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夜语-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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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诅咒你,诅咒你的后代,诅咒你,诅咒你的后代……”昏沉中,丁志听到耳边哀怨的话语,令人毛骨悚然,可他已经没有力气再做什么了……
过了很久,好友们因为他迟迟没有回来而四下寻找,终于在坟地的深处看见了半身已被拖进地下的丁志。发现他时,他已经完全失去知觉,除了还有些微的气息以外,身体几乎冰冷。
从那以后,在没有人敢进那个林子里,也不再有人敢玩试胆量的游戏。
丁志大病一场,睡了整整一周,而那天在林子里发生了什么他几乎没有了记忆,只记得自己昏了过去,和耳边仍然在回荡的那句话……
八年前,新婚刚一年的丁志和余芳诞下一男婴,可那孩子之活了七天就夭折了。后来的这的两人再没有过孩子,不管想尽任何办法,都无济于事。
就在他们已经放弃了的时候,余芳突然生了一场病,整整一个月卧床不起。等到医生来问诊的时候,这才知道两人在已过而立的年纪喜得贵子。
在孩子出生的前一天,丁志回到了家乡。去山上祭拜过世的父母,希望能得到一些慰藉。可正当他要从山林里出来的时候,突然回想起了那天发生的事情。借着天色尚早,他找到了那片乱葬岗。
“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要诅咒我呢?那时不懂事犯下的错误,没必要让我的孩子来承担吧?太残忍了……”他跪倒在当初那个小小的坟墓前,过去留下的那个偌大的洞仍保留至今。
泪水滴落在潮湿的土壤上,他抬起头,不经意间竟然看到那个洞里露出一张脸,邪笑着看向他。
那不是成年人的脸,更像是一个孩童。他仿佛记起这是个早夭婴孩的坟墓,他仿佛明白了一切。
找来尚未烧完的纸钱堵住了洞口,然后点起一把火……
随着焦臭味的传来,他好像还听到了凄厉的惨叫声,还有模糊不清的言语。
“安心去吧,以后不要再害人了,只要我一个人承担这一切就够了……求求你了,安心的去吧……”慌张地跪在地上磕了几个响头,丁志站起身,擦干脸上的泪水,狠狠地用带来的铁锹将坟墓夷平……
那天,本该是闷热潮湿的天气,忽然下起了大雪,久久未停……
第二天早上,余芳顺利诞下一名男婴,母子平安。为了纪念死去的那个儿子,丁志给孩子取名丁巳……
就在夫妇俩以为终于能够看着孩子平平安安地长大的时候,却发现丁巳和别的孩子有些不一样。他常常会看着屋子的某个角落发呆,或者会伸出手在空气里扑来扑去。
甚至到了学说话走路的年纪,丁巳也不怎么开口像别的孩子那样叫爸爸妈妈,反而只是一个人坐在那里自言自语。
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丁班上的阿姨跟他们说,丁巳常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把其他小朋友吓得直哭。可回到家,两人想要问出点什么,丁巳却什么也不对他们讲。
“怎么办?亲爱的?如果再这样下去,我怕丁巳他以后会交不到朋友啊……”余芳靠在丁志的怀里,眼睛里噙满泪水。
“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健健康康地长大,我们就该知足了,不是吗?”他搂着妻子,看着窗外,似是看到了黑夜中那张邪笑着的孩童的脸。禁不住也闭上了眼睛,紧紧地抱着妻子。
几近深夜的时候,静悄悄的小城飘起了鹅毛大雪,但随着黎明的曙光照射进这个世界,雪也融化成了一滩滩积水,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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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章 。。。
第六章足之音
“本来应该是空无一人的卫生间突然亮起了灯,然后水哗哗得响了起来。我吓得不敢过去看,把家里的所有灯都打开了,然后转进被窝里。可是却听到了脚步声,咚、咚、咚、慢慢地,好像在朝我这里走过来。正当我怕得不行的时候,脚步声突然停了,我以为没事了。可、突然!”助理小宋猛的站了起来,吓得一旁胆小的听众打了个哆嗦,“一只毛茸茸地手伸到了被窝里来,抓我的脚踝,我吓得大叫了出来!”
“然后呢?然后呢!你是不是被吃了?”
“笨蛋!如果被吃了坐在这里的难道是鬼啊!?”小宋瞪了接话那人一眼,“结果才发现是我室友回来了,想找我一起去吃夜宵。真讨厌,一个女生竟然长了一手毛,吓都吓死人了!”
