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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文苑·经典美文2014年第03期-第16章

小说: 文苑·经典美文2014年第03期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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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叹一声:“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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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是爱情他算不上村里最俊的小伙子,却是村里最壮实的小伙子,各种农具家什使唤得最顺溜的小伙子。在“民以食为天”的年代,这是多么重要的择偶条件啊。村里的姑娘大多喜欢他,也就不足为怪了。
他的村庄在北部的边疆,当时他已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很快就要在那许多中意他的姑娘里挑一个做媳妇,在他看来,她们的条件差不多。
偏偏此时,从南方来了一群知青女孩。她们来自景色秀丽的城市,她们的面容也像花儿一样明艳,把北方的小伙子看呆了。
他有意无意地推迟了娶媳妇的计划,他有意无意地在知青面前显摆他的漂亮身手。她们不是“向贫下中农学习”来的吗,果然对他很仰慕,很佩服,很崇拜。同时,她们十指纤纤,什么也不会,很需要他的帮助。
渐渐地,在漫山遍野的白雪中,在松木清香的小屋里,他和一个知青女孩有了浪漫的爱情故事,惹恼了村里所有的姑娘。
在那个年代,这样的爱情很多,有结果的很少。先是她南方的父母死活不同意,最后,在知青返城大潮中,他们结束了这段无望的恋情。此时他已经老大不小,他的同龄人的孩子都上小学了。村里那些姑娘先后都嫁了人,除了其中一位。也许,她未卜先知,预料会有这一天;也许,她真的很爱他。
知青姑娘回城后上了大学,有了体面的工作,嫁了对她很不错的丈夫。后来丈夫移居澳洲,全家都去了。
新世纪之初,当年的知青都已年逾半百。有人发起,众人响应,一趟一趟的知青专列,载着当年的人群,轰轰烈烈地再次北上,时隔30多年,还是兴奋不已。
她从互联网上得知,特意从澳洲回来,她说要参加,一定要参加。她费了很多工夫,为乡亲们一一购买礼物,房东的,队长的,小姐妹的,当然,还有他的。
场面的热闹可想而知,先是相互指认,然后,抱着,跳着,笑着,哭着……
她没看见当年的恋人,她有一点失望,也仅仅是一点点,她很快被热烈的氛围、热情的乡亲、喷香的麦饼淹没裹挟。同时她想,他一定是有事耽搁着,他一定会来和自己见一面的。
遗憾的是一直到行程结束,他也没有露面,她只好将为他买的一件毛衣托给别人转交。锣鼓喧天,鞭炮脆响,她来了,他怎么会不知道,早好几天就知道了。那会儿,老汉坐在屋里装一锅又一锅旱烟,吧嗒吧嗒地抽;他的老婆,拿个小凳坐在院里拣土豆,她看着他,不许他出门。
他们为此还吵了一架。
这个边疆的小村庄没有什么变化,他们基本还像过去那样吃喝拉撒、喜怒哀乐。
因此,白雪村庄的恋情,对她,早已成为过去;对他,至今仍然不能过去。
过不去。
摘自上海辞书出版社《在无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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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西红柿在我的学生时代,一年当中有两个念想:秋天的时候盼冬天,因为能戴栽绒帽子,戴大白口罩,穿灯芯绒面塑料底的五眼棉鞋;春天的时候盼夏天,因为能敞开了吃西红柿。
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瘌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圆的,屁股朝上漂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喝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淇和张曼玉)。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淇,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西红柿的吃法很多,可以生吃,也可以用它炒鸡蛋。下午游完泳回家,用中午吃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搅和着带锅巴的剩米饭,囫囵吞下去,那种满足感、那种成就感,比现在把我评为“十大杰出青年”之一还称心。每到秋天临近,我就会变得惆怅,原因很简单,西红柿的季节过去了。为了留住西红柿离去的身影,母亲和姐姐费尽了心机。她们会在夏末西红柿还很便宜的时候,把西红柿煮了制成酱,用筷子一点点地塞进啤酒瓶里封起来,到冬天的时候吃。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如果有一天让我当国家主席,我会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是,不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能让我吃上西红柿,每天最少吃五个;第二是,巧克力随便吃;第三是,红薯干管够,而且必须是红薯晒成的干。三个条件都答应我,我就干,有一条不答应,我还就不受那个累。
