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心跳-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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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我也没有什么朋友。所以为我只能写给了你。苏茉,对不起。我现在想明白了,我很幸福的原因,也就是因为我太相信他了,我相信我爱他可以得到些微的回报。
可我发现我错了,毕竟他还是爱的是女孩子。我傻傻地误解了很多,可我真的好喜欢他和爱他,我真的好希望他能快乐,但我给不了,苏茉也许你能,但放心我不会强迫你。
苏茉,我不想离开这里,我只希望直到死的那一刻都能和他呼吸着同一片空气。你知道吗?他曾说过喜欢我的心跳声,我不想去加拿大做换心手术,那样就不是我自己了,就不是他喜欢的心跳声了,也许这是我在他的眼中唯一的可取,我不想把它弄丢。
所以,这是我的选择,苏茉替我守住秘密吧,至少像他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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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个晚上两次进入病危状态,林夜像疯了一般地守在玻璃外,紧紧地盯着凌晨。
第二天也是如此,无休无止。苏茉给林夜带了早点、午饭、晚餐,可林夜食不知味,眼窝深黑向下凹陷。
下午的时候凌晨醒了,林夜扒在窗户上看着,但是只有苏茉被允许进入,林夜只能眼巴巴地望着。
“让他进来吧?他守着已经快两天没有合眼了。”苏茉轻轻地说着。
凌晨的笑在呼吸罩下画出了浅浅的弧度,微微摇了摇头,“烧了,那份信……”
“……”
“我死过一次……我明白我要活下去,比谁、都精彩……”凌晨说着,握起了苏茉的手,摊开了她的掌心,在她的掌心中描绘着。
——林夜,再见了。
第一卷 回忆篇 第二十章 林夜,再见了
病房外的长椅,林夜疲惫到了极点,不知道什么时候倚在椅子上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凌晨向他走来,冲他微笑。他微凉的手掌轻抚在自己的脸上,那么舒服。他抚着自己的眉角,亲吻着自己眉心。林夜觉得好快乐,他静静地看着凌晨。知道凌晨的眼泪落在了自己的眼里。
当他想静静握住凌晨,凌晨却向后退去,越退越远,直到消失在了深色的长廊中。
林夜从梦里醒来,窗外已经是夕阳西沉。他横卧在长椅上,身上盖着茶色的毛毯,林夜坐起身四下看了看,脸上的忽然有一丝冰凉滑落。
林夜立马站起了身,走到了玻璃前却发现重护病房的窗帘被紧紧地拉上了。林夜找能看到里面的狭小缝隙,有些卑微的找寻着凌晨的存在。
林夜的拳头轻砸在了玻璃上,身体不断地滑落。林夜的哽咽着,泪眼强忍在眼眶里。苏茉提着饭盒站在楼梯口看着这一幕,你是再后悔吗?林夜你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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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茉跟林夜说,让他回家先休息一天,这边有徐医师和她看着,让林夜放心。
林夜回到家大概只睡了六个小时,第二天早上又匆匆地赶去了。重护病房的窗帘有一道小缝,林夜看到病房里有个陌生的男子,个头不高,带着金丝框的眼镜。
是凌晨的父亲。
林夜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但是林夜看到凌晨的父亲起身抱住了凌晨,凌晨肩膀在不自主的耸动着,他知道凌晨哭了。
他的心里突然有些莫名地慌乱,这大概就是他错过了凌晨时的预兆。当他再次捧着精心挑选的鲜花来时,他发现病房的门是开着的,他向里面探了探头
病房里面只有位护士在叠着床铺,林夜有种不好的预感。
“请问这间病房的病人转到了普通病房吗?”
“哦。这位病人转院了。”
这是林夜设想过最糟糕的答案,“那知道去哪家医院了吗?”
“这个、你去问问徐医师吧,他们好像蛮熟的。”护士拿着病历夹走出了病房。
林夜看着病床,栀子花束从手中掉落,花瓣零落了一地的美丽。
凌晨,你知道吗?栀子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与约定’。我捧着花束而来,你却离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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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夜几乎找遍了S城所有的医院,根本没有一个叫凌晨的人。林夜也去了凌晨的家,可是却已经人去楼空。
林夜失去了凌晨所有的联系,可他这时想起了一个人——苏茉。
“苏茉,你告诉我凌晨在哪儿?”
“苏茉,凌晨到底在哪儿?”
“苏茉,凌晨呢?凌晨去哪儿了,你一定知道对不对?”