“嗐!没劲,还以为有什么真事儿呢……”一票人纷纷散了去,留下助理小宋一脸得意的笑。看来是觉得自己的故事讲得很成功,在那里高兴。
虽然大家都没有注意到,但丁巳却透过隔断玻璃望向那边,脸上露出了不大高兴的表情。
“怎么了?不舒服?”身旁响起周宇瀚的声音。
丁巳转过头去,看了看他:“没有,只不过听了个糟糕的故事。”
“一会儿要不要一起吃饭?”周宇瀚靠在他肩膀上,旁若无人的说道。
“不了,今天同学聚会。”
“你不像是回去同学会的人啊?高中?还是大学?”他拿过丁巳桌上的茶自顾自得喝着。
虽然没有说话,但丁巳还是从某个网页上翻出了他身穿学士服拍的大合照。
“不错嘛,让我看看你在哪。”宇瀚用眼睛在电脑屏幕上搜索了一番,突然在某个角落停住,“不是吧?!你大学时候长得那么阳光啊?”
“嗯,可能是因为那时候还是和舅舅他们一家住一起的关系吧。”丁巳抢过宇瀚手里的茶杯,喝了一口,“和表姐在一起,都不会觉得无聊,所以那时候心情也好些。”
“咦?这个男的是谁?过去的男朋友?”说着他指了指照片上左手搭在丁巳肩膀上的男人。
“哦,那是我同寝的室友,那会儿关系很不错。”
“哦哦哦!”宇瀚意味深长的感叹了一声,然后微笑着走开了。
看着照片,丁巳的眼光直直的盯着旁边的男生:“不知道,他现在怎样了。”
下班之后,丁巳打了个车往约好的聚会地点赶去,周围的灯光越来越昏暗,他看着窗外,又看了看旁边。
“大哥,我很忙的,可不可以别耽误我啊?”他冲着空无一人的驾驶座说。
“对不起啊,年轻人,我眼睛有点不大好使,你给我指指路吧。”话音刚落,周围的景物又回到了原先的繁华街市。
“谢谢。”
好不容易赶到了约好的地点,出租车上的计价器竟然显示出一个天文数字。丁巳看了看,不以为然地问:“你想要什么?”
“你身上的一样东西,我只要那一个,你怀里揣的那个。”
说着,丁巳掏出了他怀里放的皮夹:“你是说钱吗?我以为死人是不需要钱的。”
“是,我们不需要钱,但我想要的是那个皮夹。”说着一只手不知从哪里伸了出来,然后拿走了皮夹,最后皮夹里的东西原封不动的又被这只手放回了丁巳手里,“好了,再见。”
话音刚落,丁巳突然觉得底下可以空,坐到了马路上:“唉……”
拍了拍尘土,走近路边的那个饭店。
随着服务员的引导,丁巳推开包厢的门,一众人冲他喊道:“丁巳!你来晚了啊,罚、罚酒三杯!”
很显然,大家都有点喝高了,丁巳为难的咧了咧嘴,扫视了下众人,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他,然后径自走到他身边,坐了下来。
三杯两盏过后,大家的焦点又移向了别处,不再盯着丁巳猛灌,他这才得以坐下来喘口气。
“你还是不太善于应付‘人’啊。”旁边递过来一根烟,他礼貌的婉拒了回去。
“我戒了。”
“真看不出来啊,许久不见,你变了很多。”说完,那人拿起酒瓶给丁巳的杯子满上酒。
“还好。”丁巳接过杯子,放到自己面前。
“还记得那年夏天嘛?真令人怀念啊……”身旁的椅子往后一仰,前脚悬浮在了半空中。
〃是吗?〃看了看身旁那个一脸沉思状的男子,丁巳的脑海里,也开始回忆起了往事。
那是大二的夏天,丁巳因为和同寝的同学合不来,被舍监要求换了宿舍。因为他总是半夜莫名其妙的起床,然后在房间里乱走。那人实在受不了了,才要求换宿舍。
刚到新宿舍的时候,对面床的主人不在。他自顾自得收拾好东西,靠在床头看书。
“进来之后请把门关好。”只是一句不经意的话,丁巳并没有注意到进屋的并不是子虚乌有之物,但对方诧异的眼神显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你说我吗?”那人站在他面前,一脸微笑的看着他。
“对不起,我以为你是……”丁巳赶紧坐到床边,跟面前的人道歉。
“没关系,你是新换来的同学吧,你好,我叫樊嘉。”友好的右手已经伸了出来。
“我叫丁巳。”手握着手,那边传来的温度是暖的。
之后的那段日子,丁巳和樊嘉相处的还算融洽。因为对方是运动社团的人,所以晚上睡得特别死,完全感觉不到屋子里有别的动静。而丁巳也觉得,可能这就是缘分吧,自己的这种怪异的举动没有让别人感到不舒服就应该庆幸了,更何况对方人不错,就这样两人相安无事的同在一个屋檐下整整一个学年。
大三最后一个学期,丁巳发现樊嘉经常很晚才回宿舍。起初他并没有注意到有什么不同,可时间一久,樊嘉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而且白天经常逃课在宿舍睡觉,晚上却整宿整宿得夜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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