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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香港娱乐圈大写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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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年11月8日,该片在香港各家影院上映,由于迎合了普通市民的口味,取得了不错的票房成绩。
  从1958年到1962年间,“邵氏”在亚洲影展中获得大小奖项共计46项,但邵逸夫脸上却挂着愁苦的笑容,他心里总在怀念着《貂蝉》和《江山美人》上映时万人空巷的盛况。这时,他常常以阴郁的目光打量着李翰祥。李翰祥心里也很着急,有心多割舍一点艺术,多从老板的商人立场考虑问题。但苦思冥想也使不出什么新招,结果还是决定在黄梅戏上做文章。
  1963年,李翰祥征得邵逸夫同意,写出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电影剧本。由他执导,挑选“邵氏”门下无名演员凌波反串梁山伯一角,祝英台的饰演者为红星乐蒂。
  该片取得巨大成功,在香港、台湾等地掀起了黄梅调影片的狂潮。自此以后,港台两地成了黄梅调的天下,几乎无片不是黄梅调。这部影片捧红了凌波。她原本只是在幕后代唱,自从她反串梁山伯一角成功之后,几乎所有的黄梅调影片的男主角都由她反串主演。
  《梁山伯与祝英台》既获了大奖又赚了大钱,名利双收,这是邵逸夫最乐于看到的。但该片导演李翰祥心里不平衡了,因为无论他执导的电影赚了多少钱,都是老板的事,他得到的始终有限,因此萌生了离开“邵氏”自立门户的想法。
  邵逸夫让邹文怀多次做李翰祥的工作,劝他留下,但李翰祥去意已定。结果还是去了台湾,自组“国联影业公司”,不过在离开香港之前,跟邵逸夫打了一场官司,而且输得很惨(李翰祥的具体情况本书另有介绍)。
  邵逸夫是个很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已权益的生意人。他在合约上,每项条款都写得细致、具体,而且对自己有利的写得多,对对方有利的写得少。平时,他对谁都客客气气,或干脆不闻不问,一旦发现有谁违约,他便通过律师告上法庭。自从打赢了李翰祥这起官司以后,邵逸夫动不动就跟人家打官司,比如后来的王羽、陈观泰等,一打就赢,从没输过。因此有人说,邵逸夫得理不饶人。
  1964年2月5日,邵逸夫家里也出现了一场灾难,他在新加坡的长子邵维铭遭人绑架了。
  邵维铭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后来返回新加坡,协助三伯父邵仁枚,经营邵家在南洋方面的电影业务。绑架邵维铭的是新加坡当地的一帮黑道人物,他们的目的是索取高额赎金。邵仁枚得到消息后,立即用电话通知香港的邵逸夫。
  邵逸夫问:“赎票要多少钱?”
  邵仁枚答:“300万港元。”
  邵逸夫说得很轻松:“要钱好办,给他们就是了。”
  那帮匪徒还算守信用,收到300万港元后便把人放了。
  同是这一年,香港影业界也出了一件大事。
  这年6月20日,“邵氏”生意上的冤家对头,“电懋”的老板陆运涛及其夫人,在台湾乘坐飞机发生意外,不幸罹难。
  令人惊奇的是,邵逸夫和陆运涛是同去台湾的,一个死于非命,而另一个则安然无恙。
  对于这段大悲大喜的经历,邵逸夫曾对香港记者详细描述过。
  他说:“1964年6月,我和陆老板一起去台湾参加金马奖评选,当时台湾方面安排了两个活动,一个是去花莲看风景,一个是去金门参观。我当时认为,看风景什么时候都有可能去,可金门是禁止参观的军事基地,我早就听说那里有什么地下工厂和地下戏院,大得不得了。这种机会千载难逢,我当然去金门看看哦!……陆老板他们就是选择了到花莲看风景,才遇上飞机失事的。要是我和陆运涛同坐一架飞机,哪能还有命?”
  邵逸夫还说:“撞了飞机,我还不知道。外面也传说我死了。新加坡方面,已经有消息说,飞机名单上有我的名字。而我三哥(邵仁枚)那时正同几个朋友在马来西亚的金马岑高原玩,一听到这个消息都吓呆了。不过新闻报道说,飞机上有几个人没死。他们拼命打听我的下落,可是怎么也联系不上。后来,我也听到了此事,就赶紧打电话回新加坡。但那个年代,长途电话一打就要花几个小时,真急死人。我在金门很难打出去,他们在金马岑更难打过来,大家急了老半天才联系上。他们都拍额头说我命大!”