西红柿的美好印象不仅留在了我的少年时代,在我初长成人的青年时代,它也给我留下了甜蜜的回忆。记得在1985年前后的一段时间,我刚结婚,那时我还没有冰箱,也没有空调。夏天的时候,吃过晚饭后,我都会把两个西红柿切成片放在冰桶里,然后提上冰桶,带上妻子,于傍晚时分下楼散步,一是为了消食纳凉,二是顺便到马路对面的冷饮店买上两个冰激凌,放在冰桶里,把西红柿冰凉以后再搅在一起吃,几乎每天如此。
后来冰激凌吃腻了,红薯干和巧克力也渐渐失去了我的宠爱,只有西红柿爱不释口,久经考验,痴情不改。
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不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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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盛开年年都要来看这深山里的野桃花。一年一季,只开几天,不能错过。去年来得迟了,一地落红,满山残花,心里疼了很久。今年刚刚好,高处的新蕾欲绽未绽,低处的花朵艳若桃花。这个词用得很不合适,本来它就是桃花,而且一点也不艳。
满山的桃花不是一种色调,有的颜色稍稍深一点,粉红;有的浅一点,淡粉。有的纯粹就是白,有的是几乎透明的粉白。都不艳,轻盈,很清雅的风骨,没有人间烟火的味道。
我相信这深山,是有花神护佑的。花神还种了萱草,等萱草长大,一朵一朵弹开花蕾,等待有缘的人千里之外寻觅而来。缘深缘浅,那就要看上辈子的修行了。
沿着窄窄的小径看花,路边一树一树的花,都在慢慢地拆开。山里的日子,不急。就这样拆啊拆啊,从山脚到山顶,不过十来天,花朵都拆完了,也就凋谢了。花的一辈子也就算过完,不笑春风了。
这花,开得不热闹。尽管满山都是,但每一株桃树,都显得孤寂,清淡,深幽。不聚在一起喧哗,都默默的,不理不睬。枝上花朵都小小的,有点苍凉,有点单薄。但不是孤独,不是落寞,是一种怡然的安静和自在。
有一株,完全是白的,有一点点淡粉的脉痕,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花朵也不是聚集在一起,不是的。它是一粒一粒,零散地挂在枝头,像白纸上,拿指纹一枚一枚随意拓上去的一样,疏朗,又错落有致。花有层次地慢慢盛开,白白的,空旷的。这样的花,开得道行太深,你想也想不明白它的心情。花的心事,只有花自己明白。
这样的桃花,不是《诗经》里来的。《诗经》的桃花,是妖冶的,是桃之夭夭的惊艳,要美,要惊人,要火焰一样地炽热才行。《诗经》的桃花,一定要开得妖气重重才好,才能燃烧爱情,才能妩媚得有了杀伤力。
也不是盛唐的桃花。盛唐的桃花,最好热闹,有气势,最好激越地开成一片红雾,最好迷醉诗人。盛唐的桃花下,一定要有才子,一定要有清酒美文,也要有花开不见佳人来的忧伤。那花儿,要骤然地盛开,毫无保留地绚烂,要盛大得张狂,这才适合盛唐的心情。
可是啊,眼前这满山的桃花都是慢悠悠的样子,有点一边开一边参禅的安静,怎么能鼓荡起来呢?这花儿,骨子里就是清美,淡雅、有着一份与世隔绝的清凉之美。满山的花都开了,只有我一个赏花人,多么清净的时光啊。
陶渊明的桃花,与世隔绝,拒绝俗世的烟火气息,拒绝红尘烦乱纷杂。要远山,要静水,要纯粹。要在内心惦念,但难以相见。要万水千山,寻觅不着。要山重水复疑无路,要柳暗花明不见村。他的桃花,不会张扬,清雅到了极致,是俗人见不到的。
眼前这深山的花儿,一定是来自秦汉的花儿。你看,这么淡的意境,这么静的光阴,这么一意孤行地盛开,怎么不是秦汉的桃花呢?秦汉的文人,驾着一叶轻舟逆了时空赶来,看着满山的桃花,清寒地开放,清寒地落去。就连月光,也是秦汉的月光,凉凉的,薄薄的,打落在花朵上,白霜一样。
林徽因说: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
这样的平静是高贵的。在尘世的苍凉里辗转奔波的时候,在黑夜里独自舔舐伤口的时候,还想着,山里的桃花,又开了。
摘自《岁月》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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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之若饴的臭根据一些人类学家的考证,我们的祖先在很早很早的时候也是食腐动物,新鲜的肉很难消化,对他们的牙齿也是很大的负担,所以放到快烂的时候再吃。我很怀疑,对于臭豆腐、奶酪之类需要各种发酵过程,最终只是为了让它变臭的食物的爱好,是否是这种古老的味觉基因在起作用。因为它们确实也都又臭又软。
我对奶酪并没有太强烈的感情,但对臭豆腐,闻到味道就走不动路了。其实,臭豆腐的臭也是有很多层次的,而且并非只要够臭就是好臭豆腐。我被无良小贩坑过一次,大概因为当时汽车尾气味道浓烈,让我的嗅觉暂时失去了准头,又加上老公曾经是个坚定的反臭豆腐者,对于臭豆腐的臭味没有任何辨别力,我没有同好援手判断,就着了道。北京大街上摊贩卖的大多是这种臭豆腐,都打着湖南臭豆腐的旗号,还有北方口音的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跟湖南师傅学的手艺。这种臭豆腐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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