围绕在他身边,我怀疑,如果不是我们身在旅途,或者——也许是我太自大了——因为我缘故,他早就已经乐不思蜀,在一路上播下无数种子,。
不过我觉得奇怪地方在于,为什么他能毫无障碍接受人类女性?但是考虑到,他对我毫不掩饰兴趣,我就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了。
相比较早已经性成熟金毛狮子,老大则比较平静,我计算了一下时间,我们离狼性成熟期还有好几个月,虽然现在他变成了人类,但是年龄看起来只比金毛稍小了点,如果按照人类发育情况看,这个年纪虽然不能说完全性成熟,但是要做些爱做事还是没问题,那么,在这一点上,老大到底是像人,还是像狼呢?
这个问题比金毛为什么能接受人类女性更有深度和难度,也更有思考价值和意义。
毕竟这直接关系到老大终身大事。
按照狼习性,他很可能娶狼随狼,娶人随人,一旦他结婚,或者有了意中人,那么我们相处时间和空间就会越少,到最后,也许真只留下一段像做梦一样回忆。
一路上,我都在不停胡思乱想这些杂事,倒是很难打发时间。即使在旅途中,伊格内修斯也没放松对老大他们教育,每天必定要有大量时间用于学习,他甚至会布置一些奇怪任务,比如他会要求老大他们住进一个贫苦农户家中,待上两到三天,与他们同吃同住,同进同出,穿同样衣服,做同样事情,之后,再交上来一个简略报告。
在他们忙碌时候,我就有大把时间去做自己想做事。大部分时候,我都会利用这个机会,跑到树林里去捕猎,锻炼自己有些生疏技巧。现在老大他们都吃熟食,连带我都跟着吃起了熟食,他们还喂我吃面包!我当时狼脸都快变形了,饶了我吧,我是头狼,不是人,不要把我和你们等同起来,我只喜欢也只想吃吃肉,生肉,自己捕猎到肉!
每天我站在树林中,咬死一只猎物时候,温热鲜血涌入喉中,我才会有一种真正活着感觉。
我想,我终究只属于旷野,我终究成了一个真正动物。
外面寒风在树林间呼啸而过声音鬼哭狼嚎似地传来,我们停在了一个小镇上,住进了镇上最好旅店。
窝在马车上整整一天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已经有些精疲力尽,伊格内修斯更是看起来脸色枯败,好像深秋树上留下最后一片摇摇欲坠孤零零树叶。
我实在很担心他还没到目地就因为旅程过度劳累而倒下,但是每次他都能在第二天准时出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得不惊叹他顽强意志,他用以支撑那孱弱身体精神到底是什么呢?
老大抱着我躺在床上,一床棉被松松盖在我们身上。
他修长手指漫不经心梳理着我毛发,深棕色眼睛目光涣散,很明显,早就不知道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
老大与聒噪金毛是两个极端,他相当沉默,除非必要,平时几乎不开口说话,而且相当惜字如金。一种温和宁静气氛在房间中无声蔓延开来,我懒懒地趴在那儿,又鬼使神差想起了那个疑问。
不禁动了动,隔开一点空隙,想趁机偷偷观察一下。
但是我动作引起了老大注意,他回过神,看着几乎已经脱离他手臂我,眉头皱了皱,手一伸,又把我抓了过去,搂紧。我无奈叹了口气。
他低声笑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笑出声,声音温柔而低沉,好听得很,这一刻我知道,他是真很高兴。
他对着别人时候,几乎没有什么表情,虽然很多人喜欢他那张表情僵硬脸,但是我知道,他根本没有放任何情绪在上面,或者说,他不觉得有任何值得在意东西,而正是这种一视同仁淡漠态度,居然让很多人认为他非常平和。
他轻声说,“塞莱斯,塞莱斯,塞莱斯——”
一连串叠音从我头顶传来,我不解抬头看着他,他微笑看着我,抚摸着我脖子,“这是我给你起名字,塞莱斯,意思是‘唯一’。”他低下头,用自己脸贴着我脸,用几不可闻声音说,“我塞莱斯。”
我心猛地一跳,那温柔声音几乎穿透了我灵魂,直达我内心最深处,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烙印。
我几乎有些不敢抬头看他此时表情。
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仰头看着他,他侧躺着,银灰色长发顺滑垂下,我们无声对视着。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他用五指梳着我背上毛,“不,不会说话也没关系,就像以前那样。”他叹了口气,“塞莱斯,我塞莱斯,你知道吗?”他喃喃自语着说,“我觉得自己变了,我害怕这种变化,我怕我会忘记做狼感觉,忘记我们相依为命时光,忘记我们曾经是彼此唯一,到那个时候,你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呢?”
他看着我,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想有些无稽,轻声笑了起来,“你是草原上最聪明动物,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像那头狮子一样直接可以吗? ”他低声自问,我满脸黑线,学谁不好,学那头没品位狮子。
他摇摇头,突然说,“你不会喜欢这个,自从我学会人类思考以来,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比起我们,你反而更像人类。”
这句话他只是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