“苏茉,算我求求你。”
“苏茉,我把凌晨弄丢了,你帮我找找好不好……”
“苏茉,凌晨在哪儿?我找得好累啊。”
林夜那一觉醒来时,望着天花板,他突然明白了他爱上了一个他失去的人,林夜曾试着忘掉一切,却发现那是徒劳无功。
林夜一遍遍回忆着那心跳声,如苏茉所言:林夜,永远失去了凌晨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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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温哥华机场。
“爸爸。”凌晨靠在父亲的身上。
“怎么了,晨晨?”
“怎么我看不见东西了?”凌晨的世界一片黑暗,他抓了父亲的袖管,像抓住了最后的稻草。
“晨晨,坚持住……晨晨,晨晨……”
凌晨,我爱你。
骗人?
凌晨,我爱你,可我要去哪儿爱着你……
——林夜,再见了。
备注:【小常识一则】人在死在之前,瞳孔会扩散,会看不见东西。但是人的听力是最后消失的,所以在人快要不行时要拼命跟他说话,让他保持意识尽量延续生命。
第二卷 归来篇 第二十一章 他是谁?
七年之隔,林夜好像在凌晨给的梦里渐渐的变得成熟了,林夜不再混社会了,不再吊儿郎当了。
林夜高中毕业后,念了大专后来跑去了烹饪学校学习了一年,偷了爸妈的钱去了外国学习料理。
林夜是自己背着行囊到处去学习,常常没了钱就在当地的饭店里打工。因为苏茉说过凌晨去了加拿大,所以把那里设为了第一站。从渥太华到蒙特利尔到魁北克,林夜一路向东,与温哥华逆向而行着。
霓虹或者乡间,林夜努力地吸着空气,幻想能和凌晨一片天地。
林夜第一个学会的菜色是加拿大的特色菜‘枫糖煎三文鱼’,他幻想着有一天再能见到凌晨,他一定会给他做这道菜。
林夜后来又转站了欧洲,没去几个国家后又到了日本,最后到了香港,最终回到了S城。
二十四岁的林夜继承了父母开得小饭馆,做得还是地道的中华料理。林夜想起了凌晨当年的一句,如果林夜开个大酒店,保准赚钱。可现在看来自己却只是窝在一个小饭馆里。
虽然店面的地理位置不错,位于商界街附近的位置,但林夜受够了每天买饭盒的日子,因为人手不够大多数跑腿的任务都是林夜这个小老板去做得。
林夜店里的帮手包括一个大厨、两个跑堂和一个柜台,有两个是原来和林夜混得朋友,其余两个都已经是大叔级的人物,四个人没事的时候打打牌九,林夜则自己躲在后面的小屋里玩玩电脑,上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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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夜的店里最近接了一笔订单,是给一家大公司送午餐,总共是四十份饭,林夜和另一个员工开着小破车去送餐。
路上林夜拿出了名片,上面写着——‘左氏企业’。最近金融版的头条都能看到它的名字,什么‘左氏少东家,归国手遮天’‘左氏酬宾宴,花价上千万’‘才子佳俊,左氏刮起新金融风潮’。
林夜嗤之以鼻地合上报纸,“都是他_妈的放屁,不就是个家族企业吗,占了他老子的光了。”
一旁开车的员工老冯一边开着车,一边把一旁的杂志递给了林夜说:“翻到第九十四页。”
“首富榜?这个……”林夜看着杂志上帅气逼人、举手投足间显露贵气的男人说:“这种人生来就是祸害人间的,看看跟不少名媛都传过绯闻。”
“小老板嫉妒了,看他旁边那个妞长得正吧?”
林夜悻悻地看一眼,林夜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好像对女人产生了乏味,“那干脆让嫂子也去整个这样子。”
冯琅被口中叼着的香烟呛了一下,说:“嫂、嫂子,哈哈……那个……别捣乱我开车。”
林夜笑了笑,看向了车窗外,人山人海的城市里,我丢了你,所以一切都显得黯然无光了,林夜看着刺目的红灯,好像也像是在警告自己,他已经在凌晨的世界里止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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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氏企业,位于商业街的东头,是S城标志物所在地方。
林夜穿着还沾着油腥味的衣服,提着饭盒往办公楼里送,门外刚好有接应的左氏员工。这时,林夜的身后响起了一阵刺耳的喇叭,好像是林夜他们的送餐车挡住了后面黑色轿车的位置。
林夜回头示意让冯琅往前开后,看见那辆黑色的梅赛德斯停在原本的那个位置,林夜不禁的在心里念叨,往后停一点又不会死。
林夜跑去拿另外一半餐盒时,看到从车上下来的男的正是金融界的新宠儿,左氏企业的少东家——左翊,一米八以上的身高,有着一张非常惹人瞩目的面孔,昂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