  如果当时死的是邵逸夫,那么后来的香港电影史,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如果陆运涛没死,那么香港电影业的格局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但陆运涛毕竟死了,“电懋”失去了掌门人,开始变成一盘散沙,后来日渐衰落,终于在影业界销声匿迹。从商业上来讲,“电懋”的瓦解,使“邵氏”凭空少了一个最强大的竞争对手。
  从此,“邵氏”开始一统天下,称霸香港影坛。
  1964年似乎是个不吉利的年头,就与“邵氏”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情而言,除发生了长子邵维铭遭绑票、“电懋”老板陆运涛遇难之外,邵氏公司的头号红星林黛也自杀了,死时只有30岁。她曾四次获得亚洲影展最佳女主角奖,和多家制片公司签约,在她走红的几年间,绯闻不断,脾气很大。她的死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不能战胜自我。
  林黛的死,使邵氏公司失去一棵摇钱树。林黛死前,在“邵氏”两部影片《蓝与黑》和《宝莲灯》中担任女主角,这两部片子还没拍完,林黛便自杀了。
  邵逸夫不能眼看这两部影片就这样半途夭折,于是费尽周折,物色到了一个容貌酷似林黛、名叫杜蝶的少女做替身,补拍完这两部影片余下的戏。
  创建邵氏影城1964年,能使邵逸夫聊以自慰的,一是破财消灾、长子化险为夷;二是自己命大,在台湾躲过一难;第三便是经过七年的开山填海,大兴土木,邵氏公司最重要的大本营——邵氏影城,以崭新的面貌矗立在清水湾的山道上了。
  这时的邵氏影城,除了首期工程建成的四座摄影棚和四栋员工宿舍外,又新建了各种技术室,片场面积达到100万平方英尺。
  “邵氏”的“彩色中心”坐落在影城的东南角,楼高四层,分为冲片、印片、检定及药水调配等多个部门,并有洗片用水温度的控制设备。从彩色胶片的冲印,到海报的印刷,全都在影城内完成,除了进口柯达的底片外,不出影城的大门,便能制作出一部电影来。在彩色中心落成之前,“邵氏”的彩色胶片都要送到日本东洋视像所去冲印。
  影城内共有员工1500多人,其中部分员工住在影城内的四座宿舍里,这四座宿舍共有265套单元房。为了给影城内的人们提供方便,香港汇丰银行还专门在城内开了个“迷你银行”。在摄影棚之间,经常可以见到到处停满了劳斯莱斯、法拉利、奔驰、宝马、卡迪拉克等各式各样的名车,这些都是演员、导演或幕后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住在影城外面的员工,上下班均有公司的班车接送。另有数十辆九座位的巴士,在市区来回穿梭,为员工外出办事提供服务。
  员工们曾指出邵氏影城有三大优点,一是空气清新,二是饭菜便宜,三是发薪准时。
  邵逸夫对本公司的演职员很关照,特别在宿舍区建造了一座美观新颖的明星大厦,取名为“敦厚楼”。住在这里的人们,水电、房租全部免费。
  影城内还设有马房,由名驯马师王登平担任骑术教练,豢养了数十匹从快活谷(香港赛马场)退役下来的名马。它们属于邵氏公司的动物演员。
  邵逸夫本人的别墅位于影城的山顶,下面有个仿制的颐和园小园景,似乎是以此衬托他在影城至高无上的地位。但邵逸夫并不常在这座别墅里住,他更多的时间是住在影城附近的一栋普通公寓里。
  在影城内,有一间邵氏公司试片室,这是邵逸夫每天必定光顾的地方。从60年代初起,他每天至少要看两三部电影,最高纪录是一天曾看过九部影片。因此有人说,邵逸夫是看电影最多的中国人。
  来了亲朋好友,邵逸夫一般在山顶别墅里设宴款待,而在吃饭之前,他总要安排客人们到试片室看电影。平时,邵逸夫每天6点钟起床,起床后第一件事,是锻练身体,练气功或打太极拳。用过早餐便钻进试片室,看一部早场电影。
  影片看多了,邵逸夫便摸索出一套借鉴别人成功的办法来。有时候,甚至是原封不动地照搬照抄别的影片精彩部分,或者把别人的好影片拿过来,改头换面重新组装打上自己的牌子。因此有人曾指出,抄袭是“邵氏”的一大法宝。
  但邵逸夫对这种批评根本不当一回事,居然狡辩说:“我们哪有那么多故事和小说改编成剧本?而且市场也比美国小得多,哪来的时间和金钱去创作?抄得像模像样,可能是一部卖座片子,最怕抄得不三不四。”
  听他这种满腹委屈似的高论,真让人哭笑不得。
  “邵氏”全盛时期,一年要拍约40部影片,据说其中抄袭的占了很大比例。
  “邵氏”的年轻工作人员,起初对抄袭的做法都反感,认为这是梁上君子、鸡鸣狗盗之徒的不光彩行径,但当尝到几次创作影片不卖座的滋味后,也加入到这种投机取巧的抄袭行列中来了。
  1965年,“邵氏”生产电影26部,1966年增至41部,1967年达到44部,其中大部分是黄梅调影片。在这之前,可以说香港影坛是女明星的天下,“阴盛阳衰”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盛极必衰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邵逸夫也看出黄梅调影片拍得太滥,已经令观众生厌了。这时,邵逸夫在香港《新生晚报》上,连续读到一个名叫何观的人写的影评。这个何观在文章中尖锐抨击香港影坛盛行的阴柔之风,还特别以“邵氏”当靶子,攻击“邵氏”专捧女演员,所有影片全然缺乏阳刚之气,看了令人筋骨发软,瞌睡绵绵。何观强调,有必要在香港影坛刮起一股强劲的叛逆之风,与西方电影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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